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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守墓家族的背影

——紀念一部綿延三百年的遺訓和一個瀕臨失傳的詞

一個蒼涼的詞:忠義

如果有問:你目睹過「忠義」嗎?貨真價實、恆久不渝的忠義?你可能猶疑:難道它是罕見的?它有被逐出現實之虞嗎?

是。無論「忠」或「義」,都越來越顯蒼涼,古意越來越濃。

在「忠」這點上,宗教信徒是最深沉的實踐者,對上帝、佛祖、真主等神靈的忠誠和篤信,乃其最日常的精神操守。所以,談論宗教情懷的忠並無意義,我們只有將目光投向世俗生活。在世俗領域,政治和權力堪稱「忠」之最踴躍的招募者、最激烈的競爭者,比如君王、黨魁、主義。這類忠,多棲息於意識形態的綁架之下或狂熱的蒙昧之上,多是靠嗓子和口號、靠決心和宣誓、靠精神馴化和集體運動來進行,且伴以盛大的政治祭祀或儀式(上世紀的「忠字舞」,那種紅海洋的高潮意境,那種跳大神般的手舞足蹈,將之演繹到極致);這類忠,虛虛實實、亦真亦幻,要麼犬儒使然、要麼迷信所致。個別者確實脫胎換骨、身心並殉,堪稱無私廢己;更多者則捕風捉影、掩耳盜鈴,實為臉譜化的表情投入。即便對「國家」「民族」這樣大體積的抽象物,「忠」也是有條件的,一旦須以性命和大額私利相抵,背叛起來並不難。所以,意識形態上的「表忠」「獻忠」「效忠」,雖搞得聲勢威猛、震耳欲聾,但可疑性最大。這類「忠」的邏輯往往是:從一致的獻媚——到一致的唾棄。

如果說極權政治下的「忠」確屬愚忠——棄之不惜的話,那其餘情形呢?日常生活中,對婚姻、友誼、承諾、託付、信念、職守,當代人有多大底氣信奉和實踐「忠」?我們的精神行囊里還能檢索出這個古老的字嗎?

撇開儒家倫理,單從生命類型和精神美學上看,「忠」,象徵著一種人格的超穩定狀態和高鈣特質,顯示著一種執著、敦厚、倔強、不疑的秉性和契約意識。就像一株大樹,透過茂盛枝葉,你會感受到它有一股垂直、飽滿、沉實的定力,由此奠基了不動蕩、不易撼的品格。人亦如此,凡忠誠者,無不在精神上底盤重、根須深,有著強烈的守護意識和穩固能力。

現代人的精神輪廓,越來越不像樹,基本上呈顆粒或粉末狀,日日夜夜處於失重、懈散和懸浮狀態,隨遇而安、隨波逐流、隨物賦形、隨行就市……靈魂難以成型、成器。現代人的一大特點,即腦子活泛,沒有邊界、紀律和敬畏,難以和自我發生契約,變通、搖擺、伸縮、進退,無不優遊自如,如橡皮筋。

「義」,更是個越來越像古董的字。隨著鄉土和江湖時代的結束,隨著鄉紳倫理、士子文化和俠客精神的消隱,它正漸漸退出世俗生活。按現代人的價值眼光,諸如「季布一諾」「屈原沉湘」「不食周粟」「趙氏託孤」「岳母刺字」「士為知己者死」「寧玉碎不瓦全」等古義,不僅在是非和理性上不嚴謹,還意味著道德上的魯莽和霉陳,有迂腐、刻板、僵硬之嫌。

世上沒有哪塊土地像華夏這樣盛產「忠義」。在古代,凡偶像,其精神底座上都刻著「忠義」二字。叔齊、伯夷、屈原、季布、聶政、荊軻、蘇武、岳飛、文天祥、史可法……《三國演義》中的「桃園結義」,《水滸傳》里的「忠義堂」,更把這一道德臉譜渲染到極致。尤其關羽,因義薄雲天被推上道德聖殿的頭把交椅,由之衍生的關帝崇拜,催生了鄉土中國最大的世俗宗教,除了關公廟,他還是儒、釋、道三家廟堂共邀的客座神。

「忠義」,乃中國傳統文化和古典人生的關鍵詞。

有次,和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的朋友聊天,我半開玩笑地說:忠義精神,應進入國家「非遺」保護名錄才是。朋友當真,急切問:那傳承人呢?誰是它的標誌性載體?總不能是全體國人吧?他問的很專業,按世界「非遺」確認章程,該項目除了珍貴和瀕危,還要有當世傳承人才行。我怔住,是啊,哪兒找這樣一個活在當下且古意十足的人生標本呢?但很快,我眼前一亮:北京崇文區的佘家,袁崇煥的守墓人!

