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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梅艷芳的一生是可悲的?

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來自她的原生家庭,另一方面來自她的情感生活。

梅艷芳簡介:

她是二十世紀末期大中華地區歌壇和影壇巨星,香港演藝人協會的創辦人之一及首位女會長。梅艷芳以醇厚低沉的嗓音和華麗多變的形象著稱,曾引領粵港地區的時代潮流,是港樂最高榮譽「金針獎」和「中國金唱片獎藝術成就獎」的最年輕得主。

至今保持著華語女歌手全球演唱會場次的最高紀錄。

梅艷芳同樣蜚聲影壇,榮獲過兩岸三地的影后,入選「中國電影百年百位優秀演員」。她一生致力公益慈善,推進大中華演藝事業的交流合作,被譽為「香港的女兒」。

為什麼說梅艷芳的一生是悲慘的呢?

一、梅艷芳的原生家庭決定了她一生可悲

梅艷芳出身在單親家庭,家裡一共有四兄妹,分別是梅啟明、梅愛芳、梅艷芳及梅德明。

梅艷芳小時候的家庭環境非常艱苦。媽媽覃美金搬往香港的時候,就帶著三個孩子,那時候,梅艷芳還沒出生。她母親沒錢租房子,只能租一張床來睡。

家庭生活條件十分艱苦,等到梅艷芳出生之後,又多了張吃飯的嘴,梅媽甚至想將她賣掉,以換取改善生活的錢財。

從四歲開始,梅艷芳就和姐姐梅愛芳登台表演,兩片薄薄的嘴唇夾住紅紙,輕輕一碰就算化過了妝。連續趕場子,來不及換衣服,兩姐妹直接就穿著舞台上的衣服往小車上擠。

不是她們那時候有多麼熱愛舞台,熱愛表演,完全是被生活所迫,梅媽強迫她們通過表演來掙取錢財,梅艷芳的童年生活大多都是在趕場表演中度過。

演出都在晚上,別的孩子都在睡夢中,而梅艷芳卻被媽媽帶往荔園、遊樂場和夜總會輪番進行表演。在台上,梅艷芳要又唱又跳,表演結束,還得卑微地下台伸手去向客人要賞錢,像草台班子也像乞丐。

夜總會這種地方總是不太平的,隨時有混混流氓衝進來,小小年紀的梅艷芳要見識這些,可想對心靈的損傷是有多大。經常被這些人指責、扔酒瓶、調戲。

因為姐倆拚命趕場,每晚的收入都還不錯,多的時候有六七百的收入。全家人的生計全靠梅艷芳兩姐妹撐起來,哥哥讀書也是用她們掙的錢,結果姐妹倆卻沒有支配錢的權利。

梅艷芳拚命演出,錢只能掙多,不能賺少了,賺多少了梅媽絕對是少不了對她一頓亂罵。梅媽時常罵她們:「你們這倆虧本貨,今天才能收到那麼少錢,都不夠替你們做歌衫。」

梅艷芳想自己買一個小東西的心愿總是不能實現。小時候她沒吃過雞腿,更沒吃過冰淇淋。每次路過賣燒雞的攤位,金黃色的烤雞都誘惑著梅艷芳,但她只能是咽咽口水。

母親和哥哥口袋裡有錢的時候,是很少會想到她們姐妹二人的,彷彿梅艷芳梅愛芳本應承擔起任勞任怨為家庭掙錢的重任。

第一次媽媽發零用錢,梅艷芳已經八九歲,好不容易將小豬存錢罐存得滿滿地,結果梅媽一句:「你根本不需要這麼多錢。」然後又拿走了一大半。

後來,梅艷芳自己終於攢夠錢,買了一雙心愛的小皮鞋。她捧著鞋甜甜地進入夢鄉。可見她是個多麼容易滿足的人啊。

最慘的不是梅艷芳小小年紀就成為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而是她們擁有的那個後爸。梅艷芳很小的時候,親生爸爸就過世了,兄妹四人全靠母親拉扯大。

有一次梅艷芳在接受節目採訪時說:「我媽媽要去工作,13歲的哥哥要去當學徒,兩三歲的我只好和姐姐呆在家裡。後來媽媽開了一間藝術學校,請來一些老師教音樂。我常在一邊聽,學會了很多歌。不久我拜了一個師傅,他常帶我到處去唱歌。我小時候只知道什麼叫做舞台,什麼叫做唱歌,其他的就很少接觸,也很少讀書。」

