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子女的責任 | 巴克斯特

智慧且敬虔的教育,對於子女靈魂的救贖、父母心中的安慰、教會與國家的益處、全世界的好處,都具舉足輕重的重要性。沒有人能想像,當我們忽略教育子女的責任時,會在這世上帶來多大的災禍。

 

RichardBaxter

AlexTseng譯 

智慧且敬虔的教育,對於子女靈魂的救贖、父母心中的安慰、教會與國家的益處、全世界的好處,都具舉足輕重的重要性。沒有人能想像,當我們忽略教育子女的責任時,會在這世上帶來多大的災禍。想想那些異教之邦的情景,在其中幾乎沒有敬虔之人,千百萬的人將永遠陷在地獄中;這應該提醒我們,絕不可忽視敬虔的教育,那是極不人道的行為,我們應當恨惡這種輕忽的態度。

原則一、我們要明白,我們跟我們的子女都是生在全然敗壞的景況中,我們要為此哀痛;我們也要心懷感恩地接受救主進入我們以及我們子女的生命中。在神聖的盟約中,要靠著基督將我們的子女獻給神,不要把他們據為己有。有些教會為子女施洗,所代表的就是我們在恩典之約中將兒女獻給神。(有些教會不主張為嬰兒及幼童施洗,這也無妨,重要的是,我們應當在恩典之約中將自己的兒女獻給神。)我們應該明白上帝在讓我們的子女進入盟約時所立下的命令,以及在盟約中所賜給他們的祝福:羅五12、16-18;弗二1-3;創十七4、13-14;申廿九10-12;羅十一17、20;約三3-5;太十九13-14。我們雖然沒有辦法完全真誠地將自己獻給神,但我們仍當將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獻給神。只要是我們能夠獻上的,我們都當獻上;因此我們應當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就把他們獻給主,因為他們長大以後,我們就無法替他們作決定了。按照自然的法則,孩子剛生下來時,我們就會替他們認親,讓他們與父母、祖父母、叔伯阿姨、乾爹乾媽等進入人與人之間的盟約關係,讓他們得著這盟約中的好處;同樣地,孩子剛生下來的時候,我們就該替他認天上的父親,讓孩子與上帝進入神聖的盟約中,使他從小就能享受這盟約的上好福份。我們不需要懷疑神是否會接納我們的孩子進入祂的聖約,因為祂已經在聖經中應許我們了,從亞當到基督,神一直都是如此接納祂子民的兒女。是的,沒有一個基督徒敢說,在亞伯拉罕之前,或自亞伯拉罕開始,神在地上所建立的國度,是不要求祂的僕人將他們剛生下來的兒女在盟約中獻給神的。我們可以試著體會以下的比喻,而感到欣慰:想像你背叛了你的國王,國王卻饒過你的孩子,還賜他爵位與產業,雖然這孩子才剛出生,不明白國王的恩典,但你肯定會為此感到欣慰,曉得當這孩子長大以後,必因所蒙受的恩典而喜樂。所以,若你孩子在剛出生時就進入恩典之約,那麼你應當為他感到欣慰,因為恩典之約的好處都已經應許給他了:神要赦免他的原罪,接納他作神的兒女,並應許他永生的福份。(只要他在這盟約中,借著聖靈的幫助,滿足神的要求,他就能堅忍到底,得著恩典之約的應許)。  原則二、從他們懂事開始,就要讓他們明白自己在恩典之約中的身份,以及這盟約所應許的好處與其中的條件,使得他們在明白這些事情之後,欣然接受他們在盟約中的地位。