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千帆:讓憲法走進百姓的日常生活
2011年07月09日 09:07來源:新京報 作者:張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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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溫總理講話體現出的價值取向不僅反映了各文明國家共享的價值,也是中國1982年憲法確立的基本價值與制度。
6月27日,溫家寶總理在英國皇家學會講話,滿懷信心地宣布「未來的中國,將是一個充分實現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國家」,同時坦率承認「目前中國社會還存在著貪污腐敗、分配不公以及損害人民群眾權益的種種弊端」,而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途徑是「堅定不移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建設「民主法治國家」。
總結溫總理的講話,未來中國的改革應體現三大價值取向:民主、法治、人權。其實,這些基本取向不僅反映了各文明國家共享的價值,也是中國1982年憲法確立的基本價值與制度。只要認真對待憲法,將憲法規定落到實處,貪污腐敗、分配不公等困擾中國社會的種種問題自然會迎刃而解,「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國家」也將水到渠成。
1982年憲法第2條明確規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全國及地方各級人大行使國家權力。由此可見,人大制度是中國作為民主國體的基礎,也是國家理性發展、長治久安的基本保障。如果人大制度出了問題,或人大選舉不夠規範,或人大代表不能有效履行職責,那麼法律政策就不能充分體現民意,政府權力就得不到人民的有效約束,侵犯民權、貪污腐敗、官商勾結、分配不公等各種問題也就必然層出不窮。
不能不承認的是,雖然中國近年來在政府預算和政務公開、聽證制度等方面有諸多可圈可點之處,但是這些改革都局限於行政性質,人民的參政議政權利仍有待進一步保障。
最根本的是,各級人大對政策制定、官員任免、預算監督等本職工作未能獨立發揮有效作用,人大代表本身也未能受到選民的有效監督。自下而上的民主渠道不夠暢通,不僅不能控制官員違法腐敗,也不能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要解決所有這些體制問題,起點在於落實基層人大選舉。
今年,新一屆縣鄉人大選舉的序幕已經拉開,各地選民的參選情緒相當積極。這是一個值得珍惜的良好開端,中央宜出台相關政策保障選民參政議政的權利。如果基層人大能夠真正代表老百姓的利益,那麼,絕大多數的地方問題能在地方獲得解決,群體性衝突和上訪事件將大大減少,中央以及各級政府的維穩壓力將大大減輕,中國的人權與法治狀況也將獲得極大改善。
法治國家與人權保障早已成為中國社會的普遍共識,並通過憲法修正案相繼入憲,成為中國憲法基本原則。然而,雖然中國特色的立法體系已經形成,不可否認的是,社會現實離法治國家的理念仍然相距甚遠,尤其是地方政府部門違法、公權濫用、侵犯民權的現象仍然不少。
雖然尊重與保障人權、私人財產和徵收補償等概念已經入憲,但是,由於缺乏人權保障的有效機制,在一些地方,人民權利受到了公權侵犯,卻得不到適當救濟,進而造成大規模上訪和群體性衝突,嚴重影響了人民幸福和社會穩定。由此可見,如果憲法原則得不到落實,改革未必會越改越好。
要讓改革越改越好,讓中國式發展走上正常軌道,關鍵在於落實現行憲法,尤其是其中規定的民主、法治和人權保障原則。如果憲法實施缺乏有效機制,憲法爭議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公權力違憲的現象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糾正,那麼憲法將不能彰顯「最高的法律效力」。
要像溫總理講話所說的那樣「充分實現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當務之急在於建立更有效的憲法實施機制,讓憲法和普通法律一樣走進百姓的日常生活。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改革沿著憲法指定的方向進行下去。
張千帆 北京大學憲法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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