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一男子酒後開車去派出所「耍耍」 他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刑拘

20日,伊濱派出所民警告訴小記一件事兒:一名男子喝酒後與朋友打賭去派出所「耍耍」,開車到治安大隊三中隊後,我們將那名男子和其朋友一起交給交警處理。  王某和趙某是偃師市高龍鎮人,今年都是40多歲,3月15日下午,倆人喝完酒後,從偃師市高龍鎮駕車前往伊濱區龐村鎮玩兒。王某和趙某打賭稱,他敢去派出所「耍耍」,並找來一起喝酒的一名男子當見證人。  當日17時許,王某駕車載著趙某和見證人一起前往伊濱派出所治安大隊三中隊。值班民警問他們來辦啥事兒,他們說來「耍耍」。民警看仨人走路搖搖晃晃,身上還有很大的酒味兒,就將他們帶到辦公室,隨後聯繫了交警部門。  交警趕到後,立即對駕駛員王某進行呼吸酒精測試,發現其呼吸酒精測試含量超過每100毫升血液中200毫克,屬於醉駕。  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刑事拘留。

  《洛陽晚報》記者 餘子愚 通訊員 王培清  【原創聲明】未經《洛陽晚報》正式授權,本報內容謝絕任何媒體網站、客戶端、微信公眾號以任何形式轉載,禁止修改圖片。違者必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推薦閱讀:

卡丁車駕駛技巧(3)競賽型卡丁車解析
斜坡停車,車輪為何要打歪?
生命之旅由你自己駕駛,筆直地走出心靈的圍牆
案例73:構成危險駕駛罪後又發生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行為如何定性
日本人開車時的這個行為,是高尚禮節還是安全隱患?

TAG:駕駛 | 危險 | 洛陽 | 派出所 | 危險駕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