假如我們的兒女已經受過嬰兒洗,我們可以帶領他們以堅信禮來確定他們與神守約的意願;(假如他們還未受洗,我們就可以讓他們借著洗禮來表明他們與神守約的心志)。  原則三、要訓練你的孩子順服父母,不可讓他們隨心所欲,總要順從父母的心意。要達到這個目的,就不可允許他們對你沒有禮貌、沒有敬意,要讓他們敬畏你。不可與他們太過親昵、毫無距離,因為這會使他們對你失去敬意,進而不順服你。一般的父母總是想讓孩子開心,所以就給他們一切他們想要的,結果他們習慣了要什麼有什麼,到後來就無法承受不順心的事了;這樣的孩子無法管教,因為他們不能接受不合他們心意的事情。要孩子順服的意思,就是要他們放棄自己的意願,讓他們的家長或監護人來管理他們;因此,假如我們讓他們習慣了想要什麼就得到什麼,就等於是教導他們不順服,甚至害他們無法服從任何的權柄。我們應該常常用愛心教導他們順服的價值,告訴他們順服是討神喜悅的,讓他們曉得他們需要我們的管教,也讓他們曉得他們是不能管理自己的,幫助他們明白,假如我們凡事都順著他們的心意的話,只會毀了他們。常常提醒孩子,隨心所欲的生活態度以及頑固的心,是多麼惹人厭,也告訴他們一些不受管教的孩子的悲慘下場。  原則四、不可讓他們不敬畏你,但也不可讓他們太怕你、與你生疏;兒女就是兒女,不可把他們當成僕人一般管教,要讓他們體會到你有多愛他們,也要讓他們曉得,你給他們的命令、限制、管教,都是為了他們好,而不是為了控制他們,以達成你自己的心愿。如果他們能感受到你的愛,他們就會更心甘情願地順服你,而當他們違背你的時候,他們很快就會後悔。只要他們體會到你的愛,他們在行為上會順服你,在心裡也會順服你;在你面前順服你,在你背後也順服你。讓兒女感受到你的愛,是幫助他們喜愛你所要求他們做的善事的最佳途徑。我們必須藉由愛我們的子女,來幫助他們順服神的心意,使他們成為聖潔的子女。假如你與子女過於生疏、對他們過於嚴厲,那麼他們只會怕你,而不會愛你;他們也不會喜歡你給他們的功課及工作,他們會像假冒為善的人一樣,在你面前討你喜悅,在你背後卻只做自己愛做的事。他們若感受不到溫暖的愛,那麼他們很可能會恨惡你的管教,討厭你所要他們做的善事,使他們感到自己像籠中之鳥,渴望籠外的自由,隨時等待逃脫的機會。他們不會喜歡跟你在一起,只想跟一些貪玩的孩子鬼混,因為他們與你太過生疏,甚至覺得你很可怕。假如孩子只怕你,卻不愛你,那麼他們就會常常對你撒謊,免得遭到你的懲罰。平日讓孩子感受到充足的愛,那麼在孩子犯錯時,可以很放心地懲罰他們;因為他們知道,你雖然討厭他們所犯的錯,卻絕對不討厭他們。你的愛能夠使他們在受你懲罰之後,重新投入你的懷抱中。假如父母只會嚴厲地管教孩子,卻不懂得讓孩子感受到溫柔的愛,那麼這種管教一點用也沒有,只會害孩子與父母生疏。假如你的孩子一點都不怕你,那很快他們就會不把你放在眼裡,也不會順服你;但假如你的孩子過於懼怕你的威嚴、對你感到生疏,那麼你對他們的管教與照顧,也會失去功效。最好的管教,就是讓子女在平常感受到溫柔的愛,在他們犯錯時見識到你的嚴厲,讓他們與你保持一段健康的距離,既愛你,又敬畏你,這是唯一能使他們受益的管教方法。  原則五、要盡最大的努力,使孩子敬畏神與神的話語;在你命令他們的一切事上,以及禁止他們去作的每一件事上,都直接提出聖經經文,以聖經明確的教導來告訴他們你的理由。