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 | 開明的「專制仍然是專制:別做自以為是的顢頇父母
高爾基曾經說過一句話,愛孩子,這是母雞也會做的事情。在現時代,隨著教育科學和心理學的發展,如何更理性更積極地愛孩子恐怕僅憑「母雞」的本能是斷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也就是說,為人父母,不能像傳統時代那樣自然而然,兩個成年人相愛、結合,生育,然後就憑經驗和迷信來履行父母的角色,現時代的父母,可能需要真正地學習一些教育學、心理學的常識,將自己從錯誤的經驗或迷信中拔出來,以更科學、理性的方式來教養孩子,引導孩子成長,給予孩子全面的積極支持。
在國外,針對父母的這種教育被稱為「親職教育」(Parential Education),也就是培訓父母如何履行好現代社會更合乎現代文明的父母角色,而不僅僅憑藉「母雞」的本能。國內目前親職教育發展尚處於「開荒」的階段,即使百度「親職教育」,也幾乎搜不出什麼有用的資訊。時不時媒體和輿論曝光,並一時名聲大噪的家庭教育事件、案例,無論是當事人,還是評論人,都往往抓不住其中關鍵的要點。
例如,年前大概半個月,一篇《早上老公把女兒打進醫院!骨折!》的文章在網路熱傳,引起輿論的關注和熱議。事情很簡單,一對自稱開明的夫婦因為無法阻止14歲女兒與男朋友開房,結果被父親暴揍,將尾骨打斷。
不言而喻,這是一個失敗的家庭教育的事例,但是當事人也好,評論也好,未必能意識到失敗的地方不是無法阻止14歲女兒與男朋友開房,而是因為這件事導致親子衝突失控而將女兒暴力毆打致骨折。換言之,這起事件最關鍵的要點其實並非性教育的問題,而是家庭教育的問題,「性」只是親子衝突爆發的由頭,這件事與另一些諸如父親將沉溺遊戲的兒子,或者吸毒的女兒暴力毆打致骨折沒有本質的不同。
實際上,在許多讀者的留言里,不乏對這對父母「開明」的評價,在他們看來,這個家庭的父母能夠允許女兒談戀愛,相比更多的父母已經足夠開明,只要求第一不發生性行為;第二不影響學習,而女兒竟然雙雙踏破父母划下的底線。
問題是,「開明」的專制仍然是專制。在家庭教育學裡,父母的教養方式可以劃分為簡單的四種類型:權威型的父母、權力型的父母、放任型的父母、忽略型的父母。從這幾種父母教養類型的名稱望文生義就能知道其中的大概,前兩種類型的父母都對孩子有嚴格的要求以及規訓,後兩種類型則相反。一般來說,中國社會的家庭教育普遍是權力型父母居多,歐美社會的家庭教育普遍是權威型父母居多。區別在哪裡呢?權威型父母又被稱為民主型父母,顧名思義這樣的父母傾向於以平等、尊重的民主方式來引導和教養孩子,他們對孩子的教育影響是具有權威性的,權威性建立在溝通、認同的基礎之上;權力型父母又被稱為專制型父母,他們更在乎自己對孩子控制的權力感,而未必能使其實也不在乎孩子認同,他們雖然時常以父母的權威自居,但對孩子的教育影響其實是沒有什麼權威性。
如果要細究這兩種都同樣對孩子有嚴格的規訓要求的家庭教育其間的差異,權威型父母傾向於把孩子當作平等的溝通主體,共同商議規則並共同遵守;權力型父母則傾向於把自己主觀上覺得好的規則直接要求孩子,並沒有把孩子當作是平等的溝通主體,而只是接受指令的對象。同時,權威型父母會儘可能尊重孩子的決定,並提供積極的支持;相對地,權力型父母會殫精竭慮為孩子操心,並希望孩子能夠理解,即使有時候會「遷就」孩子,這與權威型父母真正的「尊重」孩子性質完全不同。權力型父母「遷就」孩子的目的是希望孩子能恪守自己加諸的規則指令,實質上仍然使為了控制孩子。
