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形成的思想淵源與社會背景?[杜繼文]
2013年12月21日 佛學研究網
《華嚴經》是華嚴宗藉以立宗的經典依據,也是它創造理論體系和信仰體系的原始出發點。60卷《華嚴經》譯出於晉宋之際(418—421)。創宗中思想上貢獻最大的人物是智儼(602—608);使其發揚於朝野,最終得到社會承認的乃是法藏(643—712)。法藏號賢首,所以華嚴宗又稱賢首宗。據此,說華嚴宗誕生在武則天執政時期(656—704),是符合實際的。
然而,這就發生了一個問題:從《華嚴經》面世到華嚴宗建成,為什麼要經歷約250年這麼漫長的時間?探討這個問題,可能有助於深化對華嚴宗的認識。本文試就三個方。面略述己見,以就教於大方。
一、華嚴學的歷史演化
關於《華嚴經》這部大乘典籍的來歷,有個傳說,謂龍樹有個「佞弟子」,曾勸龍樹能夠「與釋迦並化」:「師智德如此,宜作新佛,豈為釋迦弟子耶?」龍樹頗為此言所動,乃「別制新戒、新衣,使大同小異,坐水精房中,思維斯事」。當時有位「大龍菩薩,傷而愍之,便接還龍宮」,示以許多說「諸佛無量」的經典。及至龍樹從龍宮出來,龍王則以《華嚴經》見贈,「為此因緣故,閻浮提得有此經也o,』。
這個傳說是十足的神話,不知其原本於何。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華嚴經》最早的一種思想趣向,即「諸佛無量」的多佛主義。這種多佛主義,最初與大乘禪法有關,特別是「般舟三味」和「首楞嚴三味」,以「佛」產生於禪觀和佛的「化身」有無限多為基本內容,闡發般若性空的道理。東漢末年(約178—189)支婁迦讖譯《兜沙經》,後作為《名號品》被編人《華嚴經》內就屬於這類性質。其後經三國吳支謙譯《菩薩本業經》,到西晉竺法護譯《漸備一切智德經》、《菩薩十住經》、《如來興顯經》、《度世經》、《等目菩薩所問三味經》等,令《華嚴經》漸具規模。其中《漸備經》最有教理意義,姚秦鳩摩羅什譯作《十住經》,進一步擴大了它的影響。此經提出「三界唯心」的思想和盧舍那佛崇拜,是佛教理論和信仰發展上的兩件大事。
《華嚴經》的《人法界品》,當是後出,所以不但唐地婆訶羅續有增補,甚至在80卷《華嚴經》以後,還出現關於此品的別譯《大方廣佛華嚴經》40卷。這同此品最早的單譯本《羅摩伽經》(三卷)和《文殊師利發願經》(一卷)相比較,可以看出一些演化軌跡。《人法界》的中心,在將菩薩行完全徹底地推行到世俗世界的一切方面,並作為吸取善知識的惟一源泉,同時將文殊和普賢的崇拜推到頂峰。至於《華嚴經》的前部分,即《盧舍那佛晶》以前,當是《華嚴經》成經時,作為貫穿全經的線索編置上的。其關於「蓮華藏世界海觀」和「蓮華藏世界」,也是別開一格,自具特色。
因此,《華嚴經》既不像神話所說是來自龍宮,也不是《華嚴經記》所傳,有個既成的「十萬偈」原本,而是後人根據某幾項標準,對早已流傳的零散經典的編纂,地點當在於闐(今我國新疆和田)。正因如此,它涉及的內容十分繁雜,可供開拓和發揮的方面很多;它在內地的譯傳和與于闐的關係,令人倍加註意。
在華嚴宗之前,對《華嚴經》整體的研習,可稱華嚴學,其發展大約有三個時期:
1.《華嚴經》的譯出初期,傳播的中心即在該經譯場的建康(今江蘇南京)道場寺。據《華嚴經記》,當時的筆受者是法業;《出三藏記集·佛馱跋陀傳》謂佛賢共「沙門慧嚴、慧義等百餘人詮定文旨」;《高僧傳·慧觀傳》中所記與此大同,唯改「慧嚴、慧義」為「法業、慧嚴」。總之,參與者人數不少,所以直到齊梁間,道場寺「猶有華嚴堂焉」。但相對而言,此經的譯出並沒有產生顯著的轟動效應。
