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家 第三十
06-20
「大司馬臣去病①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陛下過聽,使臣去病待罪行閑。 宜專邊塞之思慮,暴骸中野無以報,乃敢惟他議以干用事者,誠見陛下憂勞天下,哀憐百姓以自忘,虧膳貶樂,損郎員。皇子賴天,能勝衣趨拜,至今無號位師傅官。陛下恭讓不恤,髃臣私望,不敢越職而言。臣竊不勝犬馬心,昧死願陛下詔有司,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②唯陛下幸察。臣去病昧死再拜以聞皇帝陛下。」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書令奏未央宮。制曰:「下御史。」 注①索隱霍去病也。 注②索隱按;明堂月令雲「季夏月,可以封諸侯,立大官」是也。 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尚書令、丞非,①下御史書到,言:「丞相臣青翟、②御史大夫臣湯、③太常臣充、④大行令臣息、⑤太子少傅臣安⑥行宗正事昧死上言:大司馬去病上疏曰:『陛下過聽,使臣去病待罪行閑。宜專邊塞之思慮,暴骸中野無以報,乃敢惟他議以干用事者,誠見陛下憂勞天下,哀憐百姓以自忘,虧膳貶樂,損郎員。皇子賴天,能勝衣趨拜,至今無號位師傅官。陛下恭讓不恤,髃臣私望,不敢越職而言。臣竊不勝犬馬心,昧死願陛下詔有司,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唯願陛下幸察。』制曰『下御史』。臣謹與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等⑦議:古者裂地立國,並建諸侯以承天於,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 今臣去病上疏,不忘其職,因以宣恩,乃道天子卑讓自貶以勞天下,慮皇子未有號位。臣青翟、臣湯等宜奉義遵職,愚憧而不逮事。方今盛夏吉時,臣青翟、臣湯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⑧臣旦、臣胥為諸侯王。昧死請所立國名。」 注①索隱按:奏狀有尚書令官位,而史先闕其名耳。丞非者,或尚書左右丞,非其名也。 注②索隱庄青翟也。 注③索隱張湯。 注④索隱蓋趙充也。 注⑤索隱李息。 注⑥索隱任安也。 注⑦正義公孫賀。 注⑧集解徐廣曰:「一作『閞』。」 制曰:「蓋聞周封八百,姬姓並列,或子、男、附庸。禮『支子不祭』。雲並建諸侯所以重社稷,朕無聞焉。且天非為君生民也。①朕之不德,海內未洽,乃以未教成者強君連城,□股肱何勸?②其更議以列侯家之。」 注①索隱左傳曰「天生蒸民,立君以司牧之」,是言生人為立君長司牧之耳,非天為君而生人也。 注②集解徐廣曰:「一作『敦』,一作『勖』,一作『觀』也。」索隱謂皇子等並未習教義也。皇子未習教義,而強使為諸侯王,以君連城之人,則大臣何有所勸? 三月丙子,奏未央宮。「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謹與列侯臣嬰齊、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諫大夫博士臣安等議曰:伏聞周封八百,姬姓並列,奉承天子。