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細分法案」是美國政府針對華人的迫害嗎?

圖片來源:The New York Times

歡迎點擊上方「選美」,關注選美公眾號

這是選·美的第680篇文章

本文於2017年2月21日首發於騰訊較真欄目(微信ID: Fact_Check),作者俞俊哲。

1、華人對自身利益受損的擔憂,來自於美國廣泛出現的「平權行動」;但「平權行動」實際上是個不太準確的翻譯,被廣泛誤讀,實際上應翻譯為「扶持行動」;更重要的是,在高等教育錄取方面,「扶持非洲裔、拉美裔」的做法已經受到很大限制。2、近二十年來華人學生在加州公立大學比例的增加,不是因為加州不允許實施「扶持行動」,主要原因是申請人數增加了;而華人視之為洪水猛獸的SCA5法案即便通過,考察歷史數據,對華人學生的錄取影響也會較為有限。3、從趨勢來看,美國大學已經越來越不把「種族」作為「扶持錄取」的考量,所謂「亞裔比黑人和拉丁西裔學生SAT成績要高兩百至四百五十分才能被名校錄取」,已經是過去式。4、所謂亞裔細分法案,美國政府的目的只是為了搜集數據,為的是更加有效地辨別需要扶助的族群和社區,方便提高社會資源再分配的效率;並且,有明確防止濫用機制。而且,加州的大學多年來一直都在收集這些數據,並未影響到亞裔學生。5、把中國人劃分為四類,是庫比蒂諾學區自作主張亂加的,想想也知道,怎麼可能把華人劃分為「講普通話的」「講廣東話的」「講台語的」「講台山話的」?

最近一段時間,一張來自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庫比蒂諾市(Cupertino)的學生家庭語言調查問卷在社交平台上廣為流傳,它上面標為「必填」的種族申報欄中對亞裔中各個族群進行的細分,還在中國人(Chinese)欄目下划出四個分欄,使得不少轉發的在美華裔一副山雨欲來之狀,連稱此乃大學按種族定額錄取學生的前兆,另有人稱這是美國民主黨歧視華裔的又一行動,企圖對亞裔「分而治之」,令人想起當年的排華事件。更有甚者,直接將此事與二戰時期德國納粹起初對猶太人採取的政策作對比,一時間彷彿加州華人稍有不慎,子子孫孫就有可能會被做成肥皂。

最近在海外華人間流傳的這張表格,成為對美國「迫害」華人擔憂的來源

關於亞裔細分法案,中文網路上如此流傳

美國華人對民主黨「歧視華裔」的錯誤認知已經有多年歷史,而這份表格所引發的則是2016年8月加州「亞裔數據細分」法案通過以來的又一個歇斯底里的過激反應。讓我們來剝繭抽絲,徹底檢視美國的有關法律和政治背景,試圖了解加州華人同胞們這幾年來人心惶惶究竟是否有現實基礎,聞民主黨色變究竟是否合理,恐懼排華是否正當。

一、華人對自身利益受損的擔憂,來自於美國廣泛出現的「平權行動」;然而這個極易被誤解的「辭彙」並沒那麼可怕,在高等教育錄取方面,「扶持非洲裔、拉美裔」的做法已經受到法律的很大限制

自從美國民權運動之後,各地曾經出現過大規模的「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這是身份政治的一個副產品,旨在通過積極為社會中的劣勢群體提供學習和就業機會來彌補整個社會在歷史上對這些群體所施加的不公待遇。很好的一個例子就是美國高校根據種族在分數相仿的申請者當中對少數族裔進行優先錄取,以此彌補歷史上的排外政策、奴隸制、種族隔離等現象所造成的不公。這種行為與其說是歧視學習成績好的學生們,倒不如說是特別照顧一些特定人群中的學生。從這個角度講,把Affirmative Action翻譯為「平權行動」其實是容易引發誤解的,因為行動並不是提倡簡單意義上的公平。「平權行動」更準確的譯法應該叫「扶持行動」。

