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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秦檜案非翻不可

昨讀倪方六先生抨擊南京市江寧區修建秦檜博物館一文,就秦檜該不該站起來,讀者的跟帖討論很是熱烈,匯總起來有三個觀點,一是秦檜該繼續跪著,二是秦檜可以站起來了,三是針對二的,說不能為秦檜翻案,不能受翻案風的流毒,不可取。趙炎以為,秦檜是跪是站,都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的問題是,對於歷史人物的研判,我們到底需要哪一種態度?是主觀地媚俗,討好大多數人既有的認定,還是客觀地評價其功過是非,還原歷史的真實.

說到秦檜,就無法繞過岳飛,這是主和派和主戰派的兩個核心人物,也是風波亭悲劇的兩個主要角色,更是民間讓秦檜跪了492年的主要罪過之一。真實的歷史情形是這樣的嗎?肯定不是。岳飛之死,秦檜當然是主要兇手之一,但不存在他矯詔殺岳飛的事情。秦檜死後,朝野均有人攻擊他,高宗詔曰:「講和之策,斷自朕志,秦檜但能贊朕而已,豈以其存亡而渝定議耶?近者無知之輩,鼓倡浮言,以惑眾聽,至有偽撰詔命,召用舊臣,抗章公車,妄議邊事,朕甚駭之。自今有此,當重置典憲。」從這裡看出,殺岳飛絕對是出於宋高宗的真心。也就是說,宋高宗才是岳飛之死的第一兇手,秦檜充其量只是高宗政策的執行者罷了。

另外,我們看到在秦檜死後,高宗給許多秦檜製造的冤假錯案平了反,就不給岳飛平。幾年之後,孝宗為了北伐向他請示關於為岳飛平反的事情,他還是答應了,說明他知道岳飛是被冤殺的。否則真是謀反,歷朝歷代都是滅族的大罪,何談平反?先前不予平反,後來形勢變了,又同意平反,可見高宗的政治手腕是多麼高明!實際上,無論是岳飛還是秦檜,他們的生與死、功與過,都是高宗政治棋盤裡的一顆棋子。

秦檜的主要罪過之二,是向異族乞和,是大大的投降派、賣國賊。但從當時的國內國際形勢來看,乞和,未嘗不是南宋小朝廷審時度勢的一招妙著。有宋一代與遼、金、西夏、蒙古均曾簽過和議,著名的宋遼之間的「澶淵之盟」,是宋真宗簽訂的,結果怎麼樣?每年花20萬兩銀子的歲幣,換取百餘年的和平。

就秦檜主持的「紹興和議」內容來看,除了割讓唐、鄧二州及商、秦二州之大半予金,有些無恥之外,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25萬兩、匹,比較南宋後來二十年和平時期每年的巨額財政收入,這點錢實在算不了什麼。

今天來看「紹興和議」,再說秦檜向異族屈膝賣國,顯得很不合時宜。大中國難道不包括遼人、金人和西夏人?這些原本處於蠻荒之地的「弱勢群體」難道不該得到具有高度文明的宋人一些「特殊」關照?表面看起來,以秦檜為代表的主和派很窩囊,其實是他們的狡猾,付出的不多,得到的不少,語言又說得很漂亮,充分滿足人家的虛榮心。

從北宋的「澶淵之盟」起,一代又一代的「憤青」總是對宋人的這種智慧發難,好象談判主和就意味著投降,「主戰」就必定是英雄,絕對正確。咋不看看遼人、金人是怎麼在得到每年很少的一些「歲幣」後被完全腐蝕掉的?