康叔以祖考顯,而伯禽以周公立,咸為建國諸侯,以相傅為輔。百官奉憲,各遵其職,而國統備矣。竊以為並建諸侯所以重社稷者,四海諸侯各以其職奉貢祭。支子不得奉祭宗祖,禮也。封建使守藩國,帝王所以扶德施化。 陛下奉承天統,明開聖緒,尊賢顯功,興滅繼絕。續蕭文終之後於酇,①曪厲髃臣平津侯等。②昭六親之序,明天施之屬,使諸侯王封君得推私恩分子弟戶邑,錫號尊建百有餘國。③而家皇子為列侯,則尊卑相踰,④列位失序,不可以垂統於萬世。臣請立臣閎、⑤臣旦、⑥臣胥⑦為諸侯王。」 三月丙子,奏未央宮。 注①索隱蕭何謚文終也。按:蕭何初封沛之酇,音贊。後其子續封南陽之酇,音嵯。 注②索隱公孫弘平津侯。平津,高成之鄉名。正義公孫弘所封平津鄉,在滄州鹽山南四十二里也。 注③索隱謂武帝廣推恩之詔,分王諸侯王子弟,故有百餘國。 注④索隱謂諸侯王子已為列侯,而今又家皇子為列侯,是尊卑相踰越矣。 注⑤索隱齊王也,王夫人子。 注⑥索隱燕王也。漢書雲李姬子。 注⑦索隱廣陵王也。 制曰:「康叔親屬有十而獨尊者,曪有德也。周公祭天命郊,故魯有白牡、騂剛之牲。①髃公不毛,②賢不肖差也。『高山仰之,景行向之』,朕甚慕焉。 所以抑未成,家以列侯可。」 注①集解公羊傳曰:「魯祭周公,牲用白牡,魯公用騂剛。」何休曰:「白牡,殷牲也。騂剛,赤脊,周牲也。」 注②集解何休曰:「不毛,不純色也。」 四月戊寅,奏未央宮。「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青翟等與列侯、吏二千石、諫大夫、博士臣慶等議:昧死奏請立皇子為諸侯王。制曰:『康叔親屬有十而獨尊者,曪有德也。周公祭天命郊,故魯有白牡、騂剛之牲。髃公不毛,賢不肖差也。「高山仰之,景行向之」,朕甚慕焉。所以抑未成,家以列侯可。』臣青翟、臣湯、博士臣將行等伏聞康叔親屬有十,武王繼體,周公輔成王,其八人皆以祖考之尊建為大國。康叔之年幼,周公在三公之位,而伯禽據國於魯,蓋爵命之時,未至成人。康叔後扞祿父之難,伯禽殄淮夷之亂。昔五帝異制,周爵五等,春秋三等,①皆因時而序尊卑。高皇帝撥亂世反諸正,②昭至德,定海內,封建諸侯,爵位二等。③皇子或在襁蹮而立為諸侯王,奉承天子,為萬世法則,不可易。陛下躬親仁義,體行聖德,表裡文武。顯慈孝之行,廣賢能之路。內曪有德,外討強暴。極臨北海,④西*(湊)**[溱]*月氏,⑤匈奴、西域,舉國奉師。輿械之費,不賦於民。虛御府之藏以賞元戎,⑥開禁倉以振貧窮,減戍卒之半。百蠻之君,靡不鄉風,承流稱意。遠方殊俗,重譯而朝,澤及方外。故珍獸至,嘉穀興,天應甚彰。今諸侯支子封至諸侯王,⑦而家皇子為列侯,⑧臣青翟、臣湯等竊伏孰計之,皆以為尊卑失序,使天下失望,不可。臣請立臣閎、臣旦、臣胥為諸侯王。」四月癸未,奏未央宮,留中不下。 注①集解鄭玄曰:「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合伯、子、男以為一,則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 注②索隱春秋公羊傳文。 注③索隱謂王與列侯。 注④正義匈奴傳雲霍去病伐匈奴,北臨翰海。 注⑤正義溱音臻。氏音支。至月氏。月氏,西戎國名,在蔥嶺之西也。 注⑥集解詩云:「元戎十乘,以先啟行。」韓嬰章句曰:「元戎,大戎,謂兵車也。車有大戎十乘,謂車縵輪,馬被甲,衡覙之上盡有劍戟,名曰陷軍之車,所以冒突先啟敵家之行伍也。」毛傳曰:「夏後氏曰鉤車,先正也。