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車特權不是絕對的權利
乘車特權不是絕對的權利
嚴輝文
在取得公交車的座位問題上,有兩種情形,比較令人遺憾。一是年輕力壯者盤踞老弱病殘孕專座,或者在擁擠的公交車上對老弱病殘孕人群視而不見。常常是寧可假寐裝痴,也不一伸援手,讓城市溫情蒙羞。
二是少數老年人倚老賣老,為了座位出口辱人、動手傷人,實在大煞風景。一段時間以來,老年人在公交車上任性的新聞時常見諸報道。有老人為爭搶座位動手打年輕人耳光的;有不太老的大爺在空座較多的車上,像摔跤一樣將女孩直接摔出座位的;有老大爺不知是假痴還是真非禮,一屁股坐在年輕女孩身上的;甚至於最近還有一老太因無理訴求未滿足,直接用拐棍將司機打哭的。
個別老人太出格,難免引發輿論的反作用力,眼下又開始被視作一種社會問題。有人說他們不僅脾氣大而且看起來力氣大,如此「老當益壯」,何需座位特惠?甚至於有人基於此類現象發出質疑:到底是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
說老人變壞了,顯然有以點帶面以偏概全之弊;而說壞人變老了,恐怕也只算是一種十分任性的言論。兩者都不一定符合現實。事實上,即使在一怒之下,一時衝動之際做出出格言行的少數老年乘客,恐怕大多也說不上是什麼壞人,他們做出的壞事,也大抵算是一種事後連自己也會後悔的任性行為而已。
為什麼有些老年人會抑制不住地因衝動而惹禍?我覺得,大概是他們慣於把乘車特權視為一種絕對的權利了。這恐怕是一種認識的誤區。
很明顯,越是追求權利平等,就越是允許某種乘車特權的存在。比如對於老年人、中小學生乘公交車的價格優惠,還有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設置的老弱病殘孕專座等等。
老弱病殘孕專座的設置,在某種意義上就是賦予了一部分乘客的乘車特權。甚至於,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倡導年輕力壯體能正常的人,給老弱病殘孕人群讓座,也是這種特權的延伸。
這樣的公交體系設置和公共倫理倡導,顯然意味著一部分乘客利益與權利的讓渡。正是在這樣的讓渡中,老弱病殘孕人群才能夠感受到社會的溫情,人際關係、公交文明、城市道德空間也因此變得絢麗多彩。質而言之,從權利的源頭上追根溯源,乘車特權原本就不是一種絕對的權利。
權利與義務從來總是相對的,我懷疑世界上有沒有絕對的權利。正如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一樣,絕對的權利也難免導致荒唐的局面。比如少數老年人拿乘車特權視為絕對的權利,正是如此。將讓座視為理所當然,就可能出現忽視必要的社交禮儀,對讓座者連句謝謝也不願意說的情形;而得不到合適的座位,就可能拿不讓座者或者司乘人員泄憤。而一旦心中的憤怒難以遏制需要尋找出氣口時,又難免導向難堪的局面。
在現實生活中,絕對化的乘車特權實施起來還頗有難度。有些人的年齡寫在臉上,有些人的疾病寫在臉上,有些人則不一定。這個世界上,有身體強壯的殘障人士,又有四肢健全的病夫;有年老而強壯的大爺,又有弱不禁風的公子。至少有一部分人不好簡單歸類。當此之時,目測恐怕是一個有誤差的技術活,或許你要求給你讓座者只是看起來比你年輕或者看起來比你健康而已。
另外,即便是稍微年輕一些的上班族,有時甚至於同樣依賴於公交車座位,如果不是更依賴的話。人家或許到了公交車上已是極為疲憊之時,他可能是整夜加班的「程序猿」,她可能是連跑帶跳了一整天的女護士,他們可能是這個城市為生活和工作日夜身心俱疲「路人甲」,他們或許比誰都需要和珍惜一個來之不易足以小憩片刻的座位。
讓座本質上是一種道德行為,是建立在自願和互諒基礎之上的互助行動。從總體上看,當然尊重老人是前提,提倡給老弱病殘孕讓座永遠不為錯,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過也別忘了,作為完整的名言後面還有一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家都推己及人吧,如果是自己的衰弱的長輩或者自己在外面勞碌奔波為生存打拚的晚輩,你們怎麼看待?原則上,我們提倡和鼓勵正常人給老弱病殘孕讓座。或許公交管理部門甚至於城市管理者,還可以採取一些諸如精神獎勵物資獎勵之類的措施,使讓座美德得以彰顯,形成可持續化的良性局面。但無論怎麼看,至少對於出於種種原因實在不讓座者,不必採取任何激烈甚至於敵對的措施。
城市公交或許永遠有擁擠的理由,但不能不承認總有相對不那麼擁擠的時段。一般說來,老年人不需要趕時間,完全可以錯開高峰時段。如今,城市出行多元選擇越來越多,互聯網租車業務的發展方興未艾,對於身體條件不太好,或者年齡實在太大的人,除非特別需要,筆者從內心裡不提倡他們經常擠公交。
0707長江日報長江評論:?http://e.cjn.cn/cjrb/html/2015-07/07/content_54564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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