譯者法業,以「疏食節己」,善《大品》、《雜心》著稱,撰有《華嚴旨歸》。當時講《小晶》、《十地》的曇斌,曾於晚年從其受學《華嚴經》、《雜心》。被曇斌褒揚為京下「卓越年少」的法安,在南朝齊時,以講《十地》、《成實》等知名。此前,提章比句,鉤勒《華嚴經》義的玄暢,是《成論》學者。這個簡略的情況,大體反映了《華嚴》流傳的初期情況:僅僅作為講習大小乘經論的一種,而且主要依附在般若學或成論學的名下,並與《十地》的講習合流。《十地》,當指《華嚴經·十地晶》的單譯本,即羅什譯的《十住經》。上述的慧嚴,就曾到關中從學於羅什門下,在劉宋時又參與了求那跋陀羅的譯場,也是對《十地》與《華嚴》很諳熟的人。此外,當時的另一譯家求那跋陀羅,受譙王劉義宣之請,用「宋言」講述《華嚴經》。這個譯場及受其影響的士大夫,大都又是《涅槃》的學者,顯示了《華嚴經》的另一個動向。
2.從公元6世紀上半葉開始,相當於南朝梁武帝(503—547在位)期間和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508)以後,華嚴學有了突發性的變化,南北兩地幾乎同時在最有權勢的僧團中開展。
在南朝梁,先是遼東僧朗繼法度主持攝山棲霞精舍,以「《華嚴》、『三論』最為命家」,梁武帝「深見器重,敕諸義士受業于山」,因此,攝山既是南朝三論學的大本營,也成了重振《華嚴》學的策源地。僧朗傳僧詮,是「四論」並《華嚴》共講。僧詮有四個著名弟子,號稱「詮公四友」,在陳代聲望很高,其中法朗被敕住京城興皇寺,三論學遂成為有陳一代的佛教顯學,而共講《華嚴》的傳統依舊。法朗的門徒眾多。三論宗的創始人吉藏,就是他的弟子。
南朝佛教始終都把《華嚴》的地位抬得很高。劉宋時與慧嚴齊名的慧觀,在其「二教五時」的教判中,定《華嚴》為「頓教」,謂其「但為菩薩具足顯理」;《華嚴》以外的一切佛經,則按五時排比,判為「漸教」。稍晚些的名士劉虯,也沿襲此說。這使《華嚴經》處於特殊地位,並為南部佛教所公認。但從現有的史料看,獨以「華嚴」命家的幾乎沒有,有些講說章疏,流失已久;它的影響,反映到了其它佛教顯學之內,從而也被淹沒在它們之中。
《華嚴經》何時以及如何傳到北方,不可詳考。已知的首講《華嚴》者,是北魏永平元年(508)始來洛陽的「中天竺」僧人勒那摩提。據傳,魏帝「每令講《華嚴經》」,「精義每發」,後為「天帝」迎請講《華嚴經》而終o。他是《十地經論》的譯者之一,為究本溯源,講《華嚴》屬應有之義。他的主要弟子是慧光,《續高僧傳》卷21本傳記其研習「《華嚴》、《捏粲》、《維摩》、《地持》等,並疏其奧旨而弘演導,然文存風骨,頗略章句,故千載仰其清規,眾師奉為宗轄矣」。這裡開列的經目,相當於地論師特別奉行的經典;所謂「風骨」,指地論師的獨特文風。他作為地論師南道領袖,《四分律》學的開創者,兼為國家綱紀僧眾的律師,勢力遍及北朝全境,歷經北魏、東西魏,至於齊、周、隋而不衰。
慧光的門徒不可勝算,《續高僧傳》為之列傳的就有十數人,像僧范、曇遵、慧順、道憑等,都以講疏《十地》、《華嚴》等經典著名。歷任魏齊二代統帥的法上,沒有弘揚《華嚴》的明確記載,但他的弟子中,如凈影慧遠等,仍然把《華嚴》作為講說的重要課目,說明地論師的這一傳統,在其代表人物中,從未中斷。
慧光的判教,著重以教理為準則,將《華嚴》同《涅粲》並列為「常宗」,謂「常住佛性,本有湛然也」。北齊護身寺自軌,又將「常教」分為二種,《涅槃》為「真實宗」,《華嚴》為「法界宗」。至凈影慧遠,更將《華嚴》與《法華》、《無量義》等經列為一類,判為「三昧為宗」。這些異說表明,即使地論師內部,對《華嚴》的視角也不相同。