殷曰寅車,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 注⑦索隱謂立膠東王子慶為六安王,常山王子平為真定王,子商為泗水王是也。 注⑧索隱時諸王稱「國」,列侯稱「家」也,故云「家皇子」為尊卑失序。 「丞相臣青翟、太僕臣賀、行御史大夫事太常臣充、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言:臣青翟等前奏大司馬臣去病上疏言,皇子未有號位,臣謹與御史大夫臣湯、中二千石、二千石、諫大夫、博士臣慶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等為諸侯王。 陛下讓文武,躬自切,及皇子未教。髃臣之議,儒者稱其術,或誖其心。陛下固辭弗許,家皇子為列侯。臣青翟等竊與列侯臣壽成①等二十七人議,皆曰以為尊卑失序。高皇帝建天下,為漢太祖,王子孫,廣支輔。先帝法則弗改,所以宣至尊也。臣請令史官擇吉日,具禮儀上,御史奏輿地圖,②他皆如前故事。」制曰:「可。」 注①集解徐廣曰:「蕭何之玄孫酇侯壽成,後為太常也。」 注②索隱謂地為「輿」者:天地有覆載之德,故謂天為「蓋」,謂地為「輿」,故地圖稱「輿地圖」。疑自古有此名,非始漢也。 四月丙申,奏未央宮。「太僕臣賀行御史大夫事昧死言:太常臣充言卜入四月二十八日乙巳,可立諸侯王。臣昧死奏輿地圖,請所立國名。禮儀別奏。臣昧死請。」 制曰:「立皇子閎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 四月丁酉,奏未央宮。六年①四月戊寅朔,癸卯,御史大夫湯下丞相,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下郡太守、諸侯相,丞書從事下當用者。如律令。 注①集解徐廣曰:「一雲元狩。」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閎為齊王。曰:於戲,小子閎,①受茲青社!②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於東土,世為漢藩輔。於戲念哉!恭朕之詔,惟命不於常。人之好德,克明顯光。義之不圖,俾君子怠。③悉爾心,允執其中,天祿永終。厥有稥不臧,乃凶於而國,害於爾躬。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④ 注①索隱此封齊王策文也。又按武帝集,此三王策皆武帝手制。於戲音嗚呼。 戲或音羲。 注②集解張晏曰;「王者以五色土為太社,封四方諸侯,各以其方色土與之,苴以白茅,歸以立社。」索隱蔡邕獨斷云:「皇子封為王,受天子太社之土,若封東方諸侯,則割青土,藉以白茅,授之以立社,謂之『茅土』。」齊在東方,故云青社。 注③索隱謂若不圖於義,則君子懈怠,無歸附心。 注④集解徐廣曰:「立八年,無後,絕。」 右齊王策。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旦為燕王。曰:於戲,小子旦,受茲玄社!朕承祖考,維稽古,①建爾國家,封於北土,世為漢藩輔。於戲! 葷粥氏虐老獸心,②侵犯寇盜,加以奸巧邊萌。③於戲!朕命將率徂征厥罪,萬夫長,千夫長,三十有二君皆來,④降期奔師。⑤葷粥徙域,⑥北州以綏。⑦悉爾心,毋作怨,毋俷德,⑧毋乃廢備。⑨非教士不得從征。⑩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⑾ 注①索隱褚先生解云:「維者,度也。