然而隨著保守主義對這一行為提出一個又一個的司法挑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接下來的幾十年中對高校錄取中的「扶持行動」進行了很大的限制。1978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加州大學董事會訴巴基案(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Bakke)中雖然認定教室內的種族多元化為「必要政府利益」,判定高校允許高校招生時將種族納入考量的多個因素之一,但同時裁決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Davis)醫學院每100個招生名額中16個少數族裔學生(包含亞裔)的配額制招生違反憲法。在隨後2003年的格魯特訴布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和2016年的費舍訴德克薩斯大學案(Fisher v.University of Texas)中,最高法院進一步對大學錄取中的種族扶持進行嚴格審查,要求試圖實現學生群體多元化的大學對招生程序進行針對這一目標的「嚴謹設計(Narrowly Tailored)」,不得在有其他可以實現這一目標的「種族中性(Race-Neutral)」招生策略可行的情況下進行扶持招生。而這些判決不但對全美的公立大學有效,還對領取聯邦資金的大多數私立大學都有效。

二、在「扶持行動」之外,美國也有「反扶持運動」

1996年,加州公投通過209法案,對加州憲法進行修正,禁止州政府機構在僱傭公務員、簽訂公共服務合同和公共教育中考慮種族、性別和族群因素。在此之後,加州的公立大學被禁止採取考慮申請者種族的招生行為。許多進步主義者立刻對這一法案進行了司法挑戰。同年,209法案在聯邦地區法院被判違憲,政府上訴至第九巡迴地區法院之後三名法官逆轉判決,在那之後又出現了無數針對209法案的訴訟但均未撼動其合法性。2014年,聯邦最高法院裁決與加州209法案相似的「密歇根民權動案」符合憲法要求,表示各州立法部門有權禁止本州政府部門在人事管理方面考慮種族因素。即便如此,此類法案也僅是少數,加州以外僅有華盛頓州、密歇根州和內布拉斯加州通過了反扶持法案。

2012年12月,加州參議員愛德華·赫爾南德斯提出參議院第五號憲法修正案(簡稱SCA5),法案旨在廢除209法案。此法案在參議院輕易通過後引起公眾重視,在共和黨少數領袖鮑勃·哈夫專門將其利弊介紹給加州華人後,在華人當中引發軒然大波,使得無數擔心SCA5法案通過後會導致華人在加州大學系統中入學率大大降低的華人紛紛走上街頭進行抗議。同時各大中文社交媒體和網路社區中對SCA5誇張的批判如雨後春筍一般冒出,將美國民主黨與二戰時期中的德國納粹作比較的文章隨處可見。

三、近二十年來華人學生在加州公立大學比例的增加,不是因為加州不允許實施「扶持行動」;華人視之為洪水猛獸的SCA5法案即便通過,考察歷史數據,對華人學生的錄取影響也會較為有限

而SCA5是否真的代表上述華人們擔憂的事情呢?讓我們來徹底檢視一下加州大學系統內亞裔錄取率的實際情況,對SCA5可能帶來的後果進行分析。加州209法案在1996年通過,1998年開始實施後,華裔在加州大學系統中的錄取率並未呈現高於其他族群錄取率變動幅度的顯著上升,如圖。

黃線為亞裔在加州大學系統內的錄取率;1998年209法案開始實行,但對錄取率影響最大的,其實是2010年加州大學經費的大幅削減

可以看到,在209法案於1998年生效之後,各個族裔之間的差距有所增大,亞裔錄取率並沒有相對其他族裔「陡增」過,也沒有完全脫穎而出,而是相較於白人保持著微弱的優勢。法案更明顯的作用是讓非洲裔學生的錄取率降低。華人一直以來都以加州大學校園上出現了更多亞裔為支持209法案的理由,然而實際上這只是因為亞裔申請人數變多了,如圖。

黃線為加州大學系統內的亞裔申請人數,綠線為國際學生

實際上,209法案出台之後的那一年,亞裔的錄取率只上升了0.01%,而申請人數最多的白人錄取率也只上升了0.07%,由於新法律執行第一年,未申報者多了六千多人,導致所有其他群體的錄取率都大幅下降了,如圖。