秦檜的主要罪過之三,充當金人情報員。這個罪最早出現在《三朝北盟會編》里,可靠性有多高呢?看看作者是個什麼樣的人就知道了。作者徐夢莘,江西人,生於靖康元年,北宋滅亡後兩年,金軍一度南下江西,徐夢莘的母親背負他南逃,才幸免於難。國恨家仇,對徐夢莘有著極大的刺激,也是促使他編纂《會編》的原因。

這樣的人寫出的「史料」,趙炎以為起碼應該存疑兩點。一是他從骨子裡反對議和,對主和的秦檜肯定恨之入骨,有所貶損,羅織罪名,搞一些「莫須有」什麼的(反正秦檜也搞過),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恐怕不算稀奇;二是退一步說,就算秦檜真的變節投金了,當時徐夢莘還在襁褓中,他是如何知道的?他的「史料」依據又是什麼?關於《會編》的取材,徐夢莘在序中說明:「取諸家所說及詔、敕、制、語、書、疏、奏議、記傳、行實、碑誌、文集、雜著,事涉北盟者,悉取銓次。」秦檜是間諜的出處,肯定不會來源於官方文件,如果出自「諸家所說」,那就難說真偽了。難道就憑後來秦檜曾領導皇城司(南宋情報機構),就臆測人家當過間諜》?

我們讀歷史,不能過於小瞧了金國人的智商,也不能小瞧了趙構的智商,如果秦檜真的是金人情報員,金人會輕易泄漏他的身份?趙構能讓他兩次出任宰相?

秦檜的主要罪過之四,「國之巨蠹,竭民膏血。賣官鬻爵、開門納賄」(《續資治通鑒》)。這是可信的,宋代文官愛錢那是出了名的,像岳飛所說的「文官不愛錢,武官不畏死」的,能有幾個?從太祖趙匡胤開始,宋代皇帝個個鼓勵臣下好好讀書、做官、賺錢,好好過日子,只要你不造反,貪污幾文錢,收養幾個小妾什麼的,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原諒的。秦檜響應皇帝號召,為自己賺點錢,以至於一不小心「其家富於左藏數倍」,富可敵國了,罪魁禍首還是宋代官風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秦檜「竭民膏血」,除了自己貪污聚斂之外,恐怕也是出於滿足高宗奢華生活需求的考慮,趙構的每月生活費比他老子宋徽宗還多出許多,不盤剝老百姓,皇帝老兒哪來的錢供養?另外,首都臨安居民的高福利,皇親貴戚、文武百官的薪水,軍隊的餉銀等等,都需要國家財政來支付。作為宰相,要維持政府運作,什麼都得花錢,不盤剝老百姓,錢從哪裡來?

秦檜的歷史罪名很多,客觀地評價他,絕非是為他進行翻案,而是正確引導人們去認識那段歷史。我們常說,人是需要有骨氣的,國家需要有臉面的,在屈辱面前確實需要強硬一些,但忍辱負重,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的等等精神也是需要的。皇帝、宰相甘做金人的兒孫輩,為老百姓換取和平的生存環境,你能說「惠民」是錯的嗎?當然,秦檜後來的施政並未「惠民」,但總比發生戰爭的結果強一些。

記得高宗時樞密院編修官胡銓,曾跟秦檜作對,說如果朝廷不殺秦檜,他寧願跳海。秦檜的反擊是,說胡銓狂妄上書,意在鼓動眾人劫持朝廷,提出將其罷官,永遠不用。而胡銓並沒有真的跳進東海,後來還做到了工部侍郎、兵部侍郎等要職,活到七十八歲的高齡,成了南宋政治家、文學家、愛國名臣。我們可以分析一下,秦檜若想殺胡銓,會比殺岳飛更難嗎?但秦檜沒有使用屠刀,可見在氣量上還是可取的。

南宋主和和主戰兩派的鬥爭,不過是不同政治觀點的路線鬥爭而已,歷朝歷代都有,不能把主和失節的大帽子扣在秦檜一個人的頭上。秦檜確實有罪,這無可非議,但歷史本身存在局限,遑論秦檜個人?如果把民間輿論、野史雜說都拿來攻擊他,顯然有失公允,也不客觀。讀南宋歷史,有一個明顯的感覺,就是凡是攻擊秦檜的人,大多攻擊時都是芝麻大的小官。這讓我想起明朝發生的史實,如攻擊于謙的羅通,攻擊石亨的楊暄,攻擊李賢的羅倫,等等,他們的共同點就是官職很低,其背後的政治動機就耐人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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