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綠卡很難拿嗎?羅馬公民權才不容易!為了這個還爆發「同盟戰爭」,「尤利烏斯公民權法」誕生!
據說美國綠卡很難拿,但我知道綠卡不是國籍,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過福利基本差不多!
美國綠卡其實不綠
但實際上,羅馬公民權更難,付出的代價是流血犧牲!我們來看看。
羅馬將居民分為三類:羅馬公民、拉丁公民和義大利人。
羅馬公民享有所有權利,即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榮譽權)、還有其他的私權,最為重要的是服兵役的權利(權利和義務對等);
還有今天看來尤其稀罕的特權:免稅權(某些稅種)、刑事豁免權(免除拷打和鞭笞,免除死刑,除非犯了叛國罪)。
比如即使在羅馬帝國初期,耶穌的門徒聖保羅,由於擁有羅馬公民身份,行省的總督也沒辦法處置他,只能上訴到皇帝。
拉丁公民權,羅馬在征服古拉丁姆(今義大利中部,拉丁文起源地)地區後,給予了一部分城鎮以羅馬公民權,其它的城鎮則給予了部分權利,這部分權利稱為拉丁公民權,這個權利後來針對部分被羅馬征服的城邦和地區。
拉丁公民權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義大利人指的是被羅馬征服的附庸國或加盟國,這些國或城邦的權利和上述兩個等級相比就差許多了。
壯志未酬的格拉古兄弟
由於只有擁有羅馬公民權並且資產達到一定金額的人才能加入軍隊,所以,隨著共和後期財富的過度集中,有資格進入軍隊的人越來越少。
這促使羅馬的精英階層考慮放寬公民權身份限制,但是既得利益者的阻撓,從格拉古兄弟到馬略的40年間,沒有太大進展。
蓋烏斯馬略
相反,由於馬略進行了軍事改革,由義務兵役制改成募兵制後,羅馬人和各同盟城邦的參戰士兵一起混編(以前羅馬人必須是主力,容易犧牲),這樣一來,各同盟城邦就覺得不公平了,流血一樣流,但他們是三等公民啊!
就這樣, 義大利半島中部和南部比較貧窮的8個城邦宣布獨立,聯合組建國家,國名就叫「義大利」。
同盟戰爭開始了!
由於雙方以前是在一個戰壕里的,打法相同,所以打的異常激烈,羅馬也沒什麼好辦法,整整打了兩年,連執政官都戰死了,戰死士兵的遺體連羅馬的墓地都不夠,只能就地掩埋!
最後沒辦法,另一個沒戰死的執政官路奇烏斯·尤利烏斯·愷撒(愷撒大帝的叔叔)只能乘戰死執政官的葬禮跑回羅馬,召開了全體公民大會,通過了給所有同盟國家的公民以羅馬公民權!
公民大會講壇遺址
太不容易啦!
這個法案的名稱就叫「尤利烏斯公民權法」。這是發生在公元前90年的事情,直到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發布「安東尼敕令」,全羅馬境內的成年男性才全部擁有羅馬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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