在一次演出時,梅艷芳被人調戲,恰好被一位叔叔解圍。而最終就是這位叔叔在不停追求梅媽之後,成為了梅艷芳的繼父。萬萬沒想到和調戲的人相比,此人竟然也是個人渣,他原有家庭,脾氣暴躁,動不動就發火,嘴巴特別陰損。

他罵梅艷芳姐倆:「將來你們有本事做歌星嗎?到廟街接客啦!」類似這種話,這個做繼父的經常罵得出口。

在和繼父生活的十年里,梅艷芳的生活彷彿是自地獄之中,而梅媽的脾氣也變得極其糟糕。

眾多親人之間,只有姐姐梅愛芳和她親近,能夠相互照顧。誰叫兩人都有相同的童年,以及相同的最終命運呢?

梅愛芳只比梅艷芳大四歲,兩人一同外出演出,也睡在一張床上,形影不離。梅愛芳怕黑,兩姐妹要一起去上廁所,一個人在廁所裡面,另一個人就守著門。

梅愛芳也怕生人,家庭環境給她們帶來極度的不安全感。很長一段時間,梅艷芳梅愛芳姐妹睡覺前都都要在床底放一根木棍,隨時準備跳起來反抗。

糟糕的家庭環境,悲慘的童年,雖然兩姐妹都曾大紅大紫過,但最終的命運卻也離奇的相似。

梅艷芳身為一代歌后卻一直被親媽和哥哥吸血壓榨,梅艷芳沒有幸福的童年。她的母親重男輕女。母親好賭成性,又特別寵愛她的哥哥。姐妹兩個不僅要解決自己的溫飽,還要填補母親的賭債,供哥哥讀書。

梅艷芳成名後,不但要給媽媽買房子,還要支付足夠三個家庭的開支和零用錢。大哥甚至向她拿二百萬元做生意,結果生意做了一年便因經營不善而結束,同時還欠下不少債務,於是這二百萬便打了水漂。梅媽卻只說是一家人讓她不要計較。

梅艷芳傷心歸傷心,可是她依舊得承擔這個「義務」,要不斷的供養著這一家人。後來經過體檢,梅艷芳被發現患有子宮頸癌,而梅媽聽到的第一反應就是錢,讓她把錢留給哥哥和自己,徹底傷透了梅艷芳的心。

重病的她立下遺囑,兩處物業給好友,給母親留下生活費,每月7萬,給哥哥姐姐的子女留下大學生活費,保障家人生活後其餘遺產捐贈。在正常人看來這份遺囑已經算的上是仁至義盡了,不僅確保了母親的生活,還給侄子侄女們留下了教育基金。捐贈也是等到母親的確認。但是梅艷芳還是低估了母親和哥哥的貪婪。

2003年12月30日凌晨梅艷芳因為患子宮頸癌引起的肺功能失調而不幸病逝,終年40歲,就在梅艷芳去世的第二天,梅媽就帶著大兒子迫不及待的打起遺產官司。

二、梅艷芳可悲的幾段感情經歷

梅艷芳說自己從出道以來,基本上沒什麼遺憾之事,算是比較滿意。但是在聊到事業以外感情生活的話題時,她就表現得極為悵然,訴說了心中很多的無奈和酸楚。

當年梅艷芳感情生活常被媒體報道稱為多姿多彩。各大傳媒都喜歡發掘及追蹤她的戀情,就如同她的每首名曲那樣,經常成為緋聞女人。

記得有次梅艷芳在接受主持人陳海琪的《海琪的天空》節目中這樣說:說到我的真實感情生活,我想最多算是五段啦,另外兩段少年時戀情不成熟的就不算了吧?其他有的可能是別人亂傳的,有的是我自己不想促成的,所以不可以叫作我的未了感情!我覺得愛情是要雙方付出,有人說愛情是一種犧牲,有人說愛是有所收穫。我自己可能是前者。有人問我喜歡被別人愛多點,還是自己愛別人多一點,我就覺得喜歡去愛別人,因為我要是喜歡他的話就願意為他付出,不管受多少苦,我都會覺得自己很開心!

