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里的愚蠢問題

愛情里的愚蠢問題熊爺

  一

  「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我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很美。現在,我是特地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你比年輕時還要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年輕時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容貌。』」

  這個被王小波譽為「無限滄桑盡在其中」的經典段落,便是杜拉斯的代表作《情人》的開頭。

  1984年,杜拉斯憑藉《情人》獲得法國最負盛名的「龔古爾文學獎」。此後,這部作品被翻譯成四十多種文字,銷量高達幾百萬冊,在世界各地享有盛譽。

  這一年,杜拉斯70歲,已從事寫作長達40年,是個老作家了。

  可為什麼直到此時,杜拉斯才寫出這部激情、瘋狂、絕望的初戀故事小說?

  因為這段初戀被她藏得太深,深得連她自己都不願承認。

  《情人》是杜拉斯的自傳。書中,法國少女與中國情人的激情之戀,就是16歲的杜拉斯與中國情人李雲泰的曠世初戀。

  1914年,杜拉斯生於越南。她的父母都是法國的小學教師,因輕信當時政府的宣傳,背井離鄉來到法屬殖民地,希望能在當地發財。但父親在她年幼時就因病告別了人世,母親一人靠微薄的薪金撫養三個孩子,家境非常貧寒。

  因此,16歲的杜拉斯為了幫家裡渡過難關,把自己的初戀獻給了中國富商李雲泰。

  那個特殊的年代,在杜拉斯母親心中,黃皮膚的人再富裕都是下等人;而杜拉斯自己,也曾發表過厭棄黃種人的言論。

  一旦她承認這段過往,不僅會讓母親傷心,也是對自己信念的背棄。

  自尊心很強的杜拉斯唯一能做的就是埋葬它,從不在外人面前承認這段戀情。

  直到五十多年後一場大病,才徹底改變了她的態度。

  昏迷中的杜拉斯,被一股莫名的力量使勁往回扯,迷迷糊糊中,她回到了16歲,回到炎熱潮濕的湄公河畔,再次見到了她的第一位情人——中國男人李雲泰。

  後來,杜拉斯醒過來了。

  這次昏迷令她更加清醒——這段過往離她如此遙遠,遙遠得像沒有發生過一樣,卻讓她被帶走的青春、懵懂的初戀……變得更加真實強烈。

  是時候面對真實的自己了。

  此時,李雲泰已經去世12年,寫他的恐懼也已慢慢消失。

  於是,她開始創作《情人》。

  她寫得很快,因為她擔心自己的勇氣會隨時消失……

  只是她沒有想到,這部作品會如此成功,創造了法國出版史上的印刷紀錄。

  她從1943年開始寫作,在前20年里,一直默默無聞。甚至她自己都說:「如果我不是一個作家,會是一個妓女。」

  在又一個20年後,她登上了人生的巔峰。寫作為她帶來了巨大的榮耀和金錢。

  而她更沒想到的是,為她帶來這一切的竟是那段自己曾不願提及的,和錢有關的初戀。

  二

  那是在湄公河的渡輪上。

  杜拉斯戴著平檐男帽,穿一件茶褐色裙衫、一雙鑲金邊的高跟鞋,以肆意的、有點驕傲的姿態,靠在欄杆上。風度翩翩的中國富家少爺李雲泰從看到她的那一刻起,目光就再也無法移開。

  就這樣,他們相遇並開始瘋狂地幽會。

  這一年,杜拉斯16歲,李雲泰比她大了整整12歲。她為他奉獻了童貞,他則瘋狂地愛著她。

  她是為錢而「愛」他,因為她需要錢。

  為卧病在床的母親治病提供錢,為無恥的大哥尋歡作樂提供錢。

  李雲泰知道她要的是錢,但他不在乎。他已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他帶著她和她的家人,去高級餐館,逛夜總會,試圖滿足杜拉斯一家人可悲的虛榮與自尊。即便如此,他們依然瞧不起這個黃皮膚的中國男人。