1997年與1998年各個族裔在加州大學系統內錄取率變化對比:「禁止扶持法案」通過後,亞裔的錄取率只增加了0.01%

五年後,錄取率數字才出現較為有意義的變動。

1997年與2003年各個族裔在加州大學系統內錄取率變化對比:5年後,亞裔的錄取率增長也僅有1.8%,法案的主要意義在於非洲裔、西班牙裔錄取率降低了

可以看到,209法案的主要獲益人為2010年以前申請人數最多的白人,在209法案通過5年後錄取率上漲3.44%,加州亞裔僅獲得了1.8%的增長,可以說增加非常少。但其他少數種族的錄取率則多半因為成績等其他因素而大幅下降,特別是在2010年之後,黑人錄取率低於亞裔近30%,如果209法案廢除,加州大學系統估計很有可能選擇多招一些現在黑人和已佔加州總人口38%的墨西哥和拉丁裔學生。但考慮到經費削減導致加州大學開始相當依賴國際學生,以及現在最高院對大學種族扶持的限制,就算SCA5通過,招生變動的幅度恐怕要遠遠小於許多華人所恐懼的幅度。

結合上述法律分析可見,SCA5僅僅是原本就較為進步主義的加州立法機關內部試圖將州內對扶持行為的嚴格禁止進行廢除的一次嘗試,就算通過,加州大學系統的錄取標準也僅僅會變成與全國其他沒有嚴格禁止政府部門扶持行為的各州一樣。加州大學既不能實施種族配額制(巴基案),也不能在有種族中性手段的情況下通過在招生過程中考慮種族因素來達成學生群體多元化的目的,更不能應用一切不能通過司法嚴格審查以及「非針對學生群體多元化這一目標而嚴謹設計」的招生體系。

四、華人對扶持行動和SCA5的擔憂有其理由,但過分擔憂實際上反應了華人對美國複雜的多元化社會價值和政治司法傳統不夠了解

雖然我們已經指出SCA5對華人的實際影響可能很小,但也必須承認,華裔對SCA5法案的擔憂是十分合理的。畢竟亞裔在美國高等教育中的確是佔據了優勢,誰也不希望自己的切身利益受損。在有大量研究表明多元化的學生群體對學校環境有益(大部分學校不喜歡唯分數論),全美高等教育中普遍存在希望學生群體多元化的「類扶持」意志的背景下,這種擔憂就更有道理了。

但是,「扶持行動」或SCA5說到底也只是扶助弱勢群體,也許有更好的辦法,但嚴格意義上來說是社會公平問題。若執意稱之為對華裔的迫害,將扶持行動與納粹集中營作對比,那簡直就是在指責全美遍布政治光譜各處的大學和立法部門,乃至整個社會的任何扶持運動都是專門在針對華人進行大規模系統性的迫害,實乃將「自我中心主義」徹底運用到身份政治之中的無稽之談。而這類論調出現的根本原因,就是許多華人參與民主政治資歷不足,對美國複雜的多元化社會價值和政治司法傳統了解不多,導致政治討論中習慣性地過度簡化問題,一味將臆測建立在實際上與現實關聯性並不強的歷史篇章上。

五、從趨勢來看,美國大學已經越來越不把「種族」作為「扶持錄取」的考量,亞裔比黑人和拉丁西裔學生SAT成績要高兩百至四百五十分才能被名校錄取,已經是過去式

殊不知在209法案通過之前,加州和全美的精英大學已經開始越來越多地用社會階級而非種族來作為錄取扶持的參考標準了。實際上,從70年代末開始,美國的華裔、韓裔和日裔就開始對高校錄取中的種族身份政治提出質疑,在一系列的鬥爭下成功聯合保守主義右翼改變輿論,迫使高校對亞裔錄取名額事宜進行調查,全面削弱了種族在高校錄取扶持行動中的角色。每當提起亞裔在高校錄取中所受到的不公,人們都會拿出一項2004年普林斯頓大學進行的研究,它表示今天的亞裔似乎需要比黑人和拉丁西裔學生高兩百至四百五十分的SAT成績才能進入名校。然而,這項研究使用的是1997年以前的數據,並且完全依賴SAT成績得出結論,現在已經隨著最高法院不斷對高校錄取中根據種族進行優待的做法進行嚴格限制而顯得過時。