讓孩子學習這些經文,並且常常背誦這些經文,使得他們可以感受到,你的教導與命令不但是合理的,更帶有神聖的權柄。假如他們雖然順服你,卻不覺得你的管教合理,更不覺得你的話是出於聖經,帶有神聖的權柄,那麼他們對你的順服只是表面的,你的管教更是偽善的。孩子總有不在你身邊的時候,在這種時候,管教他們的就是他們自己的良心;這是神所命定的,不是你定的;因此,除非良心是奉神的名對孩子說話,否則良心就說不出話。用聖經原則來管教孩子,是唯一讓他們甘心順服的方法;只有當孩子看到,你的命令就是神在聖經中的命令,否則他們對你的命令就不會心服口服。  原則六、當你講到有關上帝之事,講到耶穌基督、聖經、永生,還有任何與信仰有關的事時,要帶著莊重、嚴肅、敬畏的口吻,讓孩子曉得,這些是最大而可畏、最神聖的事。在孩子尚未明白這些教義的內容之前,首先要讓他們對這些神聖之事有一種敬畏懼怕而又仰慕的心情,這對他們將來屬靈的成長會有極大的幫助。這種聖潔的態度能夠使他們尊重良心的聲音,幫助他們作正確的判斷,在他們心中成為敬虔的種子,使他們遠離褻瀆之事。因為,「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詩一百十一10;箴九10;一7)。父母在言行舉止中所表現出對屬神之事的敬畏,對孩子是一種強而有力的榜樣,會深深印在他心中;我相信那些受敬虔教育長大的基督徒,都能向我們見證,他們敬虔生命的開端,乃是父母藉由其言行所印在他們心中那種敬畏神的態度。 原則七、在孩子面前提到聖潔之人以及教會牧者的時候,總要帶著尊敬的口吻;在提到罪惡之事以及不虔不義之人的時候,總要帶著深惡痛覺的口氣。因為這也是孩子很容易就從家長的口氣中學起來的態度。在他們還無法明白教義之前,應該先讓他們有一些籠統的概念,知道什麼樣的人是討神喜悅的,什麼樣的人是遭神忿怒的,父母在這方面的判斷,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的判斷,讓他們擇善棄惡。這對他們長大以後,要在善惡之間作抉擇時,有莫大的幫助。當你常常稱讚那些敬畏神的人,讓孩子覺得這樣的人是好人、是值得尊敬的,那麼你的孩子很自然地會喜歡這樣的人,會喜歡聽這樣的牧師講道,想要成為這樣的基督徒;對於那些以謗瀆的言語來污辱聖潔之人的狂徒,你的孩子會討厭他們。我在這裡所說的,還有接下來要說的,都是為了說明,孩子在領受神恩典的時候,通常是從這些潛移默化的感覺開始的。   另一方面,假如孩子聽到父母用輕浮、不莊重的語氣來談論聖潔之事以及敬虔之人,在講到上帝、聖經、永生的時候沒有敬畏的口吻,或用污衊的語氣來描述神的僕人,或是開一些關於神聖事工及屬靈生命的玩笑;這樣的孩子從小就會瞧不起上帝,他們心中不歡迎神的愛與聖潔,他們會離救恩愈來愈遠,盼望愈來愈小。所以我說,不敬虔的父母是撒旦在這世上最有能力的僕人,他們是孩子靈魂的殺手;不敬虔的父母所殺害的靈魂,比起外面邪惡的世道還要多(排名第二的靈魂殺手,就是不敬虔的神職人員及行政官長)。這世上有許多舉國敵擋神的國家;異教徒的國家敵擋獨一真神、異端國家敵擋基督:這其中的一大因素,就是這些國家中的父母總是給孩子灌輸一些敵擋神的觀念,使得他們一代又一代作神的敵人。「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賽五20)

