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房子不能賣,因為要留給兒子

(圖片來自網路)

「羅爾說,三套房子,要給兒子,給老婆,給自己養老。」

01

今天周日,按慣例我不是更文的。

但是看到羅爾事件的最新進展,我已經氣到炸毛了。

2016年最不要臉的人,羅爾認了第二,沒人能認第一啊。

先看採訪視頻吧:

這表達、這邏輯,簡直讓人無語……

聯想到他一直自稱「文人」,這真的是文人被黑得最慘的一次。

算了,我給大家劃重點。

1.深圳的房子要留給兒子,絕對不能賣。

2.東莞其中一套是給現在的老婆的。

3.另一套以後自己養老要用,那是退路。

他的言下之意就是:

開玩笑,女兒的命哪有房子重要?哪有兒子重要?

萬一女兒死了,我兒子的房子沒了,我自己的退路也沒了,那不是虧大了嗎?

他有三套房子,都跟女兒無關,跟女兒的命無關。

再回頭去看他寫的那篇愛女如命的文章,真是諷刺。

《羅一笑,你給我站住》這篇文章,據劉俠風透露,已經有9600萬的閱讀量,也就是說,有接近一億的人,被羅爾忽悠了——文章中,他是那麼心如刀割、那麼父愛如山。

感覺他可以為了女兒,隨時隨地去死。

現在大家明白了,他可以為了房子為了錢,讓女兒隨時隨地去死。

試想一下,站在重症監護室外,女兒生死未卜,他想到的不是不顧一切救女兒,而是如何保住兒子的房子,以及自己將來怎麼養老。

他靈機一動,想到了「帶血營銷」這個好主意……

心疼羅一笑。

得了白血病,慘烈。

親生父親不顧她的死活,更慘烈。

想起前幾天羅爾接受記者採訪,還罵大眾沒有同情心,不關心他女兒——是啊,在他看來,「兒子是自己的,女兒是網友的」,網友才捐了200多萬,就嘰嘰歪歪不配合了,還動不動就罵人,怎麼那麼不懂事啊?!

羅爾希望大家怎麼辦呢?

要麼繼續捐錢,要麼乖乖閉嘴。

那麼多人罵他,他很委屈,很痛心,覺得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錢都不那麼好騙了。

「對不要臉的人,決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臉的程度。一個人不要起臉來可真是漫無止境。」簡·奧斯汀說的這句話,真是深諳人性。

02

羅爾之前表現的全是深愛,背後特么全是算計。

這次募捐事件,羅爾在記者面前,說漏了嘴,說是他和另外三個人「策劃」的。後來意識到「策劃」這個詞不妥,立馬改成「商量」。

羅爾還說,「文章我肯定還會再寫,還要繼續寫女兒治病的經過。」

那是,畢竟他覺得,網上傻子多,錢好騙。

就在羅爾有三套房的事情被披露之後,還有大把網友給他捐錢。

還有無數網友去給他的公號留言,誇他是有情有義的好爸爸。

說實話,我現在看到「好爸爸」三個字都犯噁心。

羅爾相信,繼續忽悠忽悠,說不定,第四套房的錢也有了。

這樣兒子就有三套房子了,他就更安心了嘛。

羅爾對外公布,收到的善款是200多萬,已經全數退回。

但據央視前調查記者王志安估算,「整個事件中羅爾募集到的全部善款,總額大約為400萬左右。減去微信打賞已還的262萬」,以及減去其他渠道退還的,「羅爾目前手上至少有120萬左右的捐款。這些錢,依然遠遠超出笑笑白血病治療的實際需要」。

這個說法還有待求證。但如果這個數據成立,那麼羅爾拿這個錢,去東莞再買兩套房,也不成問題了。

呵呵。

說實話,在此之前,我對羅爾所有動機和行為的揣測,還是盡量保持善意的——我不願意相信父親真的會利用親生女兒來搞什麼「帶血營銷」。所以我在上一篇文章《羅爾痛哭:大家沒有同情心,我好絕望》中,都盡量保持克制,盡量不罵人。