稽者,當也。言當順古道也。」魏高貴鄉公云:「稽,同也。古,天也。謂堯能同天。」 注②索隱按:匈奴傳曰「其國貴壯賤老,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是虐老也。 注③索隱邊甿。韋昭云:「甿,民也。」三倉云:「邊人云甿。」 注④集解張晏曰:「時所獲三十二帥也。」 注⑤集解如淳曰:「偃其旗鼓而來降。」索隱漢書「君」作「帥」,「期」作「旗」。 而服虔雲以三十二軍中之將,下旗去之也。如淳雲□昆邪王偃旗鼓降時也。若如此意,則三十二君非軍將,蓋戎狄酋帥時有三十二君來降也。 注⑥集解張晏曰:「匈奴徙東也。」 注⑦集解臣瓚曰:「綏,安也。」 注⑧集解徐廣曰:「俷,一作『菲』。」索隱無菲德。蘇林云:「菲,廢也。本亦作『俷』,俷,敗也。」孔文祥云:「菲,薄也。」漢書作「棐」。正義俷音符味反。 注⑨索隱褚先生解云:「言無乏武備,常備匈奴也。」 注⑩集解張晏曰:「士不素習,不應召。」索隱韋昭云:「士非素教習,不得從軍徵發。故孔子曰『不教人戰,是謂□之』是也。」褚先生解云:「非習禮義,不得在其側也。」 注⑾集解徐廣曰:「立三十年,自殺,國除。」 右燕王策。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胥為廣陵王。曰:於戲,小子胥,受茲赤社!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於南土,世為漢藩輔。古人有言曰: 『大江之南,①五湖之閑,②其人輕心。楊州保疆,③三代要服,不及以政。』於戲!悉爾心,戰戰兢兢,乃惠乃順,毋侗好軼,毋邇宵人,④維法維則。書云:『臣不作威,不作福,靡有後羞。』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 王其戒之。」⑤ 注①正義謂京口南至荊州以南也。 注②索隱按:五湖者,具區﹑洮滆﹑彭蠡﹑青草﹑洞庭是也。或曰太湖五百里,故曰五湖也。 注③集解徐廣曰:「一作『□』。」駰案:李奇曰「保,恃也」。 注④集解應劭曰:「無好逸游之事,邇近小人。」張晏曰;「侗音同。」索隱侗音同。褚先生解云:「無好軼樂馳騁戈獵。邇,近也。宵人,小人也。」鄒氏宵音謖,謖亦小人也。或作「佞人」。 注⑤集解徐廣曰:「立六十四年,自殺。」 右廣陵王策。 太史公曰:古人有言曰「愛之欲其富,親之欲其貴」。故王者□土建國,封立子弟,所以曪親親,序骨肉,尊先祖,貴支體,廣同姓於天下也。是以形勢強而王室安。自古至今,所由來久矣。非有異也,故弗論箸也。燕齊之事,無足采者。然封立三王,天子恭讓,髃臣守義,文辭爛然,甚可觀也,是以附之世家。 褚先生曰:臣幸得以文學為侍郎,好覽觀太史公之列傳。傳中稱三王世家文辭可觀,求其世家終不能得。竊從長老好故事者取其封策書,編列其事而傳之,令後世得觀賢主之指意。 蓋聞孝武帝之時,同日而俱拜三子為王:封一子於齊,一子於廣陵,一子於燕。 各因子才力智能,及土地之剛柔,人民之輕重,為作策以申戒之。謂王:「世為漢藩輔,保國治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夫賢主所作,固非淺聞者所能知,非博聞強記君子者所不能究竟其意。至其次序分絕,文字之上下,簡之參差長短,皆有意,人莫之能知。謹論次其真草詔書,編於左方。令覽者自通其意而解說之。 王夫人者,趙人也,與韂夫人並幸武帝,而生子閎。閎且立為王時,其母病,武帝自臨問之。