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雷利:英國最掙錢的女作家
[摘要]科雷利的一大主題是純真愛情,即有情無性的純愛。尋性之人在她看來已經因「自我耽溺而遲鈍了他們的感受之刃,無法享受到如此美妙精緻的真愛的喜悅了」。
英國電影《逐愛天堂》海報
2007年英國電影《逐愛天堂》(Angel)開頭,一名踏雪上學的校服女因為貪看路邊一間名為「天堂」的大宅,上課遲到了。古板的中年寫作課女教師於是請這位名為「安琪」(Angel,意為天使)的女生當眾宣讀日前留的作文「我的家」,並對其森林古堡孔雀的夢幻之家嘲諷道:「你難道不是住在鎮上街角雜貨店樓上嗎?你確定你沒有從狄更斯和科雷利那裡偷師?」
科雷利正是這部電影所要致敬的維多利亞暢銷書作家瑪麗·科雷利(Marie Corelli,1855-1924)。安琪和瑪麗,兩人都有終生廝守的忠誠女伴,都愛上任性畫家,都有強烈個性,都愛堆砌紫色詞藻,都好寫溫柔羅曼司;但除此之外,這部改編自伊麗莎白·泰勒(不甚著名的英國女作家,並非那位好萊塢影星)1957年同名小說的電影,實在與科雷利的真人真事不匹配。那真人真事是該遺忘還是該紀念,還需了解後再說。
維多利亞暢銷書作家瑪麗·科雷利
今日瑪麗·科雷利文名湮滅,當年卻是創作三十本小說、紅遍英美、年銷十萬冊的最暢銷最賺錢的作家。她曾有新書第一天上市就賣出十萬冊的紀錄,而同時期福爾摩斯的年銷量只有一萬五千冊。
她的題材覆蓋神秘科幻浪漫愛情宗教通靈與催眠,涉及原子能、細菌戰,還提倡學校開展性教育,呼籲保護歷史文化古迹,這份龐雜擱到今天一樣不落伍。她是激昂的衛道士,自詡的女先知,一本書接一本書地抨擊金錢對人靈魂的腐蝕,賭博酗酒的危害,還有教會、教育、出版、文學、法律以及社會上無所不在的墮落與罪惡。
她是個矛盾的女權主義者,既提倡女權,又反對婦女爭取選舉權。她還超級自戀,幾乎每本書里都有一個正直獨立、公正無私、嬌小美麗的天才女知識分子或藝術家的形象,也就是她自己。她的粉絲上至維多利亞女王,下至剛剛識字的窮苦女店員。
首相格拉斯東曾登門拜訪,讚美她「筆尖的魔力將能影響大眾」。作為宗教領袖之一的威斯敏斯特主教星期天講道時會引用她的作品,並說再無詞句比之更美。王儲威爾士親王、未來的愛德華七世曾請她吃飯,席間拿起她的小手讚歎:「從小東西中誕生何等奇蹟。」1912年更有一慕名拜訪的奧地利婦女說,在奧地利,科雷利比莎士比亞擁有更多讀者。
這份一時無兩的傳奇,要從科雷利迄今無人能解的身世之謎開始。她本名蜜妮·麥凱(Minnie Mackay),是報道過美國南北戰爭的蘇格蘭記者查爾斯·麥凱(Charles Mackay)的養女,實則可能是其私生女,或者竟是外孫女,是麥凱的女兒(十七歲時死於熱病)與義大利男子結合的產物。更有野史說她是「雪夜」丟在麥凱門檻上的棄嬰。
在《逐愛天堂》中,蘿瑪拉·嘉瑞(Romola Garai)飾演的安琪穿起藍裙纖腰一握,身材頎長,但其實科雷利本人極矮,據稱只有四英尺(一點二二米)。她的一位訪客說她坐時不顯,站起來立刻矮了一截,因此推斷她大約腿短得厲害。故此年輕時照片不多,要有,也是穿長裙站在樓梯上或高台上裙擺拖曳使人無法辨其身高的。成名後更是長期不公布照片,刻意營造一種神秘感。
後因偷拍防不勝防,不得已在1906年(遲至五十一歲時!)發表一幅半身像。經過處理的照片上,輕曼裙裝裹身的她有種年輕縹緲的美,看起來只有三十歲左右,風格氣質更迥然不同於1890年代流行起來的剪短髮穿男裝、抽煙、打網球高爾夫的「假小子和女巨人」,而這正是科雷利深為不喜的「新女性」。
無奈這十歲小孩的身高,幼時搭配金髮藍眼還有種嬌小可愛,贏得家人朋友「小女人」(The Little Lady)的昵稱,晚年卻因發福狀如侏儒。但此時倒不忌諱照相了,在她退居的莎士比亞故鄉——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留下不少影像。同時,為了彰顯她「故鄉」義大利的品味,她還專門從威尼斯買進一隻貢多拉,起名為「夢」,連同一名穿戴全副行頭的義大利船夫,供她在埃文河上泛舟。
在《逐愛天堂》里,出版商問少女作家安琪為何寫作,是否讀書很多,安琪回答:「我不怎麼讀書,我也沒有書,我整天都在寫。」這大概也算科雷利的寫照。至於為何寫作,她真是純粹為了謀生,因為當時家庭經濟已經很差,而她本想用來賺錢的即興鋼琴音樂會又太辛苦。