  他們要滿足慾望,又要維護自尊。

  在曖昧又糾結的年紀,杜拉斯的感受是模糊的,她只能將所有的情緒都釋放在情慾上:「愛,渴望擁有另外一個人,渴望到想將其吞噬。」

  在貧窮而乖戾的青春期,杜拉斯遇見了第一個情人李雲泰。可是,杜拉斯並沒有對李雲泰說出「愛」。

  無法戰勝種族偏見和金錢因素的杜拉斯,還是離開越南,回巴黎定居。李雲泰也遵父母之命,娶了一個素未謀面的中國女子為妻。

  一直到許多年後,杜拉斯結婚生子又離婚,她才再次收到李雲泰的消息。

  李雲泰和妻子來巴黎時,給杜拉斯打了電話,他說:「我和從前一樣,還愛著你,我不會停止對你的愛,我將愛你一直到死。」

  是的,李雲泰從未忘記杜拉斯,而杜拉斯也沒有忘記李雲泰。

  否則,她不會在五十多年後創作《情人》。

  那麼,杜拉斯愛李雲泰嗎?很多人會問。

  她說:「我愛這個男人給我的愛。」

  這是一個不是回答的回答。

  或許,杜拉斯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如果沒有偏見和金錢的因素,這段愛情會不會變得更加簡單通透?

  可惜,沒有如果。

  三

  生命的軌跡,是向前不止的,但有時又是熟悉的,甚至是奇妙的「重合」。比如杜拉斯和她的最後一位情人揚·安德烈。

  他們的曠世之戀,像極了杜拉斯與李雲泰的戀情,只是,這次的角色對調了——揚27歲,杜拉斯已經66歲。

  杜拉斯將揚「供養」在家,為他買聖羅蘭的衣服,帶他去高檔餐館,帶他去度假。

  這一次,在外人看來,揚是為了錢而被包養的年輕男子。

  甚至杜拉斯自己都會懷疑這段感情,兩人吵架時她失控地喊道:「不知道你在這裡幹嗎?是為了我的錢嗎?我告訴你,我什麼都不會留給你!」

  出人意料的是,這一次,沒有生離,只有死別。揚一直陪伴杜拉斯走到人生終點。

  1975年,杜拉斯在法國戛納參加一場電影討論會,揚終於見到杜拉斯。

  他現場提了一個糟糕的問題,並拿出杜拉斯的作品《毀滅,她說》求籤名。

  「我想給你寫信。」揚對杜拉斯說。

  杜拉斯沒想太多,給了他一個地址。

  故事就從這裡開始。

  第二天,揚開始給杜拉斯寫信。幾乎天天寫,即便沒有任何迴音。一寫就是多年。

  「有一天我狀態不好,誰知道我怎麼了,我決定回信給他。然後他就打電話給我。」

  「來特魯維爾吧,我們一起喝一杯。」杜拉斯的這句回復,正式拉開了她與揚之間戀情的帷幕。

  揚是個軟弱的男人,無財、無權,並喜歡同性。但就是他這樣最不可能的人,成了杜拉斯的情人。

  雖然,在不少人看來,揚喜歡的只是杜拉斯的錢,但揚擔憂的是杜拉斯會先死——「我無法想像她會死,我彷彿覺得已跟她生活了好幾個世紀。由於我無法想像末日,我和她一道以永恆的方式生活。」

  揚所說的「永恆」,從某種程度上說,其實是他擺脫不掉的愛情囚牢:杜拉斯為揚改了名字,從此他叫揚·安德烈;她讓他成為情人、助理、讀者、司機、傭人還有出氣筒;她不允許他見其他女人和男人……與初戀不同,這一次,杜拉斯明確而強烈地表達出自己對揚的愛。病危之際的杜拉斯,已經說不出話,她寫了一張紙條遞給揚,上面寫著:「揚,永別了,我走了。擁抱你。我愛你。請原諒我的一切。」

  有人會問:揚愛杜拉斯嗎?

  晚年的杜拉斯卧病在床,揚依然不離不棄。他為她洗身擦背,一勺勺喂飯,為大小便失禁的她換床單……他陪伴她度過了生命的最後16年,直到停止呼吸的那一刻:1996年3月3日。

  之後,揚說他常常想起杜拉斯《廣島之戀》中的一句話:「我喜歡你,多了不起的事啊!」

  2014年,揚也帶著唯有他和杜拉斯能懂的愛情秘密,離開了人世。

  如果揚不是貧窮的年輕男子,如果揚不是也愛著同性,我們是否會對這段愛少些質疑?

  可惜,沒有如果。

  這一次,杜拉斯是有錢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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