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徒不殺生不吃肉的傳統最先是從哪個皇帝開始的?
佛教傳入中國漢地迄今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但從1500多年前的南北朝時期梁朝起,中國漢傳佛教的信徒才開始倡行素食。不食魚肉的飲食習慣,最早為梁朝的開國皇帝梁武帝蕭衍所提倡。這一飲食上的規範,現在已成為漢傳佛教的重要標誌,出家人尤為嚴格。
和尚原來是可以吃肉的。佛經《戒律廣本》本來寫得很明白:佛教徒沒有吃素的規定。佛家禁止吃的是「葷」。這個葷不是我們現在的概念,指雞鴨魚肉一類的動物食品。我們現在講的葷,佛教叫做「腥」,而不叫「葷」。佛經里葷字不讀hun,要讀成xun,熏的意思,指氣味熏人的蔬菜,「葷乃蔬菜之臭者」。《梵網經》講得更具體:「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辛。」葷就是這5種蔬菜。葷字從草頭而不從肉旁,說明葷的原始意義,是植物而非動物。佛教認為吃了葷,耗散人氣,有損精誠,難以通於神明,所以嚴加查禁。
和尚可不可以吃肉,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對待的,而不是一概而論。佛教分為大乘與小乘。大乘是一心度人,以自度為度人手段,所以什麼肉都不能吃;小乘但求自度不求度人,允許吃3種「凈肉」(「三凈肉」為「一我眼不見其殺者;二不聞為我殺者;三無為我而殺之疑者」)。對於「比丘患病者」,即生了病的和尚,實行人道主義政策,特殊照顧,什麼肉都可以吃。如今印度、斯里蘭卡等國家的「洋和尚」,中國蒙、藏、傣等少數民族的和尚,都允許吃肉。佛教在引進中國的初期,還來不及形成中國特色。所以那時,和尚還可以吃肉。
直到在中國歷史上出了一個篤信佛教的皇帝梁武帝蕭衍,情況才有了根本性的改變。
梁武帝蕭衍(464年-549年)篤信佛教,自稱「三寶奴」。想當和尚,想得幾乎發瘋。竟然先後4次擅離職守,跑到同泰寺,把身子舍給廟裡,去當和尚。「國不可一日無君」,於是大臣們三番五次地從國庫提出現款,找同泰寺洽商有關贖回皇帝的事宜,才把他贖回來繼續當皇帝。
蕭衍對於佛經手不釋卷,一部《大般涅經》爛熟於心。經書里規定:「戒殺生。」天監六年(507),蕭衍佛前宣誓,誓斷酒肉,撰一文如下:「弟子蕭衍,從今以後,決心斷除酒肉,假若再飲酒食葷,殺害生靈,願受一切鬼神制裁,將墮阿鼻地獄。」蕭衍嚴格遵守誓言。他頭戴葛巾,身著布衣,腳穿草鞋,每天只吃豆羹粗飯。
光自己不吃肉還不行,蕭衍覺得身為皇帝對佛教必須有所作為,有所擔當。於是,天監十一年(512)蕭衍更是下詔道:「凡宗廟祭祀,皆須依止佛戒,青蔬豆腐,斷用葷肉,去除貪慾,天地生靈,不能殺損,豈能為滿自己口福,而犧牲任一有佛性的眾生。再則,為祭祀而殺生,非但無補於事,且更加罪其身,永遠沉淪,何苦而為?今後祭祀,宜皆以麵粉為之,以大餅代替大脯,其餘盡用素果。」這道詔書意義深遠!
蕭衍在這第二道詔書中,據以呼籲天下僧尼食素的主要原因是,食肉違背佛法主張的慈悲心。他的根據,是當時翻譯成漢語的《大涅槃經·四相品》。其實,除《涅槃經》外,在《梵網經》、《楞伽經》、《楞嚴經》等許多大乘經典中,佛陀都有「不食眾生肉」的教導。《梵網經》中說「一切眾生肉不得食,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楞伽經》中佛說「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隨後列舉了15種不應食肉的原因。可見素食在漢傳佛教有歷史淵源,有佛典根據,有群眾基礎,還有自然環境的便利。
因為漢地多數地區屬溫帶、亞熱帶氣候,農業發達,菜蔬瓜果種類豐富,可提供很好的植物性飲食。上面幾部教法中,佛陀允許比丘吃三凈肉,應該是比丘托缽生活的產物,是佛陀最初的方便,不食眾生肉才是佛陀的本懷。所以《楞伽經》記載了佛陀的本意:「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
可見蕭衍對佛經研究之深,能夠體悟佛陀的本意,還能借題發揮。蕭衍不但活學活用,乾脆不準吃肉,還徹底免除了佛陀最初允許比丘吃三凈肉的給予托缽僧生活的方便!肉不能吃,看你殺生還有什麼用?一經決定立即行動。緊急傳旨:臣民提倡吃素。和尚一律不準吃肉。天地神明祖宗,享受和尚待遇。何謂和尚待遇? 即祭祀天地神明祖宗的供品,不準再用三牲豬頭,統統改成麵粉做的豬頭豬肉。現今信佛者以麵粉代生物為祀者,就是當時梁武帝所首倡的。
這個詔令頒行全國後,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還引發了農民起義。因為那麼多以宰殺動物而謀生的人斷了經濟來源,屠戶宰殺的豬、牛、羊等肉類賣不出去,養殖戶家裡養的雞、鴨、鵝也賣不掉,國家經濟陷入癱瘓之中。後來梁武帝被迫做了一些妥協:出家人不能吃肉,在家的普通百姓可以吃肉。風波這才平息了下來。從此以後,出家人不吃肉的習俗一直延續至今。
蕭衍以皇帝的權威向天下頒行斷酒肉,金口一開,自然是一呼百諾。此後不食眾生肉的戒規逐漸為出家僧尼所奉行,乃至許多虔誠的在家信徒也終身茹素。佛教素食的提倡此後又與儒家「仁愛」「惻隱之心」的思想一道在中國孕育出素食、護生的文化習俗,成為中國社會倫理實踐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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