故此處女作《兩個世界的羅曼司》(A Romance of Two Worlds,1885)出版時科雷利已是三十歲的「高齡」,名字也從蘇格蘭小家碧玉的Minnie Mackay改為富有義大利情調的Marie Corelli。這部講述女主角如何被「物理電」送入其他星球漫遊的小說被評論為不像小說,像「一篇分析電對人類生活和行動有何影響的論文」。要知道貝爾發明電話是在1876年,愛迪生髮明電燈是1879年,投入家用還要等到1887年,大多數英國人此時還在使用煤氣燈——因此電絕對還是新事物。
這種雜糅科幻(其實也不是真的科幻,科雷利是很恨科學家的)、神秘與浪漫的風格在讀者中一炮而紅,卻開啟了批評家的惡感。他們一輩子忽略她貶低她,她也不按慣例把書寄給書評人,還訓練狗咬爛他們的評論。直到她死,種種訃評或者說她作品「不見層次,只是黑色和金色」,或者說她「血氣旺盛的」文風「如同土耳其地毯般紛繁複雜」,甚至說她常犯語法錯誤。
如此輕慢,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她反抗當時文壇公認的現實主義和自然主義潮流。這是喬治·艾略特、哈代、吉辛和左拉的時代,科雷利卻大肆書寫浪漫愛情,還緊抓靈魂轉世不放,追求超驗體驗和神秘質素,文字風格既感傷造作又自以為是,如何不引袞袞諸公反感?
對此她曾反駁:寫街上衣衫襤褸的撿垃圾女人就算現實主義,寫罪惡庸常寫人壞就是現實主義,寫人善良高貴寫人好就是「超驗的愚蠢」?她認為人的內在自我最難估測,而那自我已經經歷和正在經歷的浪漫或悲劇,才是最值得書寫的內容。
聽起來多像三十年後的小說改革者弗吉尼亞·伍爾夫。可惜伍爾夫對科雷利充滿諷刺,認為她平庸空洞,唯善「做夢」,作用無非是讓諸如小女裁縫這般的苦力在結束一天的辛勞後,幻想自己是科雷利式清純高貴的女主Thelma或者Mavis Clare(縮寫正與Marie Corelli相同,無疑為作者自況)——自我欺騙而已。需要說明的是,今日已成普遍的英文名Thelma和Mavis均為科雷利首創,引得當時無數粉絲以此給女兒命名。
但即使伍爾夫也在納悶,為什麼品味高超如王爾德居然會欣賞科雷利?「偉大的奧斯卡!光榮的奧斯卡!奧斯卡·王爾德!/ 你如吃奶嬰兒般肥胖光滑!/ 頭戴自我採摘的月桂王冠,你在自我崇拜中溫柔文雅 / 你是你自己不停誇耀的唯一對象…… / 你用道林·格雷的淫蕩生活 / 橫掃其他小說家 / 你的敵人將在你面前四散奔逃 / 你這愛爾蘭民族的巨大榮光。」
這是匿名發表但作者疑為包括科雷利在內的一本名為《銀色多米諾》(The Silver Domino,1892)的書中有關王爾德的詩。三年後王爾德因同性戀在英國坐監,獄卒問他科雷利可算偉大作家,王爾德如此回答:「我並非覺得她道德品質有何問題,但從她的寫作方式看,她應該住到這來。」
讀者從文學中尋求的不就是自我欺騙!科雷利的一大主題是純真愛情,即有情無性的純愛。尋性之人在她看來已經因「自我耽溺而遲鈍了他們的感受之刃,無法享受到如此美妙精緻的[真愛的]喜悅了」。
她的女主人公「天性夢幻如詩」,一旦愛上就如電擊般一見鍾情。偉大的愛不僅教會她們生活的最高職責在於全心全意為所愛之人奉獻,而且還讓她們知道偉大地愛一個人就等於純潔地愛所有人,對所有人心懷同情……
還有另一種更深的逃避,那就是無力面對現實的個人喜愛幻想自己擁有超能力,或是平庸的生活里突然發生奇蹟,並在面臨困境時做出不顧實際利益的崇高道德選擇。科雷利最著名的一本書——《撒旦的悲傷》(The Sorrows of Satan)即為一例。此書1895年出版,是世界範圍內公認的第一本現代暢銷書。其熱銷程度,僅1895年當年就加印到第十版,次年即攀升到三十二版。到1924年科雷利辭世,此書已發行六十六版,並被翻譯成多種語言,改編成舞台劇和電影。
這是一個浮士德故事,寫一個身無分文、作品不得發表的作家如何因為意外得到一位異域王公的幫助,既發了財又出了名,還娶了貴族美人為妻的故事。作品一路暗示這位高大英俊、蒼白冷靜、文雅迷人的王公就是撒旦,讀者開篇就知,當事人卻一直不知,直到最後知道時,他卻選擇信上帝而不要出賣靈魂給魔鬼,於是只得重回貧窮,卻並無絲毫悔恨,甘於清白誠實的勞動。