1、梅艷芳回憶自己在十七歲時,愛上的首個人是位年輕氣盛的警察,由於當時兩人在性格上都不是很成熟,所以就會經常的鬥嘴和吵架。有次兩人在激烈的爭吵升級之後,梅艷芳衝動的打了對方的耳光,最終導致兩人分手。

2、在八四年的時候,梅艷芳與苗僑偉被新聞媒體爆出戀情,因為戚美珍的介入而導致兩人分手。

3、在與苗僑偉的感情分手之後,梅艷芳就被媒體曝光與鄒世龍相戀了,隨後八五年兩人宣布分手,八九年又宣布再次複合,兩人均有出現談婚論嫁的言論。但最終維持了兩個月後分道揚鑣。對於這段感情,阿梅曾經這樣回顧說;「我對他寄託了很大的希望,我以為我會嫁給他,但是終於在某次發現他有另外的女友後,我就覺得自己很沒有面子也很傷心。」

4、其實在此期間,阿梅也嘗試過與劉米高和大學生保羅的先後戀愛,九零年還曾經被新聞媒體報道傳出婚訊,但最後均以婚戀失敗而告終。

5、梅艷芳與圈內的林國斌相愛,而這次的戀情也僅維持了近兩年而最後宣告結束,可能真的因為雙方的性格都太過要強,所最後還是終歸分手了!

6、隨後到九五年的時候,梅艷芳和趙文卓相識並傳出戀情,但僅年余的時間就分開了,隨後每次梅艷芳見到趙文卓都還像老朋友那樣的打招呼,當時趙文卓就相對來說比較迴避。記得曾經有國內媒體報道;趙文卓在有次酒醉時曾經說;自己真的很愛梅艷芳。據說趙文卓在阿梅身故祭奠時所送的花籃卡片上寫道:此生至愛,一路好走!卓

7、零二年在「極夢幻演唱會」的舞台上,梅艷芳深情的演唱《孤身走我路》和《歌之女》的時候,已經說好不哭的她,滾滾的熱淚奪眶而出!二十多年來孤單在音樂圈摸爬滾打的辛酸,即刻催促淚水流淌出來。

其實梅艷芳和劉德華同道多年的深厚情誼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她在當天的演唱會的舞台上突然爆出,其實嫁人就應當要嫁劉德華,他若是向我求婚,我決不猶豫。即刻閃光燈中,全場萬眾歡呼沸騰!當時台下的劉德華就含笑的衝上舞台與梅艷芳緊緊擁抱。她說:「我經常敢於公開承認自己喜歡華仔,甚至劉德華已經宣布只把我當好朋友時,我還是依然這麼說。每個人都有夢想,我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嫁個好丈夫。」

三、曲終人散

記得當年梅艷芳在公開身患癌症後,在香港紅館震撼開幕連續八場的「梅艷芳經典金曲演唱會」的風暴。

當交響樂團奏響序曲及全場歌迷揮舞著心形熒光燈時,梅艷芳身穿富麗堂皇的衣裙及佩戴金色面罩和金絲線頭紗,猶如夢幻女神般的冉冉升起。梅艷芳含淚說:「通過這場演唱會讓我覺得,我在這個圈裡二十多年,得到最多的不是名利而是友情,以及歌迷的支持與朋友的鼓勵。惟獨的遺憾的就是,自己四十多歲了還沒能嫁出去,我知道這種事不能強求,我想我可能要放棄了。生命很無常的,我相信命運,希望大家都能夠珍惜得到的愛情吧!」

2003年11月15日,梅艷芳身穿婚紗香港紅磡體育館,完成了自己一生最後的一場演唱會。掀開頭紗,梅艷芳喊著淚水說下:

「我是一個歌手、演員,我不是首次穿婚紗,不過沒有一次是屬於自己的,這可能是我一生的遺憾。人生便是這樣,有些時候你預料的東西,你以為擁有的東西,偏偏沒有擁有。什麼也沒有,撲來撲去也是空。最後一首《夕陽之歌》,我想對大家說,夕陽很美麗,只是……近黃昏。」

說完,梅艷芳提拉著婚紗,走上鋪滿紅色地毯的長梯,含淚揮手告別所有的觀眾。

45天後,2003年12月30日,梅艷芳病逝。

結語:

梅艷芳感慨自己的人生:得到的總是容易失去;而失去的就再也得不到了。曾經很多人問我,你是想做個快快樂樂的普通人,還是做個耀眼的明星?我肯定喜歡選擇做個平凡開心的平常人,淡泊名利的清心寡欲,想嫁人也想要孩子,更想開個寵物店。

我是個藝人,其實潔白的婚紗在以前拍戲的時候,我已經穿過很多次了,在真實生活中,我可能沒有機會穿了,真的很想有一次機會,哪怕一次就夠了,讓我能夠真正的穿著婚紗給大家看。就象我的《夕陽之歌》那樣: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

梅艷芳說:「我相信命運,也許到我六十歲的時候,我能夠等到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

而她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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