2004年夏,我參與指導的央視《社會記錄》播出了4集紀錄片《佘家故事》。這是個深深感動和震撼我的故事,一個家族和一座古墓默默廝守370年,只為一記祖訓、一句承諾。這個家族的精神基因,即「忠義」。

在曲阜孔林,聖冢旁有處景點,叫「子貢廬墓處」。孔子死後,學生子貢守墓6年,後人立碑頌之。因子貢為孔墓所植皆楷樹,世人便發明了「楷模」一詞,表彰這位聖徒。佘家守墓已過370個春秋,墓主非聖人可比,歷史亦不會予佘家如子貢那般的榮耀,但意義也就在這:這是一個樸素的百姓故事,這是一戶淡定的市井人家,它孤獨、安靜、隱蔽,它習以為常地去做一件事,它把美德兌現為常識和習性,演繹成一種碌碌無為、朝朝暮暮的生活。

說真的,若為忠義申請「非遺」,這是我迄今所知唯一有資格的傳承人了。當然,這足以令世人蒙羞,故可行性為零。

那個被吃光的人

古英雄有兩類:一乃造反的綠林,以叛逆之志收拾天下,可謂梟雄。一乃棟樑之士,挽危局於欲墜,忠烈是也。比較兩廂,梟雄為「攻」,忠烈為「守」;前者的生命姿態若野馬之奔、決堤之涌,呈狂飆恣肆狀;後者則憂憤鬱悶,所吟乃悲竹之聲,所繪皆病梅之美。從大勢上看,後者的悲劇早就註定了:「攻」為順,「守」為逆,攻者所為乃踐踏掃蕩,摧古拉朽;守者則笨拙的很,他做的是托舉苦撐之事,力遜分毫,即覆頂殞命。

後者的險境在於,他腳踩的地面早已綿軟松陷,無基實供其運氣發力了。更要命的是:他孤立,獨柱一根!既無依託,又無環繞,同僚早已暗暗做了白蟻,在梁木上蛀起了眼。接下來,他要承擔為時代沉痾和積弊——替罪頂過的厄運。史上的忠烈,如岳飛、于謙等,都出自該行列。如果說前者多亡於刀劍、裹屍馬背,那後者多死於心碎,窒息於沼池爛塘。

袁崇煥(1584——1630),字元素,祖籍廣東,明萬曆進士,初任福建邵武知縣,但他心繫天下,有拯世之志。此時的大明,紀綱廢弛,佞人當道,頹象畢露。而北方的後金,像一條粗獷而饑渴的巨蟒,在努爾哈赤的激情領舞下,血氣高漲,飛沙走石,大有吞象之勢。據史記,當時明將聞金膽顫,攤上出征詔命,竟嚎啕慟哭,哀己不幸。1622年,13萬明軍覆沒,崇煥主動請纓,以書生之軀擔武將之職,鎮守寧遠孤城。1626年,努爾哈赤猛攻寧遠,崇煥血書立誓,將老母妻兒遷至城中,奮戰3日,以萬卒破十倍之敵,努爾哈赤亦為炮火所傷——此役乃其平生惟一敗仗,不久郁終。皇太極為報父仇,又率兵猛攻寧遠,均被擊潰。崇禎元年,崇煥被授兵部尚書兼右副督御史,督師薊遼。

崇禎二年(1629年),皇太極從內蒙繞道,偷襲京城。崇煥星夜馳援,風雪行軍3晝夜,於城南與敵激戰,崇煥身先士卒,「兩肋中劍如蝟,賴有重甲不透」,皇太極知難,悻悻退兵,自此未再犯京師。

此時的袁崇煥,已成大明殘局唯一有效的棋子。本來,這枚棋子若運籌得當,至少可讓敵我在戰略推手上多幾個來回。可惜,史上那令人吃驚的一幕又上演了:皇太極略施小計,一項「私下通敵」的暗網自天而降,縛住的不是別人,正是心無旁鶩、一心抗金的袁崇煥。罪名輕易成立了,崇禎三年9月初7,崇煥被「寸磔」於西市。寸磔,即凌遲,即千刀萬剮。「皮肉已盡,而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方止。」(清·計六奇《明季北略》)

崇煥死了,死在崇禎上吊前的第14個年頭上,死在他拚命維護的社稷手裡。細究死因大概多餘,讒言、構陷、昏帝、個人清高與過度自信……這些元素在忠烈生涯里皆可找到。「寧為直折劍,猶勝曲全鉤。」原屬詠志的清風之嘆,竟與其後的命運有著驚人暗合。是歷史之巧?還是精英的宿命?

