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33年前上海灘馬雲,71歲出獄再造千萬身家(下)

樓起來,樓塌了,樓又起來。

盒飯財經 · 2017/03/30 15:15

以下為吳勝明口述:

長途販運賣布匹 高樓漸起忽入獄

我由2000塊錢創業,婚後就把店盤給別人,賣了一萬多。因為當時有很多閑話,說我老牛吃嫩草,將來沒什麼好結果之類的,我就想離開這個是非之地,就帶著錢到了西安,這是第二次進西安,我對西安是三進三出,第二次到西安我帶了丈夫,帶了錢,那時候我記得鐘樓、鼓樓都是矮平房,馬路不平,電燈不明,這是我對西安的形容。

到西安後,我丈夫不是搞修理工嗎,我就在鐘樓旁邊租了一個民房,就搞一個修理鋪,夫唱婦隨,修冰箱、電視機,自行車啊,什麼都修。

我開始有錢是從三中全會的時候,鄧小平不是讓一部分人富起來,黑貓、白貓會抓老鼠都是好貓,這時候我認為商機來了,我就跑單幫,上海人可能知道跑單幫是什麼意思,就是長途販運。我到了中英街,到了汕頭,我就到那裡去了。那時候西安很落後,五塊錢一把的紙花扇,我販過來賣10塊錢,絲襪,汕頭賣1塊錢,到西安可以賣5塊。

最賺錢的就是販賣布匹,當時有人販舊衣服,國外的西裝啥的洗一洗再賣。因為中國窮,而且老外的都是名牌,但是舊衣服生意我不做,為什麼?嫌臟,我就賣布。東莞和深圳,都是搞外來加工的,零頭布多出來後都是一袋一袋賣的,好高的袋子,輕的一袋是十塊錢,重的一袋也是十塊錢,別人都在挑挑挑。我就坐在那裡想,為什麼大家都要搶重的呢?因為輕的是尼龍,我就想你們挑吧,我到最後要。結果我就坐在那裡,老闆說了,大姐你為什麼不去拿布啊?我說小女子也搶不過別人,讓他們去要唄。他說你傻啊,別人都挑下來東西就不好了呀,那時候其實我心裡已經有底了,這麼挑下來了,輕的都沒有人要,我和老闆說我都要了,老闆說,世界上哪有你這種做生意的,不賠嗎?

他說那就這樣吧,你這人太好了,以後我就跟你長做生意,這一些布,我現在給你每一袋少算2塊錢,就這一筆錢,我就掙得了好幾萬。那時候幾萬是什麼價值?回到西安,我就和服裝廠的人聯繫,讓他們加工,2毛錢做條褲子,4毛錢做一件衣服,做好衣服以後,我就給小商小販去賣,那時候尼龍布是有錢人穿的,穿一件尼龍布不得了,窮人才穿棉。

那時一件尼龍褲,一件尼龍服,我就賺了兩筆錢。本來布頭要10塊錢,我只花8塊買來,我做了衣服,衣服又是翻了好幾倍,本來是零布,這就是生意人的頭腦。

後來,我又去浙江省紹鋼廠販鋼材,他們領導就把鋼材批出來是平價,我賣出去是高價,那你想想能掙多少錢,我自己都不知道錢是怎麼來的。紹鋼廠的領導以權換錢,那時候不知道這是犯法的,他可以批50噸,100噸,我這100噸翻了9倍,10倍賣給別人。

我還做過很多生意,掙的錢都沒數了,沒想到1984年,53歲,進監獄了,全部財產都沒收了。

生意慘遭小人騙 不幸被查判死緩

當時陳慕華做人民銀行行長,銀根收緊,所有的金庫要上繳,上海的小金庫非常多,每一個單位都有小金庫,每一個領導都有小金庫。當時有一個江南造船廠,廠長是我朋友的朋友,打電話來跟我說,吳大姐,他們都叫我大姐,是大姐大嘛,你能不能給我們進一批毛料,因為上海所有毛料都賣光了。這個毛料買來幹啥呢,給每個員工做兩套衣服,把這個小金庫的錢用光,不要上繳。

我就打電話到泉州外貿,他說從台灣可以進來,而且是免稅的,那我說好吧,那就從台灣進吧,進了以後,我跟外貿定了合同,那麼台灣呢,當時只對福建開放貿易,他們外貿就進來以後,要銷售證之類的,總之就是三證。我看好布以後,就叫一個人等在那裡,讓他們拿三證來。他們又吃又喝,還收了錢,說把三證寄給我,後來這車毛料就先押回來了,布呢,就貼上了軍用物質。因為軍用物質沒有人檢查,這是他們的門路。

