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長親撰的家庭教育專著——朱慶瀾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一書是用白話文寫成。文字通俗易懂,語言主動流暢,老幼皆宜,雅俗共賞,有根強的可讀性。 關於家庭教育的八個原則 1.父母要給孩子「做個樣子」 朱慶瀾認為,「家庭教育的根本道理」是父母的以身作則。他說:「無論什麼教育,教育人(即教育者)都要將自己身子做個樣子與學生看。不能只憑一個口,隨便說個道理,學生就會信的。」他通過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對比,指出家長的以身作則尤為重要。他說:「不過學堂的先生,不是終日同學生在一處的。比如教學生不要吃煙,督著學生的時候,先生自然不吃。背開學生的時候,論理自然也不該吃,只是學生不在面前,先生偶爾吃兩口煙,學生還不曉得,還不要緊」。在家庭里,情況就不同了:「一天到晚,(父母)同兒女在一處,—舉一動,兒女都把你監管著的。比如,教兒女不要吃煙,父母斷斷不可吃煙。如果父母吃了煙,不但叫兒女疑心。煙是吃得的,父母叫我不要吃,是騙我的,從此就不信父母的話,並且覺得煙(既)是吃不得的,父母何以要吃?一面又生出一個看不起父母的心。有了這個心,一天一天就會做出不服父母,不孝父母的事。」 在這裡,朱慶瀾注意到家庭教育的一個重要特點是:父母和子女天天朝夕相處,父母每時每刻都在接受子女的「監督」,其言行舉止難以完全迴避子女。因此,朱慶瀾告誡說:「做父母的,要禁止兒女不要做那樣事,總要自己不去做;要教兒女做那樣事,總要自己先去做。」那就是說,父母要處處、時時、事事以身作則,「樣樣都要自己先做樣子」。他認為,這是家庭教育的「根本法」,非常重要,決定家庭教育工作的成敗。他特彆強調指出:「根本法子一錯,什麼(別的)教法都是無效的。」朱慶瀾的這種說法是很深刻的。
2.教育定要跟著小孩的程度 現代心理學告訴我們,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其心理特點不同,知識水平和接受能力不同。要教育好兒童:必須使教育工作符合兒童的年齡特徵。 朱慶瀾提出的「教育定要跟著小孩的程度」,就是這個意思。 他形象地比喻說:「教人的(即教育者),不跟著教的人(即受教育者)的程度走,好似主人請個吃素的客,卻是預備了一桌燕菜燒烤,主人只管費了事,客卻沒有地方下箸」這個比喻十分貼切。教育孩子,脫離實際,徒勞無益。 朱慶瀾針對當時中國家庭教育的實際情況,指出存在的兩種偏向。「一種(是)不望小孩好,長到七八歲,也不教他認字,也不送進學堂。這種父母害小孩子不用說了。」教育工作落後於兒童的心理發展水平,該教的卻遲遲不教,自然會阻礙兒童心理發展,是不利於兒童成長的。還有一種更為普遍的偏向是:「太望小孩好,三四歲剛能說話,就教他認字。今天認得五個,明天又想加到十個,小孩子一認不得,就一頓打罵。在這種父母心裡恨不得小孩一陣就變成個孔聖人!」 這後一種偏向是教育工作超越了兒童的心理發展水平和實際能力,更是事與願違,有害無益。朱慶瀾著重分析了這後一種偏向的危害。他說:「哪知道小孩的腦筋,是跟著年紀來的。年紀太小,腦筋沒長到,笨孩子你就是打死他,也是無益。聰明的孩子,也有三四歲就能認字的,卻禁不住(承受不了)今天加幾個(字),明天加幾個(字),加得他擔不住,再一頓打罵,就是孩子有點聰明,也被父母打塞(蒙)了。」他指出:「許多小孩,小時候極聰明,大了卻一天笨過一天,都是父母同老師把他的聰明提前用得太早、用得太盡的緣故。」這個分析是很有道理的。 為進一步說明教育工作超越兒童年齡特徵和心理水平的危害,朱慶瀾又舉例說:「千里馬能走千里,是說腿力長足了的時候。