曰:「子當為王,欲安所置之?」王夫人曰:「陛下在,妾又何等可言者。」帝曰:「雖然,意所欲,欲於何所王之?」王夫人曰:「願置之雒陽。」武帝曰:「雒陽有武庫敖倉,天下嚰□,漢國之大都也。先帝以來,無子王於雒陽者。去雒陽,余盡可。」王夫人不應。武帝曰:「關東之國無大於齊者。 齊東負海而城郭大,古時獨臨菑中十萬戶,天下膏腴地莫盛於齊者矣。」王夫人以手擊頭,謝曰:「幸甚。」王夫人死而帝痛之,使使者拜之曰:「皇帝謹使使太中大夫明奉璧一,賜夫人為齊王太后。」子閎王齊,年少,無有子,立,不幸早死,國絕,為郡。天下稱齊不宜王雲。 所謂「受此土」者,諸侯王始封者必受土於天子之社,歸立之以為國社,以歲時祠之。春秋大傳曰:「天子之國有泰社。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方黃。」故將封於東方者取青土,封於南方者取赤土,封於西方者取白土,封於北方者取黑土,封於上方者取黃土。各取其色物,裹以白茅,封以為社。 此始受封於天子者也。此之為主土。主土者,立社而奉之也。「朕承祖考」,祖者先也,考者父也。「維稽古」,維者度也,念也,稽者當也,當順古之道也。 齊地多變詐,不習於禮義,故戒之曰「恭朕之詔,唯命不可為常。人之好德,能明顯光。不圖於義,使君子怠慢。悉若心,信執其中,天祿長終。有過不善,乃凶於而國,而害於若身」。齊王之國,左右維持以禮義,不幸中年早夭。然全身無過,如其策意。 傳曰「青采出於藍,而質青於藍」者,教使然也。遠哉賢主,昭然獨見:誡齊王以慎內;誡燕王以無作怨,無俷德;①誡廣陵王以慎外,無作威與福。 注①索隱本亦作「肥」。案:上策雲「作菲德」,下雲「勿使王背德也」,則肥當音扶味反,亦音匪。 夫廣陵在吳越之地,其民精而輕,故誡之曰「江湖之閑,其人輕心。楊州葆疆,三代之時,迫要使從中國俗服,不大及以政教,以意御之而已。無侗好佚,無邇宵人,維法是則。無長好佚樂馳騁弋獵淫康,而近小人。常念法度,則無羞辱矣」。三江﹑五湖有魚鹽之利,銅山之富,天下所仰。故誡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財幣,厚賞賜,以立聲譽,為四方所歸也。又曰「臣不作威」者,勿使因輕以倍義也。 會孝武帝崩,孝昭帝初立,先朝廣陵王胥,厚賞賜金錢財幣,直三千餘萬,益地百里,邑萬戶。 會昭帝崩,宣帝初立,緣恩行義,以本始元年中,裂漢地,盡以封廣陵王胥四子:一子為朝陽侯;①一子為平曲侯;②一子為南利侯;③最愛少子弘,立以為高密王。④ 注①正義括地誌云:「朝陽故城在鄧州穰縣南八十里。應劭雲在朝水之陽也。」 注②正義地理志雲平曲縣屬東海郡。又雲在瀛州文安縣北七十里。 注③正義括地誌云:「南利故城在豫州上蔡縣東八十五里。」 注④正義括地誌云:「高密故城在密州高密縣西南四十里。」 其後胥果作威福,通楚王使者。楚王宣言曰:「我先元王,高帝少弟也,封三十二城。今地邑益少,我欲與廣陵王共發兵雲。*[立]*廣陵王為上,我復王楚三十二城,如元王時。」事發覺,公卿有司請行罰誅。天子以骨肉之故,不忍致法於胥,下詔書無治廣陵王,獨誅首惡楚王。傳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①白沙在泥中,與之皆黑」者,土地教化使之然也。其後胥復祝詛謀反,自殺,國除。 注①索隱已下並見荀卿子。 燕土磽埆,北迫匈奴,其人民勇而少慮,故誡之曰「葷粥氏無有孝行而禽獸心,以竊盜侵犯邊民。朕詔將軍往征其罪,萬夫長,千夫長,三十有二君皆來,降旗奔師。葷粥徙域遠處,北州以安矣」。