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中國「收禮罪」若入法 將掀社會風氣變革
2014.10月2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委員長會議,建議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議案,其中有望加入「收受禮金罪」。美國《僑報》發表文章稱,過度送禮收禮不僅是官場積弊,也是社會沉痾。「收禮罪」若獲通過,還有望掀起一場社會風氣的變革。 文章指出,這條「收禮罪」的建議一旦入法,只要國家公職人員收受了他人一定數額的禮金,無論是否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都將面臨法律的懲處。在崇尚「禮尚往來」的中國,如今正試圖將「禮」置於法眼的監控下,這一反腐趨勢值得關注。
文章認為,該建議可視為對中國現有反腐體系中法律漏洞的修補。目前中國在反腐領域適用的罪名主要是受賄罪,該罪名要成立須同時符合「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和「為他人謀取利益」兩項條件。然而在現實中,有人逢年過節出於「人情關係」向官員送禮,進行感情投資,官員則心領神會,利用手中的權力在日後特別關照送禮者。由於收好處和謀私利存在較長的時間差,看起來兩者似乎沒有必然聯繫,令受賄罪有些鞭長莫及。
「收禮罪」入法後,這樣鑽空子的貪腐官員就不能再逍遙法外,即將制度的籠子編得更密實了。
文章稱,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前夕,全國人大常委會這一動作,昭示著中國的「依法治國」戰略正在從細節處逐步推進。中國有著禮儀之邦之稱,禮法在歷史上曾是維護社稷穩定的法寶,但如今傳統禮治顯然已不足以調節現代社會關係。「收禮罪」就是明確界定禮與法的邊界的嘗試。
文章指出,「收禮罪」若獲通過,還有望掀起一場社會風氣的變革。過度送禮收禮不僅是官場積弊,也是社會沉痾。在中國常能聽到人們抱怨紅白喜事禮金數額太大,若能借「收禮罪」剎住官場「禮風」,上行下效改變「不送禮難辦事」的社會「常識」,也將有利於滌盪社會風氣。
文章也指出,輿論對「收禮罪」入法報以期待,但也不乏擔憂,比如如何量化「收禮罪」標準、如何量刑才能起到震懾、如何防止貪官巧借「收禮罪」逃脫「受賄罪」罪名、如何在打擊收禮的同時杜絕送禮,都需要立法者做細緻全面的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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