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羨林故居盜竊案被告無罪釋放 被認定搶救財產|季羨林|遺產
中新社北京3月2日電歷時3年多的已故國學大師季羨林故居盜竊案2日有了結果。該案被告、曾是季羨林前秘書李玉潔乾女兒的王如,經法院審理認定無罪,目前已獲釋。法院認為,王如確是為了「搶救」季羨林故居財產而為,並不符合盜竊罪的條件。
2009年,季羨林去世後,財產歸屬紛爭風波乍起。季羨林獨子季承曾表示,季老身後財產都是季家的。季羨林的秘書李玉潔及王如都認為,季老生前立遺囑表示,他的全部財產都捐給北大。
2009年12月16日,季羨林在北京大學朗潤園的故居遭到盜竊,室內物品被洗劫一空。當晚,季羨林之子季承向警方報案。同年12月20日,北京警方將嫌疑人王如和方咸如抓獲,被盜物品全部返還。
檢方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在季羨林朗潤園家中擔任男管家的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採用破窗入室的方式,進入北京大學朗潤園季羨林故居內,竊取各種書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經鑒定,這些物品的價值高達333餘萬元人民幣。王如在得知季羨林的兒子季承報案後,又夥同方咸如將所盜財物轉移至他處藏匿。
王如對於檢方指控其涉嫌犯盜竊罪矢口否認。她在庭審時說,當時出於安全考慮,她才讓方咸如轉移了季老的物品。她強調,是轉移,不是盜竊,而轉移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季老的文化遺產。
王如稱,她對北大違背承諾放棄維護季羨林遺願的行為氣憤不已,因而才做出轉移財產的舉動。
王如表示,她在季羨林身邊工作多年,深受季羨林信任,季老還準備聘她為下一屆季羨林基金會秘書長。她說:「所轉運的季老這些圖書和物品是國有資產,既然北大不出面保護,我就責無旁貸地不得不出面保護。轉運絕不是非法佔為目的,也不是秘密竊取。」
在搬運過程中,王如請來認識季羨林的熟人幫忙,並電話報告給季羨林基金會現任秘書長李玉潔,還向北大校領導請示該怎麼處理這些書籍和物品。王如的這一系列做法說明她的這一轉移行為是公開的、光明正大的,與刑法規定的盜竊罪相去甚遠。
王如的辯護律師表示,王如的行為屬於擅自轉移暫存在季羨林住所的北大財產的行為,而非盜竊犯罪,應按民事法律關係處理,不應按刑事法律關係追究王如的刑事責任。
(原標題:季羨林故居盜竊案被告無罪釋放 被認定"搶救"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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