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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字法新分類

一 漢字的造字法

要談漢字造字法的隱喻性思維,必先簡要談談造字法的種類。

漢字的造字法究竟有幾種,在學術界一直爭論不休,至今未有定論。

以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為代表的「六書」說認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都是造字法。

明人楊慎在《六書索隱》中第一次把「六書」中的前「四書」稱為「經」,把後「二書」稱為「緯」。到了有清一代,萬光泰在《轉注緒言》中指出:「六書四為體,二為用,體不可離乎用,用不可離乎體。」此即著名的「四體二用」說,意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法,而轉注、假借是用字法。嗣後,戴震在《江慎修先生論小學書》中對「四體二用」說進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推闡,其著名弟子段玉裁繼承發揚老師衣缽。在《說文解字注》中又將「四體二用」說推到極致。「四體二用」說在學術界影響極大。

當代梁光華認為,強分「經」、「緯」,強分「字之體」、「字之用」,排斥假借,唯字形是論,不符合漢字創製發展以記錄漢語詞的實際,因而理當揚棄「經」「緯」「體」「用」之說,並提出漢字的造字法應是「形意」、「假借」、「形聲」三種。(見《漢字造字理論新說》《黔南民族師範學院學報》2001年第1期)這是對唐蘭先生1949年提出的象形、象意、形聲的「三書」說(唐蘭《中國文字學》P78開明書店1949年3月)和陳家夢先生1956年提出的象形、假借、形聲(陳家夢《殷墟卜辭綜述·文字章》P76——80科學出版社而1956年7月)、裘錫圭先生1988年提出的表意、假借、形聲(裘錫圭《文字學概要》P106商務印書館1988年8月)以及劉又辛、方有國先生2000年提出的表形、假借、形聲(劉又辛、方有國《漢字發展史綱要》P74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0年1月)的「三書說」的修正。

郝恩美認為,漢字的造字法應分為六類:記號字(獨體字);合義字(尖、塵),相當於傳統文字學的會意字;音義字(城市、嶺),相當於傳統所稱呼的形聲字;半義字(掃、鐵);半音字(畢、華);合體記號字(歸、青)。這種分類是著眼於現代漢字。(《漢字構造分析》見《漢字文化》年 期)

李萬福提出:「造字法研究字形與詞之間存在的動機或者說是探求造字者設計字形的意圖。其目的在於引導人們正確地根據字形求索詞的信息,因而以字形與詞聯繫的不同方式為分類標準。」他將造字法分為兩個層面,在第一層面上有三種類型:一,字型是硬性規定的(五、六、八、十);二,字形是根據字的外部關係設計的(乏、刁、乒);三、字形是根據詞的內部特徵設計的,第二層面上分為兩類:簡式(表意、表音、意音三類)、繁式(象形、會意、表音、形意、形音、意音、形意音、半記號八類),並認為這是漢字所使用的全部造字法。(李萬福《論漢字的造字法》《古漢語研究》2001年第2期)

當然,關於漢字的造字法,還有其他說法,在此不贅。

符號學認為,任何符號都是由能指(signifer)和所指(signified)構成的整體,能指是可以感知的物質形式,所指是由能指感知的物質形式所表示的意義(內容),二者之間存在著被社會約定俗成的指稱和被指稱關係,能指是指稱,所指是被指稱,正如羅蘭·巴特(RlandBarthes)在其《符號學美學》中所認為的那樣:「表示成分(能指)和被表示成分(所指)它們的聯合構成了符號。」漢字無疑是一種符號,它記錄的是漢語中的詞/語素,字是能指,它記錄的詞/語素是所指,但不能將二者混為一談,因為符號的能指和所指之間無必然聯繫,而具有任意性(arbitrariness)特徵。這一特徵可以使能指和所指由於人們使用符號的變異而發生變化,出現能指和所指的非對稱性。如能指「其」(「箕」的初文)被借用為語氣助詞和指示代詞後,它就記錄了三個詞(能指),但字(能指)卻仍是一個,不能說「其」因此而成了三個字。既然「其」仍然是一個字,就不能說用假借法創造了新字。可見,字和詞並不都是一一對應的關係(儘管在古漢語里,大部分字和詞是一對一的關係。)再說,用假借法紀錄新詞後,為了將記錄新詞和記錄原詞的字形區別開來,又創造了一個新字,但這個新字就其構造方式而言,仍然屬於原有造字法系統中的某一類,並未增加新的構造方式。如前所說,為了將指稱「簸箕」的「其」同記錄語氣助詞和指示代詞的「其」相區別,又創製了一個「箕」字;再如「暮」、「腋」雖是在初文「莫」(會意字)、「亦」(指事字)的基礎上增加了形旁而創製的新字,但其結構方式仍然是造字法系統中的「形聲」字。所以,儘管利用「假借」造了一個字,但在造字法系統中,並未增加新的類別。因而,假借不能算造字法,而應是萬光泰所說的用字法。此外。前文所述自梁光華以下諸人,都將「指事」隻字未提,指事字不知歸於何類。愚以為傳統的基本的造字法仍應當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種。

二 造字法新分類

象形

輪廓象形:像事物的整體輪廓。日 月目 馬 鳥鹿 車 自(鼻)

特徵象形:像事物的特徵部分。牛 羊

連帶象形:除事物本體外,還有連帶部分。瓜()泉( )

指事

硬性規定符號:五六 八 十(與所指對象無聯繫)

象徵性符號:一二 三 四上 下(與所指對象有聯繫)

象形+指示性符號:刃甘 亦 本末 朱

會意

形象會意——

圖形會意:牧突 明 舂莫 刪 劓蜀

利用偏旁位置關係的會意:杳 杲出 各

主體+器官的會意:吠吼 鳴 見企 走

重複同偏旁的會意::珏林 北 從比 森 轟淼 鑫 焱垚 燚

 抽象會意——

 劣 昶暹 老( )辯( ) 嫩() 暗( )短( ) 歪( )尖( )

 還可分為同體會意和異體會意:

 同體會意:由兩個以上相同的獨體字組成,如前舉「重複同偏旁的會意」。

 異體會意:由兩個以上不同的獨體字組成,如前舉其他類型的會意字。

形聲

 形音:形旁是以「形象」為偏旁,如星琴 齒,是最典型的形聲字。

 意音:形旁是以「意類」為偏旁,如猥齬 椅,是傳統的形聲字。

 形意音:禽

 有的形聲字省略了形旁的一部分:考()省略了象形字「老」的一部分。

 有的形聲字省略了意旁的一部分:寐()釜()。

 有的形聲字省略了聲旁的一部分:薅()覺()繩()

 代,《說文》:代,更也,從人代聲。「弋」為「忒」(te)之省。

 漢:《說文》:從水難省聲,即「漢」的聲旁本是「難」聲了「隹」(zhui)。

會意兼形聲

 形象的會意兼形聲:娶息字

 抽象的會意兼形聲:政功駟

其它

 改變原有字形:反寫「正」為「乏」,反寫「可」為「叵」,變「兵」為「乒」「乓」,變「刀」為「刁」

 半記號字:意符+記號的,掃鐵 漢 懷

 音符+記號的,畢 華叢

 全記號字:歸 青

 「乒乓」及半記號字和全記號字是古代漢字所沒有的。

 純表音字:假借字,如其(第三人稱代詞)而(連詞) 莫(否定副詞)亦(相當於頻率副詞「也」)

 合音字,如穢 矧

 雙聲符字,如啎

 雙韻符字,如昱

                                  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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