3.隋代統一全國,給佛教形勢帶來重大變化,基本上改變了南方偏「空』:,此方重「有」的格局,領導潮流的中心,迅速向長安轉移,各種經論和論師,有機會全面接觸和交往。各擅其長,相互吸收,成了這個時期的一大特點。其中《攝論》學上升為佛教的新顯學,地論學多與之融會,促使《華嚴》學有可能脫離依附狀態,走獨立發展的方向。
。隋初,雖然在南北兩地依然有學者兼弘《華嚴》,但主流集中在京城地區,略分三支,均屬慧光系統。其一是慧光門下曇衍的弟子靈斡(535—612),初在洛陽剃度,即「志奉《華嚴》」,開皇七年(587),敕住長安興善寺,為譯經證義沙門。大業三年(607)置大禪定道場,擢為上座。曾據《華嚴經》本,作「蓮華藏世界海觀及彌勒天宮觀」。斡之「猶子」靈辯,與唐道宣同時,住勝光寺,「揚導《華嚴》,擅名帝里e。」第二支是慧光門下的曇遵,他在北齊時即以「大乘頓教(指《華嚴》)法界心原,並以折析義理,挺超時節」。在隋代地位極高,直接影響隋王朝制定恢復和扶植佛教發展政策的曇遷(542--607),就是出自他的門下。曇遷是第一個以地論師身份南上金陵,並將《攝論》學帶回長安的僧人,也是第一批註釋《起信論》的三家之一。但他始終是個華嚴學者。《續高僧傳》本傳記他撰有《華嚴經明難品玄解》,所以是「玄解」《華嚴》的第一人。
第三支是慧光門下道憑的弟子靈裕(518—605)。此人在北齊時,已「專業《華嚴》、《涅粲》、《地論》、律部」,精於《大集》、《般若》、《觀經》、《遺教》,並傳學《雜心》、《成實》等。開皇十年(590),詔入長安,眾僧推為國統,堅辭請還。晚年住相州治西之演空寺,隋帝仍下詔慰問。因此,聲名大噪。一生研究佛籍之多,內容之廣,可以說是總欖了當時流行的大小空有所有學說。撰有《大乘義章》、《大小乘同等論》、《眾經宗要》、《聖跡記》、《佛法東行記》、《齊世三寶記》、《滅法記》、《御眾法》、《安民論》、《勸信釋宗論》,以及《譯經體式》、《字本》等多種傳、論。少年時曾資於父兄,通覽儒道群書,有極好的傳統文化基礎。也以善卜知名,撰有《庄記》、《老綱》。此外尚有《孝經義記》、《式經》、《兆緯》、《相錄》、《醫決》、《符禁》等。釋儒道醫卜相咒雜,幾乎涉及當時社會的各種意識形態…。
實際上,《華嚴》學者大都是博學多識,加上南北佛學交匯,儒釋道兼行,使佛教同傳統文化在更深層上密切起來,由此造就了佛教向多元一體化發展的形勢,為華嚴宗的創立提供了社會條件和思想條件。
二、至相寺與華嚴宗的理論創造
作為孕育華嚴宗理論的搖籃,乃是終南山至相寺。這有些偶然。
原來北周武帝毀佛(574—577),僧眾流亡。像靈裕等南奔陳朝,另有一些則隱藏於荒山野林,終南山就是一部分華嚴學者的聚集點,並以苦行知名。此前普圓於北周武帝初年(566)來游三輔,依《華嚴》修定,頭陀苦行,因斷腕布施而死。他的弟子普濟,亦依《華嚴》結業,獨處野林,荒險精苦。隋開皇初,更志修普賢行,生賢首國,乃投崖身死。普圓的另一弟子普安,常業《華嚴》,讀誦禪思,苦節和忍。周武滅法時,京邑名僧三十餘人避進終南山,普安被捕,幸獲釋放,咸以為是《華嚴》神功。至隋開皇八年(588),敕人京為皇儲門師,長公主為建靜法寺。這一系推崇普賢行,嚮往賢首國,與五台山的日漸高漲的文殊崇拜遙相呼應,形成華嚴的兩大菩薩信仰體系。他們的苦難業績,對法藏的「窮苦佛教」有相當影響。
