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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罪名成立周三宣判 法官:不準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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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下午由太太陪同步入法庭

原標題:港媒:曾蔭權罪名成立周三判刑 即時還押不準保釋

海外網2月20日電 據香港電台報道,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星期三候判,法官表明,不太可能判曾蔭權緩刑,同時不準曾蔭權保釋,須即時還押。

早前報道: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國際在線消息: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曾蔭權現年72歲,2005年至2012年任香港特首。

求學時期

1964年香港華仁書院預科畢業。

1981年獲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學位。

英治香港時期

1964年香港華仁書院預科畢業後,短暫任職推銷員

1967年加入政府,任二級行政主任

1971年考獲政務官,任職離島理民府

1974年調任財政科

1977年升高級政務官,借調馬尼拉亞洲發展銀行

1981年至1982年獲政府保送往美國哈佛大學,獲公共行政碩士

1982年任沙田政務專員1984年任貿易署副署長

1985年任副常務司

1989年任行政署署長

1991年任貿易署署長,兼總貿易談判代表

1993年任庫務司,負責香港政府的整體資源分配和稅收制度等政策。

1995年成為首位華人財政司

香港特別行政區時期

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位財政司司長。

2001年5月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務司司長。

2002年7月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屆政府政務司司長。

2005年3月12日,以政務司司長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

2005年6月,在香港特區第二任行政長官補選中當選,並獲國務院任命,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2007年3月25日,在香港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中當選。

2007年4月2日,國務院任命曾蔭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2007年7月1日,正式就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任期至2012年6月30日)

2012年2月,曾蔭權因為接受超級富豪的款待涉嫌貪污而被香港廉政公署正式立案調查,成為香港歷史上第一個因為貪污而被廉政公署調查的行政長官

2012年2月28日,曾蔭權被香港立法會彈劾,成為香港歷史上第一個遭到立法會彈劾的現任特首,因為曾蔭權租住黃楚標的物業,卻在行政會議審批數碼廣播牌照時未有申報,涉利益衝突,屬嚴重瀆職。

2012年7月1日,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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