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中國古代社會的三權制衡
談談中國古代社會的三權制衡
中國古代社會也存在三權均衡的社會體制,不叫三權分立,因為避免與現代的觀念混淆,但你會發現中國古代社會之所以在那個時代那麼高效,不是因為一兩個好皇帝。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是皇權至上,甚至現在還有國家實行君主制度,比如英國和日本這兩個島國。但是為什麼中國的封建制度是人類史上最成功,延續時間最久,但又能持續改進的制度呢。
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權力分配基本上包括了皇權,地方貴族,儒士大臣。其中前兩大群體基本上是所有封建社會都具有的,也是權力鬥爭的主要角色。中國歷史上的內亂基本上都是上面兩大勢力鬥爭的結果。從漢朝董卓到唐朝安祿山,幾乎沒有一個朝代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儒士大夫的巨大影響
儒士大夫為臣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不是說別的封建社會沒有輔佐皇帝的大臣。而是中國大臣所持有的一套理論,以及選賢任能的一套社會風氣與配套的體制。必須注意到儒士是獨立於固步自封的地方貴族和權傾天下的皇帝而發展的,完全來自於民間,又被授予除了皇帝以外最高的權力。其權力不依靠貴族背景,不依靠皇親國戚,完全基於其儒家思想的學問和品德,並完全成為制衡整個社會的中堅力量。
實際上這是儒家巧妙培育的一個能夠約束甚至與皇權對抗的階層,所謂士大夫,也是中國區別於其他封建社會最大的特點。儒家雖然承認君權天授,但同時又提出,以民為天,民是社稷之本。而君權則必須遵守以民為本的統治原則,否則民眾有權起來推翻他,尋找另外一個代表天意的朝廷。這個階層實際上形成了民生民利的天然的代言群體。說起來很簡單,儒者大都是來自老百姓的,深知老百姓的疾苦,而與皇權對抗的最好武器就是爭取民生民利(但還不包括更大的民權)。
科舉也是一種民選制度
科舉制度和倫理道德體系確保了選出來的是儒家標準的愛民忠君的大臣。在鄉試等過程中,一個人的品格已經作為評選的代表,實際上一個沒有品德的人根本不可能進入更高的考試。就像現代社會的民選代表一樣,首先能被當地人民信任。而完善的科舉制度又保證了選出來的是真正有本事的人,而且這樣選出來的人從一開始就在愛民忠君的熏陶之下。類似現代社會的愛民愛國(但現代國家概念是近代在殖民侵略下由於缺乏足夠的擴展空間才逐漸形成的,之前可以等同於忠於朝廷)。
凡士大夫可以說都是對當朝政策不滿的主要群體,而且他們敢於不顧殺頭的危險直接進諫皇帝,甚至以死諫為榮。不能不說就是一代代的賢臣良將,在與封建時期絕對的皇權拚死抗爭維護了統一時期國家的發展與人民的利益。士大夫實際上就是「民意代言人」,在明君時期典型如唐初,完全類似於現代的君主立憲制度。雖然還受到皇權家傳的影響,但儒士力量在每次民族遇難和復興的時候,對國家發展與維護人民利益起到了難以磨滅的作用。
從這一點上可以看出中國封建社會從權力體制上並不是絕對的皇權。皇帝的至高無上的地位並沒有帶來決策的任意性,中國社會的決策權主要掌握在大臣手中,可以想像為現代的內閣制度。雖然最終決策權仍然在皇帝手中,但是一個行之有效的決策體系必然有最終的決定者,現代社會也一樣。
現代對古代的借鑒與文明社會基礎
古代社會與現代社會最大的差別其實是物質生產方式的區別,其實北宋時期經濟的高度發展已經出現了現代經濟改革的思想(另文),開始重視商人的作用。但是文明興衰恰恰就是發生在盛極而衰的時刻。新的文明不可能這麼快就來,直到現在我們不是還在探索中。
回到我們的話題,不管古代社會還是現代社會,一個行之有效的治理體系必須產生一個為民說話,為社會整體利益說話的有實權的階層。只不過現代人有了更高效的工具,試想沒有電話報紙,如何去選舉。因此在古代,中國的制度已經是表達民意,考慮民生最充分的制度,也是中國強盛繁衍的原因。
而這一民為本的思想正是儒家幾千年對於中國最重要的影響。那些把皇權歸結於儒家的想法,實在有點本末倒置,皇帝不是因儒家而有,但卻只有儒家敢於提出為民著想的思想體系。在那個還非常混亂的時代,敢於約束皇權,甚至說民比君大的人,如果不是人類歷史中傑出的社會思想家,不是正直之士,誰是。現在喊著民主的人,在那個時代大多數也是皇帝的死忠。敢於挑戰一個時代的絕對強權,以自己的智慧建立幾千年的思想基礎,這是孔子與儒家的巨大歷史功績。
即使在現代,有哪一位西方學者能夠把以民為本思想闡述的如此徹底,更重要的是能夠被即使在那個時代的最底層的群眾所理解。一個不能被人易於理解的學問如果在大眾前面拿出來更多時候是為了彰顯自己或者作為騙術與工具。一個為民謀益光輝質樸的思想可以凝結為幾句簡單的語言永遠流傳!!
觀點摘要:
1.儒的「君君,臣臣」所謂君,是由某個家族承擔的一種社會職務而非獨立於民的特權存在,有別於其他文化的貴族或者印度的種姓體系。因此君必須履行職務的義務,否則民可以撤換掉,換為另一個家族,所謂改朝換代。家族是履行和保障權力的實體,因而世襲具有合法性但也造成政權動蕩不穩的原因。
2. 民主包括民生,民利,民權。民生民利是基礎和落腳點,民權就是需要有實權的民意代言人直接參与社會性決策,這樣才得以充分保障民生民利。古代的科舉體系恰恰起到了這種作用,除了皇帝其他都是可以替換唯才推舉的,但最後一步則涉及到軍事指揮權歸屬問題不可能輕易轉換。
3. 不管古代社會還是現代社會,一個行之有效的治理體系民主體系,必須產生一個為民說話,為社會整體利益說話的有實權的階層。如何選舉和構築決策體系相對來講是程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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