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同性婚姻立法一覽
同性婚姻在全球立法狀況如何?本文對此做了梳理
歐洲1989.10.1. 丹麥,哥本哈根,Axel 和EigilAxgil 成為世界上第一對被批准「公民結合」(civilunion)的同性戀者。這是歐洲第一個通過立法將同性戀者「結合」合法化的國家,在丹麥這被稱為「登記的夥伴關係」(registeredpartnership)。
在2001年,荷蘭成為第一個給予異性戀和同性戀者同等婚姻權利的國家。那年的4月1日,第一對同性戀人結婚了。兩年後,比利時也緊隨其後採取了同樣的政策。挪威(2008),瑞典(2009),葡萄牙(2010),也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今年三月,同樣的立法措施被引入芬蘭。芬蘭,自2002年已經准許公民結合,新的立法將授予同性戀者更多的權利,包括收養孩子和分享姓氏。
在2010年,冰島將同性婚姻合法化。該國的總理,JohannaSigurdardottir,迅速和她的伴侶結婚,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公開是同性戀的國家領導人。
法國,並沒有在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但是在1999年,為那些同居的人創設了民事合同,而這些合同是無關性取向。在收養,繼承和稅收上,這些合同給予同居者和和已婚夫婦同樣的權利。2004年,盧森堡借鑒了這個立法。
德國和英國也認可公民結合。從2001年起,當登記為「生活伴侶」後,德國給予所有的夫婦同樣的繼承權。2005年,英國通過同性夥伴關係的立法,規定:在養老金、社會保險和財產上,「登記的同伴」(registered couples)和已婚夫婦( married couples)享有同等權利。
2005年,西班牙成為第三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歐洲國家,儘管這個立法受到天主教會的激烈挑戰。不像許多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西班牙的同性夫婦可以收養小孩。
非洲和中東
同性戀在非洲和中東是被高度污名化的,那裡許多國家宣布這是非法活動。
在這個區域,南非算是個例外,授予同性戀者結婚的法律權利。在1996的種族隔離後的憲法里,這個國家承認了同性戀者的權利,自2005年起,南非已經認為將排除同性戀者於婚姻之外以及伴隨這些結合的權利是不合憲法的。在南非,同性戀夫婦的收養行為也是合法的
拉丁美洲
2002年,布宜諾斯艾利斯成為第一個合法化同性「公民結合」的拉美城市,八年後,阿根廷成為此區域第一個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巴西和烏拉圭在國家層面上也合法化「公民結合」,一些墨西哥城市也允許這樣。
在2009年12月,墨西哥城合法化同性婚姻,一些巴西州的法院認為認為可以將「公民結合」( civilunion)轉化為「同性婚姻」( same-sexmarriage),這個裁定在2011年的上訴中得到支持。
儘管在拉美一些國家同性婚姻獲得合法地位,但是這地區對同性婚姻的支持度要低於美國,這個對比是26.8%:47.4%————Vanderbilt大學的「拉丁美洲公共輿論計劃」在2010年一次關於同性婚姻的調查顯示。這個很低的支持率可能是因為天主教和福音派人群在美洲的很多地方占很大比重。
加拿大和美國
加拿大是世界第四個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在2005年《公民婚姻法》通過時,同性婚姻已經在加拿大八個省合法化了。美國的一些州也給予居民平等的婚姻權利,包括,Connecticut (2008), Iowa (2009), Massachusetts (2003), NewHampshire (2010), NewYork (2011), Vermont (2009–1999開始承認公民結合), DistrictofColumbia (2009), 和最近的Washington
亞太地區和中亞
亞洲太平洋地區和中亞,同性戀權利很大程度上是一個禁忌,在那兒,同性婚姻和公民結合常在國家政治議程之外。
紐西蘭是亞洲太平洋地區少數合法化同性「公民結合」國家的一個,儘管同性婚姻及其伴隨權利並沒有合法化。在2004年十二月,通過了關於公民結合的法案。在奧巴馬總統5月9號的聲明發出後,美聯社報道,紐西蘭總理強調「個人」不反對同性婚姻。
在今年下半年澳大利亞議會選舉之前,一個呼籲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案將接收審閱,但是總理吉拉德已經聲明不支持它,可能就不會通過了。
在201年9月,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在紐約對「亞洲社會論壇」的聽眾說,他尊重同性戀者的結婚權利,但是他還沒有採取任何具體措施來推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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