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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說禁毒(二)——葯

今年夏天,國內發生了一起老虎咬人事件,嚇壞了好多人。作為禁毒人,說到虎,會不自主地想到「毒害猛於虎」這一宣傳語。但細想一下,從現代人的心理感受來看,這委實有些脫離實際,依我看,在大多數人眼裡,老虎大多數的時候應是遊盪在動物園的獅虎山裡的巨貓,供人遠觀取樂,如果是拍電影,武松也絕不會再有任何危險,只需要憑藉「神筆馬良」般的特效,硬生生地做出一隻連虎毛都可以控制的3D老虎來。若非是真被老虎咬了,人們對珍稀猛獸的畏懼還是相當麻木的。

講到畏懼,按中國人的文化習慣,一般最神奇、最詭異、最敬畏的東西往往都是止於傳說的,這是一種心理現象,自己嚇自己才是最嚇人的。比如,飲鴆止渴,代入到這個成語的情境,我是絕對會被驚到的。鴆,是傳說中的一種毒鳥,只需撥一根羽毛往酒里蘸一下即成劇毒,《後漢書》里是這樣講的:「止渴於鴆毒,未入腸胃,已絕咽喉」,這應該是傳說中最毒的毒藥之一了。試想一下,如果用「毒害烈於鴆」來形容毒品危害,雖然有點拗口,但可能效果會更好一些。 毒品,《禁毒法》將其定義為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這句定義的骨幹是「毒品是……藥品」。而在實際生活中,大多數人是分辨不出毒藥、毒品、藥品的區別的。 葯,是一門大科學,誠品書店科學類書籍區有這麼一句話:「科學,無法提供所有問題的答案。」關於葯其中的原理和道理,以我淺陋的見識,斷不敢率爾操觚,也非我所能陳述剴切而詳盡的。但借字說禁毒,從字型、字意的發展來管窺、推演毒品的發展的規律、人們對毒品認識的演變,解決我們工作和生活中一些關於毒品認識的困惑,進行深度的禁毒宣傳,這是一件很有意思,並很有意義的事情。

葯:從艸(草)樂。《說文解字》:治病草。為什麼要加樂字呢?樂是五聲八音總名,在古代,樂禮都是高雅愜意的一種享受,一是取其總稱之意,二是取音樂使人快樂之意。從篆體看,葯字即是食草則樂的意思,人生病了自然不快樂,只有吃「草」(葯)才會恢復快樂,才會舒服。而且,依古音入聲字的讀法,《論語》中「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的樂是發yào音的,在吳方言中,音樂的樂和葯就是同音字。所以,清《澄衷蒙學堂字課圖說》是這樣解釋的:「凡療疾之品皆曰葯。神農氏嘗百草,始有醫藥,凡草木鳥獸蟲魚之類,堪愈疾者,總名為葯。」這是我們的祖先的經驗總結,並融合到了造字之中。較極端的社會認知就是出現在魯迅筆下的《葯》中的人血饅頭。

葯字在演變發展的過程中,逐漸有名詞和動詞兩個詞性,名詞一指可以治病的東西,二指有一定作用的化學物品。動詞一指用藥物治療,二指使中毒或毒殺。兩種詞性的意義大致是相匹配的。漢字的發展其實是和人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對其科學認知的過程吻合的。我們不難看出,葯是經歷了植物到物質的過程,經歷了治病到有毒性的物質的過程,這恰恰也與人們對毒品的認識是一致的。 源自植物的毒品,大多是比較古的、有些歷史的毒品,如罌粟在《本草綱目》中就已被歸入谷部、大麻、麻黃草則被歸入草部,另外還有經植物再加工製成的嗎啡、海洛因、可卡因、早期的冰毒。這些毒品,一開始都是藥用的,而且大多屬於「續命仙丹」級別的,因而它們總會有一個很迷惑人、很美化的名字,如鴉片在《荷馬史詩》里被稱為忘憂葯,嗎啡則以希臘夢神Morpheus命名,海洛因以德文的女英雄heroisch一詞命名,直到被濫用,其毒害才為眾人所知。至於純化學的毒品,則不勝枚舉,如冰毒、浴鹽。所以,葯字的草字頭是它的物質屬性,樂字底則是它的功能屬性,而葯與毒品在現實意義上的比較,則重點就是這個樂字上。