原則八、在子女的教育中,基督徒父母的首要責任就是讓孩子感到,聖潔敬虔的生活乃是最必要、光榮、充實、快樂、可喜悅的生活方式;決不可讓他們覺得敬虔生活是沒必要的、丟臉的、有害的,或是剝奪了他們的舒適生活。尤其要讓他們看見,聖潔的生活是可喜愛的,使得他們能夠喜愛聖潔的生活。因此,我們應該從最容易明白也最能吸引他們的教導著手(例如聖經故事、殉教士以及屬靈偉人的生平、還有一些簡短而熟悉的教導)。雖然當我們在約束孩子、使他們遠離罪惡的時候,要以最嚴格的標準來要求他們(因為只要有一點妥協,罪惡就會趁虛而入);但當我們在教導他們正面的屬靈責任時,我們應該先從簡單的開始,一步一步來,不可揠苗助長。不可教導他們太過深奧的教義,也不可強迫他們擔負過重的屬靈責任,因為這隻會讓他們厭惡信仰。孩子一旦感到信仰是一件乏味而沉重的事,好像奴役一樣,那我們就很難再讓他們回到神面前了。這也告訴我們,每個孩子都不一樣,應當因材施教,正如我們不能強迫每個孩子都吃一樣的東西。假如我們強迫孩子吃太多肉,害他感到噁心,那麼他一輩子都會討厭吃肉。人的本性是敗壞的,生來就對聖潔之事有敵意,因此我們萬不可助長孩子對聖潔之事的敵意;而對信仰的錯誤表達,以及缺乏智慧的教育,都會使孩子厭惡信仰。要消除孩子對信仰與生俱來的敵意,就要用愛來改變他們的心思,而不能用缺乏愛心的方式強迫他們改變。敬虔教育的訣竅就是:讓孩子羨慕聖潔的生活。藉由言行舉止讓孩子知道,聖潔生活不但是最為必要的,更是有益的、光榮的、可喜悅的。箴三17論到聖潔敬虔的智慧,說: 「她的道是安樂,她的路全是平安。」 原則九、要常常對子女述說智慧與善行的好處,還有滿足肉體的私慾是多麼低下而污穢的行為。為人父母最重要的責任之一,就是確定孩子不放縱私慾,因為放縱私慾是一切罪惡的根源,而小孩子又是最缺乏自制能力的。人生下來就是敗壞的,人都有私慾,小孩子也一樣,而小孩子不但沒有成熟的理性來自我剋制,更沒有堅定的信仰來對付試探。在與生俱來的敗壞人性之外,小孩子容易憑感覺行事,而缺乏理性,因為他們的理性尚未成熟,卻已經有許多感官方面的慾望了,而這就使得他們更加容易放縱肉體的私慾。所以,父母必須讓孩子打從心裡厭惡放縱私慾的生活方式;在言談中要將暴飲暴食、貪玩的習慣形容得低下可鄙。常常對他們講路加福音十六章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讓他們時常背誦羅馬書八1、5-9、13;十三13-14。