死因不究,死狀卻耐人尋味。

除了看客的喝彩,那一片片血沫飛濺的皮肉,也被當場競拍,嚼一口,啐於地,呸一聲「漢奸」……愛國者即這樣被另一群愛國者給分食了。應該說,這樣的場面確讓我們——「人民群眾」的後嗣們尷尬,因為雖同為錚骨,但來自民間的待遇卻不一樣:于謙就義,百姓哭泣,冒殺身之禍去祭奠;岳飛赴死,街民流淚相送,詛咒奸佞;熊庭比下獄,市井流傳歌頌他的抄本和繡像……無疑,這些精神答謝是對英靈最好的撫慰,如此的民心確給「人民」概念添了光彩,也隱隱旁證了那句——「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崇煥的遭遇又如何解釋呢?那份悲涼與絕望,恐怕只能以「深淵」來喻之了。沒有響應、聲援,沒有體恤、同情,歷史上的同類在臨終前多少都會找到一點的精神依傍和溫暖(那點溫暖足以讓一個死囚帶著足夠的尊嚴和對未來的信心,從容地告別這個世界),在他這兒,真是片鱗半爪也沒有。除了袁崇煥,誰會冤得這般痛徹?誰被拋棄得這般赤裸?基於此,崇煥之死在史學上有「第一冤案」之稱。

這一回,「人民」真的失察、失聰、失明了。

其實,此般歷史悲情從未拂袖而去,幾個世紀後的今天,我也沒覺得有什麼特殊力量能把這兩類「人民」、兩款「愛國」拉扯開。想想吧,在罪證如山、眾口鑿鑿、只有一個信息源和輿論調門的前提下,你有何理由不躋身於那「正義」合唱?比如「反右」「文革」,比如「將某某永遠開除出黨」的大會上,有誰落後過?據史載,崇煥死後,「暴骨原野,鄉人懼禍不敢問」,那顆死不瞑目的血顱,終日懸於桿上,忍受空蕩蕩的落寞和曝晒。

黑夜裡的黑影

接下來的事,是我真正要說的。

「寸磔」後不久,某月黑風高夜,一身手矯健的黑影偷偷攀上了城桿……一大早,守卒發現,崇禎朝最重量級的頭顱不翼而飛了,這可是驚天大案,朝野惶惶,巷語紛紛,皆不得其蹤,它神秘蒸發了。

明亡後,因抗清之故,袁崇煥繼續以「國家公敵」的名義列入諱語。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不知何故,這位文治武功的天子突然挂念起那個被祖輩構陷的宿敵,唏噓之餘,頒詔曰:「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

悲憫也好,欽敬也罷,這份來自敵營的尊重,總算給了崇煥一個見天日的機會,也讓一戶人家走進了歷史的視野。

原來,那黑影乃崇煥舊部,姓佘,名不詳,後世稱「佘義士」。盜得頭顱後,將之葬於自家後院,從此隱姓埋名,守墓至終。去世前,他囑咐家人將己埋在主公旁側,並要求子肆做到三件事:永不為官,勤於讀書,世代守墓。

這份口囑,為一部長達370年的家族故事作了奠基。

袁崇煥,這個流浪的冤魂,終於有了人間的地址。

該址的現代描述是:北京崇文區東花市斜街52號。

我的同事為拍攝《佘家故事》,跟蹤數年,留下了豐富的影像資料,也使我得以鄰近地感受這個家族。

某天,我特意走了趟那個地方,下車才發現,那兒竟毗鄰廣渠門,廣渠門,不正是崇煥與清軍最後交鋒的戰場嗎?事實上,墓園的氣象出我意料,非但不見恢宏,反而幽僻得有點落寞:青磚矮牆的小院,水泥箍成的饅頭墳,碑刻「有明袁大將軍墓」,正前有石案,一束枯花散落;將軍墓旁有個更小的墳,主人即那位冒死盜顱的佘義士了,佘碑低矮,中有裂縫,顯然被修復過。小院二十多平米的樣子,收拾得很利落。