根據2016年哈佛大學校報腥紅報的統計,近四年來的新生中亞裔的SAT平均分比拉丁西裔和黑人高80-150分左右,而錄取者中亞裔所佔的百分比則一直保持在黑人和拉丁西裔的接近兩倍。這一結果的成因當中只有一部分是種族因素,其他還有大學對學生群體當中文化背景、家庭條件和個人經歷等多元化的需求,以及對學生在校園上所扮演的角色的全面考量。每年名校除了體育和其他特長生以外,還會將名額分給名人子女和富家子弟,以及在標準化考試(SAT和ACT等)成績之外有各種較高成就的申請者。特別是對於一些名校而言,如果完全不考慮成績以外的因素,甚至可以用SAT滿分的學生填滿整個大學一年級還必須拒絕一大批人,而SAT所衡量的素質優先,這樣的錄取方式所選出的學生顯然並不是最能滿足校方多元化的要求的。時下美國高校對申請學生進行的所謂「整體評估(Holistic Review)」便是為了體現校方對自己學生群體的要求,完全參照最高法院近年來的一系列裁決,就連「Holistic」(整體)這個詞都是從2003年的巴基案的判決中摘抄的。2015年5月,多個亞裔民權組織聯合向美國教育局投訴哈佛大學,指責哈佛大學在招生過程中進行對亞裔的種族歧視。然而在同年7月,教育局在調查評估之後駁回了這一投訴。

無論怎樣,在華裔群眾的政治運動下,SCA5沒有通過。短短兩個月的時間裡一共有11萬人在網上聯名要求阻止SCA5成為立法,余胤良、劉雲平、劉璿卿三位加州華人參議員在投票贊成SCA5之後被華人反對的聲音打了個措不及防,連忙請求法案提議者赫爾南德斯撤回提議,從此SCA5再無翻身的跡象,大學錄取中原本就受到嚴格限制的種族扶持似乎短期內不會在加州大學中出現。但華人群體則似乎被自己造勢用的爭論方式嚇破了膽,從此開始對進步主義法案草木皆兵。

六、所謂亞裔細分法案,美國政府的目的只是為了搜集數據,為的是更加有效地辨別需要扶助的族群和社區,方便提高社會資源再分配的效率;並且,有明確防止濫用機制

接下來,就輪到令人聞風喪膽的「亞裔細分」出場了。全美亞裔人口現有一千八百多萬,其中包含著許多文化和語言都迥然不同的民族社區,經濟條件和受教育程度都不盡相同。因此美國管理及預算辦公室在第15號統計政策指令中將「亞裔」與「夏威夷原住民與其他太平洋島民」區分開來,在2000年的美國人口普查當中將這兩個類別拆分,自此開始收集多達二十多個不同亞裔民族的數據。

美國政府這樣的數據收集與全世界各國一樣,為的是更加有效地辨別需要扶助的族群和社區,方便提高社會資源再分配的效率。在整個亞裔群體中,不少少數族裔的經濟情況和受教育程度都明顯落後於整體(尤其落後於印度裔和華裔),另外不同社區內的各類疾病發病率也被懷疑有很大差異,而收集數據是了解解決這些問題的第一步。任何國家的扶貧和基本社會福利工作都建立在對各個社區的基本數據收集上,而包括美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也專門設立了監管部門負責監督並防止政府濫用這些數據進行非法活動。2011年以前亞裔鮮有對美國聯邦政府收集亞裔少數民族數據的這一做法有任何意見,而政府部門為這些亞裔群體提供的語言等基層服務因此變得更加細緻也是不爭的事實。

七、華人擔心「弱勢群體待遇」會被削減可以理解,但誇大影響並不可取

加州也參考聯邦的數據收集進行了立法。2011年,AB1088法案通過議會投票後由州長傑瑞·布朗簽署生效,該法案建立加州政府法典8310.5條例,要求現在已經在收集種族數據的加州有關部門開始收集亞裔少數民族的信息,在此之上還要求產業關係部和公平就業部開始收集同樣的信息。2015年9月,要求醫保管理部門收集亞裔民族數據,並且要求加州公立大學系統收集亞裔少數民族入學和錄取率數據的AB176法案全票通過參議院,在眾議院也只接到一張反對票。然而這個法案一出立刻再次引發華人的抗議,因為如果將華裔這個受教育程度和經濟情況都比大多數少數族裔強的群體與其他亞裔分離開來,華裔一直以來所接受的弱勢群體待遇將可能會受到削減。