原則十、為了訓練孩子自製,也為了他們身體的健康,要時時注意他們的飲食,不可容許他們吃太多,也不可容許他們吃太少,不但要注意他們飲食的份量,也要注意質量。一定要讓他們知道你規定他們飲食的原因,否則他們會偷偷破壞你的規定。我認識許多父母在飲食上過於放任他們的孩子,以致於破壞了孩子身心靈的健康。假如我說他們是孩子身心靈的殺手,他們會覺得我說得太過嚴重,但我絕對無法容忍父母如此毀滅孩子的身體與靈魂。允許孩子隨己意暴飲暴食或不飲不食,就是讓他們放縱肉體的慾望,這是在毀滅他們的靈魂。放縱肉體的私慾,不就是世上一切罪惡的根源嗎?當孩子習慣於放縱肉體的私慾,他們就被罪所捆綁。放縱孩子的飲食習慣,也是在毀滅他們的身體,這是顯而易見的。他們會以為自己的食慾是他們飲食需要的指標,餓了就吃,渴了就喝,而且成天吃垃圾食物。他們在生病之前總會說,他們的飲食習慣並沒有破壞他們的健康。他們會像發了瘋似地說:「我如此吃喝,只會讓自己更加健康強壯;那些注意飲食的人,並沒有特別健康啊!」他們說這種話的同時,已經開始在破壞身體的健康,讓身體裡面堆積愈來愈多的垃圾,然後身體開始衰敗,生各樣的病,最後還可能早死。  所以,假如你愛你孩子的身體與靈魂,那麼你從他們小的時候就要節制他們的飲食,不可讓他們吃太多,也不可讓他們吃太少,而且要吃得健康。尤其要注意,不可讓他們放縱食慾,吃到剛好飽了就好,不可多吃,而且要吃得簡單,不可讓他們慣於享受山珍海味。要親自監督他們吃飯,該吃飯的時候就命令他們吃,不該吃的時候就不准他們吃,三餐時間要固定。這樣可以幫助孩子學習克制肉體的私慾,也讓他們明白健康之道;你在主里給了他們一個健康的身體,這對他們有極大的好處,在他們一生中所做的每一件事上,都會從中受益。   原則十一、適量的遊戲、運動和娛樂,能夠增進孩子的身心健康,也能讓他們快樂;但過多的玩樂,會使他們無心去想更重要的事,也會妨礙他們讀書或是其它當盡的責任,更會讓他們變得貪玩、不知足。孩子應當有適量的遊戲,以調劑身心健康。體育運動是最好的;打牌、划拳這類無益於體能或是智能的遊戲,是最不合適的。要限制孩子的遊戲時間,免得他們把遊戲當成自己的職份。一旦孩子開始學會思考,就應該給他們一些責任,不能讓他們到五、六歲還整天只會把時間浪費在遊戲上。孩子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有能力學習一些對將來有益處的東西了。  原則十二、盡你所有的智慧與努力來根除孩子的驕傲。不要像那些愚昧的父母一樣,讓孩子過高級的生活,還告訴孩子他們比別人更優越。要讓孩子學習謙卑的價值,以儉樸的生活為樂;把驕傲以及優越感說得一文不值,讓他們打從心裡厭惡驕奢的生活。給他們讀一些這方面的經文,讓他們看見上帝怎樣恨惡驕傲的人、喜悅謙卑的人。當你帶著孩子走在路上,看見別的孩子穿著名貴的衣裳,要告訴你的孩子,這是要不得的,使他不致羨慕這種外在的奢華。人都有虛榮心,所以在言談之中,要讓孩子覺得自誇以及一切驕傲的行為都是可恥的事,以除去他們的虛榮。但是,在他們所作的一切值得嘉獎的事上,要稱讚他們,因為這是他們當得的鼓勵。  原則十三、在孩子面前提到奢華、虛榮,以及自私、貪婪之事時,要將之描述為低下可鄙的;小心防備任何可能對他們造成這方面試探的事物。當他們看到華美的豪宅、氣派的排場、高級的用品時,告訴他們這是魔鬼的誘餌,是為了引誘可憐的罪人去愛這個世界,用他們的靈魂及永生來換取今世的享受。告訴他們,天堂的華美遠勝於這些,但愛這個世界的人卻不能上天堂,只有謙卑、溫柔、虛心的人可以享受天堂的華美。跟他們講路加福音十六章裡面那個身穿高級紫色袍和細麻布的財主,如何天天奢華宴樂,最後卻下了地獄,連涼涼舌頭的一滴水也得不到;而拉撒路卻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享受樂園中的福份。不要像今世之子,用屬世的財富與貪婪來引誘他們的兒女,給他們許多錢,讓他們賭博,又應許他們龐大的財產,將今生的財富與地位形容得美輪美奐;告訴他們,一個貧窮而敬虔的人所擁有的喜樂,怎樣遠遠超過不敬虔的財主,不要讓孩子被貪婪的心所試探。教導孩子要愛人如己,要與窮人分享自己所擁有的,當他們這樣作的時候,要表揚他們;當他們貪愛自己的東西,不肯分給別人時,要責備他們。教導他們詩篇十3之類的經文:「惡人祝福貪財的,卻輕慢耶和華。」    

