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吸引與愛情的區別何在

吸引愛情的區別何在

愛情之火是由雙方的共同情趣、相互需求、好奇心和吸引力而點燃的,其中,外表的吸引力往往是男女相愛的先導。有了這種外表的吸引力,兩人才有可能接近,從而去發展情感的、心理的和精神的愛。通過這種愛,雙方不僅得到感情滿足,而且感受到自己在對方心目中的重要性和在社會上的價值,以增加自我肯定,從而得到精神上的滿足。然而過於注重外表的吸引力可能妨礙雙方進一步去解讀對方的心理和品格,使彼此不能建立深層的親昵關係。久而久之,外表變得平淡無奇,不再新鮮和富有吸引力了,雙方就可能失去交往的興趣。

性吸引的確是不同於其他關係的兩性關係中的一個特殊成分,但這一成分本身並不能證明感情的存在,因為隨著個人的成熟,性吸引和性激情就將與各種其他因素融合在一起,成為一種發自內心的依戀、牽掛、關懷、需要、同情等情感。

我們知道,青春期的孩子就有了吸引異性的外表特徵,即「第二性徵」,也有了接近異性的慾望。這時的男女交往無疑有助於滿足自然的性心理渴求。如果這一時期少男少女的自然交往受到家庭、學校和社會輿論的不適當限制,他們那被壓抑的性心理就日益趨向一種「性饑渴」狀態。孩子們「熬」到十八九歲或更晚一點,稍有了自由交往的機會和環境,就可能飢不擇食地將滿腔激情宣洩給第一個外表上吸引了自己的異性。其實,這時的男女,完全可能被任何一個外貌順眼的異性徵服,即所謂的「一見鍾情」。這種感情至多可以算作墮入情網,而不是愛。但交往雙方可能因慾火中燒,又毫無自我控制能力,任憑性慾驅使,在飄飄然中以為自己真的愛上了對方。其中有的人就在這種性本能的「萌動」中發生了兩性關係,甚至糊裡糊塗懷了孕,迫於自身的「貞操」觀念或來自家庭、社會的壓力而許下終身。這種不假思索就把「生米做成熟飯」的婚姻,很難說是基於愛情的結合,因為愛情包含著經過深思熟慮的責任感,它能夠阻止雙方的輕率行為。

某些輕率從事與快速結合的夫妻,相當一部分人是在性的迷戀與衝動中結婚的,急於過合法的性生活是他們結婚的主要動機。由於把性吸引等同於愛情,把婚姻伴侶關係降低為性夥伴關係,所以兩人之間並無多少感情可言,婚姻也就沒有基礎。那些過分追求性刺激和性滿足的男女,在遇有比自己配偶更富於「性魅力」的異性時,難免見異思遷,「琵琶別抱」。這就是常見的婚外情或性越軌的主要原因。

推薦閱讀:

搞笑GIF圖:下雨天,男生和女生的區別
婚前加名與婚後加名的區別是什麼?
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的區別
日本流浪漢和西方流浪漢的區別(圖)
中道(濕婆經)-夕陽講解04-融入內在宇宙的OM.融入聲音末端的浩瀚.擴展和內化的區別.意識擴展的危險

TAG:愛情 | 吸引 | 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