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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起十字架

背起十字架

馬太福音10章37-39節, 張熙和牧師

上篇信息查考的是馬太福音10章34-36節,「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叫地上動刀兵」,這個中文翻譯很奇怪,因為並不是照實翻譯,而是意譯。「叫地上動刀兵」意思是帶來戰爭,可希臘文聖經本來的意思是「我帶來了一把刀」。上篇信息看見,刀象徵了主耶穌帶給世人的十字架。這段經文的內涵實在豐富。

我們為什麼還要背起十字架?

今天要查考的是馬太福音10章37-39節: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前幾篇信息探討過聖經的「配得」教導,期間查考過37節這句話——「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今天我們繼續查考38-39節。

上篇信息看見基督的十字架真奇妙,惟有透過他的十字架,透過他在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我們才能得到救恩。所以十字架是基督的拯救工作。可是他的拯救工作如何才能成就在我們生命中呢?他的十字架確實奇妙,他的寶血確實能夠除凈罪,可是十字架怎樣才能救我呢?

當然要憑信心。「信心」一詞大家已經耳熟能詳,可信心是什麼意思?多數人只是一知半解。如果基督的十字架已經拯救了你,那麼為什麼耶穌還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呢?這兩樣事如何協調呢?不是他的十字架救了我嗎?可為什麼我還得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呢?

他並沒有說你背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都無所謂,只要你相信我就行了。他三令五申:除非你背起十字架,否則不能做我的門徒。這番話是對所有人說的,概莫能外。而「門徒」也並非教會的精英,在聖經中「門徒」就是基督徒。基督徒是後來才有的名稱,以前都叫做門徒。使徒行傳記載說,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這個地方開始的(徒11:26)。

一個是基督的十字架,一個是我們要背的十字架,如何理解呢?今天普遍的教導是,單靠基督的十字架就能得救。要是這樣,耶穌這番「背起十字架」的教導也就沒有用了,難怪傳道人不知道這段經文有什麼用。我們聽見的是:耶穌死了,所以我們得救了,最重要的是他的十字架。既然如此,這番教導又有何意義呢?既然他的十字架救了我,為什麼我還要背起十字架呢?如何解答呢?我要是背起十字架,豈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得救嗎?我們得救是靠神的恩典,還是靠自己努力?

留意,耶穌這番話並不是說你背不背起十字架都無所謂,而是說你不背起十字架就不是屬於他的人!既然背起十字架的才是他的門徒,那麼順理成章的結論就是:背起十字架的才能得救。所以我得救是靠他的十字架,還是靠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抑或是兼而有之,既靠他的恩典、也靠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可要是我自己也得努力,那還算什麼恩典呢?如何解答這個問題呢?你看聖經時有沒有冒出這個問題?

今天聽見的教導是,恩典是神白白賜下的禮物,你什麼都不用付,什麼都不用做。要是這樣,又怎能要求你背起十字架呢?背起十字架是付出一切,是舍掉生命,是死在十字架上!那時候的人不會背著十字架遊樂,也不會背著十字架鍛煉身體,而是背著十字架赴刑場,十字架是死刑工具。所以我們得救是靠耶穌死,還是靠自己死呢?因為要是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那麼就是我死。是不是我得救既要靠耶穌死,也要靠我死?

今天的基督徒思想太膚淺,連救恩的基本問題都解答不了!為了永恆的救恩,我們當然有權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每個牧師都必須回答這些問題,必須講解主這番教導的意思。所以答案是什麼呢?

三個動詞「背」

查考一下主耶穌的教導,就會發現他說「背起十字架」時,用了三個不同的希臘動詞「背」。首先來看馬太福音10章38節,「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這個「背」字,希臘原文是一個常用字,意思是「拿」、「拿著」,我給你一樣東西,你就拿著。拿著十字架,還沒有扛起來。主耶穌說:你要拿著十字架。這是第一步。