原則十四、嚴格地管束孩子的言語,不可讓他們口出謊言、抱怨的話、粗話、猥褻的話,或妄稱耶和華的名。當他們犯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錯誤時,不要深究;但當他們冒犯神時,要重重地責罰。告訴他們,冒犯神的罪是多麼可惡,教導他們聖經是如何咒詛這些罪,讓他們熟悉這些經文;當你發現他們犯這些罪的時候,不要輕易原諒他們,要讓他們好好認罪悔改。   原則十五、讓孩子遠離壞朋友,尤其是不敬畏神的玩伴。交壞朋友,是最容易讓孩子變壞的。特別是當孩子上的是公立學校,這些學校沒幾所好的,裡面通常會有一堆不敬虔、沒教養的孩子,言語粗俗污穢,以說髒話為傲,並且喜歡打架、玩樂、曠課。假如你的孩子不跟他們一起學壞,就會被他們取笑,甚至會挨他們揍。而大部分的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中,很快就會跟大家一起妄稱神的名、唱淫蕩的歌、口出污穢的言語、以粗俗的綽號彼此相稱。雖然你在家裡小心地管教他們,他們卻在學校學會這些惡劣的習慣,而後就很難改掉了。所以,假如你所住的地區法律允許的話,盡量在家裡教孩子(這在北美叫做homeschooling),不然就讓他們就讀有紀律的私立學校或基督教學校。假如你的孩子必須就讀公立學校,那你就必須格外注意他們所交的朋友以及他們的言行舉止,規定他們交友的對象,只准與最乖的孩子作朋友。告訴他們這類惡劣的行為是多麼令人厭惡,並且讓他們知道,行為惡劣的人是多麼可惡。在言談之間,要讓你的子女覺得那些不敬虔的孩子是很羞恥的。當你已經盡了你的責任,你就只能為他們禱告了,因為假如他們能出污泥而不染,實在是神的大恩。有些人以為讓孩子上有名的學校,才能夠出人頭地,而他們根本不管這些學校是否教導一些今世的風俗;這些人要怎麼想,我管不了。至於我自己,我寧願我的孩子成為一個清潔工,也不願意把他的靈魂賣給魔鬼。 原則十六、教導孩子珍惜光陰,不要讓他們虛度一分一秒。常常告訴他們光陰是多麼寶貴,人生是多麼短暫,人的責任有多大,而我們在永恆中是喜是悲,全決定於我們這短暫的一生。告訴他們那些懶惰貪玩之人是多麼糟糕,讓他們記下一天當中所作的每一件事,不要容許他們因為睡過頭、玩過頭,或任何其它的原因,而浪費光陰。總要找些有意義的事給他們作。   訓練你的孩子過勤奮的生活,不要讓他們年輕的時候就養成怠惰的習慣。許多上流社會的人,都因未能要求孩子努力勤奮,而把孩子慣壞了,特別是女孩子。這些父母未教導兒女一技之長,只讓他們參加一些社團康樂活動;沒錯,他們是該有社團活動,但這不應該占他們太長的時間。因為家長的罪過,他們的兒女從小就慣於懶惰悠閑的生活方式,這在他們長大以後是很難改正過來的;這些父母把他們的兒女教成像豬或是寄生蟲一樣,只會為了活下去而活,對社會幾乎沒有什麼貢獻;每天起床就換上光鮮的衣裳,囋嘆自己多麼耀眼,然後出門散步、參加晚餐宴會,玩牌、閑聊、遊戲、宵夜,然後又與人閑聊,最後就上床睡覺。這種生活多可悲!神造這些人,本是為了讓他們做更有意義的事,但這些人根本就不知道何為有意義的事。他們之中有些自稱為基督徒的,睡前隨便作個無心的禱告,就以為自己過了敬虔的一天。他們身體的健康,也因這种放縱的生活而受損。這些可憐的人,從小被他們父母出賣給所多瑪的罪,變得驕傲、貪吃、懶惰;他們本來可以像真基督徒一樣過個實實在在的生活,他們的手腳本可做一些有意義的事,現在卻變得像廢人一樣。 原則十七、按照以下的原則,在必要的時候謹慎使用懲罰:  