但現在只想說,有一句媽賣批我必須要講。

不僅不願為了給女兒花錢治病,降低兒子和自己的生活品質,;

而且還想利用女兒的病,多賺一筆是一筆。

正常的父母,為了給孩子治病,砸鍋賣鐵,在所不惜。

羅爾這種態度,太讓人寒心。

我的兩位女同事看了這個,最直觀地都想到了自己。

她們都有哥哥,她們的父母都重男輕女,都只給哥哥買房子。

但關乎生命,她們還是很篤定的,相信自己萬一得了什麼大病,父母一定竭盡全力來救自己。

現在她們有點擔心了,父母會不會捨不得損失財產,就讓自己自生自滅?

所以生為女兒,一旦得了重病,就該把自己埋了嗎?

身為女兒的她們,都以為自己在父母心中很重要。

沒想到跟房子和財產比較,很可能不值一提。

03

很多人奇怪的是,這種公然重男輕女的言論,羅爾為什麼說出來?

有人認為,他是在找借口,明明是自私,捨不得賣房子,還選擇讓兒子背鍋。

對於這一點,同意@衣錦夜行的燕公子 的說法:「不管是不是借口,他能理直氣壯在採訪里這麼說,至少打心裡覺得房子留給兒子是天經地義的,是可以得到人們諒解的,是骨子裡的重男輕女啊。」

這才是最可怕的。

就像前幾天的新聞,江蘇南通老太太張愛芬因為重男輕女,嫌棄兒媳二胎又是女兒,一氣之下,把出生僅4天的孫女活活殺死。

當時兒媳還在醫院,她悄悄把嬰兒床上的小孫女抱起來,帶到該地下室樓梯轉角處,採取用腳在女嬰頭部及身上踩踏等方式,將其殺害……

讓人憤怒的是,案發之後,張愛芬的丈夫、兒子、兒媳以及親家,全都對她的行為表示了諒解,鄰里多人向法院聯名請求對她從寬處罰。

故意殺人本來是中國刑法中性質最惡劣的少數犯罪之一。必須從重、從快嚴懲。但是,這個案件卻是從輕處罰的,只判了張愛芬10年有期徒刑。搞不好在他們當地,殺人犯張愛芬還成了捨己為人——她不過是做了天下奶奶都想做的事,而且她動了手,承擔了後果,幫家裡爭取了一個傳宗接代的機會,堪稱委曲求全、捨生取義。

這就是中國的現實。

微博上,@Rapunzeltower 評論:「奶奶把二胎孫女踩死,親爹寧可把房子留給兒子傳宗接代……都不願意賣錢給女兒救命,一堆人還在那兒大喊,中國女人都要騎到男人頭上去了,真是藥丸!」

不管過了多少年,不管是什麼年齡、什麼文化水平,都還有大把人依然信奉重男輕女那一套——甚至默認為它是正義的,這才是最讓人無力的。

我的女同事就說,她爸爸不止一次理直氣壯地說:

「房子就是留給兒子的,哪個女兒會那麼過分,去覬覦父母的財產?」(請注意,她爸用的是「覬覦」兩個字)

「反正你要買房,我是不可能幫你的,我要把錢留下來,給你哥再買一套房」。

她爸說到做到,給她哥買了三套房。

我認識的一位重男輕女的直男癌,今天也對羅爾深表理解,原話是:

「房子當然要留給兒子,女兒遲早是外人,難道要為了一個外人,讓自己的兒子流落街頭嗎?這樣也太不分輕重了吧。」

他們覺得自己一點錯都沒有,不這麼想的人才有病。

有人會說,我重男輕女,還不准我說了?

你有直抒胸臆的權利。

我也有罵你是傻逼的權利。

押沙龍說,我們不必為曾經同情羅爾而羞恥,因為我們當初是被關於親情和生死的句子而打動了。

羅爾會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而羞恥嗎?

他不會。

沒有一個壞人會認為自己是壞人。

這才是人性最卑劣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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