這匹布運到上海,在宜春路堆了三個倉庫,當時我記得這些布花了580萬。之前我還賣過48輛進口轎車,賣到全國各地,已經全部賣光,這一筆我掙了幾百萬。既然進了這麼多布,進價又便宜,我就準備22塊錢一米賣出去,但有一個人,就到上海賓館來找我了,他說吳老闆,你能不能高抬貴手,賣56塊錢一米,我說為什麼?他說因為我的布料,是53元到54元一米運到這裡,你賣了22,那我們這個布怎麼賣呢?我說我和你渠道不同啊,我直接從外貿進的,做生意就是自己做自己的,我要回本,就掙這一點錢就夠了,當時我進價只有18塊,等於1米布掙了4塊錢,你想賣56的話,要抬多少價?他就跟我商量,一定要叫我抬高價格,我就不。

後來這個人到工商管理局,告我私自進口,就開始查這個布,我說我有三證啊,那政府說你把三證拿出來,我拿不出三證,我就把外貿的人找來,說你這個三證呢,他們說寄給你了啊,其實是被騙了,三證是沒有的,就是軍用物質私自出口的,理所當然全部沒收。

然後拔出蘿蔔帶出泥,一查的時候,查到我進口48輛汽車的合同,好,那就出事情了。現在這種情況不會判很重啊,當時政策不允許,叫投機倒把。當時我把汽車從海外拆開,運到海口進口,再把它們組裝起來賣原裝,逃了海關稅,現在也不允許這樣,不要說是過去了,就這樣子就判了我死刑,後來改成死緩。

能在監獄裡撐下來,主要是因為女兒,因為心中有愛,我們母女倆都失去了母親,我女兒到10歲才失去我,我進監獄了,而我兩歲就失去母親。

我自責,怪自己做生意為了錢,不顧女兒的感受,認為給她最好的生活就可以了,給她將來,在國外放一筆錢,讓她去留學,不要去洗碗洗碟子去受苦,只是這麼想,出於母親的本能,想讓她生活無憂。

丈夫偷情小保姆 獄中離婚嘆遲暮

我進監獄以後,我丈夫很少來看我,家裡錢都沒收了,他最後就跟小保姆過到一起了,在小保姆老家起了房子,給每一個兄弟買了上海牌手錶,什麼鳳凰自行車,那時候就流行這種東西,花了我幾十萬錢。

他對我的感情,更多的是敬畏。因為我是一個叱嗟風雲的女人,在他心裡高不可攀。

我的女兒很小的時候,我就忠告她,女孩要像玫瑰花,玫瑰不是帶刺的嗎,好看,只能夠給別人欣賞,不能夠讓別人隨便採摘。但我女兒只有10歲,所以我老公罵我二百五,那麼小的女兒給她講什麼。我跟女兒說,你的初吻,你的初夜不一定是丈夫,而是要給你最愛的人。我覺得跟於萍,沒有成為事實,我心裡一直後悔,因為我沒有交給他,而是後來交給了一個我不愛的人。

我和丈夫一直維持著表面的關係,因為我知道一個完整的家庭,對一個小孩十分重要。作為母親,可以犧牲一切。為了經營感情,我對丈夫很尊重,比方說我今天要出去,我會給丈夫口袋放上錢,請客吃飯時候一定是他付錢,我讓丈夫在人面前有面子。比方說他的衣服,男人都穿白襯衣,我看到他襯衫髒了,我會叫他準備兩件。他就翻過來再穿,我說你是把我騙走的,我認為你很乾凈,可你把襯衣翻過來。

他的生活習慣跟我是格格不入,比方說晚上,我喜歡點上蠟燭,一家人看看電視,喝喝咖啡。他說這個像中藥一樣有啥喝頭呢。那你說還有興趣嗎?比方說我想帶他去鑒湖,是帶他旅遊的呀,叫他開眼界,他倒好,說我從小就在河邊長大,這個有啥好玩呢,你跟女兒去吧,我睡覺。

我們家裡三個人有三個保姆,一個人專門做飯,一個人專門打理衛生,還有一個小保姆專門陪我女兒的,這一個小保姆是有文化的,一個就是初中畢業生。

後來我婆婆告訴我,她說(張艷)媽媽,我女兒叫張艷,她說張艷媽媽你快點回來吧,你在外面拼搏賺錢,別人在做太太,我說什麼意思啊媽?她說小保姆,過去你叫她住在樓下,現在我這個不爭氣的兒子,叫她搬到樓上去了,讓她坐沙發,看電視,給她瓜子放好,吃紅燒肉,總是把精肉挑到她碗里。看起來不好啊,肯定我兒子跟這個女人有問題。

我回來後就處理這件事,把保姆辭退了,他和保姆外面偷偷租了一個房子,還是住在一起,他一個月有500塊錢工資,那時候500塊工資很多了。我給他在公司裡面安排了職務,就叫對外聯絡主任,其實就是聯絡我,公司有啥事情,打電話到家裡,家裡知道我在哪裡。

