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國:刑罰空前酷烈
大唐帝國天佑四年(公元907年),朱溫廢掉李唐王朝末代皇帝昭宣帝,自己登上皇帝寶座,國號梁,史稱後梁。從朱溫代唐開始,中國社會陷入分裂割據的局面,北方中原地區相繼出現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五個短暫的朝代;南方也陸續出現前蜀、後蜀、荊南、楚、吳、南唐、吳越、閩、南漢九個政權,加上北方的北漢,共十個政權。歷史進入五代十國時期。
五代十國的建國者多是唐代末年割據一方的節度使,他們能建立政權是因為手中擁有強大兵力。因此在建國以後,為了鞏固統治,他們都設法削弱地方實力,強化禁軍力量。禁軍除了用以捍衛京師和皇宮外,還被派駐各地,藉以牽制和削弱藩鎮的實力。朝廷還頻繁調動節度使,更換其駐地,以防止他們長期佔據一方,形成割據勢力。
無奈社會動蕩,土地兼并不斷加劇,廣大民眾流離失所,生活日趨貧困,階級矛盾和社會問題異常尖銳。五代十國時期各個政權都一改唐朝法律的寬平傳統,轉而採取重典治亂世政策,科刑普遍加重,既繁雜又殘忍。例如:對賊盜行為往往集眾決殺,並常常使用決重杖一頓處死等酷刑,甚至以刺字和斷足的方式復活了上古時期的肉刑。藩鎮割據,軍閥當政,司法審判權落入軍人之手,司法狀況極為黑暗。
各有各的法,各有各的罰
五代十國究竟亂到什麼程度?就連《新五代史》每發論必以「嗚呼」開端,稱「五代之亂極矣」!單就北方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而言,五十四年中換了十四個皇帝,分姓八姓,坊間甚至流傳「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只要有機會,都可以穿龍袍過皇帝癮。
中原地區的五代政權比較注重立法。
後梁開平四年(公元910年),編定《大梁新定格式律令》103卷。後唐同光二年(公元924年),仿唐朝後期《大中刑律統類》,編定《同光刑律統類》13卷;後又制編《天成格》3卷、《清泰編敕》30卷。後晉天福四年公元(939年),編定《天福雜敕》31卷。後周廣順元年(公元951年),編定《大周續編敕》2卷;顯德五年(958年),又編定《大周刑統》21卷。
十國中的吳國有《格令》,南唐有《升元格》。
五代十國時期立法有個特點,最高統治者針對具體人或事直接發布命令決斷,這種命令稱為敕,具有至高無上的法律效力。敕雖然法律效力很高,但不具有普遍適用性,起初並不是具有相對穩定性和普遍性的法律。後來皇帝的「敕」越來越多,朝臣將零星發布的散敕加以整理彙編,形成「編敕」,使敕上升為一般法律形式的立法程序。這樣皇權就植入立法活動中。
再就是確定「刑統」的法典體例,更便於司法官審案引用。據《舊唐書·宣宗紀》,唐宣宗大中七年(公元853年)五月,左衛率府倉曹張集律、令、格、式,條件相類1250條,分121門,編成《大中刑法統類》。開創了一種新的法典編纂體例,即把律文按性質分門別類,然後再把性質相同的令、格、式附於相應的律文之後。後唐《同光刑律統類》、後周《大周刑統》及北宋《建隆刑統》均以「大中」為所本。
五代十國時期刑罰空前酷烈,大致講有幾個方面,杖刑演變為「合歡杖」、「隨年杖」,流放刑罰演變為刺配,廢棄已久的凌遲極刑又出現了。有司刑訊隨意增設罪名,加重量刑。
南漢高祖劉?用刑最為慘酷,有灌鼻、割舌、肢解、刳剔、炮炙、烹蒸等,聽著就夠瘮人的。他還發明新的酷刑,把毒蛇放進水裡,再將犯人投進去。總之無所不用其極。
後漢建國初年,蘇逢吉為宰相,制定了嚴格的法律,一人犯盜竊罪,全家及四鄰連坐,誅滅全族。群臣紛紛反對,一人為盜也不至於誅滅九族,你還要把四鄰全族都誅滅了,那還了得?最終蘇逢吉刪掉「全族」二字。後漢的官吏以能殺人、多殺人為政績,眾多無辜者冤死。
