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帝求賢詔》古文賞析
【作品介紹】 《高帝求賢詔》選自《漢書》卷一《高帝紀》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二月條。本文是劉邦去世前一年發表的徵集人才的文告。楚漢戰爭期間,劉邦十分重視將才,但對書生卻很慢怠。漢朝建立以後,經過六年的經營,劉邦才深知鞏固政權比取得政權更難,要使天下長治久安,必須有賢士大夫輔佐,所以他特意發此文告,屈意求賢。這篇文章雖然很短,卻充分顯示出劉邦的令人不讓古人的豪邁氣魄。而「患在人主不交」和「有肯從我游者」等字句,則表達了天子禮遇匹夫的期待心情。 【原文】 高帝求賢詔 出處:《漢書》 蓋聞王者莫高於周文①,伯者莫高於齊桓②,皆待賢人而成名。今天下賢者智能,豈特古之人乎④?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進⑤?今吾以天之靈,賢士大夫,定有天下,以為一家。欲其長久,世世奉宗廟亡絕也。賢人已與我共平之矣,而不與吾共安利之,可乎?賢士大夫有肯從我游者⑥,吾能尊顯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御史大夫昌下相國⑦,相國酇侯下諸侯王⑧,御史中執法下郡守⑨,其有意稱明德者⑩,必身勸,為之駕,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⑾,有而弗言,覺免⑿。年老癃病⒀,勿遣。 【注釋】 ①蓋:發語詞。 ②伯:通「霸」,諸侯的盟主。 ③昌:指御史大夫周昌。 ④特:但,只是。 ⑤奚:何 ⑥游:交遊。從我游:即參加治理天下。 ⑦御史大夫:秦漢時僅次於丞相的中央最高長官,主要職責是監察、執法,兼掌管重要文書圖籍。西漢時丞相缺位,往往以御史大夫遞補。並與丞相、太尉合稱為三公。昌:周昌,沛縣人,跟從劉邦入關破秦,建漢後為御史大夫,封汾陰侯。下:向下傳達。 ⑧酇侯:即蕭何。沛縣人。曾為沛縣吏,秦末佐劉邦起義。在楚漢戰爭中有大功,官居丞相,封酇侯。 ⑨御史中執法:即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手。郡守:始置於春秋戰國時,初為武職,防守邊郡。秦以郡為最高的地方行政區劃,每郡置守,掌治其郡。漢景帝時改為太守。 ⑩意:思想。稱:符合。明德:美德。 ⑾行:品行。義:通「儀」,儀錶,相貌。 ⑿有而弗言,覺免:有賢才而郡守不報告,發覺後就罷免其官。 ⒀癃病:手足不靈活的病。 【譯文】 聽說王者中沒有能超過周文王的,諸侯的盟主中沒有能超過齊桓公的,(他們)都是依靠賢能的人才成就了事業聲名顯赫。現在,天下的賢人(一樣)聰明能幹,難道只有古代的(賢)人(聰明能幹)嗎?問題出在國王不(與賢人)交往的原因啊,(這樣一來)賢能之士能從哪兒來呢?現在我因為上天的保佑,賢士大夫(的輔佐),平定擁有了天下,成為了(劉家)一家的天下。想要它長久,世世代代供奉(劉家)宗廟不絕。賢人已經與我共同平定了天下了,卻不與我共同安定享受它,怎麼行呢?賢士大夫有肯跟我交往的,我能夠讓他尊貴顯耀。(將這聖旨)公告天下,使我的旨意大家都明白和知道。 御史大夫周昌傳達給丞相,丞相蕭何傳達給各諸侯王,御史中執法傳達給各郡最高長官,有估計符合德行賢明的人,一定要親自去勸說,為他駕車,送到相國府,登記履歷、容貌、年齡,有(賢人)卻沒有上報的(地方),發覺了就免(地方官員的)職。年老手足不靈活有病的,不要送(來)。更多文言文學習文章敬請關注「習古堂國學網」的古文觀止欄目。(http://www.xigutang.com) 【解析】 本文選自《漢書·高帝紀》,高帝即漢高祖劉邦(公元前256—前195年)。《漢書》是我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書,起於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止於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二百三十年。全書共有十二紀、八表、十志、七十傳,共一百篇。《漢書》的作者是班固(公元32—92年)。班固字孟堅,扶風安陵(今陝西咸陽市東)人,東漢著名史學家。《漢書》作為傳記文學作品,成就遠不如《史記》;但它也有行文整齊、記事周密的特色,對後代散文也有較大影響。公元前206年劉邦掃滅群雄建立漢朝之後,採取了各種穩定社會秩序的政策,而在全國範圍內徵召賢士更是其鞏固政權的重要方略。高祖十一年(前196年),他親自頒布求賢詔令,表現了思賢若渴的心情。這份詔令也說明了征賢的目的、標準、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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