我心裡有一種愧疚,覺得人嫁給丈夫了,心沒有嫁給他,所以這件事後,我和他約法三章,第一你不可以嫖妓女,因為我跟你還是夫妻,你不能把病傳染給我。第二你不能夠去嫖姑娘,因為你家裡也有姑娘,有人找你的姑娘的時候,你身為父母怎麼想法?第三不能夠去嫖有夫之婦,假如有一天她丈夫知道,把你腳骨敲斷了,我養不養?不養你,你是孩子的爸爸。養你,我跟吞了一個蒼蠅一樣。除了這三種人,還有一條,任何女人不能領到家裡,也不可以因為女人而打你的女兒。

我經常在外面做生意,有兩個原因,一是這是我的一種天性,感到做生意掙錢刺激,我能夠在外面叱嗟風雲。第二為了逃避家庭,我感到跟這個丈夫在一起時候,會想到另一個男人,那是一種痛苦,而他不知道。

後來我在獄中,我們就離婚了,我一點傷心都沒有,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早就應該離婚。我曾想過離婚,問女兒了,我說要跟你爸爸離婚,你跟誰,女兒說我當然跟你了。後來她有一天回來說,媽媽,你不要跟爸爸離婚好不好,我說為什麼,她說爸爸也挺可憐的。還有,我們幼兒園有一個小孩,叫波波,他這個月姓王,下一個月又姓李了,老師問他,波波你到底有幾個爸爸,你究竟姓什麼,我女兒說要是我啊,我早就去死了。

我的女兒很優秀,我40多歲才生了她。真正掌上明珠,我想給她最好的生活,但我對教育也非常重視,比方說今天掃個地,我給她2毛錢,從小教育她自己做事,告訴她保姆只不過是工作不同。這個阿姨到我們家裡是來上班工作的,你不能當你是小姐,他們叫你小姐,以後你告訴他,阿姨,以後你叫我張艷,小艷子,你不能有優越感。所以我的保姆都是和我一桌吃飯的,比方說,我家姑娘的內衣內褲不能夠叫保姆洗,我告訴她,你看你爸爸、媽媽,你的都是媽媽洗,洗好以後放在那裡,這是對人的一種尊重。她對我捶捶背,我會給她5毛錢,就是告訴她,要付出勞動,才能夠得錢,這個錢得的不容易,我輕易不給你錢,我會給她放一個存摺,壓歲錢什麼錢,到銀行里去存,這是勞動得來的錢,別人給你壓歲錢,你是不應該用的。

我也告訴她,現在媽媽、爸爸對你有責任,一旦你要到工作崗位上以後,媽媽爸爸跟你沒有責任了。我的財產將來不會給你,你要靠自己,因為媽媽也是白手起家的,也是靠自己打拚的,我的祖上沒有給我什麼。後來,有一天我回家,她卻遲遲不回,我說你幹嘛,她說我掃地啊,我說你天天掃地啊,你們這個什麼衛生委員有多少人啊?她說我們班我是幹部啊,你不是告訴我嗎,要像雷鋒叔叔學習嗎,那男孩子掃地掃的不幹凈嘛,我們女孩子掃的乾淨嘛,所以我們女孩子留下來幫助男孩子做,我有錯嗎,一句話把我堵回去了。教育孩子要「言和行」一致,我說女兒媽媽說話說錯了,對不起。

我女兒後來在生日那天自殺了,女兒死的時候,給我留下一個遺願,叫我去做養老院、孤兒院、福利工廠,我覺得這是一種責任,一種擔當,最後成為一種使命,那成了我活下去的理由,其中還有一種不甘心,不甘心自己就此倒下去。

[編者註:吳勝明入獄後,她苦苦央求辦案人員和丈夫張林,別把被捕入獄的事告訴孩子。入獄一年多內,張林一直沒有告訴女兒艷子這個消息,只是告訴孩子媽媽在做一筆大生意,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回來。艷子起初深信不疑,後來從鄰居嘴裡聽到一些風聲,纏著爸爸追問實情,並將刀片架在自己手腕上,威脅道:「再不告訴我媽媽的真實情況,我就自殺!」張林迫於無奈,告訴了孩子真相。後來張林曾帶女兒來到上海提藍橋監獄看望吳勝明。當時天降大雪,衣服單薄的艷子凍得瑟瑟發抖,在監獄大牆外哭喊著媽媽的名字,獄警破例讓母女見面。

