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四益先生談「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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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 火
陳四益/文 黃永厚/圖
曹操畢竟不凡。儘管《三國演義》之流行,使曹操背上了「奸雄」的罵名,但若細觀歷史,不能不佩服他的精明與清醒。《三國志》注,引《魏略》,當年曹操權傾一時,孫權上書稱臣,並討好曹操,說是天命攸歸。曹操手下也大有勸進之人。但曹操卻以孫權事告誡下屬:「是兒欲踞吾著爐火上耶!」頭腦清醒,非人能及。
勸進之人,有的(如孫權)別有用心,有的(如陳群、桓階之屬)另有打算,但明裡擺出的都是對曹操的忠誠與擁戴。若沒有清醒的頭腦,會把這些人當作忠誠為己,看不到由此可能種下的危機。 時下也有一例。禁止在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煙。這在世界許多國家已形成習慣,其原因是當代科學已充分證實,吸煙不僅危害吸煙者的健康,也危及周圍不吸煙者的健康。所以去年底,中共中央辦公廳與國務院辦公廳下發文件,要求領導幹部帶頭不在公共場所吸煙。照此辦理,用雅言說,是領導的「榜樣作用」;用俗話說,是給領導幹部「加分掙臉的」。 但是,在一些地方討論公共場所禁煙立法時,總會有少數人提出「一個人的辦公室」可以例外。誰能有「一個人的辦公室」?多數情況下,只有某一級別的領導幹部。那麼,這條提議,究其本意,大概是想為領導網開一面——看起來很為領導著想。其實,在公共立法中對違禁行為的這種寬縱,引來的必是批評如潮。那時,「踞吾著爐火之上」挨烤的,會是誰呢?舉一反三,對「好心人」的類似建議,不能不防!
陳四益先生後續解說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執行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通知」說,在公共場所吸煙,不但危害自身健康,還侵害了公眾的環境安全和公共健康權利。一些城市制定公共場所禁煙條例,既是對中央「通知」的響應,又是通過法律、法規使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法制化的善舉。這本是對公眾也對領導幹部健康的關懷。
但是,一說只有「兩個人以上的辦公室」才禁止吸煙,這《法規》就立即變味兒了。這明顯不是要領導幹部帶頭實行,而是要把領導幹部「摘除」在「法規」禁令之外。你想,誰可以有一個人的辦公室?主要不就是領導幹部嗎?共產黨的老傳統是:要讓群眾做到的事,領導幹部首先要做到,所以得人心。如果這樣立法,就變成要讓群眾做到的事,領導幹部可以不做。這樣的「法」如果成立,如潮的罵聲、諷刺聲立馬就會引向領導幹部。
「咱們辦公室不能吸煙,他們卻可以猛抽」;
「為了你們的健康,領導都犧牲了自己的健康」;
「領導這麼關懷咱么的健康,哥們兒,咱們是不是也該關懷領導一把」?
「領導都不怕,咱怕啥」!
這些還都是「溫柔的」。真要開罵,恐怕國罵、京罵、網路開罵,一股腦都會沖著領導來了。這時候,出這餿主意的人恐怕就躲在一邊站干岸,看熱鬧了。不是積極貫徹「兩辦」通知精神,而是同「通知」精神對著干,說他居心不良,置領導於爐火之上,大概不算冤枉。
這還沒完。人們會問:一個人的辦公室是不是工作場所呀?為什麼不禁煙呀?你能回答說這是為領導幹部吸煙方便嗎?絕對不能。那麼你只好說一個人的辦公室不會侵犯公眾環境安全和和他人的健康權。但是,問題馬上來了:
「我這是兩個人的辦公室,我們倆都吸煙,誰也不侵犯誰。是否可以吸煙?」;「我這是三個人的辦公室,倆人吸煙;對面也是三個人的辦公室,倆人不吸煙,把我們辦公室不吸煙的同他們辦公室吸煙的對調一下,我們三個吸煙的誰也說不上侵犯誰,是不是也可以吸煙?」
這還沒有說辦公室煙霧會外泄,不吸煙的是否可以拒絕到吸煙者辦公室談工作,聽指示,開小會;也沒說如果我一個人晚上在辦公室開夜車,沒有其他人的時候,是否也可以吸煙等等。
這樣一來,一個嚴肅的法規,一個為關懷包括吸煙者在內所有人健康的法規,就可能因此化為笑談,失去其嚴肅性和可行性。這時,放在火爐上烤的,就不只是領導幹部,也包括制定法規者自己了。
陳先生說罷這些,又道:「請把這些話捎給正在立法的那些城市的主事者。現在,領導幹部已經很不好當了,拜託他們幫幫忙,按兩辦《通知》精神辦事,不要瞎出餿主意,下個套兒,把領導們又放到爐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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