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你定義過另一半的角色嗎?

01

婚姻里,做好自己就夠了嗎?

有一位妻子對先生很少回家不滿意,先生說:你做好自己就夠了,管我幹什麼!

等妻子真的做得非常好,先生卻出軌了。感覺到不對勁的妻子坐立不安,先生卻賭咒發誓絕無二心。

得知真相後的妻子,想主動跟先生談談,先生卻指責妻子疑神疑鬼。直到妻子拿出證據,先生才知事情敗露,趕快跪地求饒。

這位妻子不明白的是:我們常說要做最好的自己,可是在婚姻里我努力做好自己,為什麼卻沒有用呢?

這樣的問題,在婚姻中屢見不鮮:

有的人不斷努力做好自己,可是另一半仍然各種指責和不滿意;還有人不斷努力做好自己,另一半卻對關係越來越不在意;還有人不斷努力做好自己,不僅自己沒有變好,最後只剩下滿肚子委屈。

他們都在選擇做更好的自己,可婚姻卻沒有跟著變好,反而變得更糟。為什麼會這樣呢?

實際上,這些在關係里活得很辛苦的人,看似是在做更好的自己,卻是為了做一個「理想愛人」的角色,他們也因為一直照顧對方的感受,在關係里早已沒有自己。他們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讓另一半多一點關注自己,並非真正是為了讓自己更好一點。

不同的初衷,常常決定著婚姻的最終走向。做更好的自己,和做更理想的愛人,這兩者看起來都是想做好,但他們根本的不同,常常決定著面對問題時你能否走出情緒的漩渦,決定著兩個人能否更有機會渡過危機時刻。

如果你是在做更好的自己,當對方傷害了你,你可能恨他,但你也知道這是自己的選擇,仍然有機會重新活出自己;

如果你只想做一個理想愛人,如果對方傷害了你,這種感覺可能是要命的,你會覺得他讓你失去了人生的全部意義,當你把自己的幸福等同於讓對方醒悟時,自己的人生就很難再有新的可能。

做更好的自己,意味著不管任何時刻,你會首先尊重自己的意願,更能堅持自己的想法,這時是你在定義自己應該做一個什麼樣的角色。

做理想的愛人,意味著你會更多照顧對方的不容易,你的角色常常是對方的需要所定義的,他的不滿和指責常常成為你改變的理由。

當你在關係非常努力,可是關係卻一點也沒有變好時,可以先做一下自我覺察:我是想做更好的自己,還是想做一個更能留住另一半的理想愛人?

前者會讓你的關係出現更多生機,後者會讓你越來越沒有自己,在關係里活得越來越壓抑。

02

男人都很會提要求

女人卻總是在隱藏需求

一位妻子說:我跟他過性生活都會左思右考,琢磨怎樣才能更照顧他的感覺,而他總是不會照顧我,經常一上來就跟我要,我都以為他只是想跟我發生關係,並不是真的愛我。

性需要的差異僅僅是婚姻中的一個面,還有很多方面的需要都有不同。

比如先生往往更需妻子更多照顧家庭和孩子,做好他們的賢內助角色。妻子卻因為習慣了這樣的角色,主動照顧先生的辛苦,就習慣了隱忍自己的需要,逐漸很難意識到在關係里,自己也有被另一半尊重、陪伴、照顧、接納的情感需要。

當妻子逐漸忽視自己需要的時候,常常出現的問題是,關係看起來很和諧,但是妻子卻常常會發脾氣,而他們的先生卻覺得這是一種無理取鬧。

在親密關係里,所有被壓抑的需要,都會在其他地方換一種方式表現出來,看起來似乎是在吹毛求疵,實際上一切的背後都有緣由。

如果妻子總是覺得先生和孩子比自己更重要,就無法正視自己的需要,會習慣在關係里隱藏自己的需要,越努力做好就越容易情緒化,成為在婚姻關係里讓另一半想躲避的人。

所以,在婚姻里,常常最委屈的是那個很難表達自己需要的人,或者總是講不清楚自己需要的人,他們因為不夠懂得自己,無法向另一半清晰地表達自己,又很容易放棄自己的想法,所以經常在關係里活得很壓抑。累積的情緒無法處理,就成了卡住關係的一個阻礙。

