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女權遇見了婚姻
周晴晴:當女權遇見了婚姻
有個老故事:一女子跳河,被船夫救起,女子說結婚兩年,孩子死了,丈夫也離她而去,所以她不想活了。船夫問她兩年前你如何生活?女子說兩年前還沒結婚,一個人快樂無憂。船夫說:「現在你就是一個人,等於時光把你送回兩年前一樣」。女子釋然,上岸離去。
如果沒結婚之前,女人是快樂無憂的;那沒有婚姻之前,女人是什麼樣子呢?
距今5000年以前,中國大陸還是母系氏族社會,女人因為生育而成為神祗,成為家族的中心;那個時候,男人都是「從妻居」的(都是上門女婿)。到了母系氏族的後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男人們開始琢磨如何抵消女人生育的天然優勢和地位,於是慢慢出現了婚姻模式(對偶婚姻)。在早期的婚姻模式里,男人還是「入贅」從妻居,還是倒插門;後來男人們開始利用早期婚姻模式進行互送本族女子為妻的換親方式,和動用武力搶婚的方式改變這個「從妻居」的處境,於是世界就有了戰爭和交易。
距今5000年之後,中國大陸開始進入父系氏族社會,當男人利用婚姻模式和生產力發展一步步穩定男性在家族中的地位之後,婚姻模式也慢慢在氏族社會普及,並開始出現一夫多妻制的婚姻模式,當氏族社會進入到國家社會以後,男人們覺得還不放心,又發明了三從四德,帶耳環和裹腳,讓女人在精神上徹底忽略自己,從走路不能左右觀看,到小腳不能遠足。
今天,很多人覺得婚姻制度是保護女人的,其實婚姻是男人發明的,是男人覬覦母系地位而想出來的辦法,發明婚姻模式就是用來保護男性的。如果男人沒有發明婚姻制度,不管怎麼發展生產力,女人還會因為生育和哺育後代繼續做為每個家族的中心。如果沒有婚姻制度,不管經濟怎樣發達,男人多麼有錢,家庭還是母親為首的集體,大多數成年男性將成為遊離在家庭之外的流浪者,偶爾寄居於某一個家庭,也沒什麼地位,出去了還得流浪。
如今也有人說女性已經解放了,現代女性的社會地位也越來越高了,其實不然,男權世界不斷生產更多更漂亮的耳環首飾衣服和挎包,發明了諸多化妝品和美容手術等等,女人又被這些東西套進去了,並且越陷越深了。
現代理論都說制度改變社會,有什麼樣的制度就有什麼樣的社會;也許哪一天沒有了這些制度,那才是一個真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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