如果馬駒子的時候,你就強(迫)著他,今天走二百(里),明天走三百(里),是個好馬駒,小時候也可以勉強對付。卻是腿力沒有長足,提前用得太早,用得太盡,等到長大該走一千里的時候,卻連一百里也走不得了。這不是馬的錯,卻是騎馬的造孽!」這個比喻貼切,分析也深刻。 朱慶瀾還分析了這種不正確做法的思想根源。他指出:如果教兒子太著急,這個意思,一半是望兒子好,一半也有個要兒子替我掙個名譽的心。想到將來(揚名顯親),已算是私心。如果因為想掙自己的名譽,就不顧兒子的死活,不管他年紀到了未有,聰明長夠了未有,一味硬逼著往前進,或是把兒子聰明弄塞,或是把身體弄壞,那就是做父母的害了好孩子。」這番話很中肯,於今天也有現實意義,值得家長深思。 「教育定要跟著小孩的程度」,從教育學理論看,實際上就是循序漸進量力而行的原則。對此,朱慶瀾具體地闡述了這個原則的要求。他說:「孩子話尚說得不清楚,不可太忙教他認字。他有認十個字的力量(能力),只教他認五個,不僅不要用盡他的力量,並且替他留點餘地,叫他心裡舒服。教一回不懂得,耐著心再教。不但打罵不得,並且要用好話安慰他,叫他勿著急,或是歇一回,他腦力回過來,再教再認。」 朱慶瀾提出的循序漸進量力而行的教育原則,反映了我國教育的優良傳統。墨子說:「夫智者必量其力所能至而從事焉。」孟子說:「其進銳者其退速。」孟子認為,「揠苗助長」,操之過急,違背規律,「非徒無益,而又害之」。明朝王陽明說:「與人論學,亦須隨人分限所及。如有這些萌芽,只把這些水去灌溉,萌芽再長,便又加水。自拱把至合抱,灌溉之功,皆是隨分限所及。若這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盡要傾上,便浸壞他了。」 這裡所說的「分限」,即是兒童的心理水平和接受能力。根據這個指導思想,王陽明指出:「凡授書不在徒多,但貴精熟,量其資稟能二百字者,上可授以一百字,常使精神力量有餘,則無厭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朱慶瀾的教育觀點和古人的觀點完全一致,也符合現代教育科學理論。
3.注意「家庭氣象的教育」 所謂「家庭氣象的教育」,就是指家庭環境、風氣的影響。 他說:「氣象就是樣子,家裡是個什麼樣子,小孩一定變成什麼樣子。家庭氣象,好比立個木頭,小孩好比木頭的影子。木是直的,影一定直;木是彎的,影一定彎曲,一點不會差的。」 他認為家庭成員自身的行為,家庭風氣,比說教影響作用還要大,還要深刻。他說:「父母哪怕天天教小孩和氣,如果家裡(風氣)是個乖張(不講情理)的樣子,小孩一定變成乖張的脾氣;哪怕天天教小孩勤謹,如果家裡(風氣)是個懶惰的樣子,小孩一定變成懶惰的脾氣。」他的觀點是很有道理的。 針對當時中國多數家庭是大家庭,成員序列多,構成複雜這一實際,朱慶瀾指出:要形成良好的「家庭氣象」,「不但做父母的平日要小心檢查,不可做成壞樣子給小孩學。凡是做伯伯、叔叔、伯娘、嬸娘的,也要幫著做成一個好樣子才得。如果父母極和氣極勤謹,伯伯、叔叔、伯娘、嬸娘卻是極乖張,極懶惰,小孩的脾氣學壞事極容易,學好事極難,不知不覺也會離開父母的好樣子,去學那伯伯、叔叔的壞樣子了。」這種說法是很實際的。 因此,朱慶瀾認為要搞好兒童的家庭教育,必須首先把整個家庭治理好。他說:「家庭教育的擔子,不但在做父母的身上。做父母的想教成個小孩子,先要把一家子的弟兄妯娌人人都勸好教好,完完全全做成個好家庭的樣子,小孩才會好的。說到此處,就要知道治家是第一層功夫,教兒子還是第二層功夫呢。」這種「教子必先治家」的思想是我國的傳統,值得繼承發。
