領導決策參考
在土地資源日益稀缺、保護耕地面積的警戒線存在被突破危險的情況下,天津市「以宅基地換房」的開發模式,正吸引著許多地方政府的興趣。據載,天津市「以宅基地換房」的開發模式正要陳列到上海市世界博覽會展覽。但究其實質,它是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合夥吞噬村莊,對此必須十分警惕。
城市化建設中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合夥牟利
在近二十年各地城市舊區改造和城市化建設中,城市居民舊的住宅大片拆遷,新建的居民樓區到處拔地而起。從外表看,每個城市的面貌都煥然一新,一批批城市居民從原來的平房搬進了高樓,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居住條件大為改善。
誠然,居民們住進新樓房,許多家庭的住房面積擴大,並使用現代化的衛生設施,他們的生活方式有明顯的改善。尤其是對於那些原來居住條件特別差的居民來說,從危舊房,從潮濕、陰暗、狹窄的小屋,搬進寬敞明亮的居民樓,更是如此。但是,對於大多數原來居住相對不很擁擠的平房住戶而言,他們失去了院落的自然環境和互相關愛的鄰居,而搬進各種不同方形的、極為有限空間的水泥盒子中,變得窒悶和孤單。這部分家庭的居住條件是改善了,還是變差了,還值得研究。只有權貴富豪們,才可以居住到環境優美的別墅式的小院中,真正能享受生活的美味。
不過,這些還是社會生活的表象。城市舊居民區的「改造」中,隱藏著深層的社會內涵。
地方政府往往或直接招引,或從自身機構原有的成員中,旁生斜長出一支支房地產開發商隊伍。開發商們,在政府的支持下,以改造舊城的名義,從城市繁華地區開始,圈定地盤,成片拆遷原住民的房屋,投資(用的是政府的銀行貸款)建設居民樓。如果是政府和開發商看中了要移作別用的地盤,原住戶們只能遠遷他處,即或原住民回遷原地區,都需要支付相當大的一筆款項,向開發商購買住宅。雖然,對舊宅建築作了折價(盡量壓低),並補償搬遷費用,但居民們要為住進新居付出相當的代價。而開發商由政府為他們開路,大賺一把。隨著滾雪球的效應,房地產開發商們的腰肚越來越粗,越來越肥了。
地方政府也是很大的獲益者,城市面貌改觀是他們的施政形象,房地產業的發展以及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GDP高增長,稅收增長。不斷擴張、不斷提價的土地轉讓費,成為政府的巨大財源。總之,財源茂盛,政績昭彰。
當然,除了原居民住宅拆遷外,地方政府不斷擴展城市規模,佔用市外郊區農田,招商引資,進行產業和房地產開發。
於是,在城市改造和擴大建設的過程中,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結成了相互依存、利益與共、相得益彰的聯盟關係。不管原住民是否願意,一旦政府出面徵用,則可強迫拆遷,城管執法,警察出動。對原住宅估價的中介機構,多半是改頭換面的政府分支機構,或者說,是開發商暗中操縱的傀儡。為城市拆遷,發生了多少矛盾糾紛和上訪事件?分散的居民怎麼可能勝過有政府撐腰的開發商?
搏弈多年之後,終於有了拆遷必須徵得原住民同意的規定,有的地方,矛盾有所緩和。不過,城市中還能拆遷的舊居也微乎其微了。
「宅基地換住房」模式的巧妙偽裝
當城市擴張受到土地資源剛性約束的情勢下,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的眼睛睃巡到鄰近城市郊區的村莊。
中國本來人均耕地面積很少,多年來,由於佔用原有的農田發展經濟,中國耕地面積的危機,已到了警戒點。去年全球金融危機,中國政府為保GDP繼續大幅增長,加撥投資,刺激經濟,但繼續外延性增長方式,遇到了土地資源約束的矛盾。舊城改造多年,原居民住宅拆遷的餘地已經越來越小了。在這一背景下,「宅基地換住房」的模式,喬裝打扮,正從天津等地迅猛登場。
據報道,天津市自稱:在國家現行政策框架內,堅持承包責任制不變,可耕種土地不減,尊重農民自願的原則,農民以其宅基地換取小城鎮中的住宅,農民原有的宅基地統一組織整理復耕,實現耕地總量不變、占補平衡。這是「推進農村城市化」,自上而下的「農地流轉改革」,「在不增加農民負擔和不減少耕地的基礎上,實現人口向城鎮集中、工業向小區集中、耕地向種田大戶集中,農民由一產向二產、三產業轉移。」
這種辦法多好呀!農民不花錢,住進了樓房;村莊的土地,一部分作復墾,保障了耕地面積,一部分用於新的開發,保障經濟增長。真是一舉多得呀!這是多麼美妙的景象呀!