我們的禁毒宣傳和毒品預防教育,一直在刻意迴避樂這個字。但正如葯的科學用量的療效與過度用量的毒效一樣,兩者合一,才是科學的認識。毒品,有三大類別,興奮劑、抑製劑、迷幻劑,顧名思義,是按照對人體中樞神經系統產生的作用不同分類的,這些作用對人的感受,在最初階段,都是可以讓人鬆弛、興奮、迷離的,這一點不用迴避,也迴避不了。

而我們人腦中的快樂之源直到公元2000年才得以公認,瑞典科學家研究出了人腦中的一種叫多巴胺的化學物質並藉此獲得諾貝爾醫學獎。多巴胺的作用是把亢奮和歡愉的信息傳遞,是一種神經遞質。在生活中,一切讓人著迷的東西都會刺激多巴胺的分泌。追求快樂與追求愛情一樣,都是人的本能,並不是令人不齒的行為,快樂本身無罪,有罪的是無度和不可控制以及由此帶來的次生傷害。 搶險救援有黃金時間,在禁毒領域,同樣有關鍵的黃金時間段。對於極易沾染毒品尚未吸食第一口的高危人群和僅僅有了第一次吸毒體驗(大多數吸毒者第一次吸毒都有強烈的不適感)的吸毒者來講,關鍵的黃金時間就是吸食第一口的前與後,而且,往往是毒品的所謂「樂」,舒服!死不了人!常常使我們常用的恐嚇式的勸說教育顯得軟弱無力,無以自證。也正是這種無力,成為吸毒者再次吸毒、多次吸毒的心理慰藉。而在這一黃金時間內真正把工作做到位,則會極大限度地降低再次吸毒的風險,使吸毒者不必進入痛苦的戒斷癥狀和反覆的戒毒階段。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窘境。 問:你為啥吸冰毒? 答:舒服哇!(作享受狀) 問:你知道冰毒是毒品嗎? 答:舒服哇!(作無所謂狀) 問:知道是毒品你還吸? 答:舒服哇!(作無奈狀) 問:吃冰毒要得精神病的,會死人的! 答:舒服哇!(作不耐煩狀) 實際上,吸毒者一直有這樣的偽邏輯:因為舒服,所以可以吸,因為吸了沒事,所以無毒,最後,因為舒服,所以可以吸毒。吸毒者充其量也就是把毒品當藥品來服食的,絲毫不會理會這一特殊藥品的毒副作用,只要感覺死不了,可以給自己帶來快樂,則但吸無妨。同時,在我看來,我們為什麼說不清道理,為什麼一味強調有害,迴避毒品給人帶來的欣快感,說服不了吸毒者,恰恰是我們也沒有理清個中邏輯的原因。 其中的邏輯關係問題出在這裡:藥品應具備三個條件,即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判斷毒品有害無害或者說有毒無毒的標準,是毒品做為藥品屬性的體現,是否有毒副作用是取決於用法和用量,是否連續使用或長期用藥,和舒服不舒服、可不可以安全吸入,是沒有邏輯因果關係的,是不能推導出無毒的。

這樣或許有人會說,那吸一次沒事咯?要回答這一問題,就需要再次提到多巴胺。毒品的刺激,哪怕一次,就足以引起大腦多巴胺的耗竭性分泌,令人飄飄欲仙,這一點我們不用迴避,但是,它會使原有的調節機制崩壞,使我們的大腦難以調節多巴胺的分泌,不斷地刺激,不斷地渴求,不斷地依賴,也就形成了不同的癮癖,而這種機體的病變,僅靠意志力是無法戰勝的。也就是說,毒品,吸一口就有事!吸一次就會被毒品征服、控制,無人可以倖免。2000年諾貝爾委員會主席彼得松在評獎時就說:「煙民,酒鬼和癮君子統統與多巴胺數量有關,受多巴胺控制。」

既然很多吸毒者不但不把毒品當毒藥,還把它當普通藥品,甚至於當成太上老君的仙丹,那就讓我們看看古人是怎麼說的吧……對初吸、首吸的這一狀態,智慧的古人在幾千年前就有所闡述。《易經》中,無妄卦第五爻的爻辭是這麼說的:無妄之疾,勿葯有喜。意思是沒有虛妄生了病,不用吃藥也會痊癒。《象傳》曰:無妄之葯,不可試也。意思是治無緣無故的疾病的葯,不可以輕易試服。

生命或許在於嘗試,但毒品,決不是牛溲馬勃,這無妄之毒物,切不可嘗試!否則,到時「香菇」「藍瘦」就都為時已晚了。

未能詳盡之處,後篇他字再表。

(本文來源於公眾微信號初九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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