4.父母要共同教育子女 朱慶瀾提出:「父母要分擔教育,不要叫小孩分個親疏輕重。」這是要求父母共同承擔教育子女的責任。 他之所以提出這樣一個教育原則,是有針對性的。他說:「人家裡的小孩,多半親熱母親,疏遠父親,看重父親,看輕母親。」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他認為:「都是做父親的,單管教兒子,所以叫兒子看重父親,一面卻生個怕父親的意思,不知不覺同父親疏遠起來。做母親的,單管養兒子,所以叫兒子親熱母親,一面卻生個撒嬌的意思,不知不覺看輕了母親。」 朱慶瀾特別指出家庭教育中常常出現的兩種錯誤做法及其後果: 一是母親只養不教,父親只教不養。他說:「做母親的,不知道我也該教管兒子,遇見小孩胡鬧,不去禁止他,卻是嚇他說父親來了,硬把管兒子的事,歸給父親。小孩子不懂得,以為母親不能管我,一面看父親同老鼠見貓子一樣,一面看母親不過同個奶娘一樣。做父親的,又不知我也該養兒子,一天同兒子離遠,除了碰見兒子不好,罵一頓打一頓之外,全不用心去愛他,因此,小孩覺得愛我的只有母親,自然同父親疏遠起來。」 二是母親和父親互相拆台。他說:「還有一種不懂事的母親。不知道兒子已經同父親疏遠了,偏要說父親怎麼厲害,怎麼要打你罵你,又幫助兒子隱瞞父親,想叫兒子親熱自己,哪知道兒子越疏遠父親,越看輕母親了。那不懂事的父親,不知道兒子已經看輕母親,偏要當著兒子,罵他母親,想叫兒子看重自己,哪知道兒子越看不起母親,越同父親疏遠了。父母這樣教法,活活把個好孩子教成一個極膽大、既不孝父又不孝母的人。」 為了避免出現子女對父母態度輕重親疏的問題,做到互相配合,共同教育好子女,朱慶瀾要求:「做父親的,一面教兒子,一面也要養兒子;做母親的,一面養兒子,一面也要教兒子。父親要叫兒子尊重母親,母親要教兒子親熱父親。父母同時去教,小孩知道做了壞事,無地可以躲藏,無人可以保護,自然不敢做壞事,父母同時去養,小孩知道父母都是我的大恩人,自然不會親熱這面,疏遠那面,自然變成個孝順兒子。」 朱慶瀾提出父母共同教育子女的原則,對於中國的家庭教育來說,是非常有現實意義的。中國過去的家庭普遍盛行封建家長制,實行男尊女卑。對於子女來說,父親權力極大,只講嚴厲;母親地位低下,只講寬容。即所謂「父嚴母慈」是也。這在中國家庭教育中是十分普遍的現象,至使子女對父母有親疏輕重之分,教育效果不佳,也是必然的。 至今還有父母認為「父嚴母慈」或「母嚴父慈」,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這是教育子女成功的「秘訣」。其實恰恰相反,這樣往往導致家庭教育的失敗。正確的態度是:父母雙方對子女都要有嚴有慈,嚴慈集於一身,每個家長都要做嚴明而慈祥的人。這正是朱慶瀾所主張的。
5.劃清界限掌握分寸 做父母的,都希望把孩子培養成既活潑又有規矩的人。但真正能做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朱慶瀾認為,許多父母都分不清活潑同放肆、規矩與呆板的界限:「活潑好像就是放肆,規矩好像就是呆板」。一教孩子活潑,「就無論何事都聽他自由」;一教他守規矩,「就無論何事都不准他自由」。這是家庭教育中常常出現的兩種偏向。」其實,活潑同放肆,規矩同呆板,二者大有區別。朱慶瀾說:「有規矩的自由叫活潑:沒有規矩的自由叫放肆;不放肆叫做規矩,不活潑叫做呆板。」他的這種分法是科學的,因為體現了辯證法的思想。 他運用比喻進一步解釋說:「比如牧牛場,周圍把鐵柵攔起來,牛在柵里吃草喝水,東奔西跑,這叫做活潑,放牛的不好干涉他;如果跳出柵外,就是放肆,不干涉就不能了。不準牛出柵,這就是規矩,如果在柵里,也不准他吃草飲水,也不准他東奔西跑,定要把個動物里的牛,變成植物里的木頭,如此就是呆板了。」他說:「教小孩的意思也同牧牛差不多。」這個比喻是比較貼切的,所說明的道理很深刻,耐人尋味。 具體到家庭教育實踐,他又舉例進一步闡述劃分界限的問題。就拿「說話」這件事來說,「小孩愛如何說,聽他如何說,這叫做活潑;因為聽他隨便說,就連粗話、橫話、下流混帳話都不干涉他,如此就是放肆了;不准他說粗話、橫話、下流混帳話,叫做規矩;因為不准他說粗話、橫話、下流混帳話,就無論何種話都不准他說,好似要貼張封條在他嘴上,如此就是呆板了。」