而實際情況是,房地產開發商在城鎮的樓盤由於房價畸高滯銷,政府可提供給開發商的土地日蹙,於是在農民城市化的外衣下,讓農民從祖輩居住的村莊,搬遷到城鎮,變成城鎮居民,而經過政府之手,將村莊(農民的住宅、家園,村莊的場院、各種建築、設施等)的土地拿到手中,成為繼續開發的土地資源,牟取暴利。
地方政府則以村莊宅基地征為國有,說是三分之一的土地給農民蓋樓,三分之一的土地給開發商開發,以此收益為農民蓋房,剩下的三分之一政府自用,比如建開發區招商引資等等。這樣下來,政府用不著掏錢,只管將農民趕出村莊。而大筆大筆的土地轉讓金滾滾而來,開發商對政府感激涕零。地方政府還不肥了又肥嗎?
像魔術師變魔術,這種「農地流轉改革」,是先把土地從農民的手裡(所謂農村集體所有制)奪過來,轉變為政府所有(所謂國家全民所有制),農民失去祖祖輩輩賴以生存的土地,真的成了無產者,而政府和開發商共同分享這色香俱全、豐盛美味的盛宴。
據《投資者報》記者調查和分析得出結論,以天津華明鎮貫庄為例,農民宅基地90%以上的土地增值收益都被政府和開發商所侵佔。地方政府既獲得了土地流轉和建設新農村的美名,又獲得了巨大的土地升值權益,名義上的受益者農民卻有可能成為最大受害者。
農民從宅基地換房中得到的「好處」:永遠失去土地
農民從宅基地換房中得到什麼好處呢?農民真的願意聽從這樣的擺布嗎?
有些農民用小算盤算賬,以宅基地換房,現行規定的「置換標準」是,主房可以一比一對換,附房則是兩平米換一平米,院落空地不算。按華明示範鎮換樓房的折算辦法,165平方米的小院,一戶平均才能換75平方米的住房面積。按另一種演算法,華明鎮的貫庄村1910戶,共有宅基地2142畝,平均每戶749平方米(含村辦企業、道路、辦公樓等公共建設用地),即使按照政府、開發商和村民各佔三分之一來計算,每戶實際也應該得到249.3平米的住房面積。如此演算法,僅換房面積上農民就吃了大虧。戶均住房75平米,僅為原村莊土地戶均749平米的十分之一。而如從土地市場估價來看,75平米的樓房按照每平米4000元的均價,價值總額近30萬元;而749平方米的宅基地,摺合1.12畝,貫莊周邊的土地掛牌出讓價格為300萬到400萬,農民自己將一畝宅基地出售給市場,至少將獲得300萬元收益,那是宅基地換房收益的10倍。
農民們說:貫庄代代相傳的村落,怎麼轉眼就縮水了90%,「若是以房換房,那我們的宅基地哪裡去了?」宅基地哪裡去了?那是天津市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合演的魔術嘛!
其實,地方政府早就使用手法掠奪農民的土地資源,從土地轉讓中攫取利益。據載:2003年以來,天津市東麗區以「土地整合」的方式拿走了部分村莊的土地,僅一個赤土村,就失去了全部土地5萬畝,換來的只是人均10萬元的受益款,當年的補償標準為每畝地平均2萬元。農民們原以為,「整合」就是把土地集中在一起管理,「整合」以後還是咱自己的土地,哪裡知道是以「整合」的名義變相賣地!而賣地的價格呢?天津近郊的土地每畝上百萬元,土地掛牌出讓價格現在最高已達每畝三四百萬元。出讓土地過程中,農民的財富成百倍地損失。請看地方政府變魔術的技巧多麼高明!