後漢的法律非常嚴苛,販賣私鹽、酒麴者一律處死。私自販賣牛皮一寸即判死刑。後周初年規定,販賣私鹽、酒麴按斤兩多少分別定罪,五斤以上者處死。
官場不倒翁馮道,也維護法律
處在唐宋之間的五代十國時期,戰亂頻仍,生靈塗炭,皇帝走馬燈一般你方唱罷我登場,亂世之中有個奇人,先後事後唐四帝、後晉二帝,再事契丹、後漢、後周,而且官職不離將相或三公三師之位,享受高官厚祿,一直活到73歲,死後還被後周皇帝周世宗柴榮封為瀛文懿王,這個人就是馮道。
馮道,瀛州景城(今河北交河東北)人。唐末天佑年間,馮道在盧龍節度使劉守光手下做幕僚,後來到晉王李克用手下為河東節度掌書記。李克用死後,其子李存勖稱帝,建立後唐,任命馮道為翰林學士、戶部侍郎。後唐明宗李嗣源任命馮道為端明殿學士,一年後,朝廷相位空缺,沒有人選,李嗣源欽點馮道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這是馮道首度擔任宰相。李嗣源死後,馮道在後唐閔帝李從厚時仍任宰相,當李從厚出奔衛州時,他又率百官迎接末帝李從珂入主朝廷,仍被任命為宰相,後雖一度出為同州節度使,一年後又任司空,位居三公。
後晉滅後唐時,馮道又成為新朝重臣,後晉高祖石敬瑭任命他為守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加司徒,兼侍中,封魯國公。石敬瑭對他非常器重,朝廷「事無巨細,悉以委之」。後晉出帝石重貴即位後,他仍為宰相,且加太尉,封燕國公。
契丹滅後晉,馮道朝見契丹主耶律德光,耶律德光責備馮道在後晉時的種種所作所為,馮道啞口無言。耶律德光問:「何以來朝?」馮道說:「無城無兵,安敢不來。」耶律德光聽說馮道常以「老子」自居,他名「道」,字「可道」,取《道德經》「道可道,非常道」,就取笑馮道:「爾是何等老子?」馮道老老實實說:「無才無德痴頑老子。」耶律德光一高興,就賞他個太傅。耶律德光向他請教治國之道:「天下百姓,如何可救?」馮道說:「此時佛出救不得,惟皇帝救得。」拍得耶律德光大為高興。
公元947年,劉知遠建立後漢稱帝,馮道投奔後漢,任太師。直到後周滅後漢,馮道仍能保住富貴,任太師兼中書令。
馮道一生以圓滑著稱,是不折不扣的「權謀家」,他能做官那麼長時間,而且做的是宰相之類的高官,取決於他不貪,沒有貪污國家錢財,沒有為非作歹,善於審時度勢,對何為君子、何為小人等有獨到見解。
馮道也有直言敢諫的時候,我們講過,後漢法律嚴苛,私自販賣牛皮一寸即判死刑。有人違禁買賣牛皮,按照後漢嚴酷的法律規定要處死刑,當地的判官反對處死,還大膽地上書給後漢高祖劉知遠,勸諫皇帝收回成命。劉知遠大怒,下令犯人和判官一塊處死。馮道說牛皮不應該禁止買賣,於民不利,至於判官則是個敢於直言、赤膽忠心之人,不但不應該殺,還應當獎賞。劉知遠一向敬重馮道,也想找個台階,當即虛心求教。馮道將責任攬到自己身上,說自己失職,沒有及時出來制止這種法令的實施,以致今天害死無辜百姓,請求皇上治自己的罪。最後劉知遠赦免了判官和百姓。
天妒英才,周世宗未成大業
五代後周皇帝周世宗柴榮,被稱為「五代第一明君」,他大力推進依法治國,取得不俗的成就。
當時華北地區的混亂殘破局面在後晉、後漢之際達到了最嚴重的程度。廣順元年(公元951年)郭威建立後周以後,開始出現了新的轉機。
郭威出身貧窮,頗知民間疾苦。他執政以後,虛心納諫,任用賢能。停止各地貢獻珍貴食物和土特產,免除一些苛斂,廢免後梁以來長期存在的「牛租」,並將民間牛皮一律官收的辦法改變為按田畝多少分攤。停廢營田,將田地、耕牛、農具、廬舍等分還給佃戶為其永業,鼓勵農民耕墾荒地,留心農田水利。民眾的負擔有所減輕,因而樂於附籍。至廣順三年,後周直接控制的人口增加了三萬多戶。