終南山的至相寺則是靈裕一系據點。此寺的創建者彭淵(543—611)即出自靈裕門下,於隋初屏跡山中,結徒置寺。當靈裕奉敕由相州入朝時,常投此寺,並以帝之信施為移山路,密切了僧眾與長安的聯繫。彭淵有弟子智正(559—639),與淵共處二十八年,「凡講《華嚴》、《攝論》、《楞伽》、《勝鬘》、《唯識》等不紀其遍」,制《華嚴經疏》十卷。靈弁也曾到至相寺,從智正受業《華嚴》,撰有《華嚴疏》、《抄》、《章》等多卷。智正門人中最傑出的,當然是被尊為華嚴二祖的智儼。杜順不是華嚴學者,後人定其為華嚴初祖,不符合史實,也有違法藏的本意。
關於華嚴學在理論上的演化軌跡,需要專題討論。這裡僅說明兩點:第一,華嚴宗的理論體系,不是《華嚴經》文句科釋或經旨的勾勒,而是意義深刻的創新;第二,華嚴宗是中國佛教中最後產生的一個理論性派別,不能不攝取既有的種種學說,但不是簡單的綜合;而是用來塑造自己的靈魂。宗密曾將中國佛教全部教理判為三宗,《華嚴》相當第三宗中的「直顯心性宗」,近人多因襲之。但此「心性宗」實指「如來藏緣起說」,相當「四法界」中的「理事無礙法界」,顯然這不單是華嚴宗的特點。只有在真心緣起、賴耶緣起、業感緣起的基礎上構建的「法界緣起」或「無盡緣起」,即「四法界」中的「事事無礙法界」,才是華嚴宗自己的本色。
所謂「法界緣起」、「無盡緣起」闡發的主題,重點不在本體論和認識論,而是「緣起法」,即現象界的關係和聯繫。華嚴宗在教門中之能夠與天台、法相鼎足而立,就在於他在解決事物與事物間的相互聯繫上獨樹一幟。法藏判教,自稱「圓教」,或「別教一乘」,就是把論述關係和聯繫及其圓融無礙無盡的性質點示出來。《探玄記》(一)所謂「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雖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相即相人,因陀羅綱重重無際,微細相容,主伴無盡」,就是對關係和聯繫的概略說明。同書,「以理開宗」,全部佛教被分作十宗,《華嚴》名曰「圓明具德宗」,「無盡自在所顯法門」,也是在這個意義上說的。
《華嚴一乘教義章》用了一卷的篇幅,分四門論述了這些義理。其中前二門,所謂「三性同異義」和「緣起因門六義」,沿用的是法相宗概念,但由於著眼點在諸法關係上的圓融無盡,所以內容與法相宗有很大不同。法相宗說「三性」,也是講關係,即強調生死與涅槃的關係。法藏說:「此依他起性,由分別一分成生死,由真實一分成涅槃」,就是標準的法相宗主張。此中「真」與「妄」,「生死」與「涅槃」,雖然在「依他起」上是統一的,但「真」中無「妄」,「妄」中無「真」,所以「生死」與「涅槃」仍然是隔離的。法藏進一步說:「三性一際,舉一全收,真妄互融,性無障礙」。又說:「真該妄未,無不稱真;妄徹真源,體無不寂。真妄交徹,二分雙融,無礙令攝」。就是說,真與妄並非絕對對立,生死與涅槃也是互相融通的,這才是華嚴宗的主張。
「因門六義法」是從「種子六義」中蛻化出來的,法相宗用以說明阿賴耶識中「種子」得以成立的條件;法藏則在廣論因果關係中說明因之能夠成為因的內在根據,不僅外延擴大了,不再限於「種子」,而且內涵也有了變化。由此創建了三對新的範疇,所謂「空」(無自性)與「有」(有自性),「有力」與「無力」,「待緣」與「不待緣」,從而將因果聯繫推廣到了一切事相之間,而不再止於種子與現行。
在論及相互關聯,即「普遍聯繫」的原理時,華嚴宗特別創造了「相即」,「相人」的概念。「相即」又名「相是」,謂此即是彼,我就是你;「相人」亦名「相在」,謂你中有我,此中有彼。因此,事物的聯繫不單是表面的,而且通過若干中介環節發生相互滲透、相互轉化的深層關係。事物之間雖有差別而無對立,故名「無礙」;任何差別,必然是同一的,故稱「圓融」;而所謂「圓融無礙」、「無礙圓融」,總是以差別的存在為前提,決不會泯滅事物的個性,這叫做「自在」,或「自在圓融」。
