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鷹:中國作協須解釋茅盾獎三作品違紀評獎

針對中國作協系統三部獲獎作品違紀參評,

茅盾文學獎「評獎紀律」如何解釋?

肖 鷹

自第八屆茅盾文學獎五部獲獎作品名單公布後,社會各界輿論對本屆評獎過程的公正性和獲獎作品的有效性表達了許多質疑。日前有網友公開發表博客文章或微博言論,發現《你在高原》、《推拿》和《一句頂一萬句》三部作品的參評和獲獎涉嫌違反《茅盾文學獎評獎條例(2011年2月25日修訂)》規定的「評獎紀律」。

我經過核查,認為上述三部作品確屬涉嫌違反《茅盾文學獎評獎條例》的第六條「評獎紀律」第二則規定:「評獎委員會成員和評獎辦公室工作人員中,如有作品參評,或系參評作品的編輯、參評作品所屬的文庫或叢書的主編、參評作者的親屬、參評作品出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主動迴避。相關人員可選擇退出評委會,或作品退出評選。」

三部作品的具體涉嫌違紀情況如下:

獲獎作品《你在高原》,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中國作協書記處書記何建明先生是該作品的總策劃和出版人。《茅盾文學獎評獎條例(2011年2月25日修訂)》第四條「評獎機構」規定,「茅盾文學獎評獎工作在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領導下,由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負責」。何建明先生身為中國作協書記處在任書記,即對此屆評獎工作負有集體領導責任。

8月15日《文匯報》報道,在評獎期間,針對輿論對評獎工作質疑,「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作家出版社社長何建明,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近幾年,中國作協和很多地方作協,都推選在文壇有影響力的實力派作家擔任主席、副主席,而這些人大多數保持著旺盛的持續寫作能力,例如王安憶剛完成新作《天香》,方方剛寫出以辛亥革命為背景的新作《民的1911》,而畢飛宇的《推拿》、劉震雲的《一句頂一萬句》,也均質量上乘。他們的作品入選概率較高,實屬正常。」

評獎揭曉的第二天(8月21日),針對輿論對《你在高原》獲獎有效性的質疑,何建明先生即撰文致中國新聞網稱:「事實上在此次茅盾文學獎評獎過程中,61位評委中絕大多數都看完了《你在高原》,……」

上述報道可見,在評獎過程中,何建明先生一定程度介入了評獎工作。根據評獎紀律第二則規定,何建明先生擔任總策劃和出版人的《你在高原》涉嫌違規參評,無效獲獎。

(2)獲獎作品《推拿》,發表在2008年第九期《人民文學》,獲2008「人民文學獎」年度大獎;並於2008年9月再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據初步核對,《推拿》的《人民文學》雜誌本和人民文學出版社單行本,除個別文字有差別,整體結構、內容和字數分別一致,屬於同一部作品。

(3)獲獎作品《一句頂一萬句》,發表在2009年《人民文學》第二期、第三期,獲2009「人民文學獎」年度大獎;並於2009年3月再由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據初步核對,《一句頂一萬句》的《人民文學》雜誌本和出版社單行本,除個別文字有差別,整體結構、內容和字數分別一致,屬於同一部作品。

在刊載《推拿》和《一句頂一萬句》的當期《人民文學》雜誌上,李敬澤先生署名主編。李敬澤先生為中國作協書記處在任書記,並擔任第八屆茅盾文學獎評委會副主任,以此雙重身份直接參与了茅盾文學獎的領導工作,而沒有根據「評獎紀律」在這兩部作品參評情況下迴避評獎工作。根據上文引用「評獎紀律」第二則規定,《推拿》和《一句頂一萬句》涉嫌違規參評,無效獲獎。

另據《長江商報》24日《網友稱茅獎兩部獲獎作品涉嫌違紀》報道:針對相關質疑,《人民文學》主編助理邱華棟首先承認了畢飛宇的《推拿》和劉震雲的《一句頂一萬句》在各自的出版社出版之前,曾在《人民文學》雜誌上幾乎全文刊發過,只有少量刪節。不過,邱華棟先生一方面承認相關事實,一方面又否認「兩部作品獲獎違反評獎規則」。

