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脫離中國畫的「俗」?
論畫之脫俗
□彭中飛
「俗」與「雅」相對立,是中國傳統美學中的一對審美範疇。在繪畫審美中,「俗」被視為病。宋韓拙提出「唯俗病最大」,於是「俗」被歸為否定屬性,一直沿襲至今。
在漫長的藝術發展歷程中,雅俗觀不斷流動嬗變,內涵豐富而複雜。如在儒、道、釋思想影響下,引申的雅俗觀各有不同:儒家入世,以德為雅;道家出世,以靜為雅;釋家追求涅槃,以空為雅。又如傳統「院體畫」與「文人畫」,因審美旨趣不同,雅俗標準也不同。南朝謝赫對顧愷之評價不高,引起宋朝姚最和李嗣真的反對;宋初劉道醇對董源評價不高,而北宋晚期沈括對董源卻十分欣賞;北宋李成、五代關仝廣受推許,卻被米芾斥為作品「俗氣」等等。明清以降,尚雅貶俗漸漸向雅俗合流發展,雅俗共賞成為新的藝術鑒賞標準。
雅者,正也。「雅」指正統、符合規範,其含義較為單一、固定,往往表達高尚、溫文爾雅的意趣,是令人神往的美的範疇。「俗」在《康熙字典》中釋:「不雅曰俗。」然「俗」義有多樣性,一般有兩種理解:一種是通俗、風俗、民俗,另一種是庸俗、惡俗、低俗。在談論「雅俗共賞」時,「俗」指前者。本文討論的「脫俗」之「俗」指後者,不可混淆,否則審美觀會出現混亂。
俞劍華先生在《再談文人畫》中列舉了文人畫喜歡的風格,有「文雅、古拙、秀逸、遒勁、流利、輕鬆、厚重、純樸、精練、氣韻、淋漓、清瘦、奇肆、神駿、韻味、生動、超脫、雄偉、清秀、大方、士氣(書卷氣)、高超」,認為「有一於此,便可名家;如能兼容並包,便成大家」;文人畫討厭的風格,有「狂怪、霸悍、粗野、庸俗、枯槁、艷麗、纖弱、刻板、陳腐、嬌媚、甜熟、重濁、僵老、火氣、小巧、劍拔弩張、裝腔作勢」,認為「有一於此,便難名家;兼蓄並收,則一敗塗地」。實際上,文人畫推崇的就是「雅」的具體表現形態,討厭的則是「俗」的具體表現形態。
脫俗求雅實為求畫格的提高。清沈宗騫曰:「夫求格之高,其道有四:一曰清心地以消俗慮,二曰善讀書以明理境,三曰卻早譽以幾遠到,四曰親風雅以正體裁。」陳衡恪先生提出文人畫四大要素:「第一人品,第二學問,第三才情,第四思想。」傅抱石先生以「人品」「學問」「天才」判斷雅俗高下。俞劍華先生說得更為明白曉暢:「人品必高,學問必深,才情必富,思想必正,見聞必廣,學習必勤,胸襟必寬,詩詞必妙,書法必工,然後畫出畫來,才能合於文人畫的標準,才能成為傑出的畫家。」可見,個人內在修養被看作是鑒別創作主體和作品雅俗的重要依據之一,而不僅僅以技術高低為標準。故畫之脫俗實乃人之脫俗。
歷代畫論中不乏論脫俗者,明欽抑《畫解》、清沈宗騫《芥舟學畫編》、清石濤《畫語錄》等均有專章,且論述較為系統。雅俗話題深廣,歷來論者鮮見能窮其理者。畫如何脫俗?筆者不揣淺陋,試談幾點學習心得。
其一,學習方式上,脫平庸匠氣之俗。
庸者,平常、不高明也。「匠」字義為裝在套子里的斧子。「匠氣」指亦步亦趨,只在別人的成規里打轉,沒有己意,不能創新出奇。
浸染此俗有兩類人。
第一類是因襲前人不能自拔,師古而泥古,學古而贗古,沒有自己的主張。清「四王」作為當時文人畫的主流正統,固然是當時文人主流的佼佼者;但總體畫風不免流於雷同,因襲古人程式化過多,而顯匠氣。宋元文人畫家不但是作為一個群體和畫工有別,且內部自身每一個人都有獨特的過人之處,這是「四王」無法企及的。譬如,米芾的「米家山水」刻意立異獨創,後學者眾,清惲格評曰:「脫盡畦徑,果非時人所能夢見」;追求創新出奇的倪瓚,將「淡」發揮到極致,創出遠離眾人的脫俗之格。
第二類是徹底不學古人之法,完全脫離古法束縛。沈宗騫稱之為「格俗」:「既不喜臨古人,又不能自出精意,平鋪直敘,千篇一律。」脫匠氣之俗,首先要知「俗弊」。欽抑從古法出發,揭露俗的種種弊端:一是不學古,只會學於俗;二是學古只知其形,不知其神,則學而無功;三是學古混雜,不專精,不加辨別,不能博採眾長集大成,而成雜學;四是學古只為阿逢世好,嘩眾取寵,不下苦功,鄙棄基本功技法,則始終心手不應,劣弱頹靡。其次要有方法。沈宗騫從修養入手的脫俗主張說得好:「欲求雅者,先於平日平其爭競躁戾之氣,息其機巧便利之風。揣摩古人之能恬淡沖和、瀟洒流利者,實由擺脫一切紛更馳逐、希榮慕勢,棄時世之共好,窮理趣之獨腴。」