現象之間為什麼會存在這樣一種普遍的聯繫?《華嚴探玄記》(卷一)提出了十條理由,最能體現華嚴宗理論特色的,是其中第一條的「緣起相由」——從緣起法自身說明他們的相互聯。對此,法藏分「四門十義」解說,強調「諸緣起法要具此十義方緣起故,闕即不成」:
第一門「明緣起本法」,計有三義:「諸緣各異義:謂大緣起中,諸緣相望,要須體用各別,不相和雜……此即諸緣各各守自一也」。就是說,普遍聯繫總是以個別事物具有獨立的性質和作用為前提,必須具有個性。「互遍相資義:謂此諸緣要互相遍應……且如一緣遍應多緣,各與彼多全為一也,此一即具多個一也。若此一緣不具多一,即資應不變,不成緣起」。堅守自性的某物,不是孤立的,而是與他物處於相互聯繫和互為存在條件的關係中,「一」與「多」相望,「無」「多」不成「一」,沒有它物就不成其為某物。「俱存無礙義」:任何緣起法,均具有上述「體用各別」和「互遍相資」二義方能成立,所以說「惟一、多一,自在無礙,由此鎔融」。「惟一」指緣起法中的個體存在;「多一」指個體在緣起群體中的存在,二者都反映著既自在又圓融的關係。
第二門明「異體」之間的關係,也有三義:「異門相人義:謂諸緣力用,互相依持,互形奪故,各有全力、全無力義,緣起方成」。事相之間,「體」各不同,「力用」有別,其關係有二:一是「互相依持」,二是相互「形奪」。因此,任何緣起法均有「全有力」和「全無力」雙重性格,由「全有力」奪彼為己,由「全無力」己潛為彼。「異體相即義:謂諸緣相望,有有體、無體義」。道理同上。例如在「闕一緣,餘不得起」的情況下,「得此一緣」即「令一切成起」;「此一緣是能起,多緣及果是所起。是即多為一成,多是無體;一能作多,一是有體」。反之,若由多望一,則多是有體,一是無體。這種互奪的關係,叫做「攝他同己,廢己同他,同時無礙」。「體用雙融義:謂諸緣起法要力用交涉,全體融合方成緣起」。就是說,只有體用相互融合,才能具有緣起的意義。
第三門明「同體」之間的關係。所謂「同體」,指處位有異、其體無別的緣起法,如上述「惟一」與「多一」之「一」即是。此同體關係也有三義,即「同體相人」,「同體相即」,「俱融無礙」,論證的道理與上大同。
第四門「同異圓備義」,是對前三門九義的總結:「謂以前九義門總合為一大緣起故,致令多種義門同時具足也」。
根據「緣起相由」說觀察華嚴宗最富特色的義理「六相」和「十玄」,就很容易理解了。
「六相」全稱「六相圓融義」,或「六相緣起」。在「緣起相由」中「各自守一」的「惟一」,即是「六相」中的「別相」;「具多個一」的「多一」,相當「六相」中的「總相」;其「異體」關係,亦可指部分與部分間的差別,相當「六相」中的「異相」;其「同體」關係,指反映於差別物中的共性,相當「六相」中的「同相」。當「別相」與「總相」,「同相」與「異相」等相互分離時,緣起不成,是「六相」中的「壞相」;相反,當它們互為條件結成一個統一體時,一切緣起法皆得成立,即是「六相」中的「成相」。
總結「六相」,突出三個要點:第一,任何事物,不論是作為個體、部分、個別,還是作為集體、整體、一般,都不能割裂開來孤立存在,只有處於普遍的相互聯繫中,才是現實的。第二,一切聯繫中,部分與整體的關係最為重要,個別因素與其構成物之間相依為命,不可須臾相離。第三,同部分與整體有重疊,而內涵完全不同的一對範疇是個別與一般,闡發這二者的關係,是華嚴宗的理論任務之一。所謂「一」與「多」,即指部分與全體,也指個別與一般;「理」與「事」,主要指個別與一般。此中個別與一般的關係,在中國哲學中多有涉及,總的傾向是重一般而輕個別。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老子說:「萬物得一以生」,此「一」,相當「一般」,但闕乏「多」(個別)與之相應。這一傳統,根深蒂固,以至於忽略個別與差別,導致抹殺或否認個性的意義,是認識論上非常值得吸取的教訓。華嚴宗在闡發一多不可分,理事不可分的關係上,是一重大貢獻。
