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財政廳服務型機關建設制度
為貫徹落實為民務實清廉要求,鞏固擴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轉變機關職能,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服務水平,結合財政廳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推動簡政放權。釐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避免財政越位、缺位和錯位。進一步明確省市縣各級政府支出責任,加強專項資金項目整合,省級對市縣通過轉移支付,公開、透明、規範地給予支持。深化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規範清理財政行政審批職權,強化廳行政審批辦公室職能,做到審批職能歸併到位、人員項目進駐到位、向窗口授權到位,建立健全精簡高效、職能清晰、運轉順暢、監管有力的行政審批管理體制。
第二條優化財政窗口服務。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凡是群眾性、服務性業務,統一集結到省政務服務中心財政窗口受理、審核。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務,加大網上辦事、網上審批、並聯審批力度。加強財政窗口台賬管理,堅持財政窗口廳領導坐班制度,每月安排1-2名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處室單位負責人到窗口坐班1-2天,幫助解決窗口工作實際問題,提升窗口管理和服務質量。
第三條加強會商交流。完善內部會商機制,各處室單位遇事先溝通協調,做到不推諉、不扯皮。完善與預算部門單位會商機制,堅持換位思考、上門走訪、主動服務,爭取理解支持,推動工作落實。建立會商工作台賬,做好會商工作記錄,落實會商議定事項,定期通報會商情況。
第四條深化結對共建。完善基層黨組織結對共建工作機制,豐富內容、創新方式,著力在互幫、互學、互促上下功夫,通過深化思想教育、組織共建、幹部共育、志願服務、濟困幫扶、改善民生等載體,廣泛深入地開展結對共建工作,推動財政廳幹部職工深入基層、服務群眾常態化、制度化。
第五條完善市縣幫聯機制。紮實開展市縣財政預算部門會商和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幫聯工作,督促市縣財政局健全會商工作機制,全面加強與同級預算部門會商,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第六條深化財政政務公開。健全新聞發言人等財政信息發布機制,推進行政權力行使依據、過程、結果公開,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制度,全面推進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打造陽光財政。
第七條加大財政宣傳。進一步發揮省財政廳門戶網站、省政務服務中心財政窗口以及報紙、廣播、電視等載體作用,及時、全面、準確、深入地宣傳各項財政政策,擴大政策知曉率,發揮財政政策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第八條暢通來信來訪渠道。建立分工負責的信訪工作機制,廳辦公室牽頭,建立信訪登記檔案,按來信來訪內容確定接訪處室單位,建立處室單位信訪聯絡員制度,確保群眾訴求得到依法依規解決。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涉及民生和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來信由廳領導親自閱批,涉及普遍性、群體性問題的來訪由廳領導親自接訪。
第九條推行「四零」服務。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質量,對特別緊急事項和特殊情況開闢「綠色通道」,努力做到「服務受理零推諉、服務方式零距離、服務質量零差錯、服務結果零投訴」。
第十條推進效能延伸。樹立全員參與、分工負責的效能建設工作格局,嚴格執行效能建設「八項制度」,全面落實廳文明辦公「五要五不」。完善處室單位效能建設、業務管理等各項制度,形成覆蓋工作運行所有環節和全部過程的規範體系。
第十一條強化服務監督。通過公布舉報電話、明察暗訪、聘請義務監督員、召開群眾座談會、社會問卷調查、群眾評議等形式,暢通監督渠道,發揮組織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方面的作用,把機關服務置於有效監督之下。
第十二條加強激勵約束。廳效能辦、政風辦、文明辦加大明查暗訪力度,科學制定考評辦法,對各處室單位工作作風、服務情況進行考核。處室單位服務情況納入廳效能建設績效考評,財政廳幹部職工服務情況納入個人年度考核,對正反兩方面典型在一定範圍內通報。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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