柴榮是郭威的養子,顯德元年(公元954年)繼位,就是周世宗。他廣泛搜羅人才,繼續推進改革。整頓吏治,破格任用賢才,改革了科舉制度存在的弊病,使一批有真才實學的人受到朝廷重用。政治上,力肅貪污之風,嚴厲懲處貪官污吏毫不手軟,大臣犯罪,同樣法辦。又提倡節儉,力戒奢華,有幾個官員借奉命出使之機遊山玩水,也被他貶了官,這在中國古代官吏考核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連年戰亂,流亡農戶很多。北周頒布逃戶田地處理辦法,鼓勵農民墾殖逃戶田,規定田主在三年內回鄉的,歸還其一半耕地;五年內回歸的,給還三分之一。均不包括佃戶所蓋的屋舍和種植的樹木、園圃。五年以外回歸的,除墳塋地外,一律不歸還。鼓勵開荒,將無主荒地分配給逃亡人戶耕種。從契丹統治下回歸的人,對他們在外的年限和獲得土地的數量等的限定,都相對放寬。
周世宗受唐代名臣元稹《均田表》的啟發,編製《均田圖》頒發州鎮長官,還派遣使臣三十四人分赴各地均定田租,查出不少隱匿耕地,使之均攤正稅。就連歷代享受優待的曲阜孔氏也被取消特權。罷黜正稅之外的一切稅收,禁止地方官吏和豪紳將自己的賦稅轉嫁到百姓身上。當時徵收正稅多不按農時,顯德三年(公元956年),後周下令三司夏稅於六月一日、秋稅於十月一日開始徵收,以便人戶收了夏糧、秋糧保證交納。都城開封屢遭水患,官府一再動員民眾修理黃河中下游的堤岸,堵塞黃河決口疏浚汴水,北入五丈河,以通齊、濟運路又浚汴口,引河水達淮,使漕運暢通。
中原佛教廣為流行,各地寺院林立,許多人為逃避徭役和賦稅紛紛「出家」,大量金屬被用來鑄造佛像,致使銅價上漲,錢幣奇缺。寺院以保護廟產名義隱匿編戶,不上戶口。顯德二年(公元955年),下詔廢閉寺院三萬餘所,除了皇帝批准的僧尼數額以外,勒令僧人還俗數十萬人。禁止私度僧尼,及僧尼捨身、斷手足、煉指、掛燈、帶鉗之類。銷毀銅佛像和民間銅器鑄錢,使唐末以來長期缺錢的局面有所改變,有利於商貿流通的發展。
周世宗奉行人道,注重法治,廢除了隨意處死條款和凌遲之類的酷刑。他以多種人道措施對待犯人,打掃監獄,洗刷枷拷,給犯人充足的飯食,允許探視有病的犯人,無主的病人由官府負責治療,嚴禁使犯人無故死亡,私自殺死犯人的官員被斬首。五代十國時的刑法,基本行用唐代的律令格式和編敕,因為經歷了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四代混亂時期,每朝又都有新頒的敕條,彙編附益,使得格敕前後重複矛盾,唐朝的法律制度基本已被破壞得混亂不堪。顯德四年(公元957年),周世宗令人訓釋律、令、格、赦,成《刑統》,顯德五年頒行,是為《大周刑統》。
後周統一了北方,《大周刑統》二十一卷得以推廣,從而確定了「刑統」的法典體例,對於唐代律令條文難解的,加上注釋格敕繁雜的,加以刪除,基本統一了法律制度。等到後周的將軍趙匡胤建立北宋後,就直接在後周《大周刑統》的基礎上修訂了自己的法典《宋刑統》。
可惜周世宗只坐了五年江山,三十八歲即英年早逝。在位期間他勵精圖治、銳意改革,南征北戰,揭開了結束分裂、統一天下的序幕。
顯德六年(公元959年),周世宗去世,七歲的恭帝接班。顯德七年(公元960年)正月,殿前都點檢趙匡胤統兵出征,在陳橋發動兵變,率軍返京,廢后周恭帝自立,改國號為宋。
宋建國後,宋太祖趙匡胤先集中兵力平定反抗力量。隨後,採納趙普建議,先削平南方的荊南、南漢、南唐、吳越等國,統一了南中國。太平興國四年(公元979年),宋太宗出兵太原,北漢主劉繼元被迫歸降。至此,唐末以來近百年南北分裂的局面終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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