「十玄」論及的範圍,從部分與全體,個別與一般,進一步擴大到了個體與個體,即「事」與「事」間的關係上,「一」與「多」的含義也有了相應的變化。
「十玄」亦稱「緣起無礙法門義」,論述「法界緣起,乃自在無窮」之理。此中的「十」,本自《華嚴經》十位制的特殊結構,按法藏的解釋,「所以說十者,欲應圓數,顯無盡故;。「玄」來自《老子》的「玄而又玄,眾妙之門」,指玄妙所由生處。智儼將「十」與「玄」聯結為一義,人稱「古十玄」。法藏對於「古十玄」的次序作過調整,又在《華嚴探玄記》(一)等著作中,對其中的三個名目作了改動,人稱「新十玄」。兩種「十玄」的精神一致,只側重點不同。智儼撰《一乘十玄門》,謂「明約法以會理凡十門」,這有將事相會歸於「理」的意思;而所謂「理」對於地論師和華嚴宗而言,大都是指如來藏,因而使「十玄緣起」同「如來藏緣起」的界限區別不甚清楚。法藏在《華嚴教義章》(四)中則說:「依《華嚴經》中言十數為則,以顯無盡義」。即以「十」顯示「無盡義」的法則。這樣,華嚴宗的獨家學說就躍然紙上。·
法藏更改「古十玄」名目的重點,就在貫徹個別無盡,圓融無礙的精神。其一,將「秘密隱顯俱成門』』換作「隱密顯了俱成門」,取消了「秘密」二字,突出了隱顯關係:事物不論是隱是顯,其自體存在並與他事物處於聯繫之中是不變的。第二,將「諸藏純雜具德門」,改為「廣狹自在無礙門」。前者就「行」而言,後者轉指現象自身的有·限存在(狹)與其周遍的無限聯繫(廣)的統一,所以說,「即彼華葉普周法界而不壞本位」。此中「不壞本位」,指華葉部分,即有限;「普周法界」,指其與「法界」的聯繫無限。第三是徹銷了「唯心迴轉善成門」,補以「主伴圓明具德門」。前者就「心」而言,將一切緣起法及其統一性,悉歸於「心」,所謂「唯是如來藏為自性清凈心轉也」。後者強調「理無孤起,必眷屬隨生」。從道理上說,事不孤起,但在普遍聯繫中,必然有主有次;主次相對而言,可以互相轉化,但主次分明,不可模糊。
·總之,新十玄對於古十玄改造,著重於從本體論轉移到普遍聯繫上,由突出理事關係擴大到事事關係上,從而提高了個體的地位,使「法界緣起」或「無盡緣起」的特色,更加具體鮮明起來。
「法界緣起」中的「法界」有華嚴宗自己的解釋。《探玄記》(卷十八)謂「法」有三義:持自性義,軌則義,對意義。「界」也有三義:一因義,二性義,三分齊義。據此,「法界」可分三類:作為「因義」,特指「一切凈法因」,即一心、如來藏;作為「性義」,「謂是諸法所依性」,即遍在於一切現象中的「心性」,「真性」;在「分齊」意義上的法界,指有特定內涵和外延的事相,所謂「諸緣起相,不雜」。綜此三義,「法界」實指二事:其一是「心」,作為一切世間和出世間的根本因,故名「一心法界」;其二是一切現象,即所謂「事」。「事」也有兩種:一指種類,相當阿賴耶識種子,所以說:「本識能持諸法種子名為法界」,這是事相得以形成特殊性的原因;二指個體、個性,也就是法藏所說的三世諸法「差別邊際」。這樣,任何緣起現象,總是處於「心」的普遍性、「類」的特殊性、「差別邊際」的個性大統一中,因此,所謂「法界緣起」的含義,不單單指緣起現象與心理相應,體現著心性的本質,而且也包括種族與個體,種族與種族,個體與個體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相互轉化的關係;簡單說,世界萬物無不是普遍性、特殊性與個性的統一。這正是事物總是處在無窮無盡的相互聯繫之網中的原因。
