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匯聚人生」微博《一位父親給夢鴿的信》走紅 網友熱議慈母多敗兒
近日,網友「思想匯聚人生」新浪微博上《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走紅。連日來,李某某等5人涉嫌輪姦案備受大眾關注,而李某某母親夢鴿女士為證明其子無罪四處奔走的行為,更是引發熱議。8月30日晚11時19分,網友「思想匯聚人生」在新浪微博推薦了一封信,標題為《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在這封信里,作者很明確地指出,將李某某送上法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公訴人,而正是他的母親夢鴿女士。
微博截圖:「思想匯聚人生」微博推薦《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這封信是以一名父親的口吻寫的,這位父親表示心中理解夢鴿的「作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但同時也直指夢鴿慈母敗兒,驕縱放任李某某,並舉出相應作證:「作為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的告訴他不能酒後駕車。」在信件末尾還直接批評了夢鴿在法庭上的丑相,指她「嘶吼著告訴大家,楊女士如何不對,小夥伴們如何不對,酒吧如何不對,法官如何不對。在他眼裡,他沒有錯,錯的是周圍的一切。」此帖一出,頃刻大火,截至目前,這條微博已經被轉發近10萬次,評論約2.3萬條。對此,大多數網友評論直指家教問題,認為未成年人觸犯法律,多與父母過於縱容和溺愛孩子有關。以下為《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全文:夢鴿女士:我是一名父親,理解作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我不認為李某某是個罪大惡極的人,畢竟他也許只是個孩子(抱歉,我只能說也許),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夢鴿,他的母親。作為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地告訴他不能酒後駕車。作為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禁止兒子和朋友喝酒,但不會讓他夜裡12點還和朋友廝混於酒吧。也許我不能把他綁在家裡,但至少我不會給他去酒吧消費的錢。作為一名父親,如果我的兒子因為輪姦被抓,我會羞愧至極,因為我沒有給他正確的性教育,沒有盡到家長的責任。我不會再固執地告訴兒子:你沒錯,都是別人的錯。作為一名父親,如果我的兒子坐在被告席上,我會鼓勵他承擔自己的罪責,認識自己的錯誤,爭取受害人的諒解。在入獄前我能教給他最後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當。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開車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裡,您不是支持他開車,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對他來說,兒戲而已,出了事爸爸媽媽會替我擺平的。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因為)打人被勞教,出來後您又給他買了輛新車,在他眼裡,被勞教不是懲罰,相反還能得到獎勵。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打人併流連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為您給了他時間、給了他錢,在他眼裡,家長支持他「玩玩而已」,無論是酒還是女人。夢鴿,您的兒子拒不認罪您是支持的,因為您還在嘶吼著告訴大家,楊女士如何不對,小夥伴們如何不對,酒吧如何不對,法官如何不對……在他眼裡,他沒有錯,錯的是周圍的一切。案件的事情,我不想評價,相信法律會給出最後的評價。還是那句話,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夢鴿,他的母親。
夢鴿和李天一網友評論對於這封《一位父親給夢鴿的信》,網友們紛紛表示支持。網友@梁緣-那傷很痛認為,「慈母多敗兒。寫的真好!」網友@任先森的月光寶盒說:「你還敢說你是站在一個母親的角度,羞恥不?」網友@JC的阿勇指出,「不管是大人和小人,對自己的行為,都要有擔當和負責。但不能總是犯同樣的錯誤,這就有問題了。責任應該在被告方家長。」網友@小馬誠的好麻麻呼籲,「有一種愛叫溺愛,天下母親都請不要以愛為名,殺死自己最愛的孩子。」也有部分網友表示,李某某的行為是他個人的問題。網友@東部隆咚嗆說:「馬丁路德金還嫖娼呢?是不是也該教訓一下他的父親?同樣的話,是不是麻煩這位父親再說給唐慧聽聽。」網友@自修客認為,「的確有教育的失敗。但在輪姦這一罪名面前,這個母親用法律去維護孩子的權益,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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