正是這種簡樸和冷清,讓我確信置身於一家私人墓園。這是純正的百姓領地,是人住的地方,從草木到瓦片,皆透著一股民宅生活氣息。供養它的是人之血脈、體溫和炊煙,而非意識形態和權力資本。官方紀念館的豪華修飾和政治油漆味兒,這裡是沒有的。

小小墓園有雙重身份:將軍墓和義士冢。至此憑弔者,也有了兩個矚目點:忠烈英德和俠士高義。

物換星移,370個春秋,佘家後裔共17代人恪循祖訓,棲息在遠離祖籍的皇城根下,守著先人,守著先人守著的東西。佘家的生涯故事和崇煥墓的命運沉浮,就像屋檐和瓦草,早已融為一體。人和墓,不是隸屬與管理,而是一種親情,互偎互依、相濡以沫的親情。某種意義上,將軍墓乃佘家的另一座祖墳,精神祖墳。

墓,是佘家的人生基石,也是全部家當。

墓,即宅。守,即業。死,即生。

家難國殤

縱觀佘家墓園的命運,有一現象頗值深思:當時代將之忽略和完全遺忘時,它是恬靜和安適的;一旦社會和權力有染指企圖、哪怕施予宣揚和彰顯時,它反陷入危機與掙扎。

和墓的寂廖一樣,這個家族的人丁並不興旺。

如今,佘家嫡傳只剩下一位白髮老嫗:佘幼芝女士。她今年64歲,退休前是一家小儀器商店的售貨員。半個多世紀來,她已成墓園最親密的見證人和敘事者。紀錄片《佘家故事》中,佘幼芝反覆念叨這樣一段話:「反正先祖臨死的時候,就是這麼交代的,要輩輩守墓,不再回南方了,袁將軍是廣東東莞人,我們家是廣東順德人,都不回了……」

墓園所在的位置,過去不叫東花市斜街,老北京稱「廣東義園」或「佘家館街」。民國初年,康有為領頭、各界人士捐資在墓旁修將軍祠,康有為題聯:「自壞長城慨今古,永留毅魄壯山河」。

1949年後,小院里來過一些大人物,周恩來、宋慶齡、朱德等,都曾在清明來祭掃。1952年,市政府擬把城裡的墳墓全部外遷,有4位名流給毛澤東寫信,籲請善待崇煥墓。他們是:葉公綽,柳亞子,李濟深,章士釗。信是5月14號寫的,16日,毛親筆復函:「明末愛國領袖人物袁崇煥先生祠廟事,已告彭真市長,如無大礙,應予保存。」

據佘幼芝回憶,她小時候,家有十幾間瓦房。1955年,崇文區建第59中學,徵用佘宅,另給佘家找了房。為了守墓,佘家沒搬,大伯一家住袁祠的南屋,幼芝隨母搬進從前羊圈改的房子。大伯和母親去世後,幼芝就在這間房裡結了婚,時值1964年。不久,「文革」開始,袁墓被扒,祠堂傾毀,將軍碑陳於荒草,義士碑被墊了台階,佘家收藏被付之一炬,唯一倖免的是幼芝父母與外婆的一張合影。很快,原本狹小的院落,又擠進多戶異姓,並紛紛蓋起私房。

終於,浩劫結束,一項拾遺補缺和物歸原主的政策開始了。

從1978年起,佘幼芝四方奔走,籲求修復墓祠。這一求就是十幾年:無財無物,無權無勢,僅憑一張婦人嘴在各個道場笨拙地遊說,尤其要就「公——私」「家——國」的動機質疑作各種澄辯,其尷尬和澀苦可想而知。

這個以冢為宅的家族迎來了和平年代最大的考驗。第17代傳人和先人一樣,有著犟性子,佘幼芝發誓:一日未復墓祠,一日不剪頭髮!此間,她因病住院,無助時寫過一首自勉詩,其中一句:「苦守靈園三百載,誰知我氏心中情。」