邱華棟稱:「質疑者沒有弄清『刊發』和『出版』是兩個概念,根據茅獎評獎條例中『評獎紀律』中『應註定迴避』的範圍,指明的是出版單位,而不是刊發單位。而且,這兩部作品在申報本屆茅獎的時候,推薦單位明確寫明是兩家出版社。我們雜誌本來是作品選送、推薦單位,但為了避嫌,這次一部都沒有向上推薦。」邱華棟先生還向記者透露,「他本人就是劉震雲《一句頂一萬句》的責任編輯,本來自己也有機會當評委,但由於責編身份,就必須迴避」。

邱華棟先生一方面承認相關事實,一方面又否認「兩部作品獲獎違反評獎規則」,這是無理曲解「評獎紀律」的「迴避規定」。如果他的否認理由成立,《人民文學》為什麼要「避嫌放棄」選送、推薦《推拿》和《一句頂一萬句》參評,而他本人「由於責編身份,就必須迴避」本屆評委工作?邱華棟先生根據茅盾獎評獎紀律規定,可以解釋出:在茅盾文學獎評獎工作中,參評作品的原發雜誌責編「必須迴避」,而原發雜誌主編不僅「無需迴避」,而且還可以擔任「評委會副主任」?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1)如上文所述,《推拿》、《一句頂一萬句》各自在《人民文學》原發和其出版社出版的時期分別相同。(2)這兩部作品的出版社單行本,均沒有作者前言或後記,是非常違反慣例的「裸書」顯然迴避了交代與原發雜誌《人民文學》的「姻親關係」,如果是正常在雜誌原發後改出單行本,作者應會以適當方式說明先後編輯、刊發和出版情況。難免令人疑心是早在兩作品原發、再出版運作時,就精心設計好了在第八屆茅盾獎評獎中逃避「評獎紀律」稽查的「雙邊路線」。

作家出版社和《人民文學》雜誌社均隸屬於中國作協主管的中國作家出版集團。據《第八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公告[2011年]第8號》,在本屆茅盾文學獎總計五部獲獎作品中,中國作家出版集團發表和出版的作品佔據三部,而且這三部作品均涉嫌違紀參評。

如果上述違紀屬實,則是嚴重的茅盾文學獎評獎違紀事件。當然,我希望這都不是真的,所以也希望主辦本屆評獎的中國作協官方組織查證是非。

根據本屆評委會制定的評獎程序,從2011年5月16日第八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公布參評作品目錄,到2011年8月20日第八屆茅盾文學獎揭曉,在約95天時間,61個評委要閱讀178種參評作品、進行5輪(6次)投票,從178部參評作品決選出5部獲獎作品。這樣的評獎程序和所規定的評獎工程量,不僅在國際國內文學評獎史上前所未有,而且顯然違背文學作品評獎規律。事實上,據諸多媒體報道,包括多位本屆評委證實,不僅在參與投票評獎前,而且直至評獎結束不少評委沒有閱讀完參評作品,尤其是多位評委沒有通讀以58/61最高票獲獎的450字《你在高原》。鑒於《你在高原》、《推拿》和《一句頂一萬句》均涉嫌違紀參評,針對這三部作品的高票獲獎,各輪評獎投票中是否有暗箱操作?

第八屆茅盾文學獎主辦方在啟動評獎時,曾公開表示,為了避免既往評獎辦法設置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和不透明性,本屆評獎特別改革採取「大評委」和「實名投票制」評獎。但是,從目前已經完成的結果所產生的諸多社會反響看,本屆茅盾文學獎的「改革措施」更多表現為「好大喜公」――在片面追求「大」和「公」的社會效應的同時,喪失了對國家文學獎作品評獎應有的文學性的嚴肅、細緻的有效甄選。作為茅盾文學獎主辦官方,中國作協難道不應當反思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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