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糾纏,不證明不愛了
06-20
當愛情走到了即將落幕的時候,該如何給彼此曾經擁有過的感情一個交代?該如何給愛過的,也正愛著的那個人一個完美結局???也許無非就是是兩種解決:糾纏與不糾纏。是的,我理解,我清楚,我明白。眼睜睜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將不復存在,那個深愛著的人因為另外一個人而離開自己,是多麼殘忍,多麼絕望的事。可是殘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是的,我理解,糾纏無非就是想挽回對方的心,留住對方的情,留住彼此曾經所付出的愛能讓感情繼續下去,為了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可是,既然已經分手了,就不要有任何奢望。分手後,越是糾纏不休。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靈和身體。還會傷害到對方,對方在面對你的糾纏後會說出更無情的話,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糾纏也踐踏了自己的尊嚴,也許越是不死心,越不放棄,越是挽留,越是糾纏。只會讓對方輕視你,讓他走的更快,更遠。這樣也把自己從絕望推入了萬劫不復的地獄;如果真的不愛了,分手了,那就放開手讓他走吧,乾淨利落的走,笑著讓他走,即使心裡已經哭成了海。帶著祝福讓他走,千萬不要去糾纏,挽留;大方的讓他走。也許只有這樣,他還會想起你,還會想起你的好,想起彼此曾經深愛過,擁有過,也許他還會在心裡為你留有一席之地。曾經對自己說過,如果某天他不再愛了,愛不下去了,對感情厭倦了,一定不要躲著不見我,只要他明明白白的告訴我,不愛了,不想愛了,或者是愛不下去了,無論什麼原因,只要面對面的說明白,我一定放手,一定離開,絕不糾纏。是的,決不去糾纏他。更不會去騷擾他現在的生活。一定會尊重彼此的選擇。也許,是倔強的性格不允許自己去糾纏;也許是為了給自己留一點最後的自尊,不去糾纏;也許是因為他的冷淡,讓人無心去糾纏;我深信。曾經愛過的兩個人應該很了解彼此之間曾經擁有過的感情的,也一定能夠體會出,彼此都付出的是真心;哪怕覺得自己再委屈,也決不能去糾纏。既然,因為對方的種種原因不能將感情進行到底,又何必再去糾纏???但是,不糾纏不等於不想他;不等於,沒有愛過他;不等於,不再愛他;思念他的心,依然日日夜夜在折磨愛他的那顆心。往往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就能想起他。每當走在繁華的街上,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孤寂的那顆心再次被冷漠所佔據,無數個孤寂失眠的夜,只有失眠和淚水還有沉默的手機伴隨左右。每次想到這些,都恨不得永遠長眠不醒。可是,我能做的就是咬著牙自己對自己說,堅持下去,絕對不可以去糾纏他。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會的,一定會的。也許等到某天,就不會再這麼想他了,時間可以沖淡一切的,只是,只是,現在我還需要戰勝時間...愛停止了,時間卻不會停止。如果時間可以停止。我希望,時間停在最相愛的那段日子。愛走了,生活還是要繼續下去的。心底的傷,一如既往的痛,自己的傷,自己解決,自己的心情,自己整理,自己的疼痛,自己埋葬。但,決不能糾纏。不糾纏,不證明不愛 ;不糾纏,不證明不想;不糾纏,不證明沒受傷;只是不糾纏,是唯一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能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也是為自己解脫被情感傷害的唯一方式。當愛已不在,我選擇離開,不要讓愛成為彼此的傷害,若愛請深愛,不愛請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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