首先,崇煥墓面臨一個「職稱」問題。在中國這個官文化主宰的道場里,凡有價值的物件,無不渴望一件類似「黃馬褂」的身份標籤,這不僅決定日常待遇,更涉關其自保能力和安全係數,涉關它在危機時所能籌集到的外援。尤其在政治大一統、私產沒有庇護的年代,來自權力系統的鑒定和封號極重要。佘家小院也一樣,經了那麼多風雨驚悸後,它想為自己求一幅門神了,算個小小護身符罷。1984年,在佘幼芝呼籲下,崇煥墓被定為市級文物,職稱不高也不低。但就在此時,老問題又來了:拆遷。第59中學為擴建,欲把墓遷往龍潭湖公園。佘幼芝急了,幾百年了,這墓可從未動過啊……眼瞅著老太太氣喘噓噓到處求告,小院的其它住戶不滿了:舊居不拆,安得新廈啊。冷嘲熱諷、奚落挖苦撲面而來。幸好,第59中學的提案被駁回,墓址不動。

天不負人,在社會各界的響應下,崇煥墓開修。

1992年4月5日,清明這天,修葺一新的將軍墓迎來了首批祭訪者。那一天,佘幼芝換上新衣,剪去了長至腰間的髮辮,那髮辮早已霜白。

墓修了,消去了佘幼芝的最大心病。若說還有啥指望,即崇煥祠了。慢慢,事情有了眉目,2002年初,北京市文物局拍板:重修崇煥祠,兼設紀念館。

誰知,對佘家來說,有史以來最大的壞消息驟然而至:52號院的19戶居民全部遷出,另予安置,佘家也在其列。

晴天霹靂。它意味著,宅與墓、生與死、家與國——這場延續370年的精神組合,即要被剝離開了。紀念館無疑是更時尚、更現代化的做法,但它卻是對「形影不離」「朝夕相處」的粗暴拆解。於佘家而言,這是骨和肉的拆分。

這等於把崇煥墓的保姆給驅逐了,把三百年前那個偉大的遺囑給殺死了。它光大了崇煥的名位和聲望,卻把崇煥墓賴以生存的土壤給剔除了。也就是說,兩份同棲共生、渾然一體的東西,它抽取其一。在我眼裡,這甚至有「買櫝還珠」「殺雞取卵」的味道,我把守墓這個「活」的精神行為看得比墓地更貴重,更有心靈的光輝和文化的延續價值。

無處安放的祖業

當然,官方並未把佘家完全撇開,作為答謝,作為裝飾,擬聘佘幼芝為紀念館顧問。這份榮譽,與棲息意義的「守墓」已有質別,它意味著佘幼芝及其後人,不能再以生活的方式進入祖宅,只能以客人的名義「回家」。

這算什麼呢?文化拆遷?精神征地?

這不僅是個不平等條約,還是個缺少理性和智慧的設計。

佘家,不僅是為崇煥墓服務最久的生活傭人,更是其最天然、最權威的精神法人。佘家的忠義,崇煥的忠烈,還有什麼比二者更能彼此詮釋、互為註腳的嗎?還有比這更完美的精神組合嗎?明明一家人,為何硬將之拆散呢?

為方便旅遊嗎?為弘揚文化和促成更大範圍的公共消費嗎?

那就更應維護資源的完整性啊。佘家故事,本身即一支獨立的精神資源、一道罕見的靈魂風景,在當代,它比遺址更稀缺,更有資質成為「名勝」。如果說,墓是物質遺產,那守墓即「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活著的遺產。

我實在不解那個政府行為。難道僅僅為了易主?為了讓墓地回歸人民群眾的懷抱?這樣的物質歸屬和戶主變更有意義嗎?莫非在對方眼裡,崇煥墓只是一處地產?

有段影像記錄了這段日子的佘幼芝,畫面中她泣不成聲,傷慟至極。我理解老人的悲憤,她的人生就要變了,這個家族的人生就要變了。

老人一次次交涉、哭訴,希望奇蹟發生,希望政府有所動搖,遺憾的是,對方與她一樣,所有的耐心都基於一個固執的企圖:說服。

我們的編導,用鏡頭見證了雙方的一次對話,下面是一段語音場記——

接待人:「時代變遷了,我們的思想是不是也能變一變呢?」

佘幼芝:「別人的先祖都給子孫後代留下什麼房子、地、金銀財寶,我的先祖卻不是的……這個忠義精神,如果說我要把這個守好了,那這就是祖先留給我的遺產。」

接待人:「所以說,我就想能不能,第一個問題,就是說我們的住和看墓,不要給它混在一起,就是說這個不矛盾。你可以天天來這裡頭,天天來看,你晚上回家住,這兒有值班的,你也改善改善住房條件,別一輩子老住那個平房,你是不是也趕上享受一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的東西呢?我剛才的那個詞可能您不愛聽,那咱換一個詞,就是說我們不要叫聘,您就是終身榮譽館長。」