其二,技巧形式上,脫用筆、用墨、用色之俗。
筆、墨、色之雅俗,關係到中國畫能否表現出富有魅力的形式美。黃賓虹總結出雅的筆墨形態為重、大、高、厚、實、深、潤、老、拙、清、秀、和、雄等,俗的筆墨形態為死、板、刻、濁、薄、小、流、輕、浮、甜、滑、飄、柔、艷等。
筆、墨、色運用應注意脫除幾種俗態。一為無書法用筆之俗。書畫用筆同法,畫畫如寫字,用筆須平、留、圓、重,如「錐畫沙」「折釵股」「屋漏痕」,如高山墜石,忌塗、描、抹,忌無起伏收尾、無一波三折,忌墨中無筆、人被筆所用。二為不顯筆力之俗。筆力是筆跡之美的特徵。「骨法用筆」,無論中側鋒,也無論表達陽剛或陰柔,筆力感都要強健、入木三分。三為無神采之俗。用筆寫意,意在筆先,取神為上。明唐志契在《繪事微言》中說:「寫意亦不必寫到,筆筆若寫到便俗。落筆之間,若欲到不敢到便雅,神到筆不到乃佳。」四為死墨之俗。用墨求墨韻生動、活而不死,要有乾濕、濃淡的變化,要墨中有筆、墨法華滋。五為色似之俗。設色「隨類賦彩」,以色貌色,但並非是追求「色似」,而應是既重自然之色,又重心源之色。設色賦彩不以繁簡衡量,而以氣韻生動為極致。六為無對比之俗。藝術法則往往是相反相成的,只有一種因素,沒有對比,則不構成美。如用筆的剛而能柔、巧拙互用,用墨的「乾裂秋風,潤含春雨」,點染的分明與不分明,設色的淺淡與深沉、濃艷與清雅……諸如此類,對比的雙方和諧相處,藝術表現才能破除單一,豐富而生動。七為無內美之俗。中國繪畫講求內美,主張抒發性靈,反對形式主義,筆、墨、色都應在畫家思想感情的支配之下。無內美不能成為高雅藝術。
其三,志趣修養上,脫名利慾望之俗。
名利慾望歷來被士人斥為世俗、市井氣。文人最為鄙薄畫家為聲名利祿束縛,沒有獨立的人格和氣節。如趙孟頫以宋朝貴胄身份出仕元朝而失節,備受後世詬病,認為他為逐市井之利而陷入世俗的庸碌之中。因此其書畫之品格也被認為「諂媚」而俗。
「欲」是俗的根本。慾望擾人心智。古今中外美學家一致認為,真正的藝術美應該遠離慾望。宋顏延之在《庭誥》中言:「欲者,性之煩濁,氣之蒿蒸,故其為害,則熏心智、耗真情、傷人和、犯天性。」莊子認為,慾望使人心焦躁不安。尤其當慾望無法滿足時,人的生命就會受到損害。德國哲學家黑格爾將慾望排除於藝術之外。他說:「人對藝術作品的關係,卻不是這種慾望關係。它讓藝術作品作為對象來自由獨立存在,對它不起慾望,把它只作為心靈認識方面的對象。」法國美學家庫申認為,美的情感和慾望相去甚遠,甚至於相互排斥。美的特點並非刺激慾望或把它點燃起來,而是使它純潔化、高尚化。同樣,真正的藝術家善於撥動人的心弦,而不願諂媚感官。
生活中,人們容易斤斤計較於物質方面的利害得失,往往會因此而身心疲憊。若思想上為塵俗束縛,作畫時必受很大程度的局限,不可能進入暢快自如的精神狀態,因此筆墨便不能揮灑自如。
其四,作畫用心上,脫無真情感之俗。
清惲格曰:「筆墨本無情,不可使運筆墨者無情。作畫在攝情,不可使鑒畫者不生情。」繪畫創作是心與物相互作用的結果。創作主體審美觀所領略的境界、品格、情趣,會導致構思及實現的不同。惲格用擬人法形容四季山水:「春山如笑,夏山如怒,秋山如妝,冬山如睡。四山之意,山不能言,人能言之。」山水的各種情態都是畫家情感的反映。
朱光潛在《文藝心理學》中說:「最無限、最自由的莫如心靈,所以最高的美都是心靈的表現。模仿自然,決不能產生最高的美,……意象要恰能傳達出情感,才是上乘。意象可剽竊而情感卻不能假託。前人由真情感所發出的美意象,經過後人沿用,便變成俗濫浮靡,就是有意象而無情感的緣故。」中國畫始終強調一個「心」字。來自心靈的情感抒發,使任何一幅作品都具有不可模仿的獨創性。僅為再現對象的摹寫,實為俗筆。唯流露真情實感的創作方能成就高雅之作。
《芥子園畫傳》中言:「去俗無他法,多讀書則書卷氣上升,世俗氣下降矣。」此語道出了脫俗的根本大法。不讀書、不寫字的「畫師」,實為「工匠」。「入雅」的關鍵不在於所摹之跡,而在於畫家自身主觀修養、精神氣質。學識修養之高下與作品脫俗程度始終成正比。(來源:《中國書畫報》國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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