歐洲文學史上,馬洛、歌德都寫過浮士德,1890年王爾德的《道林·格雷的畫像》也是同樣題材,1897年布萊姆·斯托克 (Bram Stoker)的《德庫拉》(即《吸血鬼》)也以魔鬼為小說主角。中國也有一篇這樣的小文叫做《魔鬼夜訪錢鍾書先生》,是此類故事裡常有的深夜書齋魔鬼突然降臨的經典情景,人鬼間一番趣談,主旨在於借古諷今。
而「頹而盪」的哥特文學之所以會在十九世紀的最後十年間再次流行,部分因為此時正是世紀末情結瀰漫之時。一名牧師宣稱,1896年將會有十四萬四千位基督徒升上天堂(十四萬四千是聖經新約啟示錄中記載基督教歷史上上帝子民的人數),1901年將是世界末日,最後的審判即將到來。
《撒旦的悲傷》主題非常簡單,就是抨擊社會上的種種罪惡,尤其是上流社會的無知虛偽和腐敗墮落,行文中充滿連篇累牘的佈道文般的說教。如果不是因為其中一個譴責最力者是撒旦本人而其對話的對象是渾然不知的第一人稱敘述者,因此產生無數文學上所謂「戲劇的諷刺」,此書實在無甚新穎還過分冗長。
唯一驚人之處是指出,在一個人類既不信仰上帝也不信仰魔鬼甚至連靈魂都不相信的時代里,撒旦居然是唯一深信上帝、渴望救贖者。他之所以引誘世人出賣靈魂,是因為他身不由己,因為那是他與上帝的約定。但每有一個靈魂下地獄,撒旦就離天堂遠一步,就離救贖的希望遠一步,因此他充滿「悲傷」。雖然他所到之處仍然造成死亡,但死的都是賭徒蕩婦之流,更像是他們咎由自取罪有應得,而非他惡意引誘。
這麼一個正經正直的撒旦,不僅不窮形惡相,更毫無喬叟托缽僧故事裡那個行走在密林邊緣身著綠衣的自耕農的洒脫與狡黠,也沒了王爾德《道林·格雷的畫像》里那個從未現身的撒旦的隱秘含混,有的只是維多利亞式的嚴整道德和感傷心緒甚至風度儀態——科雷利的通俗小說代表的原來是最主流的價值觀。
這倒也罷了,最難消受是那些毫不臉紅的大段大段對自己化身Mavis Clare的讚美吹捧,以及對反對Mavis Clare的文學批評家的無甚幽默感的睚眥必報,真令人懷疑已經年屆四十的作者心智是否成熟,更遑論她是否具有真正藝術家的無我了。
但是如此簡單明確、理直氣壯的說教,居然受到讀者的熱烈追捧,可見「純愛」和道德是幾乎所有社會階層最沉迷的幻想。尤其對於當時深陷貧困、被疾病和絕望折磨、卻又剛剛識字渴望閱讀的底層階級,科雷利的小說真好似美夢一場,是現實中沒有的「詩的正義」。
然而閱讀趣味是多麼難以捉摸的事!多麼烈火烹油、鮮花著錦的傳奇原來都只是眨眼間的事。科雷利一死文名便立刻沉降。到了1938年,她的同性伴侶Bertha van der Vyver已經發現其版稅收入無法再維持日常生活,只好出租大屋,到1941年版稅收入更是下降到只有二十九鎊。
再後來,故居被變賣,現已成為伯明翰大學莎士比亞研究所所在地。今天去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的遊客,除了看莎士比亞,大約也會被提醒看看科雷利的遺蹤,她便也成了一日游的對象。
而今文學界再提起科雷利,仍難對其有一致認識。科雷利的傳記作者特雷莎·蘭瑟姆(Teresa Ransom)屬於常見的作傳者被傳主征服的例子。在《神秘的瑪麗·科雷利小姐:維多利亞暢銷書之王》(1999)一書中,蘭瑟姆對科雷利的描述很難令人對其產生惡感。
蘭瑟姆說,科雷利諷刺嘲罵同行,跟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鎮上的長老打架,和美國經紀人計較版稅,似乎性格乖戾好戰,但其實為人慷慨坦誠,熱心慈善,朋友很多。遺囑里對僕人的照顧也都極好,僕人也都對她極忠誠。因此是「克服重重困難為自己創造生活和事業」的勇敢女性。
但另一位研究者安妮特·費德里克(Annette Federico)卻在《郊區的偶像:瑪麗·科雷利和維多利亞晚期的文學文化》(2000)一書中暴露科雷利的另外一面。1907年馬克·吐溫訪英期間曾受到科雷利的專車迎接和熱情款待,但卻說那天是自己七十二歲的有生之年裡最憎惡的一天,因為科雷利五十歲的年紀卻穿成十六歲的樣子,行為舉止也都極力裝嫩,「從裡到外都透著虛假」。
那麼這個起外國名、自戀、裝嫩、裝純、照片作假的小個子到底如何說自己呢?她說——這話任誰聽了也只好佩服——不管個人如何微小,也要在宇宙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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