佘幼芝:「如果政府需要我的話,我就回來,如果不需要我回來,那我就不回來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地是國家的地,房子現在也成了國家的,如果說這個墓非要換給別人守,行不行呢?當然也行,但我的看法,那樣它就失去了一種意義。」

接待人:「我想咱們目的都一樣,你今天來跟我談這個,也是為了把祠修好,咱們要方方面面考慮。第一它作為文物,現在是市級的,將來可能是國家級的,文物有文物法的規定……將來要是修出來,裡頭絕對是不能生火、做飯的,不能這麼去生活。」

佘幼芝:「如果說您讓我搬走的話,那就意味著不在這守墓了,什麼叫守墓呢?形影不離,是吧?一直在這兒,我們先祖死的時候就這麼跟後人說的。我們要輩輩守墓,一代傳一代,也不回南方老家了,先祖的遺志到現在,已經第17代了,時時刻刻在我們心裏面。祖先不讓做官,17代了沒人做官,但祖先讓我們讀書,為什麼讀書?讀書好明白事理。」

……

搬遷,已是板上定釘。考慮佘家有困難,文物部門用佘家應得的補償款30萬元,又貼了4萬2千元,幫其買了套房子。2002年5月22日,佘幼芝一家離開了52號,去了幾公里外一個新區。

焦平,佘幼芝之子,2003年 6月,遇車禍身亡,年僅29歲。這位佘家第18代人的不幸,竟然又和守墓有關。2003年,廣東東莞建袁崇煥紀念園,邀請佘家派人守衣冠冢,也許想彌補在京不能守墓的遺憾,焦平願意前往。當時他在蘇州打工,若去守冢,即意味著要在廣東定居,正談戀愛的他,希望和女友同去,於是決定先赴吉林拜見女友的父母,不料此行踏上黃泉。

2004年初,紀錄片完成前,編導再次探望佘幼芝,也許剛經歷了喪子之痛,老人情緒非常激動——

「我現在心裡特別激動,別提這事,一提這事,我心裡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在我孩子面前,在我先生面前,我怕他們替我著急,我也不敢難受啊,我就背地裡,上廁所或者做飯的時候,我的眼淚啪噠啪噠往下流……我總覺得這是我的遺產,他們說,房子、地是政府的國家的,但是守墓是我自己的遺產啊,他們不能剝奪我這個權利。我要求不高,我要求一點也不高,我要求在附近,哪怕給我一個半平米的小房,叫我離那兒近一點就行,我出來進去的,我天天能看到它。我心裡頭疼,我這心都疼……我回去一看,野草叢生,草那麼高了也沒人剪,那裡面什麼都有,什麼塑料袋、煙捲頭,還有他們施工單位往裡濺的白灰,我自己拿條帚掃都掃不出來,一點一點往外摳。」(語音場記)

被充公的精神私產

不錯,歷史的主語是人民群眾,但要說所有的精神資源都是從「人民」這個大蛋殼裡孵化出來的,那也太誇張了。許多民間精神的主體,並非人群中的多數,而是少數,甚至是極少極少的零星和異端。

今天的督師墓園,至少有三層文化涵義:袁崇煥的政治操守;佘義士的行為倫理;數百年的家族守墓。以上涵義已構成三份精神資源,既各自獨立,又彼此註解、互為知音。而且,其主體皆個人和私家,與「人民群眾」扯不上,和時代主流及世俗群像也格格不入。它們是以精神個案的身份被歷史存檔的。

三者同棲一檐,相依為命,共同塑造著一個大大的詞:忠義。且一個比一個更遞進,更有難度和挑戰。尤其後者,那個綿延三百年的承諾故事,那場17代人的誓言接力,更像個精神孤本(前者的孤獨,只是時代的孤獨,史上並不乏同類)。另外,在角色和功能上,後者還是前者的收養者和敘述者。

私以為,墓園至少應有三塊碑:將軍碑,義士碑,還有一塊,我最看重的一塊——守墓紀事碑。顯然,當代官方是慣於「抓大放小」的,它對大人物、即第一塊碑更器重。換言之,它對有形的古董更熱心。