再看馬太福音16章24節,「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個「背」字,希臘原文不單單有「拿著」的意思,還有「舉起」、「扛起」的意思。當然首先你要拿著,然後才能舉起來。可見是前進了一步:拿著十字架,繼而舉起來。舉起來,意思就是扛在肩上。這個希臘字也出現在馬太福音27章32節,「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這裡說的是羅馬士兵抓住西門,強迫他背起耶穌的十字架。因為耶穌經過了一夜的折騰,又挨了鞭打,疲弱到根本背不起自己的十字架。這個「背」跟馬太福音16章24節的「背」是同一個希臘字。

最後來看路加福音14章27節,「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這個「背」字,希臘原文是「忍受」、「忍耐」的意思。可見又前進了一步:首先是拿著十字架;第二步是放在肩膀上,如果你夠力氣,那麼放在肩膀上不成問題;第三步是忍受十字架的苦難。

所以這第三個希臘動詞「背」是帶有受苦的意思。比如馬太福音20章12節也用到了這個字,「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勞苦」跟「背」是同一個希臘字。

馬太福音8章17節也用到了這個字,「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擔當」就是這個動詞「背」。這裡說的是基督,他並非單單把我們的疾病扛在肩上,更是為我們的疾病受苦,這個疾病包括了屬靈疾病和身體疾病。當然馬太福音8章17節是引自以賽亞書53章4節,說到基督為我們受苦:「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

可見主耶穌的十字架教導包含了三個步驟,主耶穌是在說:要想做我的門徒,必須踏出三步,第一步是拿起十字架;第二步是把十字架扛在肩上;第三步是走向各各他,好像我一樣。奇妙的是,第三個動詞「背」恰恰用在了主耶穌身上,約翰福音19章17節說,「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向各各他。

成為耶穌門徒的三個步驟

可見做耶穌的門徒是有條件的,首先要背起十字架,而且背起十字架包含了三個步驟。那麼到底是在哪一個步驟成為門徒的呢?是第一步還是第三步呢?是不是惟有跟耶穌一同受苦,才能成為他的門徒?

看看主耶穌的要求,你踏出了第一步,就可以成為他的門徒了。至少必須甘願拿起十字架,接受十字架。但拿起十字架的目的是要走向各各他。你拿起十字架的那一刻就是接受了十字架,就是走上了死亡之路,走上了失喪生命之路。

其次,拿起十字架就表示甘願讓它成為自己的十字架。除非你甘心讓它成為自己的十字架,是自己的死刑工具,否則根本不能得救。你可能會說:「這太難了!」難怪很多傳道人不願傳講這段經文,講另外一套多麼容易——「信耶穌可以得到一切,什麼都不用放棄,一切都是白白的!」我真希望可以這樣拍賣福音!可這樣一來,我是在傳講主的教導嗎?我對他的話忠心嗎?哪怕觸犯眾怒、千夫所指,我也要對主忠心。所以要想成為耶穌的門徒,第二個條件就是必須甘願讓十字架成為自己的十字架,意思是甘願失喪自己的生命。

第三,甘願親身經歷十字架之苦。要是我只需相信耶穌受苦便能得救,那該多好!他受苦就行了,我不必受苦。我們常常聽見的不就是這種福音嗎?多麼順耳!「耶穌擔當了我的罪,受了一切的苦,所以我就不用受苦了。」太好了!可是別忘了剛才的問題: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聖經還要求我們受苦呢?主耶穌三令五申,難道我們視而不見嗎?我們希望聽見的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可主耶穌繼續說:除非你也親身經歷十字架之苦,否則不能做我的門徒。不但耶穌要受十字架之苦,我也必須受十字架之苦!

實際生活中,我們如何受十字架之苦呢?做基督徒被人嘲笑,這就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他也被人嘲笑。做基督徒被家人拒絕,這也是在受十字架之苦。向人為基督作見證,換來的卻是諷刺挖苦,這也是在受十字架之苦,你已經開始體驗到一點耶穌受的苦了。但十字架之苦遠遠不止這些,前面還有很多苦難在等著你。你為基督的緣故放棄工作去傳福音,眾人就會嘲笑你,即便不受嘲笑,可你的經濟一下子就拮据起來,這就是耶穌經歷的苦難,因為他放棄了世界。