然而,華人們在質疑這些項目的劃分是否合理之前,尤其需要認清數據收集中的亞裔細分對自身的影響究竟幾何。華人擔心收集數據時進行亞裔細分會影響亞裔內部團結,但在數據的項目變多,政府用途明確公開,司法體系對數據使用進行有效監管的情況下對華人的實際利益並不會造成一些報道中所說的嚴重損害(所謂「納粹對猶太人的做法」、「分而治之」、「歧視華裔」等等)。僅僅是收集數據時進行民族細分的做法本身並不具備政治傾向,很難破壞一個群體內部的團結,任何有效的數據統計都需要按照具體項目細分,但只要統計方法不出問題,每個群體的總數,也就是「聲勢」是不受影響的。按照一些文章中危言聳聽的理論,美國人口普查中將國民的種族進行細分也是為了針對某些族裔,這是荒謬的。

八、加州各個大學實際上早就在自發性收集類似數據,並沒有影響到亞裔學生

最終事情的結果是AB176被布朗行使州長權力否決了,他在解釋這一行動的聲明中提到,加州的各個社區學院和公立大學本身已經開始自發性地收集類似的數據,加州州立大學甚至為亞洲太平洋島民一共提供了五十個自我認定的選項,此法案將亞裔民族數據收集變成硬性規定顯得沒有必要。而在現有加州法律下,部分大學多年的數據收集也似乎並沒有影響到亞裔學生。2016年8月,刪除了大學信息收集要求部分的AB1726重新被提出,在議會兩黨幾乎一致的支持下(包括先前反對SCA5的共和党參議員鮑勃·哈夫)通過投票,並在華人持續的抗議聲中被布朗州長在9月份簽署生效,修訂加州政府法典8310.7條例,正式要求醫保管理部門收集具體亞裔民族數據。

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是SCA5也好,AB1726也罷,它們與華人群體之間的實際利益關係主要集中在基於種族的大學和工作錄取的扶持問題上。而這次在社交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的「亞裔細分」法案在實際影響到華裔之前,必須由加州議會修正現有法律,將對高校亞裔信息收集的要求重新確立,然後再設法使類似於SCA5的法案再次通過參議院和眾議院的投票表決,並且得到州長署名。在州長明確表示不願意要求高校進行細化數據收集,並且華裔社區對兩個法案均表現出過極大不滿的情況下,這種事情發生的概率並不高。結果,華人在進行內部政治宣傳時卻將「亞裔細分」這個概念無限引申,將之刻畫成民主黨對亞裔群體團結的破壞。甚至有人將此事與特朗普的七國旅行禁令作對比來,試圖以此確立民主黨的偽善。

九、華裔提防亞裔細分,反而是依賴了原本在反扶持行動的訴求中極力反對的身份政治

然而事實正相反,AB1726法案由菲律賓裔議員羅博·邦塔提出後,一共得到了120多個在美亞裔相關民權團體的支持,在亞裔的少數族裔中獲得了頗多的讚許。同樣值得一提的是,加州目前的菲律賓人比華裔還要多一點點,是事實上的多數亞裔群體。實際上「美國亞裔」本身就是一個十分多元化的群體,原本文化和語言就大不相同的亞裔各個社區內的利益訴求一直不盡相同,此次的AB1726收到的支持更是證明一部分亞裔並不願意與其他亞裔在族群認同上進行捆綁。而華裔此刻使用的政治語言則表現出一副仍在提防政府對「亞裔團結」進行破壞的架勢,只能說是抓錯了重點,過度簡化了問題,反倒錯誤依賴了原本在反扶持行動的訴求中極力反對的身份政治。