或許,它覺得家族守墓之行為意義不大,太陳腐,太務虛;或許,它覺得世上並無什麼精神私產或文化自留地,一切美德和事迹皆屬「人民」,應掛於「群眾」名下,登記在「集體」功勞簿上;或許,它覺得由政府來收編民間遺存,才是文化的福音和正途,更符合現代邏輯和社會職能……

真是典型的「人民主權論」,不僅實物充公,精神也要充公。在我看來,它至少疏忽了幾點:首先,那份精神從來即「非公」的,根本談不上回收,所謂的收,只能是徵收、沒收。其次,能被充公只有物理的東西,精神可不是隨隨便便能被易主的,除非想讓那精神死掉;再者,它忽略了那精神依然活著,尚未斷氣,卻急於以「烈士」和「遺物」的名義草草入斂、掩埋了。

說得專業點,它眼裡只有廢墟和石頭,只有物質文化遺產,沒有「非物質文化遺產」。

從最實際的館藏角度看,把佘家剝離,等於流失了一支活的進行時態的精神資源,等於把園裡最有魅力的景緻給剔除了。殘剩的,只是兩座僵硬的墳頭,只是文化的歷史段落和物質部分,其活性標本和當代章節沒有了(三個故事變成了兩個)。如此,這個生機勃勃的園子將成純粹的遺址,將成「斷脈」的風景,只有墳頭,沒有人生和炊煙。

這樣的眼光和決策讓人沮喪。它不懂得放養蝴蝶,只會訂製標本——用來裱牆。

退一步講,我寧願看到佘家對精神領地的主動捐獻或棄守(雖令人遺憾,但畢竟體現了主權和自由),而非公權理直氣壯、毋庸置疑的收繳——這自信和傲慢嚇我一跳。在「私」轉「公」的整個過程中,我沒看到充分的商榷和平等的談判,面對佘幼芝的央求、無力和嘆息,公家似乎在做一件完全可控、毫無懸念的事,彷彿在宣布一項組織決定。彼此的「高姿態」和「低姿態」都刺痛了我。

官家真是太熱衷「公有制」和「國有化」了,太喜歡用「人民歷史」「人民創造」「人民歸屬」來覆蓋一切了。只要「人民」看上的東西,總要想法子弄來,重新註冊和署名。經過這樣的產權變更,人們往往最終發現,那東西縮水了很多,價值流失了很多,要麼變質了,要麼蒸發了,要麼失竊了。

是的,人民也會貪污。也會被貪污。

沒了體溫和炊煙,生活館變成了紀念館。活的,成了死的。

紀念館往往是炫耀館,炫耀我們中間曾分娩過某類人物、某種精神。孰不知,那些人和精神,往往都是自己時代的反面,是人群中的另類、異端,不僅倍受「民意」的排斥和奚落,甚至直接為其所害。

崇禎三年9月初7的刑場,「民意」是這樣參與歷史的——

「遂於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盡。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張岱《石匱書後集》)

這等於說,袁崇煥有兩重死:一是死於權力,一是死於民意。

假如歷史再給人民群眾一次同樣的機會,又能怎樣呢?

其實,魯迅的《葯》和「人血饅頭」,已給出了答案。

特殊情勢下,一個人要想做對一件事,須依賴幾個條件:一是信息來源的可靠;二是獨立判斷的能力;三是承擔風險和犧牲的勇氣。

尤其後兩者,最為稀有。它們能幫助一個人在輿論黑夜裡、在缺少信息的情況下——即使「摸黑」也能作出良知判斷和選擇。

佘義士的價值就在這。他憑的不僅是忠,不僅是對主公的舊情私誼,更有公共倫理的大義。在信息機會上,他和那些道聽途說、迷信御告的百姓幾乎平等,可貴的是,他使用了自己的見解,在群目失明之下,他有一種不盲從、不隨眾的判斷力,可以說,他是史上第一個在精神上給袁崇煥平反的人。最難得的是,在獨立判斷之後,他還有一種決絕的行動能力,不僅想,更要做。要知道,聰明人從來不乏,思考者也總有些許,而願擔風險的勇為者就不多了,何況滅門誅族的大風險。

最缺少的,即獨立思考之後的行動者。

所以說,佘義士做的不是一件私事,而是公事。這件事,多多少少替歷史挽回了一點面子。即便如此,若說佘義士代表「我們」,代表群眾的「大多數」,那也讓人汗顏,說明「我們」的臉皮太厚了。既然風險是一個人的,榮譽也應是一個人的。

