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奇人——喜歡裸體喝酒的劉伶

劉伶,字伯倫,沛國(今安徽淮北市)人,「竹林七賢」之一,擅長喝酒和品酒。魏末,曾為建威參軍,晉武帝泰始初,召對策問,強調無為而治,遂被黜免。他反對司馬氏的黑暗統治和虛偽禮教,為避免政治迫害,遂嗜酒佯狂,任性放浪。

一、如果我醉死了,就地把我埋葬

《晉書》本傳記載說,他經常乘鹿車,手裏抱著一壺酒,命僕人提著鋤頭跟在車子的後面跑,並說道:「如果我醉死了,便就地把我埋葬了。」他嗜酒如命,放浪形骸由此可見。罷了官以後的劉伶,更是日日「醉鄉路穩宜頻到」,終於嗜酒壽終。在那文人動輒被殺的亂世得以苟全性命而壽終,也可謂「不幸中之大幸」了。

二、我這像雞肋般細瘦的身體,那有地方可以安放老兄的拳頭

他身高僅一公尺四十,不僅人矮小,而且容貌極其醜陋。但是他的性情豪邁,胸襟開闊,不拘小節。有一次,他喝醉了酒跟鎮上的人吵架,對方生氣地捲起袖子,揮拳就要打他,劉伶卻很鎮定從容地說:「我這像雞肋般細瘦的身體,那有地方可以安放老兄的拳頭。」對方聽了,笑了起來,終於把拳頭放了下來。

三、裝神弄鬼騙酒喝

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婦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飲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當祝鬼神自誓斷之耳。便可具酒肉。」婦曰:「敬聞命。」供酒肉於神前,請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便引酒進肉,醀然已醉矣。(有一次,他的酒病又發作得很厲害,要求妻子拿酒,他的妻子哭著把剩餘的酒灑在地上,又摔破了酒瓶子,涕泗縱橫地勸他說:「你酒喝得太多了,這不是養生之道,請你一定要戒了吧!」劉伶回答說:「好呀!可是靠我自己的力量是沒法戒酒的,必須在神明前發誓,才能戒得掉。就煩你準備酒肉祭神吧。」他的妻子信以為真,聽從了他的吩咐。於是劉伶把酒肉供在神桌前,跪下來祝告說:「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說完,取過酒肉,結果又喝得大醉了。)

四、裸體喝酒

他好赤裸身體,時常在家裡脫光了衣服飲酒。「劉伶恆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褌衣,諸君何為入我褌中?」(客人進屋找他,假如有人來譏諷他,劉伶大言不慚,他就傲然地說道:「天地是我的房屋,室內是我的衣褲,你們為什麼要鑽進我的褲襠里來?」)此外他更將這種境地,表現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酒德頌》中。

五、酒中乾坤美

劉伶平常不濫與人交往,沉默寡言,對人情世事一點都不關心,只有和阮籍、嵇康很投機,遇上了便有說有笑,因此也加入了七賢的行列,竹林七賢里的每一個人都喜歡喝酒,但劉伶卻獨以酒而聞名,可見他的酒量之多。他的喝酒,或許同阮籍一樣,是因為受逼於黑暗的政治,污濁的社會,但他確能沉醉在酒鄉的混沌世界中,不像阮籍、嵇康是充滿著憤懣之心的,阮籍甚至還在酒後吐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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