AB1726通過後,「矽谷華人協會」前會長陳志華表示,這個法案即使通過成為法律,「基本上也是被廢掉了」,稱「這是華裔抗爭的一次勝利」。然而這個法案本身就不是針對華裔提出的惡意法案,如果傾聽邦塔,以及所有支持AB1726的政治家、平民和非政府組織對這個法案所寄予的期望就不難了解,不論所造成的後果如何,AB1726的立法意圖(legislative intent)與「分裂亞裔」和「排擠華人」相去甚遠。實際上華裔鬥爭的結果只是讓這個法案的覆蓋範圍縮小,使得政府無法強制要求很多已經在進行數據收集的大學進行數據收集了而已。值得再次重申的是,這些收集上來的數據可以派很多用途,但目前加州法律不允許公立機構根據它進行逆向歧視。

十、把中國人劃分為四類,是庫比蒂諾學區自作主張亂加的,想想也知道,怎麼可能把華人劃分為「講普通話的」「講廣東話的」「講台語的」「講台山話的」?

回到這次引起騷亂的庫比蒂諾學區事件本身,可以看出,在網上瘋傳的庫比蒂諾學區的這一表格左側基本參照聯邦教育局的「識別英語學習者工具文件」對學生家庭語言進行詢問,而右側的種族問卷則是根據AB1088和AB1726兩則法案所修改過後的加州政府法典8310.5.條例規定要求學生填寫。這其中顯得有些古怪的「中國人」下面劃分出來的四種分類則不屬於法律要求的填寫範圍,乃是庫比蒂諾學區為了多收集語言相關信息而自作主張所加,不知為何錯誤地混淆了語言和種族的分類(四個類別分別為「講普通話的」「講廣東話的」「講台語的」「講台山話的」),現庫比蒂諾學區已承認這一錯誤並刪除這四條分類,其原型實際上可以在教育局的工具文件中列舉的問卷樣本中找到,如下圖所示。

這個原型文件其實就有「廣東話」、「台州話」,但顯然這個原型文件沒有把中國人單獨分類的意思

接到華人家長的聯繫後庫比蒂諾學區表示已將「中國人」下面的四種分類取消,並解釋稱此表格其餘的內容為法律要求填寫,若不填寫則有校方觀察後進行確認並代為填寫。但再怎麼解釋,錯誤已經犯下,令無數華人感到厭惡的錯誤種族劃分方式已經在一張圖片中廣為流傳,華人們心中對種族平權本能的恐懼捲土重來。

然而無論再怎麼拿種族清洗和排華等字眼危言聳聽,也不改變目前加州法律不允許政府部門使用種族數據進行逆向歧視,以及最高法院判例下大學根據種族進行優先錄取的行為被嚴格限制的事實。不符合現實的誇張政治敘事不但會騙倒自己,還會在華裔與美國社會中其他群體之間的交流中建立隔閡。華裔們現在急需擺脫引經據典的宏大敘事,停止過度簡化問題,停止把一切社會資源都劃成大大小小的「餅」,然後在心中盤算如何與其他族群爭搶。這樣的方針不具備任何外部凝聚力(與其他群體間的凝聚力),考慮到華人現在在美國政治當中仍未爭取到與自己經濟地位相等的影響力,認清亞裔各個社區之間的真實關係,在政治活動中使用切合實際的政治語言,特別是在對待身份政治的態度上保持一致性對於華裔成功進入美國主流政治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同時我們應當對敏感法律的立法意圖和整體政治背景進行了解,否則,政治活動搞得聲勢再浩大也只會疏遠其他少數族裔,將鬥爭目標弄得含糊不清,只能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總而言之,以往華人群體對「扶持行動」和「SCA5」過於恐懼,很大程度上是對以「扶持運動」為代表的美國「進步主義運動」不夠了解所致,這些運動本身並不針對華人,也已經因其可能導致的不公平,受到美國法律的很大限制。而對所謂亞裔細分的恐懼,更是一種「草木皆兵」,對美國政府收集細分數據的目的都沒有搞清楚。在美華人若要真正維護自己的權利,就應該真正去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


推薦閱讀:

死刑犯是否有生育權?
加州 SCA5 法案的道德和法律基礎是否成立?
國土資源報數字報——如何正確把握土地違法案件的移送環節
鳴法案例(他人)
細數歷屆青年法學家,師出何校?|聚法案例

TAG:美國 | 政府 | 美國政府 | 亞裔細分法案 | 華人 | 亞裔 | 法案 | 細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