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的用法及用量
藥物的用法及用量
1 各種用藥方法
1.1 口服
藥物口服後,可經過胃腸吸收而作用於全身,或留在胃腸道行效於胃腸局部。口服是最安全方便的用藥法,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但遇有下列情形時不便採用:病人昏迷不醒或不能咽下;因胃腸有病,不能吸收;由於藥物的本身性質不容易在胃腸中吸收或能被胃腸的酸性、鹼性所破壞(如青黴素、胰島素等);口服不能達到藥物的某種作用(例如用硫酸鎂口服,只能引起瀉下,如需鎮痙、鎮靜必須注射)。在這些情況下,都須採用其它用藥方法。對胃有刺激或容易被胃酸所破壞的藥品,如必須採用口服,應加以特殊處理,一般是把藥品製成腸溶片(如胰酶),或盛在腸用膠囊內,或製成一種不溶於胃酸而到鹼性腸液內能溶的化合物(如把鞣酸製成鞣酸蛋白),入腸後發生作用。
1.2 注射
注射也是一種重要的給葯途徑。注射方法主要有皮下、肌肉、靜脈、鞘內等數種。皮下注射,即將藥液注射在皮下結締組織內,只適用於少量藥液(一般為1~2ml),同時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疼痛及刺激,故應用受到一定限制。肌內注射(肌注)系將藥液注於肌肉內(多在臀部肌肉),由於肌肉的血管豐富,藥物吸收較皮下快,疼痛程度亦較皮下注射輕。注射量一般為1~2ml,但可用至10ml。油劑及混懸劑均以採用肌內注射為宜,刺激性藥物亦宜用肌注,因肌肉對疼痛刺激敏感性較小。至於靜脈注射(靜注),一次注射量可較大,且奏效迅速,常用於某些急救情況。但危險性也較大,有可能引起劇烈反應甚至形成血栓,而且藥液如漏出靜脈血管之外,常可引起腫痛,因此須加註意。靜脈注射液一般要求澄明,無渾濁、沉澱,無異物及致熱原;凡混懸溶液、油溶液及不能與血液混合的其它溶液,能引起溶血或凝血的物質,均不可採用靜注。某些有刺激性的藥物溶液以及高滲溶液,因血液可使之稀釋,不大可能引起刺激反應,則可用靜注。藥液量如果更大,可採用輸液法,使藥液緩緩流入靜脈內或皮下組織內。如果靜脈輸入很緩慢,可以用滴數計數時,就稱為「靜脈滴注」(靜滴)或「靜脈點滴」。在藥物不能進入脊髓液或不能很快達到所需濃度時,可採用鞘內注射,其法為:注射前先抽出適量的脊髓液,然後將藥液徐徐注入蛛網膜下腔的脊髓液中。穴位注射系將小量藥液注射於某一穴位中。
1.3 局部用藥
目的主要是引起局部作用,例如塗擦、撒粉、噴霧、含漱、濕敷、洗滌、滴入等都屬於此類。
其它尚有灌腸、吸入、植入(埋藏)、離子透入、舌下給葯、肛門塞入、陰道給葯等方法,雖用於局部,目的多在於引起吸收作用。
2 服藥次數
為了使藥物服用後獲得治療效果,並且不產生副作用,就需要注意服藥的時間和次數。大多數藥物是1日3次*。在體內消除快的藥物,給葯次數可略予增加;在體內消除慢的藥物,可每日服2次(如磺胺嘧啶、復方磺胺甲噁唑)、1次(多西環素),甚至3~5日服1次(如磺胺多辛)。長期服藥,要警惕可能引起蓄積中毒。有的藥物由於毒性較大或消除緩慢,因而對它的每日劑量和療程均有限制性規定。
* 「1日3次」,1日最好按24小時計,儘可能每8小時服藥1次,這樣血葯濃度可以比較平穩,不至忽高忽低。
至於藥物的服用時間(如飯前飯後等),須根據具體藥物而定。有的藥物如驅蟲葯,要求在半空腹或空腹時服下,若在飯後服,藥物被食物隔住,就難以達到治療目的。造影劑如碘番酸,眼後12~14小時才在膽囊出現,因此要前一天晚上服藥,次晨可拍片。抗酸葯、胃腸解痙葯(如溴丙胺大林)多數在飯前服效果較好(但胃得樂、溴甲乙胺痙平一般在飯後服)。這兩類藥物也可在癥狀發作時服。止喘葯、鎮痛葯也可在癥狀發作時服。
一般說來,除苦味健胃藥、收斂葯、抗酸葯、胃腸解痙葯、腸道抗感染葯、利膽葯(以上多為飯前服)、驅蟲葯、鹽類瀉藥(空腹或半空腹時服)、催眠葯、緩瀉藥(睡前服)以外,其餘都可以在飯後服,特別是對胃有刺激的藥物(如吲哚美辛、阿司匹林、鐵劑等),更須在飯後服。飯後服因食物會影響藥物的吸收,一般吸收較慢,出現療效也會較慢。
現把一般服藥時間列表(表1-10),供參考。
3 葯的用量
凡能產生藥物治療作用所需的用量,稱為「劑量」或「藥用量」。一般所說的劑量,是指成人一次的平均用量。如果少於這個量,就可能產生不了治療效果。如果超過這個量到一定程度,就能引起中毒現象。這種過大的用量叫做「中毒量」;嚴重中毒時引起死亡的量,叫做「致死量」。通常所稱的「極量」,就是指允許使用的最高劑量,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超過。藥物的用量,因病人具體情況不同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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