耶穌選擇了十字架

不妨想一想,從人的角度來看,憑耶穌的才能,絕對做得了以色列王,甚至世界的王。如果耶穌運用其才幹,就能征服民眾,成為領袖。當時耶穌無論去哪兒,成千上萬的人都如影相隨。要是他想反叛羅馬政權,只要振臂一呼,眾人立刻會揭竿而起。

研究一下耶穌其人,他在世上可以隨心所欲,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他只消一句話,就可以征服耶路撒冷。他進入耶路撒冷時,群眾歡聲雷動:「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他只要說一句——「拔出劍來,拿下耶路撒冷!」眾人太樂意了,他們就等著他說這句話呢。

耶穌真是太睿智了,我們一輩子都揣摩不透他的深邃思想。留意他頭腦反應多快,在馬太福音22章17節,有人問:「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你會如何回答呢?大概哼哈半晌,或者抓耳撓腮。換作是我,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可是耶穌看了看他們,只用一句話便解決了問題。眾人立刻啞口無言,甚至不知如何回應。

耶穌真是太聰明了!如果你不把他看為神的兒子,只看為普通人,那麼這人實在非同一般。眾人說:「沒有人像他那樣說話。」他們都被他的口才吸引住了。首領們派衙役去逮捕耶穌,可衙役卻空手而歸。為什麼呢?他們站在人群當中聽耶穌講道,結果把差事忘得一乾二淨。

耶穌如此聰明能幹,可他不想要世界。這人可以征服世界,當時沒有哪個國家的首領是他的對手。不妨讀一讀那時候的史書,各國的王侯將相都平平庸庸,耶穌卻鶴立雞群,他要是願意的話,完全可以征服世界。可他不想要世界,在受試探時,撒但願意將世界拱手相讓,他不要。他要什麼呢?要十字架。不可思議!一個能夠擁有世界的人卻只想要一樣東西——十字架!他可以在世上盡情享受生命,卻只求失喪生命。

別忘了耶穌的能力、身量,他站在彼拉多面前時,這位羅馬巡撫卻猶如小孩子一般。瞧瞧審判的場面,真不知到底是誰在受審,似乎是彼拉多在求饒。他站在希律王面前時,旁若無人。因為他一眼就看穿了希律的心,知道根本不必跟這種人費口舌,惟有掃一掃他的威風,滅一滅他的囂張氣焰,才能幫助到他。

縱觀福音書所記載的耶穌,即便不把他看為神的兒子,單單看為普通人,你也不得不讚歎他的出類拔萃、卓爾不群。他可以擁有世界,卻放棄了世界。如果你也放棄世界,就是在背起十字架,在體驗耶穌的經歷。當然耶穌並非愚拙才放棄世界,他是在尋求永恆。我們之所以放棄世界,是為了尋求永恆。

保羅等人也選擇了十字架

在腓立比書3章8節,保羅說,「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保羅也完全可以賺到世界,不妨讀一讀他的書信,就知道他是個才思敏捷的人。古人、今人都說保羅是個天才。保羅何止是個天才,你讀一讀他的書信就知道跟上他的思路有多難了。所以保羅也是個能夠賺得世界的人,卻選擇了十字架。

教會歷史上不乏才子,二十世紀就出現了一些像宋尚節這樣的人才,他們也可以賺得世界,卻選擇了十字架。

有些人也對我說:「你要是去追求世界,一定會立身揚名;可你待在教會,就只能默默無聞了。」可是我也甘願選擇十字架,擁抱十字架,扛到肩上,去親身體驗一點十字架之苦。但這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我們無非是在遵行主耶穌的教導。要想得到永生,就必須背起十字架,歸服耶穌,做他的門徒。

主耶穌在呼召十架精兵

坦白說我們都很軟弱,所以教會才會有那麼多問題。跟共產黨相比,基督徒真是無地自容。共產黨都爭先恐後拿起炸藥包去炸碉堡,視之為榮耀。他們拋棄家庭、職業、財產加入共產黨,為黨捨棄了一切。可基督徒一遇見什麼苦差,就溜之大吉。今天的基督徒別說為了基督放棄生命,即便放棄工作,也覺得是太大的犧牲了。共產黨卻覺得放棄一切是小菜一碟,似乎他們更有保羅的心態,「糞土當年萬戶侯」。