「悉若心,無作怨」者,勿使從俗以怨望也。「無俷德」者,勿使*(上)**[王]*背德也。「無廢備」者,無乏武備,常備匈奴也。「非教士不得從征」者,言非習禮義不得在於側也。 會武帝年老長,而太子不幸薨,未有所立,而旦使來上書,請身入宿韂於長安。 孝武見其書,擊地,怒曰:「生子當置之齊魯禮義之鄉,乃置之燕趙,果有爭心,不讓之端見矣。」於是使使□斬其使者於闕下。 會武帝崩,昭帝初立,旦果作怨而望大臣。自以長子當立,與齊王子劉澤等謀為叛逆,出言曰:「我安得弟在者!①今立者乃大將軍子也。」欲發兵。事發覺,當誅。昭帝緣恩寬忍,抑案不揚。公卿使大臣請,遣宗正與太中大夫公戶滿意﹑御史二人,偕往使燕,風喻之。②到燕,各異日,更見責王。宗正者,主宗室諸劉屬籍,先見王,為列陳道昭帝實武帝子狀。侍御史乃復見王,責之以正法,問:「王欲發兵罪名明白,當坐之。漢家有正法,王犯纖介小罪過,□行法直斷耳,安能寬王。」驚動以文法。王意益下,心恐。公戶滿意習於經術,最後見王,稱引古今通義,國家大禮,文章爾雅。③謂王曰:「古者天子必內有異姓大夫,所以正骨肉也;外有同姓大夫,所以正異族也。④周公輔成王,誅其兩弟,故治。武帝在時,尚能寬王。今昭帝始立,年幼,富於春秋,未臨政,委任大臣。古者誅罰不阿親戚,故天下治。方今大臣輔政,奉法直行,無敢所阿,恐不能寬王。王可自謹,無自令身死國滅,為天下笑。」 於是燕王旦乃恐懼服罪,叩頭謝過。大臣欲和合骨肉,難傷之以法。 注①索隱案:昭帝,鉤弋夫人所生,武帝崩時,年纔七八歲耳。胥﹑旦早封在外,實合有疑。然武帝春秋高,惑於內寵,誅太子而立童孺,能不使胥﹑旦疑怨。亦由權臣輔政,貪立幼主之利,遂得鉤弋子當陽。斯實父德不弘,遂令子道不順。然犬各吠非其主,太中﹑宗正,人臣之職,又亦當如此。 注②索隱宗正,官名,必以宗室有德者為之,不知時何人。公戶姓,滿意名,為太中大夫。是使二人,又有侍御史二人,皆往使治燕王也。 注③索隱爾,近也;雅,正也。其書於「正」字義訓為近,故云爾雅。相承雲周公作以教成王,又雲子夏作之以解詩書也。 注④索隱按:內雲有異姓大夫以正骨肉,蓋錯也。「內」合言「同姓」,宗正是也。「外」合言「異姓」,太中大夫是也。 其後旦復與左將軍上官桀等謀反,宣言曰「我次太子,太子不在,我當立,大臣共抑我」云云。大將軍光輔政,與公卿大臣議曰:「燕王旦不改過悔正,行惡不變。」於是修法直斷,行罰誅。旦自殺,國除,如其策指。有司請誅旦妻子。 孝昭以骨肉之親,不忍致法,寬赦旦妻子,免為庶人。傳曰「蘭根與白芷,漸之滫中,①君子不近,庶人不服」者,所以漸然也。 注①集解徐廣曰:「滫者,淅米汁也。音先糾反。」索隱白芷,香草也,音止,又音昌改反。漸音子潛反。漸,漬也。滫讀如禮「滫溲」之「滫」,謂洗也,音思酒反。正義言雖香草,以米汁漬之,無復香氣。君子不欲附近,庶人不服者,為漸漬然也。以旦謀叛,君子庶人皆不附近。 宣帝初立,推恩宣德,以本始元年中盡復封燕王旦兩子:一子為安定侯;①立燕故太子建為廣陽王,②以奉燕王祭祀。 注①正義漢表在鉅鹿郡。 注②正義括地誌云:「廣陽故城今在幽州良鄉縣東北三十七里。」 【索隱述贊】三王封系,舊史爛然。褚氏後補,冊書存焉。去病建議,青翟上言。天子沖挹,志在急賢。太常具禮,請立齊燕,閎國負海,旦社惟玄。宵人不邇,葷粥遠邊。明哉監戒,式防厥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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