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外逃難監管——制度的缺失還是人道的漠視

嘉賓介紹

陳傑人2001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新聞研究中心研究員、碩士研究生導師,當前中國最活躍的青年時事評論家之一。2001年加盟中國青年報,任專職記者、評論員,2003年任司法部《法律與生活》雜誌副主編,2004年任人民日報社《人民論壇》主編,2005年曾應美國國務院邀請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等學術機構做高級訪問學者,2009年1月任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時事觀察員(評論員),兼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新聞研究中心研究員、碩士研究生導師。

王長勇財新《新世紀》周刊宏觀新聞部副主任。長期從事宏觀經濟、區域經濟、財稅等領域的報道,代表作有「4萬億大拯救」、「真實的物業稅」、「重構區域發展版圖」等。

語錄:努力,讓經濟簡單明了。

 大批被轉移資金是通過怎樣的途徑被轉出去的?資金的大量外流又會給中國的經濟與社會帶來怎樣的危害呢?

 資金外移與貪官外逃事件的屢屢發生,是因為存在監管難度還是有更深層的其他原因?

 杜絕日益猖獗的貪腐現象,我們又有什麼良方呢?

《建黨偉業》全國公映的前一天,作為主要發布一些重要宏觀數據以及貨幣政策的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網站撤下了一篇關於反腐數據的文章,令人困惑的是,這篇文章在網站上僅僅保持了一天……因為跟近年來廣受社會關注的「貪官外逃」問題有關,所以此事件也頗受社會關注。

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外逃官員的數字是4000多人,涉案金額是50多億元人民幣;2004年國家公安部公布的數字為500多人,涉案金額超過了700億元人民幣,而同年,商務部公布的數字是4000人,涉案金額是500億美元;2006年國家監察部公布的數字是800人,涉案金額約700多億人民幣。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長肖揚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貪報告》中曾透露,1988年到2002年,15年時間,資金外逃額近2000億美元,年均127億美元。

根據肖揚2009年的反貪報告,按照當時匯率測算出來的話,大概有15萬億元人民幣,金額很高,而大家聽到比較多的是8000億元,等於2010年中央財政對於教育支出的近三倍,相當於四個三峽,遠遠超出我們一年的軍費。為什麼會有前後相差很大的這麼兩個數據出現呢?

雖然8000億元讓人感到非常驚訝,但是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新聞研究中心研究員陳傑人看來,這還是一個比較保守的數據。這次央行網站發布的這個數據雖然是一個學者的研究報告,但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央行對這個報告還是持某種程度的認可或者首肯的,現在這個報告被撤下來,可能有一些敏感因素在裡面。在他看來,8000億是一個保守的數字,他傾向於8000億到15萬億之間,即在過去將近20年中,平均每年有500億到800億元的外逃資金。

對陳教授的這個看法,財新《新世紀》周刊宏觀新聞部副主任王長勇也表示認同。他根據有些個案增長的幅度和速度進行測算,認為數額規模應在一萬億以上。

贓款轉移方式多樣化

貪官們是通過什麼樣的途徑把那麼多的資金轉到國外呢?貪官將贓款轉移國外的途徑,大致有這麼四種:

路徑一,直接轉移出境。比如2000年轟動全國的瀋陽慕馬大案中,瀋陽市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就曾通過來遼寧投資的商人,把178萬美元全部轉移到東南亞。

路徑二,洗錢出境。

路徑三,隱秘截流。指一些涉外公司的企業負責人,為了將公有財產轉為私有,通過做假賬和扣傭金等方式,將贓款直接截留在國外。

路徑四,虛假投資。即腐敗分子打著境外投資的旗號,將腐敗資產轉移到境外,然後再假借虧損等名義,將贓款隱藏下來。

這麼多的轉移路徑和被轉移到國外的巨額贓款,對中國的金融、貨幣等各方面的健康發展會造成什麼樣的危害呢?陳傑人說,如果是8000億或者一萬億的人民幣在短時間內比如說一兩年內發生,很顯然對我們的金融秩序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衝擊,但是這些數據是過去近20年的總和,即平均一年幾百億元,所以,這對金融制度其實並不是一個很大的衝擊。相對之下,受衝擊更大的是我們整個社會的環境,它嚴重損害了社會的公平,會導致例如腐敗更加嚴重等一些其他的社會危害,法律危害更不可忽視。