三、華嚴宗興起的社會條件
按華嚴宗創始者的意見,「無盡緣起」的理論體系,本是佛菩薩的認識境界,究其來源有二:一是出自禪定幻想,即「海印三味」;一是出自彙集佛教各個門類為一圓滿整體的需要。無疑,這是符合事實的。但對於一個個長期流行而且只有在特定時期才脫穎而出的大宗派說,僅有這類主觀因素還遠遠不夠。除此之外,還必須有其藉以反映的客觀條件。這一客觀條件,我以為就是域內各族人民追求融合及隋唐統一的社會大趨勢。華嚴學自身的發展歷程,相當充分地反映了國家統一的進程,而民族的大融合,則在華嚴宗的理論體系中得到體現。
中國是個多民族的國家,而漢族佔總人口的93%以上。漢族自身又是經過多次民族融合而成的共同體。與本文有關的這個階段,始自所謂「五胡亂華」,經東晉十六國和南北朝,前後約270(317—589),是歷史上戰亂最多的時期之一,也是民族大融合,促進漢族大發展的一頁。其間,佛教對協調民族關係,密切各民族思想文化的聯繫,形成共同的民族心理諸方面,起過巨大作用。華嚴宗的遠源是北方地論學,是五個少數民族與漢族雜居的地區,隨同其吸取南方攝論學而肩負起反映民族融合這一背景的理論任務,帶有歷史的必然性。
國家統一於隋,鞏固於唐。民族融合的形勢,大體與之相應。到了唐太宗,各族人民不論在政治上,經濟上和文化宗教上,都已涵蓋在這個盛大的帝國中,並以各自的特長,營養和豐富新的共同體。相互間「平等平等」,「相是相在」,互攝互人,「包遍含容」,正是華嚴宗想像的那個「華嚴世界」、「普賢境界」的現實模特;「無盡緣起」,「圓融無礙」,自然就成了民族融合的理論寫照。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民族融合的現實,就不會有華嚴宗那種緣起說的出現。
華嚴宗最後的完成,得力於武則天的支持,這是一個決定性的特殊原因,與武氏的私生活毫無關係,而與整個唐王朝經略西域有關。
原來初唐的西域有兩大強敵,與唐王朝時戰時和。一是衰落中的突厥,一是正處強盛的吐蕃。作為《華嚴經》的實際產地于闐,地處吐蕃西北和龜茲(西突厥建牙地)以南,是戰略要地。于闐歷來奉行佛教,與內地的宗教文化有深遠的傳統聯繫。內地第一個西行求法者朱士行,即以于闐為終點。從般若類經典到《華嚴》類經典,均來自此地。歷代史書都記「其人貌不甚胡,頗類華夏」。佛籍傳說,于闐原是華人與天竺人和平共建的城市。有學者認為,此地居民屬於塞種,應與月氏人有血緣關係。總之,自有史記載以來,于闐與內地王朝之間多為友好往來,沒有發生直接戰爭。貞觀二十年(646),唐太宗派軍討龜茲,並置安西都護府於其都,統領于闐、碎葉、疏勒,號「安西四鎮」。至高宗儀鳳年(676—679),吐蕃攻陷焉耆以西,四鎮皆沒,而于闐未曾忘情於唐。至武周革命,垂拱三年(687),于闐王來朝;天授二年(691),武周封其王子為于闐王。又二年,即長壽元年(692),武則天力排眾議,甚至不顧狄仁傑的反對,出兵恢復四鎮。于闐對於唐王朝的意義有多麼重大,由此可見一斑。
華嚴學的日漸興盛,客觀上反映了內地同於闐民間交往的親密。因此,從政治上考慮,扶植這個學派,對唐貫徹西域政策,當然是有利的。大醫學家孫思邈早在上元元年(674)即向高宗李治建議朝廷服膺華嚴教旨。他說:「華嚴法界是一切門,於一門中可演出大幹經卷。《般若》乃《華嚴》中一門耳」。於是帝始持《華嚴》。孫思邈是道教信徒,特向皇帝推薦《華嚴經》,當然不會是出自信仰的原因。事實上,這個時候掌實權者已是武則天。她的行動比孫的建議還要早。咸亨三年(672)敕建著名的龍門奉先寺盧舍那佛像,武后帶頭贈脂粉錢二萬貫,就是支持華嚴的一大舉措。