即便他們委屈無法理解也罷,他們還會被當做關係里最大的問題。比如,很多先生就會說,我的妻子哪裡都好,就是情緒不好;她的情緒化毛病永遠都改不了,所以我們不可能在一起了。

實際上,問題根本不在於妻子情緒化,而是妻子無法清楚表達自己的需要,先生看不見妻子的需要,所以妻子越努力想說服先生,先生就越不清楚,當先生沒有改變時,妻子就會覺得先生不在乎自己,所以逐漸失去了溝通的意願,這時無法被滿足的需要,就變成既無法表達又無法壓抑下去的委屈,情緒化的問題就出現了。

關係里,男性必須學習給女性時間去整理她的需要,並且願意理解她的需要,女性必須學習不要把自己的情緒當成問題,而是通過進一步提升的自我意識,學習透過自己的情緒,清晰地看見自己,和準確表達自己的需要。

所以,當你在關係里感覺對方怎麼看都不滿意時,總是有一些難以自拔的情緒時,或許你在關係里有一些需要不被對方滿足,也同樣不被自己理解。

只有當你能夠把自己的這些需要重現呈現在關係里,變成兩個人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時,你才能擺脫通過壓抑自己來尋求關係和諧的模式。

03

關係里,你另一半的樣子

常常是由你決定的

我常常問那些在親密關係里迷路的人這樣一個問題:你定義過另一半的角色嗎?

有人會說:關係是兩個人的事,不是我想定義對方就願意被定義的。如果我想,但對方不願意,我定義不是也沒用嗎?

不管我們願不願意定義對方的角色,可是在婚姻里,夫妻關係常常以一些清晰角色呈現出來,比如有的妻子和丈夫,看起來更像媽媽和兒子,或者更像女兒和父親,也有像性交易關係,還有像下屬和領導。

當關係以一種的特殊模式存在,常常有它們存在的理解,這可能會滿足關係里的人一部分需要,相應就無法滿足他們的其他需要。

比如,媽媽和兒子的角色,可以滿足媽媽因為付出獲得關係中存在感的需要,也可以滿足兒子因為有人照顧而產生的被愛感覺,卻不能滿足媽媽作為女人細膩的情感需求,也不能滿足兒子在關係中被作為一個獨立的人被尊重的需要。

這些被滿足的部分,常常成為他們最初相互吸引的理由。而那些不被滿足的部分,相應就成了關係里矛盾的主要來源。

面對關係里的不滿足,常常有兩種狀態的人最糾結:

第一種是,關係給到他們一些重要的滿足,但正因為這個角色帶來滿足時,也帶來了其他不滿足,這讓我們想要改變對方。

當對方不那麼容易被自己改變的時候,這時候我們常常會感覺關係一點也不好了,很容易想到放棄,可是真到放棄時又有些不舍,所以一直在要不要放棄中猶豫。

第二種是,因為關係目前給到自己的滿足非常重要,即使我們知道自己的一些需要可能是關係里很正當的需要,但是因為在關係中缺乏足夠的安全感,會非常擔心提出需要會製造衝突,如果衝突就會連關係也會失去。

這種狀態的人,常常看起來在強烈表達自己的需要,實際上是在妥協自己的需要,並且覺得自己沒有更好選擇。

第一種狀態的人是想放開自己無法放開的關係,看似把關係存亡的決定權抓在手裡,可是因為不懂得自己,在關係的不斷分分合合中,也讓自己失去了在對方心中重要的位置;

第二種狀態的人是努力表達自己無法表達的需要,看似在關係里很強勢,總是在提要求,但對另一半卻常常不奏效,自己心裡還會累積越來越多的委屈,直到情緒不可控時讓對方避而遠之。