這種劃分界限的標準是科學的,對家庭教育很有指導意義。 在家庭教育中,強調要注意劃清某些界限,實際上就是要求父母在管教孩子時要掌握分寸、尺度,不論進行哪個方面的教育,都要適度,適可而止,不得過頭,過分。過頭了,過分了,走上極端,就要產生相反的效果。這是家庭教育中必須做到,然而又是相當困難的事,是一種教育藝術。朱慶瀾把劃清界限、掌握分寸稱作是「用個適中的法子」,這同陳鶴琴提出的「折其衷」、蘇聯馬卡連柯提出的「中庸之道」的主張是一致的,這個見解在家庭教育理論中是很有價值的。
6.言行謹慎防微杜漸 朱慶瀾注意到家庭教育是在日常生活中由父母言傳身教進行的,父母的言行對孩子的影響常常是在無意中發揮作用的。因此,他提出父母在孩子面前一定要言行謹慎。他舉例說:「小孩在面前,父母對人說某家小孩太蠢。小孩聽見這句話,就生出驕傲的心。對著人說某家父親富貴,他兒子穿的衣服頂講究,這句話小孩聽見,又會生出羨慕虛榮體面的心。對著富貴人,父母格外恭敬,小孩看見,就會生出一種勢力心。對著貧賤人,父母有意糟蹋,小孩看見,又會生出一種刻薄心。」 朱慶瀾這是說,父母對孩子的教育和影響,在大量情況下並不是有意識的。然而,恰恰就是這些無意中的言行卻給孩子以極為深刻的影響。他要求父母言行一定要慎而又慎:「做父母的,不但在家裡一言一動要謹慎,就是同朋友說話做事,有小孩在面前,也要格外小心。萬一今天說句話,怕小孩錯會了意?回家一定要說明一番。」 為了做到防微杜漸,朱慶瀾要求父母不但要自己言行謹慎,而且也要嚴察孩子的言行。他說:「有時帶小孩出門,更要細細察看他同別家小孩的說話舉動。回到家來,先把自己的小孩說話舉動,哪樣好,哪樣不好,好好分別指出來,好的誇獎他,不好的勸戒他。再把別家小孩言動的好醜,一一與他分別指出來,好的教他要學,丑的教他要戒。」這是要求家長要增強教育意識,成為教育孩子的有心人。 為什麼要嚴察孩子的言動呢?朱慶瀾說:「養兒好比防水,四方八面,但有針大一個孔,水便進來,就要即刻把他塞住,萬萬不能疏忽的。」這種教育思想和我國古人所說:「螻蟻之穴,毀千里之堤;一趾之疾,喪數尺之軀。意思完全是一致的。
「父母要共同教育子女」,「教」和「育」是不能分開的,父母的教育方法的一致會讓孩子有方向,反之,孩子則會不知所措!作為父母的我們,既然讓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就有義務讓孩子能接受咱們能力範圍內的教育,就有義務讓孩子感受到生活的快樂!比較全面的家庭教育文章,也十分通俗易懂!作為家長,真的要仔細看看! 父母要給孩子「做個樣子」,這個樣子真的要做好!父母的言行會在孩子內心種下一粒判斷善惡標準的種子,等到它發芽成長茂盛後再去修剪,則難上加難!是身教大於言傳。父母不僅僅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還是孩子終身的榜樣和模仿的對象(尤其在孩子青少年時期)。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如何去做這個「榜樣」,好榜樣會塑造好孩子,不好的「榜樣」則會促成問題孩子。看後只有一個感覺:太正確了!雖然不像一些教育專業書籍講得那麼緊湊嚴密,但其道理是非常對的。會罵人的孩子其家長一定是經常口出粗語的,愛撒謊的孩子其家長也一定是經常說謊話的;相反,誠實的孩子一定是由誠實的家長教育出來的,勤勞勇敢的孩子身邊必定有勤勞勇敢的家人。——所以,當看到孩子身上有一些缺點時,做家長的一定要先從自身去找找原因。言傳大於身教。在孩子面前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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