推尊盧舍那佛,是推尊《華嚴經》的重要標誌。這一佛名的出現,可能受到襖教的影響,但更有于闐佛教自身的原因。從《洛陽伽藍記》到《大唐西域記》都記載說,于闐的佛教是由一名叫毗盧旃(玄奘作「毗盧折那」,《魏書·西域傳》作「盧旃」)的阿羅漢傳人的。唐譯《華嚴經》譯盧舍那為毗盧舍那,實際上與這個阿羅漢同名,都是「光明普照」(略稱「遍照」)的意思。中國史籍如《魏書》、《北史》、《周書》等,都載有于闐王為這個阿羅漢建造大伽藍贊摩寺的故事。因此,盧舍那佛之首出於《華嚴經》類,同毗盧旃之傳佛教於于闐,就不宜視作巧合。這個問題值得繼續研究。但內地崇拜盧舍那,始自《十住經》和《華嚴經》,當無疑問。已知南方最早崇奉此佛者,是三論學兼新實論者智聚,他在蘇州虎丘曾造丈八盧舍那、無量壽、荊州瑞像,於寺供養,不過反響甚微。就造型之巨大,藝術之工巧,影響之深遠,沒有誰能與奉先寺的盧舍那佛相比。在當時有諸多佛菩薩信仰可供選擇,武后特別突出盧舍那佛,合理的解釋只能是:向于闐表示友好,象徵與于闐在宗教文化上的認同。
武則天素喜以宗教名義進行政治活動,在經略西域上也不例外。神功元年(689)四月擊契丹,以「神兵道」名師;同年八月擊突厥,用「天兵道」作軍名。毗沙門天王是于闐的保護神,後來被佛教吸收,成為佛的護法神,並隨軍祐護。上元二年(675),于闐擊吐蕃有功,唐於其地設毗沙都督府,以于闐王為都督。毗沙,即是毗沙門的略稱。因此,著力發展同於闐佛教的關係,絕不是隨意的舉動。
武則天在晚年為佛教作出的最後一個決定,是特邀于闐王推舉的實叉難陀人東都重譯《華嚴經》,時在證聖元年(695)。理由是「華嚴舊經處會未備」,唯「于闐有斯梵本」。這再一次說明了《華嚴經》與于闐的特殊關係。受命參與這個譯場,「同宜梵本」的是菩提流志和義凈。流志是《大寶積經》的編譯者,早在永淳二年(683),即被武后安置在福光寺譯經,所譯《寶雨經》,有助於女性稱帝。義凈追蹤玄奘的事業,經二十五年,於證聖元年回到洛陽,敕於佛授記寺安置。像這樣二位稱得上大譯家的人,必須優先參與實叉難陀的《華嚴》譯場,歷時近四年(695—699),可見此事在武則天心目中的分量。據《開元錄》卷九,譯經時,「天后親臨法座,煥發序文,自運仙毫,首題名品」。武后給佛經作序共有四篇,一半是為實叉難陀譯籍作的。長安四年(704),實叉難陀以母衰老為由,再三請求歸里,乃敕御史蕭某送至於闐。中宗景龍二年(708),再徵人京,「帝屈萬乘之尊,親迎於開遠門外」。此類對於闐佛教情有獨鐘的舉措,也是不能單純用信仰作解釋的。『
與此有關,華嚴宗創宗者的民族成分也頗堪尋味。法藏原籍康居,祖時來朝中國;其父唐贈左侍中。據《唐書》記載,這個康居屬昭武九娃,原是居張掖祁連山北昭·武城的月氏一支,唐時處兩河(阿姆河與錫爾河)之間,永徽年間(650—655),於此置康居都督府,歸安西都護府,與于闐同一轄區。萬歲通天年(696—697),武則天封其大首領為康國王,拜左饒衛大將軍。直到天寶末年(756),仍保持臣屬關係。
同時出於智儼門下的新羅僧義湘,被尊為「海東華嚴初祖」,與法藏的私交甚篤。與義湘同時的新羅僧元曉,又是華嚴學大家,其所注《起信論》被稱作《海東疏》,對中國華嚴宗有相當的影響。這二位大師恰值新羅統一的時代,在唐王朝對外關係上,佔有重要地位,在考察武則天與華嚴宗關係時,也是一個不能忽略的視角。(信息來源:中華佛光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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