基督徒都應該讀一讀長征故事,共產黨經歷了二萬五千里長征。這可不是背起行囊去郊遊,而是爬山涉水,翻雪山、過草地,經歷嚴寒酷暑。出發時是整支部隊,抵達延安時只剩下了幾百人。大部分人死在了途中,有的戰死,有的凍死,有的病死,有的餓死。可是有人埋怨嗎?請讀一讀長征故事,你不禁潸然淚下、無地自容:「我算什麼基督徒!」這些人拋妻棄子、撇下一切去長征,而且付上了生命。今天的基督徒呢?他們想白白進天國,誰要是說進天國得付代價,他們便惱羞成怒。

當加里波第(Garibaldi)率兵出征的時候,一個年輕人問他:「要是我加入你的軍隊,你能給我什麼呢?」加里波第答道:「你會流淚灑血,這就是報酬,你還願意跟從我嗎?」可今天的傳道人卻說:「跟從耶穌,就會有平安、喜樂!」當然會有平安、喜樂,但首先你得流淚灑血,然後才能有平安。難怪加里波第的軍隊無往不勝!我每每傳講主的十字架教導,總會想起這件事。

主耶穌這番教導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你什麼代價都不付,就休想進天國。我們有耳可聽嗎?我要傳講主的教導,即便沒有人願意來這間教會,我也在所不惜,因為我必須忠於主的教導。

主在興起十架精兵,奉差進入世界。你要到中國傳福音?簡直貽笑大方!你得趕得上他們的生命素質,否則怎能向他們傳福音呢?你帶上口香糖、巧克力、冰箱、空調、舒適的床褥去中國?很多傳道人真的帶著這些東西去了中國,實在荒唐!當然我不是說所有傳道人都這樣。

我還記得香港一位傳道人邀請我去他家,他家坐落在山上,九龍全貌盡收眼底。他想讓我欣賞這套美屋,領著我參觀,告訴我這是新冰箱,這是什麼、那是什麼。他是美國人,這是典型的美國生活方式,無可厚非。然而令我反感的是,從窗口望過去,對面就是難民營,個個住在狹小的鴿子籠里,你要向他們傳福音?要是周圍人都過著像他這樣的生活,當然沒問題;可周圍是一群難民,眼巴巴望著他的冰箱、美屋,那就有問題了。

所以說到去中國傳福音,難道我們要帶上冰箱、汽車去中國傳福音?還說什麼把愛帶到了中國?這是愛物質!真不知有多少基督徒能做主的精兵。

親身背負十字架,才能明白十字架

我們必須親身經歷十字架,主耶穌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意思是「不親身經歷十字架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因為你根本不明白我在講什麼。」耶穌希望我們明白他在講什麼,有多少基督徒能夠明白呢?你沒受過苦,就根本不明白十字架。

你去了中國就會發現,根本不用你去傳福音,中國的弟兄姐妹會傳福音。他們沒上過聖經學院,可聽聽他們帶查經,你會大開眼界,不禁說:「他怎麼如此明白神的話?」這方面我根本無法和他們相比。

我多麼嚮往在中國聽查經!還記得有一位弟兄如何解析神的話,帶出了豐富的內涵!我聽過本世紀最有名的幾位神學教授講課,今天他們都還健在。有時候我去神學圖書館,抽出幾本書一看,作者都是我知道的。可是我告訴你,我寧可聽那位弟兄帶查經,他懂得如何解開神的話語。為什麼他如此明白神的話呢?因為他上過了「經歷大學」。是什麼經歷呢?就是與基督同受苦難。惟有與基督同受苦難,才能傳講福音。

你一定聽過很多擁有神學碩士、神學博士頭銜的牧師們講道,這些講道值得一聽嗎?有沒有能力?神的話有沒有觸動你?為什麼他們拿了這麼多學位,卻不能解開神的話語呢?要想傳福音,就必須學習與基督同受苦難。沒有背起十字架,沒有經歷到十字架,就不能勝任傳福音工作。

比之於拿了神學碩士學位的牧師,那位弟兄未必聰明伶俐、和藹可親,反而粗手笨腳。但他有真愛,你遭遇困境,他一定不會袖手旁觀。可是你跟他面對面交談,他並非溫文爾雅、彬彬有禮,畢竟他沒有受過高等教育,講起話來直來直去、粗聲粗氣,因為他不懂得含蓄婉約。所以從世人的角度來看,他一點都不比拿了神學碩士學位的牧師強。惟一的不同就是,他的生命里有十字架!

