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查最牛地下室違建:衚衕地下挖3層深10米(圖)
攝/通訊員張文俠 原標題:北京查獲最牛地下室違 建紗絡衚衕房主挖三層地下室深達10米被立案調查 法制晚報訊 (記者洪雪)東城區紗絡衚衕一處違建被查,該違建地下室為三層,面積達700多平方米,最深處達10米,今天下午,東城區拆違辦通報,已經對該地下室違建當事人立案調查。2015年10月,東城區拆違辦接到舉報,有人在紗絡衚衕的院落里偷挖地下室。(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 東城城管、安定門街道辦事處、區建委、規劃等部門立即展開調查,結果讓人大吃一驚。 在大門緊鎖的院子里內,堆放著鋼筋、沙子和其他建築材料。但從院外看,絲毫看不出在進行施工作業。 執法人員向當事人李某詢問情況,李某告知執法人員,地下室早已填埋。走遍院子,執法人員均未發現洞口和開挖痕迹。 但在李某在建的地上一層室內,執法人員對一處鋪蓋沙土的角落產生懷疑,遂要求李某說明情況。隨行工人按照要求對該區域沙土進行清理。清理中,李某不斷阻攔,嘴裡說著危險,不讓工人作業。 十分鐘後,沙土底下的木板露出,執法人員掀開木板,發現長約四五米,寬近兩米的一個洞口,上面被鐵柵欄橫著遮住。儘管現場使用手機電筒照射,仍然難以看清洞內情況。 此時,屋角另一側懸在半空的一個移動滑輪引起執法人員注意。在清理滑輪下的渣土並移走一個床板後,另一處洞口再次出現。借著光線,執法人員隱約看到,洞口深有七八米。經使用電子儀器初步測量,洞口處竟達近米深。 看到執法人員查出洞口,李某一邊說「給政府添麻煩了」,一邊搪塞。只是強調自己懂一些施工技術,地下室是自己設計的,街上找零工來一點點挖的。為避人耳目,乾乾停停,沒動用什麼大型機械。鑒於該地下工程深度已超出預估,執法人員立即聯繫專業鑒定機構對該處地下空間給予測量。 經測量,該地下空間已經基本建成三層混凝土結構的地下室,面積至少達700平米,整個地下室最深處達10米。同時,院內還有165平米的地上二層違法建設。 今天下午,法晚(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跟隨執法人員來到現場,記者看到,尚未完全竣工的一處面積五十米左右的牆壁上,還有開挖的痕迹,地下一層一部分已經挖向隔壁院落。一汪污水像小水潭似的就積在最低處,不時從牆壁上向下流水。 當事人講,建成的地下室是為了將來存放汽車使用。 由於當事人李某並不是該院落的房主,房子在其兒子名下。為儘快查明案件情況,區公安同時介入調查。 目前,東城各部門正在通力合作,一方面對當事人李某違法施工情況繼續調查,另一方面,迅速制定回填方案,同時對其周邊院落房屋開展安全檢查。 東城區表示,將儘快回填該院違法私挖地下室,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周邊群眾安全。同時,將對此案當事人違法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細緻調查,依法從重從快從嚴處理。(記者洪雪編輯吳潔) 法規鏈接 (一)《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 第六十六條城鎮建設工程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內容進行建設的,由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該建設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該建設工程總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規划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對無法確定該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的,可以通過在公共媒體或者該建設工程所在地發布公告的形式督促建設單位或者其所有權人、管理人依法接受處理,公告期間不得少於15日。公告期間屆滿,仍無法確定建設單位、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其拒不接受處理的,報經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強制拆除或者沒收。 (二)《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 第十二條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或者發現已經建成的城鎮違法建設,對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應當在20日內書面責令限期改正;改正後處該建設工程總造價5%以上10%以下罰款。對逾期不改正或者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城鎮違法建設,能夠拆除的,應當責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該建設工程總造價10%以下罰款。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停止建設或者發現已經建成的城鎮違法建設,應當在20日內責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該建設工程總造價10%以下罰款。 責令限期改正和限期拆除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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