王長勇指出,這四種方式實際上是越來越隱蔽,越來越複雜。第一種方式比較簡單,但第四種方式非常難查。資金的轉移方式呈現出越來越複雜,越來越難以監管的趨勢,而且從外表看是越來越具有合法性

監管難不等於無法監管

雖然資金轉移的方式逐步呈現多樣化,但陳傑人表示,監管難不等於無法監管。因為一是有反洗錢法;二是建立了一個初步的反洗錢機構;三是有一些比較好的國際合作。問題的關鍵是海關、檢察、公安、工商、央行等有關部門,願不願意把貪官外逃的事情當作頭等大事來抓。被抓現行、被判刑的貪官就是明證。部門間責任不明確、缺乏協調是出現監管難現象的一個很大原因。

那裸官是不是很難監管?陳傑人認為,其實這是最容易監管的。首先,當一個人的妻兒子女和財產轉移到海外的時候,工作生活在裸官周圍的人,包括監督他的部門是不可能不知情的。二是,在他轉移之前,實際上已經開始腐敗了,他的財產,包括他的子女從事的生意,都是違法或者違紀的,沒有人管,這才是要害。而等到問題發生之後,等到他的錢轉移,甚至都轉出去再管他,已經為時已晚。

對於裸官管理,他建議,要貫徹落實中央和相關法律關於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的規定,包括配偶、子女移居海外的規定也要落實;要防微杜漸,發現問題一定要及時進行溝通、處理,而不是等問題大了之後才慌慌張張地堵洞。

王長勇表示,裸官是最不應該發生的,因為中國有強大的戶籍制度,生下來要辦戶口,結婚要辦結婚證,這些事情不用申報,政府只要通過網路系統就能非常容易獲得,而且出入境還有記錄,出去還要辦護照,所有的信息都很容易獲得,現在出現了大量裸官,而且資金也轉移出去,說明這些部門沒有起到應該發揮的作用。

可以說,裸官雖然危險程度比較高,但是從制度上來說,從現在技術上的先進手段來說,其實也是最容易被監控的。當然前提是需要相關部門的重視與發揮作用。

反腐肅貪有良方

2011年,國際透明組織發布了2010年世界廉政指數排名,滿分是10分,根據結果顯示,丹麥、紐西蘭和新加坡的得分是93分,排名第一位;中國香港得分是83分,中國大陸是35分,排名最後的是索馬利亞,僅有11分。從這個結果來看,中國明顯處於下等。那麼,我們有沒有更好的反腐措施呢?

首先,很多人會想到官員財產公示。其實這個規定早就有,只不過,規定提到的財產是這麼界定的:一是這個官員的銀行存款並不在申報的項目裡面,另外規定申報的是收入,而不是財產。

事實上,這兩個詞是有很大差別的。陳傑人解釋,收入和財產是兩回事,如果只要求一個領導幹部公布他的收入,實際上沒有任何監督可言,為什麼?如果不要求公布他所有的財產,他會只提供他個人的合法收入,完全可以把非法收入隱瞞下來。反腐敗,應該是財產公開,而不是收入公開。對於一個領導幹部以及他的家屬的所有財產,都是應該公開的。但遺憾的是,到現在為止,在這個問題上,甚至連基本的共識都沒有達成。

而王長勇則強調透明度指數或者清廉指數很重要。他說,民主國家、國有企業規模小的國家、約束強的國家,腐敗程度就低,所以,他建議,對財政預算的管理,應該進行民主的推進和監管。同時他還提議,如果國有企業的代理成本非常高,誰也管不好,就把他的規模降下來。

此外,陳傑人建議相關部門能將反腐反貪的數據作為一個常規指數進行發布,希望中國的反腐機關能夠像香港的廉政公署一樣,真正肩負起反腐肅貪的大任。

王長勇則提出,反腐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分割。對各反腐職能機構應該進行整合,讓他們能夠不受干擾地獨立完成對貪腐行為的調查和處理,把腐敗扼殺在萌芽狀態。

反腐敗,有許多方法,也有很多路徑可供選擇。2012年,希望看到中國內地版的「反腐咖啡」早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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