回憶失去的耕地,有的農民說:「一畝地只得到2萬塊錢的補償,我們的子孫後代再也沒有土地了。」據不完全統計,近十年來,東麗區農民以各種形式失去的土地近20萬畝。農民相繼失去土地,失去多少土地財富啊!
廉價放棄耕地的教訓,已經使一些農民開始意識到,不能再輕易放棄自己棲身的宅基地了。他們呼籲:我們要收回土地使用權!不錯,政府曾許諾過搬遷的農民,諸如「薪金、租金、股金、保障金」等給予失地農民的補償。但是,農民們想的是,「沒有了土地,我們的子孫後代怎麼辦?」覺醒的農民認識到,還是守著土地,才能對得起自己的後代。
地方政府強迫農民搬遷的行徑
貫庄村所在的華明鎮,從2005年開始,成為天津「宅基地換房」的首批試點鎮。這裡的農民在6年之前已經開始失去了耕地,現在,他們正面臨著失去居住在農家小院中的權利。天津市東麗區華明鎮貫庄村在內的天津市272個村莊,正在以「宅基地換房」的名義消失。
農民不願改變既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環境。農民們自發產生了抗拒情緒。
名義上,地方政府宣稱:「以宅基地換房」,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不強迫搬家。實際情況不然。天津市華明街道黨委書記張長河說:目前還有4千多人沒搬進來,可以原地一直住下去,但是一旦土地被徵收徵用,那就得強制拆遷。
據報道:華明街道辦事處2008年曾經先後多次專門出台文件敦促搬遷,並對沒有在限定日期內選房搬遷的相關人員,處以停職停薪、停止工作等處罰措施。在2008年5月4日的文件中,華明街道要求街村企業領導幹部、中層幹部和黨員,以及各村工作人員,要在換房搬遷工作中起模範帶頭作用。8月16日,華明街道委員會發布專門針對貫庄的拆遷文件——《關於強勢推進貫庄村整體搬遷工作的決定》,文件要求:與貫庄未搬遷戶有親屬關係的華明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管委會及物業聘用人員、貫庄村兩(黨支部、村)委會成員、黨分支書記、企業負責人等,從8月18日至8月22日在崗做親屬的工作,促使他們搬遷;從8月23日至8月27日停職做親屬工作,若親屬仍未搬遷,街道黨委將視情況,分別做出停發獎金及相應福利待遇、解聘、辭退、免職以及黨組織處理等。
一個星期之後,華明街道轄區內的天津市國際溫泉高爾夫俱樂部有42名職工受到停職處理,房信房產物業也有29人被停職。一位不願搬遷的農民的兒子,也因此失去了做物業保安的工作崗位。
請看,這就是所謂尊重自願原則,「充分尊重農民意願」!