1.不要太常處罰孩子,免得害他們自卑,甚至使他們憎恨自己的父母;也不要過於寬鬆,免得他們變得不怕犯錯,那你的管教就失效了。  2.對不同性格的孩子,要用不同的懲罰方式;有些孩子天生溫柔靦腆,容易受到傷害,一點點懲罰對他們就很足夠了;有些孩子頑固倔強,需要嚴厲的懲罰才能改正他們的錯誤。  3.只有在孩子得罪神(例如撒謊、咒罵、說髒話、褻瀆神等)的時候才懲罰他;不要因一些無心之過或是非道德性的錯誤而處罰孩子。  

4.不可在氣頭上懲罰孩子,要等到孩子看出你已經氣消了,才可懲罰他;否則,他會以為你是在對他出氣,而不覺得你的懲罰是合理的。  5.總要對孩子表示溫柔的愛,讓他們曉得你實在不願意懲罰他們,盼望他們能夠不需受罰就知錯能改;讓他們知道你懲罰他們,是為他們好。  6.讓孩子讀一些責備他們所犯的罪的經文,以及命令你責罰他們的經文。譬如,假如他犯了說謊的罪,就先給他看箴十二22:「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祂所喜悅。」然後讓他讀十三5:「義人恨惡謊言。」約八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啟廿二15:「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接下來讓他讀箴十三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廿九15:「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廿二15:「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廿三13-14:「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十九18:「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問你的孩子,他是否寧願你不處罰他,任憑他去違背神;告訴他,這樣作等於是恨他、毀滅他的靈魂。當他在理性上認同你的懲罰,你對他的管教就會更有效。

原則十八、要以身作則,在言語、生活上為孩子立下敬虔、聖潔、無可指責的榜樣。父母的榜樣是最有效的,而壞榜樣也是最可怕的。如果孩子看見你過著敬畏神的生活,他們很容易就被你的榜樣所說服,他們會覺得這樣的生活是最必要、最美好的,他們也會想要過這樣的生活;假如他們看見你過著放蕩、不敬虔的生活,聽你整天口出粗言穢語,那他們會很大膽地學起這種生活方式。假如你自己不過聖潔的生活,就算你時常對他們說一些聖潔的教導,他們所看見的也只會是你生活中所表現出的罪惡。  原則十九、當孩子需要選擇將來的職業時,給他適當的引導,讓他的靈魂能夠從他的職業得著益處,也讓他的事業對教會、國家有所貢獻。不可允許他選擇容易對他造成試探的工作,或是有礙於屬靈生活的職業,就算從事這一行能賺很多的錢。基督徒所選擇的職業,不該有太重的工作量,因為基督徒需要時間來思想永恆之事,也需要時間來做一些神所看為善的事。假如他們是替別人工作,那麼要盡量找個敬畏神的僱主,不要找一個強迫他們犯罪的老闆。  原則廿、當孩子到了適婚年齡,假如有結婚的須要,要儘早替他們尋找戀愛結婚的對象。假如父母遲遲不替孩子介紹交往的對象,孩子經常會自己去找對象,而他們自己所選擇的戀愛,往往會害了他們一生;因為年輕人的愛情總是盲目的,他們在選擇對象時往往缺乏正確的判斷能力。  說了這麼多父親與母親都當盡的責任,讓我最後說幾句母親的特別角色。為了避免太過啰唆,我只提出兩條原則:  

1.孩子小的時候,母親要擔負起在家裡教導孩子的責任,常常提醒他們行善。父親必須在外工作,因此母親會有比較多機會接觸孩子,要常常教導他們,對他們講述救恩,並且照顧他們。神特別賜給女人一個榮耀神的機會,是大部分的女人所能作的最偉大的事奉:教會出了這麼多為神所重用的傳道人,都要感謝這些傳道人的母親,用敬虔的教育把他們撫養長大;在天堂里有成千上萬的靈魂,都要感謝神,藉由他們母親的辛勞,保守了他們的救恩。偉大敬虔的母親,通常是教會與國家的一大祝福。

2.假如可以的話,要盡一切努力教孩子識字,因為關於救恩的教導都是用字寫成的,假如一個能思考的人讀不懂聖經,那是多麼可憐的事。而且,這世界上還有那麼多的好書,假如都讀不懂,實在是太可惜了。

假如上帝沒有賜給你孩子,不要埋怨,要感謝神,相信神所給你的是最好的。要記得神免去了你多少的責任、痛苦、操勞;也要想想,有多少敬虔的父母,盡了一切的努力與責任,卻教養不出敬虔的子女。這些孩子的一生是多麼可憐,他們的父母想到自己孩子可能面臨的咒詛,是多麼痛不欲生。    本文摘自Baxter』s Practical Works,Vol.1,A Christian Directory,on Christian Economics

(選自《信仰與生活》復刊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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