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登記結婚那邊百萬贈情人 妻子怒告美籍丈夫及「小三」追討共同財產勝訴
昨天是西方情人節,打開手機,滿屏都是秀恩愛。然而也有曾經的有情人,在節日前黯然分手,更有甚者走上法庭劍拔弩張。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審結的一起贈與合同糾紛上訴案中,上演了一場「小三」現身,為了財物與「原配」互撕的鬧劇。法院根據「原配」王女士的訴請,查明後判令曾與王女士丈夫同居的小洪將獲贈的部分財物計111.4萬餘元予以返還。
王女士與美國男子雷蒙於2014年6月在中國登記結婚。之前,雙方曾簽訂婚前協議一份
雙方約定:雷蒙在中國沒有房產,因此女方的房屋為雙方的固定住所;
男方沒有任何財產和銀行存款,女方有兩處公寓及銀行存款人民幣10萬元,女方同意與男方共同居住在她的公寓,用女方的錢供雙方生活花銷;
任何一方將來有工作或生意,收入都屬於雙方所有。
然而雷蒙並沒有忠於和王女士的這段婚姻。幾乎在同一時段,雷蒙又結識了有配偶的女子小洪。
2014年5、6月
一邊在與王女士準備結婚的雷蒙,一邊又與小洪走到了一起,瞞著王女士在外過起了「甜蜜」的「兩人世界」。
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11月19日期間
雷蒙通過其名下的建設銀行賬戶向小洪多次打款,金額共計人民幣107萬餘元。
2014年12月1日
雷蒙又讓人向小洪匯款20萬美元。
此後
小洪也通過自己名下的不同銀行賬戶陸續給雷蒙或者後者指定的賬戶匯款合計人民幣120餘萬元。
2016年1月,雷蒙和小洪的關係走到了盡頭。兩人分手後,雷蒙的妻子王女士以小洪和雷蒙為共同被告提起了訴訟,要求法院判令認定雷蒙給付小洪人民幣132萬元的處分行為無效,並要求小洪返還這132萬元。一審對小洪與雷蒙之間往來錢款經過逐一審核,經過抵扣後判令雷蒙贈與小洪111.4萬餘元的行為無效,小洪需將上述錢款返還王女士。小洪不服判決,上訴至上海一中法院。
二審期間,小洪又拿出自己的出入境記錄、好友出具的證明、租房合同及銀行交易明細等證據,意欲證明雷蒙還曾拿著小洪的銀行卡去提現或消費,而自己與好友合租居住。但鑒於證人未能到庭以及證據真實性無法確認等原因,小洪的這些證據未能被法庭採信。
上海一中法院審理後認定,因所涉錢款是在雷蒙與王女士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流轉至小洪處,該款項是雷蒙與王女士共同共有的財產,故無論是基於王女士、雷蒙所稱的流轉原因贈與,還是小洪所稱的流轉原因保管,共同共有人王女士要求小洪返還該款都合法有效。因雷蒙對小洪的贈與侵犯了王女士的共同共有權,故屬無效行為,小洪應予返還。
小洪二審中堅持雷蒙簽字的四份證明中涉及的錢款應當認定為返還的款項,實系主張行使抵銷權。但且不論四份證明的真實性,即使其中確有部分是雷蒙提取化用,亦難以認定該行為是雷蒙與王女士夫妻合意,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之中,即缺乏依據確定王女士對雷蒙可能提取、化用小洪的錢款負有返還之責。故小洪在本案中主張抵銷,理由與依據均不足。遂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作者 | 金豪敖穎婕
編輯 | 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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