據報道:2008年5月開始,華明鎮貫庄村866戶、3368名村民委託了北京市農權律師事務所,欲起訴貫庄村委會、華明鎮政府和東麗區政府;提起同類訴訟的還有華明鎮的赤土村。到目前為止,天津市各級法院尚未受理此案。
有關「宅基地換房」的一篇法律研究報告說,村民與村集體簽訂換房協議,村集體與政府簽訂換房協議,這一過程把集體用地實際轉化為國有用地。隨後,政府擁有了土地出讓、土地劃撥的權力,而開發商跟政府簽訂總體協議並出資,「前提是,村民必須自願放棄宅基地。」
宅基地換房模式蔓延之勢值得注意
由於18億畝耕地警戒線不能超越,於是打起了「農村宅基地換房」的主意。據載,國土資源部曾支持這一作法。該部發文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復墾,最終實現項目區內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2006年4月14日,天津等五省市獲得國土資源部批准,成為第一批試點。 「宅基地換房」項目由此獲得政策支持。天津市已經有272個村莊以「宅基地換房」的形式消失。
據統計,包括宅基地在內的農村建設用地,佔全國總建設用地的4/5,在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了農村土地流轉的原則思路後,農民的宅基地正在成為各方力量爭食的「金礦」。
天津濱海新區納入國家總體戰略發展布局後,天津正借勢擴大佔用土地資源,以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強大引擎」。宅基地換房試點於天津,而有逐步在全國鋪開之勢。現在,北京和很多省市都在準備學習天津的宅基地換房經驗,有的地區正在以集中居住等名目開始置換和「整合」農民的宅基地。因系地方政府部門出手,侵害農民權益,由此激發了部分群眾上訪上訴。
房地產開發程序是,一塊農地若要轉為房地產開發,首先政府將按照基準地價徵用土地,進而將農地轉為開發用地儲備。之後,開發商通過拍賣方式以獲得對這塊農地的開發權。中間地價的落差,即構成了政府土地出讓金的凈收入。
在這種土地開發政策之下,政府一方面是農地徵用的唯一合法主體;另一方面,又是向房地產商提供開發土地的唯一供給者。據載:「國研中心」課題組的調查表明,在這種供給格局中,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只有20%到30%留在鄉以下,其中,農民的補償款僅佔5%到10%;地方政府拿走土地增值的20%到30%;開發商則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頭,佔40%到50%。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對「宅基地換房」進行經濟學分析, 「不管是以房換房也好,以宅基地換房也好,在這個過程中,政府確實是存在補償不足的問題。」城鄉土地中的政府強制徵收的法律,以及城市規劃和公共服務都是政府為了獲取收益而進行的設租行為。政府與開發商(政府變臉而成)共同剝奪農民土地,賺取土地開發收益。
據報道:2005年11月份,國家發改委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在調研報告中建議,「天津的這項試驗在本地全面推開,也需慎重。」據《投資者報》獲悉,國土部擬在今年三、四月出台一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辦法,以此規範現行的宅基地換房等作法。而今年「兩會」前夕,民進中央有關人員專程赴華明鎮調研宅基地換房,雖然天津市高層熱情接待和推介,但調研組的最後意見結論只是簡單的幾個字:「無推廣價值」。
宅基地換房引發的思考
宅基地換房模式的推演,正在成為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合夥吞噬村莊的活劇。它引發人們對一些關鍵問題的思考。
一、政府是否尊重農民在農村的主體地位?是否尊重農民對私宅和承包土地的處分權?政府是否有權越俎代庖,替農民處置自己的土地、房產,強迫農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離開祖輩賴以生存的土地,搬遷到城鎮水泥盒子樓房中?
二、政府權力在市場經濟中應處於什麼位置?它是應該採取中立立場,保障市場經濟的公正公平運行,還是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竭力進行自身尋租牟利,並支持市場交易中強勢的一方,與之勾結,欺壓侵害弱勢的一方?
三、中國人口眾多,人均耕地和宜居土地狹小,經濟發展是繼續粗放經營,濫用能源、土地資源,破壞生態、污染環境,還是堅決改走集約化經營的道路,節約能源和土地資源,保護生態平衡和環境安全?人們有未真正認識到生態資源的危機——中華民族已經到了最危險的時候?現在還允許不允許在保增長的口號下濫施浪費土地資源?
四、城市能否無限擴張,並且消滅郊區的村莊,以至冒著自我窒息的危險?消除城鄉差別,是城鄉居民都享受到現代化的生活服務,還是將全部鄉村人口都變成城鎮人口?
五、現代化是讓人類完全離開大自然,還是讓人類回到大自然的懷抱,盡情享受到大自然的美景美味,達到人類與大自然的和諧相處?
(作者:京 中 研究員)
(本文寫作參考了《中國新聞周刊》所載楊正蓮《天津:宅基地換房換來了什麼?》、《〈土地管理法〉修改,農民需要發言》,《投資者報》勾新雨《天津宅基地換房爭議調查》等文報道的情況和數據,謹致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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