入讀神學院不必背十字架,只會讓你頭腦發脹,而且不但不必背十字架,還可以披上一件學士袍。倫敦大學學士袍是深紅色、紫色相間,白絲綢里子的,光彩亮麗,穿上去簡直像個君王。很多傳道人不是背著十字架,而是穿著學士袍上了講台。這學士袍是世界給你的榮耀,穿上去得意洋洋,立刻就覺得高人一等。保羅恰恰說:「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3:7)。保羅不願穿上學士袍,寧願背起十字架。可基督徒卻說:「太極端了!可以兩全其美,穿上學士袍,再掛上十字架,尤其是那種掛在脖子上的金色十字架,既光滑、又輕便。」

我的確入讀過神學院,可在屬靈理解力方面收益甚微,反而是在中國得到了栽培。我在中國學習背負十字架,忍受壓力;學習放棄世界,不理會世人的反對;還學會了將飢腸轆轆當作屬靈的音樂。沒有十字架的培訓,今天我就不可能傳講福音了。因為我根本不會經歷到十字架,不會明白十字架的意義,不會明白耶穌在講什麼,所以也就不會有什麼福音可傳講了。而之所以經歷了這一切,並非因為我比別人好,可能恰恰相反,就因為我比別人差,所以更需要迫切地去親身體驗十字架的意義。

十字架對你真實嗎?你親身經歷到了嗎?要是你還沒有經歷到十字架,那麼它對你而言毫無意義。除非你讓這十字架成為自己的十字架,否則毫無意義。這個屬靈原則就是:要想經歷屬靈生命,就必須親身去體驗。

做門徒的代價:失喪自己

從馬太福音10章39節可見,背起十字架就是在世上失喪生命,失喪自己。我已經失喪了自己,在世上沒有了將來,永遠實現不了未信主時要成為偉大將軍的夢想了。記得在大學期間,我有機會留在大學任教,可以一步步晉陞為講師、教授,但我放棄了。我永遠不會做個大學教授、大學校長,並不是因為日後就沒有機會了,而是因為我已經下定了決心放棄這一切。或許有一天真的有人會說:「你願意擔任這間大學的校長嗎?」可是靠神的恩典,我定意持守住我見到的異象,手扶著犁就不向後看,繼續走十字架之路!

我在世上已經失喪了自己,決不會成為大公司總裁。我看這一切為垃圾,為的是得到基督。正如保羅說,「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3:9)。馬太福音10章39節說,「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什麼意思呢?這個原則很簡單: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東西。要是有人告訴你什麼代價都不用付,就能得到永生,你不要相信,因為屬靈生命沒有一樣東西是不勞而獲的。就在路加福音14章,主耶穌剛剛說完要背起十字架,緊接著就說:你決定做門徒之前,要先計算一下代價。感謝主,他沒有誆騙我們進天國。他說你先計算一下代價,然後再決定要不要做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10章39節表達的是同樣的原則。你想得到屬靈生命嗎?除非你失喪生命,否則絕不會得到生命。這是屬靈生命的原則。你會發現,你越失喪生命,就越得到生命。你在世上失喪生命,就得到永生,真奇妙。請你細思明辯,判斷一下這是不是主的教導。我不想把自己的觀念灌輸給你。我的觀念一文不值,我只希望你能夠思想耶穌的話,因為他的話是永生。