這兩種狀態的人,都很難讓關係獲得根本的改變。他們常常在關係里感到很委屈,覺得是對方造成了自己現在的樣子,所以要努力改變對方,卻很難意識到,當關係出現問題時,你身處的狀態,決定著你會用什麼樣的方式面對問題,愛的能力在這時開始就能看見明顯的差異。

很多人都覺得自己無法定義自己另一半的角色,可是在實際的關係里,每個人都不知不覺地用自己的行動在定義著另一半的角色。當另一半從原生家庭,進入一個新的小家庭,他能變成一個新的樣子,或者他能保持固有的角色不變,一定少不了你的參與。

04

當你開始定義另一半的角色時

也會因此重新看見自己

前面我們提到需求無法滿足的兩種人,他們很容易深陷在糾結的狀態里,卻不論怎麼做都改變不了現狀,是因為他們總是只看到關係里需要處理的矛盾,很容易被動地接受自己的處境,而較少主動思考關係的平衡。

或許是他們覺得改變對方很難,或許覺得改變自己很難,他們往往只期待關係在現有的基礎上能變好一點點,或許關係就能立刻出現改變,而關係中需要改變的那一點又常常是冰山之上的尖角,支撐這一點存在的往往是關係根本的相處模式。

要改變關係的模式,需要從你現有不滿意中,去看見自己的需要,重新定義另一半的角色。比如,一對夫妻已經持續多年的無性婚姻,可是知道先生出軌的事實,妻子才發現先生不是身體問題,她隱忍的需要終於重新舒醒。

而當她重新正視自己是一個有正常生理需要的女人時,她就不再將自己的需要的不滿視作無所謂,而她就不再需要將自己偽裝成一個冷漠疏離的女人,而是開始在意自己的形象,變成了一個散發出活力的女人。

而她的變化,為她的生活帶來了更多的新的機會,這些不斷突破自己的路,讓她變得越來越自信,看見了人生的更多可能,也終於敢於承認:過去是因為害怕未來的不確定,才不敢做出任何決定,而現在她再也不需要留在被迫留在以前的婚姻里了。

她內心的踏實,讓她具備了跟先生平等對話的勇氣,這時她才真正具備了可以選擇的能力,否則無論她如何逼自己,都很難邁出她期待的那一步。

在婚姻中,隨著兩個人的成長和變化不同,一定會有不同的需要出現。如果你在關係里感到不滿足,這或許是件好事。

只是,你不需要苦苦糾結對方為什麼不改變,而是要看見自己的需要,嘗試重新定義對方的角色,也藉助這個機會重新看見自己,活出你想要的自己。

所以,當關係遇上不滿意時,別急著責怪,而是去定義,別急著埋怨,而是先看見自己在氣什麼。

那些一輩子都在埋怨老婆的男人,通常自我價值感也很低;那些一輩子都在責怪丈夫的女人,也通常活得很沒有價值。他們無法離開這樣自認為很糟糕的關係,是因為對方的樣子,就是他們自己定義出來的。

不去定義別人的人,也就不會看到自己身上肩負的責任,反而讓自己更輕鬆。但是,情緒的發泄能幫助自己暫時舒服一點,卻不能改變關係的本質。

只有通過主動有意識地看清關係的模式,理解自己的需要,也相應提升對自己的要求,才能走出總是不滿意的委屈。

婚姻中的兩個人,好比兩棵不斷生長的樹,兩棵樹都需要自己的陽光和空間,如果一棵樹長得越來越茂盛,另一棵樹總是為了對方挪出自己的空間,就只能長得彎彎曲曲,日久天長,被對方樹蔭遮住陽光的自己,就只有獨自萎靡了。

而無論這棵樹被消耗到什麼狀態,如果它可以努力朝著有陽光的方向生長,又能重新活過來,找到更適合自己生長的狀態,重新遇見跟自己比肩的樹。

為自己活,還是為關係而活;由自己定義如何活,還是由別人定義你的角色?看似一個簡單的選擇題,卻往往決定著你在關係里是痛苦還是幸福。

作者 | 羅近月,心理諮詢師,堅持用簡單的語言和獨特的視角,深入剖析兩性關係,讓每一位女性活出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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