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特權」讓人膽寒
□ 林 鳴
今天的街道上,某些車的名聲很臭,橫衝直撞的「特權車」,讓市民見了怕,汽車見了躲,有時連交警也無可奈何。因而現在的小孩子出門,父母不光要囑咐「看車」,有時還會特別叮囑「當心電動車!」
儘管電動自行車好像「弱弱的」,而且帶著「環保」的帽子,但它正在成為出行者的「噩夢」。它們不怕行人,不怕汽車,更不懼自行車,在川流不息的車流中左突右沖。最可怕的是,這種車無聲無息,從行人身邊嗖地掠過,真能嚇出你一身冷汗。專家稱,電動自行車本來限速20公里每小時,但多數能達到40公里以上。尤其是「巨無霸」一般的電動三輪車,拉著超高超寬的貨物,隨時都可能從任何方向猛衝過來。這種車一般沒有轉向燈,往往會讓汽車司機大驚失色,因而成了駕駛員特別注意避讓的首要目標。電動車「騎士」不用考駕駛證,對交通知識一知半解,或壓根兒就不關心。而且,他們大多都是「色盲」,分不清信號燈的顏色,不知道逆行的可怕,更不認識什麼「斑馬線」。當汽車規規矩矩地停在紅燈下,他們卻視若無睹,猛然衝過。據交管部門統計,電動車已成為公認的「最危險交通工具」。在二三線城市,每天發生的交通事故80%以上與電動自行車有關。
電動車是「好漢」,有些行人也不軟。在以往「交通陋習整治行動」中,行人闖紅燈、跨護欄、橫穿馬路等行為是整治重點。而「中國式過馬路」,更是久治不愈的「頑疾」。這些「特權行人」認為,交通執法只要管好機動車就可以了,我怎麼走路是自己的事——交通執法拿行人開刀是小題大做。在這種「弱勢特權」心理的驅使下,橫行霸道的電動三輪車、亂闖亂穿的行人振振有詞:或責怪紅燈時間太長「不得不闖」,或理直氣壯地覺得「他能闖我為何不能闖」。報載,一名亂穿馬路的南京大媽對執法者說:「每天都繞幾百米,那人生很大一部分就荒廢了!」這番話說出了違法者的心聲,讓交警同志瞠目結舌。
由此現象涉及到一個話題——「弱勢特權」。在公認的交通理念中,行人處於弱勢,機動車理應禮讓行人。出自這種心態,儘管平時公眾很討厭「特權車」,但對自己的「特權舉止」卻沒察覺。於是乎他們的心態由弱向強急劇膨脹,以至於「目中無法」。交通專家指出,如果大家只從外界找原因,只為自己找借口,無論怎樣辯解,闖紅燈、亂穿馬路都是一種反文明、反秩序、缺乏公德的行為。而「弱勢特權」所折射出的規則意識缺失、自律反省精神匱乏,也造成了培養文明意識的周期長、見效慢等惡果。強者關照弱者,是一種社會美德,但絕不意味著對交通違法放任自流。大家知道,城市的交通運行如同複雜而脆弱的「生態鏈」,每個人、每輛車都是不可輕忽的一環。一人違規,即可能造成生態鏈的紊亂。目前為止,我國相關法律對違法行人和電動車的處罰力度,遠遠低於機動車。嚴格地說,這在客觀上也等於默認了違法者的行為。但是,這種不正常的情況不會持久。馬路是城市文明與法治的「考場」,這裡既沒有弱者,也沒有強者,所有交通參與者一律平等。在更嚴厲的交管新政出台前,願這些「特權人士」不恃特權,自覺遵守法規。像開車一樣走路,像走路一樣開車。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給汽車駕駛員做出守法的榜樣。
責編: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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