此後,艷子每周給吳勝明寫信,讀女兒來信成了吳勝明最快樂的事情。但後來張林再婚,艷子則被寄養在伯父家,伯父在江蘇張家港一個叫楊舍的小鎮。她問伯父上海離張家港有多遠,伯父因為手頭不寬裕,拒絕帶艷子探監。她哭了一場後,決定自己攢錢,然後去看望媽媽。寒假裡她天天外出糊紙盒。後來伯父知道了這事,被感動了,向親戚借了500元,於1991年1月17日帶著艷子去探監。

艷子一共給母親寫了170封信,1991年9月,吳勝明再次減刑,她寫信將實情告訴女兒。沒想到1991年11月30日,因為收到了媽媽的喜報,艷子十分高興,約了幾個朋友在伯父家裡跳迪斯科,伯父勃然大怒,認為有傷風化。艷子極力辯解。伯父說:「這是我的家,你不準跳!」艷子被傷了自尊,辯解:「等我媽媽回來,她會告訴你這不是亂七八糟的東西!」伯父盛怒之下脫口而出:「實話對你說,你媽媽是無期徒刑,永遠不會回來的……」

這一刻,艷子的心裡徹底崩潰了。

當晚,艷子給爸爸打電話,說要到他那裡去住,張林沒有同意,她想搬出去租房住,張林認為不安全,更不同意。艷子當天下午趁著身邊沒人,吞下半瓶農藥。服藥前,艷子給一位要好的同學打電話,央求她定時替自己給獄中的母親寫信,並謊稱自己遭遇了車禍,右臂受損傷,不能執筆,信由他人代筆。吳勝明得知女兒的死是在兩年後,她痛不欲生,曾藏起刀片想自殺。]

那天是艷子的生日,我就感到忐忑不安,好像有什麼事情發生,總覺得心裡有很煩,我總是站在窗口,監獄的人是不可以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但是幹部對我都網開一面,知道我平時遵紀守法,從來不去越雷池一步,那天幹部來了,沒有說什麼,因為他知道那天是我女兒生日,他知道我在思念女兒。

我站在窗口,窗外在下雨,就想哎呀下雨,對她健康很不利,一種特別特彆強烈的思戀。

[ 編者註:2003年7月28日,吳勝明出獄,她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親人。她被安排回了戶籍所在地鄭州市銘功路,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為她聯繫了一份打掃公廁的工作,每月工資400元。2005年3月,她寫了20萬字自傳小說,一時洛陽紙貴。願意資助她的人很多,為了完成女兒心愿,她想建一個養老院。很快收到了一個自稱是退伍軍人打來電話,稱希望與她一起合作來辦養老院。吳籌集了90萬元資金,卻被騙了。2006年,74歲的吳勝明用剩下的資金再次創業。實際上,算是邊打工邊創業,同時繼續開辦養老院、孤兒院。]

七十一歲獲自由 願與初戀再執手

進監獄之後,很多事慢慢想通了,剛開始我覺得國家對我太虧了,打了你又要罰了,罰了你又要打你,把我財產全部沒收了,弄的傾家蕩產了,家破人亡了,還要把我判成死刑,對吧,我就覺得太過分了。但後來再一想,我是在利潤驅使下中了列寧的一句話,資本家就是有百分之百的利益的時候,他會冒著殺頭的危險,那我覺得自己中了這個招。所以我覺得一個生意人,應該了解國情,處在哪一個國家,都要了解政策,合法合規合理去做。現在在創業路上我既是一個打工者,又是一個創業者。

出獄後我感到自己有很多做不完的事情,現在被那麼多人愛,那麼多人叫我吳媽媽,我是一個沒有時間去抱怨的人,沒有時間去寂寞的人,沒有時間去孤獨的人,也是沒有時間去生病的人,因為我所有的時間都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我現在還有愛的能力,一個女人就活到80歲,90歲,她也同樣需要愛,我也需要有一個男人的肩膀我能靠,我也希望回家來可以給他講講一天,做一個妻子,我會是一個非常好的妻子。

我看的書很雜,你可以到我房間里去看,都是書,比方女人怎麼樣修養,女人怎麼樣保持優雅,這些書我都會看,用來修鍊自己。我會把自己搞得很優雅,這是一種生活態度,我不認為自己老,這和錢也沒有關係。在打掃廁所時,我買一塊零頭布,給自己設計一件衣服,廁所一打掃好,我就洗一個澡,化個淡妝,然後坐在廁所門口,儘管我就是一個打掃廁所的,但我坐在那裡就是一道風景,所以我會評為鄭州最美保潔員,就算走過廁所,進去看一看都好,因為我會讓花花草草圍繞著我,我坐在外面打打毛衣,掛上一個小鳥,唧唧喳喳叫叫,再養上一個小狗。這是對生命的尊重,我現在感到處處有生活,這種生活用錢是不能打擾的,心態也是不能打擾的。

至於於萍,他大我12年,今年應該97歲了,估計早死了,如果還在,也是一個人,我願意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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