佘義士是寂寞的,其家族更是寂寞的,非主流的。像其人丁一樣,數百年來,這支隊伍沒有被壯大和擴充過,孤苦伶仃,形單影隻。

我們既不是它的同道和親戚,更不是它的母體和孵化器。

唯一的可能是:我們是它的對立面。

問世間,義為何物

電視片《佘家故事》中,我加了這樣一段點評——

「我們見過無數表白出來的忠誠,高呼出來的忠誠,但你見過三百年默守一座墓的忠誠嗎?一個怎樣的家族才能勝任這樁孤獨而堅忍的事業?要知道,除了風險和無名的寂寞,命運和歷史從未向他們許諾過什麼;除了一份悄悄的心靈榮譽和自我器重,根本沒什麼犒勞和表彰在路邊等著——任何事到了這份上,恐怕也就無人去做了。」

做一件事不難,難的是做上幾百年,難的是世世代代和一件事生長在一起。何況袁崇煥不僅是舊朝罪人,更是新朝宿敵,替這樣的人守墓,堪稱刀尖上的事業,前景黑得一望無際,實無出頭之希望……

我相信,單憑理念和信仰做不到這點,因為這最終不是一個認識問題,而是對生命本色和行動能力的考驗。從認知到行動,有著漫長的路。認知或許能促成一件事,秉性往往輕易即促成一件事。而更多時候,會有這樣的情形:一個人的思想和智慧越深刻、複雜,解釋能力越強,其疑慮和猶豫即越多,做事所須理由即越多,選擇空間和彈性亦越大,反而難以生成定力。

我想,在這件事上,起決定作用的恐怕是最簡單的性情和家族傳統,即被稱為「基因」的那種東西。佘家血脈里,應有這樣一些元素:虔敬而專註的天性,不疑和務虛的氣質,遵守規則的本能,自我定義的價值觀,目不斜視的埋頭精神……這是一種有「原則」的活法,它單純而謙卑,對認定的事物不放棄,它需要榮譽和動力,但不是來自外界,而源於內心的自我肯定。或者說,它自身攜帶榮譽和動力,精神上自給自足。

相反,一個太務實、太騷動的人,一個東張西望、參照系太多的人,一個審時度勢、算術力強的人,是很難做到這點的。他太容易變卦和易轍,太容易魂不守舍,太容易被誘惑和勾引。

幾百年生涯里,你覺不出這個家族的焦慮,它在心理上是平靜、安詳的。你不覺得它在等什麼、盼什麼——連「平反」「翻案」,似乎都不在其心思內(「等待型」「眺望型」的做事,往往都是有條件、議價式的,一旦條件得不到滿足,即會放棄、改道甚至背叛)。它的生存姿態不是「等」和「盼」,而是「守」和「護」,是一種穩定的秉持、保養、延續。不變,即它的使命,即它的福份和生活。幾個世紀里,它似乎只對自己提要求,從未對世界提要求。

它唯一的要求,也是最後的要求,即請求權力別讓自己離崗,別讓先人的諾言毀在自己手裡,別讓祖祖輩輩的活法在今天結束。

佘家,一個瀰漫著古意和蒼涼的家族。

如今,這古意將被驅散,這蒼涼將被現代的烈日蒸發。

我們失去了什麼呢?

片子播出前,我給分集結尾添了這樣的話:

「隨著袁墓的交接,隨著私人守墓的角色被公共職能取代,這個古老家族的使命,就有了某種終結的意味。對於文物和遺址,時代有了更好的保養,但我也隱隱在想,是否我們就有了相應的守護能力呢?畢竟,修繕和守護、物質能力和精神能力是兩回事。願我們和我們的後人,再去拜謁袁公墓時,不會只看到一座死去的坆,不會只看到碑石上的美德,而忽略那些與之相濡以沫幾個世紀的東西。」

「若後世是公正的話,我想,任何時候,它都應該向那些參與過歷史留存和延續的個體——投去感激的一暼。沒有那些情誼的呵護,沒有那些無名塵土的覆蓋,再偉大的墓碑也會死掉的。」

這些,是我剋制了個人情緒之後的話,算是媒體立場和個人立場的平衡。

2004年11月

(摘自王開嶺文集之隨筆卷《精神自治》,2011年修訂版。噹噹、卓越、京東等皆有售。其中《精神明亮的人》為選集,其它獨立分冊為散文卷、隨筆卷1、卷2、文論卷、自然美學卷共五冊。卷2《激動的舌頭》尚在審查中,未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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