必須背起十字架,才能「得著」永生

再回到起初的問題:我們得救是靠他的十字架,還是靠自己的十字架?上文看見,我們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那麼是不是我要靠自己的十字架得到永生?是不是要靠失喪生命而得到生命?答案是什麼呢?是不是「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賺到』生命」?難道得救要靠人的行為?當然不是,主耶穌沒有說你可以賺到救恩,他說「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怎樣「得著」呢?主耶穌的教導真奇妙,沒有一句廢話,一字千金!想一想「得著」這個詞,在藏寶的比喻里(太13:44),那人挖地的時候遇見了寶藏!(「遇見」跟「得著」是同一個希臘原文。)寶藏是他賺來的嗎?不是,是他在地里遇見的,價值連城,他根本賺不來。但他能夠尋見寶藏,得著了寶藏。說「遇見」,意思就是他得到了自己賺不來的東西。

永生是賺得來的嗎?人絕對賺不來神的永生。你想花多少錢買永生呢?一千塊?一萬塊?即便一千億,也買不到永生。永生何止一千億,除非神賜給你,否則你根本得不到,因為永生是屬於神的。永生是神的恩賜,惟有透過神的工作、透過十字架,我們才能夠從神那裡得著。

可是主耶穌又談到了我們的責任:只要你滿足這個條件,就能得著永生。我們的責任是滿足得著永生的條件,但這不是賺取永生,而是達到他的要求。仔細思想就會看見,他的要求實在太有智慧了!

必須背起十字架,才能守住永生

為什麼主耶穌設了這個要求呢?為什麼他這樣要求我們呢?因為惟有這樣,你才能得救。十字架要是沒有進入你生命,你就必定重蹈覆轍,回到罪中。他之所以要求你親身經歷十字架,是為了徹底摧毀你生命中的罪。正是根據這個原則,彼得說:「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彼前4:1)。

可見惟有受過苦的,才能明白主耶穌這番話的意思。難怪你請教神學院畢業生背起十字架這節經文的意思,他們會毫無頭緒。可你請教中國普通的基督徒,他們卻心領神會。等到你受了苦,就會明白這句經文了。你不用讀解經書就能明白聖經,因為你經歷到了!別人讀了解經書也不知所云;而你活出了聖經的話,讀起聖經來豁然貫通。

難怪主耶穌設了這個要求,他太有智慧了!你會說:「為什麼不幹脆無條件白白給我算了?傳道人往往都是這麼講的。」這些傳道人自以為比主耶穌更聰明,他們只引用一節經文:神的禮物是白白的。救恩是神的禮物,千真萬確,但這只是一半真理,因為神賜下白白禮物時,還有一個附帶條件。

要是我給你一把槍,雖然是免費的,可我也必須確定你是個符合條件的人,不會濫開槍,否則我就太不負責了。又好比說,假如我是富人,你是窮光蛋,我說:「我給你一萬塊錢,是白白的禮物。你賺不來一萬塊,我給你。」你以為我會隨隨便便給人一萬塊錢,毫無條件嗎?我必須知道你怎麼用這一萬塊,你要合理使用,而不是徑自去買個炸彈回來。

所以禮物是白白的,可是有個附帶條件。神絕不會說——「過來得永生吧!你可以繼續犯罪,總之永生是你的。」神說的是:「這是永生,我白白賜給你,但你不可再去犯罪,你以前就因為犯罪死在了過犯中。」除非你的生命擁有十字架,否則根本守不住神賜給你的永生,最終只會糟蹋了神的恩賜。

可是傳道人不傳講這個教導,結果怎麼樣呢?佈道會上那麼多人信了主,可是一年之內,百分之七十都離開了。第二年呢?今天呢?還有多少人仍然在做基督徒?那些傳道人自以為比主耶穌還聰明,單講白白的禮物,隻字不提條件。這種傳福音方法雖然讓很多人當場信了主,可是最終堅持下來的只有百分之四。

回到起初的問題,基督的十字架救贖了我們,可為什麼我們還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呢?希望現在你知道了答案,也能看見神的智慧。神白白賜下永生,可你必須符合條件,必須遠離罪、遠離世界,因為世界就想讓你再去犯罪。這就是主的教導,內容一清二楚,顯明了神的大智大慧。

你達到這個條件了嗎?神願意白白賜下永生,可你滿足條件了嗎?即便你聲稱是個基督徒,拿起了十字架,但你有沒有完成另外兩個步驟呢?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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