所以,當14歲女兒在父母已經足夠「遷就」孩子,良苦用心希望她能恪守不發生性行為的底線,一旦孩子沒有恪守,頓時就失控,以家暴方式將孩子毆打至骨折。如果是權威型父母,如果女兒違反了與父母達成的不發生性行為的承諾,那麼就按照承諾時親子的共識來進行懲戒。更重要的是,權威型父母根本就不可能單方面地將自己的守貞期望加諸孩子身上,尊重已經性成熟的孩子自己做出負責任的決定和選擇,並無論孩子做出怎樣的選擇都給予孩子積極的支持。
所以,這篇母親寫的文章反映的問題核心根本不是性教育的問題,而是父母如何更合理地教養孩子的問題。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青少年過早的性行為主要不是性慾難耐的結果,而是反映了成長中的問題。一般來說,父母缺乏權威的家庭中的低自尊青少年更容易在這個問題上越軌。換句話說,之所以14歲的女兒會瞞著父母偷偷與男朋友開房,本質的問題是兩個:父母缺乏權威性,即使如此「遷就」孩子,父母的期望仍然不被女兒當回事,此其一;再則就是這個女兒高概率存在低自尊的傾向性,相比於高自尊的孩子,低自尊的孩子會面臨更多成長的風險,包括過早的性行為。
再說直白一點,權力型的父母會高概率地導致兩個後果:一、隨著孩子的成長逐漸喪失掉權威性,青春期的孩子甚至把隔壁老王的告誡當回事,也不把父母苦口婆心的規勸放心裡;二、容易造成孩子低自尊,而低自尊的青少年對幾乎所有的邊緣越軌行為都具有高風險,過早的性行為只是其中之一。像前兩年曝光出的一些令人痛心的低自尊邊緣青少年的事例,如聚眾吸笑氣而致殘的女孩;如接受裸貸來滿足過度消費的女大學生;如通過援交來換取奢侈品和上流生活的女留學生,等等。相對而言,僅僅是開房發生性行為算不上有多嚴重。
相信令許多中國父母感到困惑的問題是,父母如此含辛茹苦,孩子怎麼會成長為低自尊?從心理和教育研究的角度,四種家庭教養類型里,權威型的父母最可能養育出高自尊的孩子,其他三種都可能導致孩子不同方面以及程度的低自尊問題。
所謂「自尊」,簡單地講就是一個人的自我價值感,是他本質上覺得自己是好是壞的主觀評價。在權威型父母教養下成長的孩子,正是因為父母能夠充分地尊重孩子自己的獨立性和個性,以平等的方式與孩子約定規則,並無論孩子是否做出符合自己預期的選擇都同樣地給予孩子充分的積極支持,這樣的孩子當然就更自信,也更可能形成堅實和穩定的積極自我價值感,即所謂高自尊的孩子。權力型父母的問題是父母膨脹的權力感會壓抑孩子的自主性,削弱他的自信發展,而且從父母單方面的嚴苛要求下很容易自我貶低,從而傾向於發展為低自尊或者不穩定自尊的孩子。放任型父母的問題是過於縱容孩子的越軌行為,較少予以嚴格的限制和約束,最可能造成的後果是在家庭裡面孩子過度膨脹,雖然也可能具有很高的自我價值感,但很不穩定,並且具有侵犯性,這種不穩定對威脅帶有侵犯性的自尊也被成為「自戀」。忽略型的父母使孩子得不到支持和鼓勵,這樣家庭成長的孩子幾乎是高概率的低自尊。
如果要給那些因為孩子的行為不符合自己預期而感到懊惱的父母以建議,我倒推薦他們不妨看一部影片,《朱諾》(Juno),看看權威型父母在面對高中女兒與男同學(還不是男朋友)偷嘗禁果而懷孕後是怎麼應對處理的,影片中的女兒並沒有因為一次不負責任的懷孕而毀掉大好前程,反而從中汲取教訓,無礙青春的成長,整個過程中父母的支持很重要。
回到前面提到的那件事,因為女兒與男朋友開房被父親暴力毆打致骨折,母親甚至又將其發文公布出來,這才是將女兒進一步推下火坑的錯誤舉措。孩子背著父母偷嘗禁果固然是錯誤的行為,應該予以教育、引導,但是為什麼孩子在父母明令禁止的情況下偷偷「犯規」,父母不妨多從自己的教養方式上找找原因。惱羞成怒,暴力毆打致傷,對女兒恐怕是一輩子的噩夢陰影。實際上,再開明的「專制」父母,都難免無形中戕害孩子,釀下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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