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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曲禮上(1)

卷一 曲禮上(1)

[題解]

清孫希旦《禮記集解》(以下簡稱孫本)稱:「此篇所記,多禮文之細微曲折,而上篇尤致詳於言語、飲食、洒掃、應對、進退之法,蓋將使學者謹乎其外,以致養乎其內;循乎其末,以漸及乎其本。」故本篇以「曲禮」為名。

【原文】

曲禮曰:毋不敬,儼若思,安定辭,安民哉!

【注釋】

朱熹認為:「毋不敬」是統領全篇的主旨;「儼若思」為敬者之貌,「安定辭」為敬者之言;「安民哉」為敬者之效。

【譯文】

  《曲禮》這篇主要是說:(想要成為一個懂禮的人,就)不要做不恭敬的事,舉止要端莊嚴肅若有所思,言辭要安靜和氣從容不迫,(這樣才能)安撫人民成為榜樣。

【原文】

敖不可長,欲不可從①,志不可滿,樂不可極。

賢者狎②而敬之,畏而愛之。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積而能散,安安③而能遷③。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很④,毋求勝;分,毋求多。疑事毋質⑤,直而勿有⑤。

【注釋】  ①敖:同「傲」,傲慢。從:同「縱」,放縱。

②狎:親近。

③安安:滿足於平安的境遇。遷:改變。

④很:爭論,爭執。

⑤質:判定,證明。直:明白。【譯文】  傲慢不可滋長,慾望不可放縱,志向不可自滿。享樂不可達到極點。

對於賢能的人要親近並尊重,要敬畏並愛戴。對於所愛的人要了解他的短處,對於憎恨的人要看到他的優點。能積聚財富,但又能分派濟貧;能適應平安穩定,又能適應變化不定。遇到財物不要隨便獲得,遇到危難不應苟且逃避。爭執不要求勝,分派不要求多。不懂的事不要下斷語,已明白的事不要自誇知道。

【原文】

若夫坐如屍①,立如齊②。禮從宜,使從俗。

【注釋】

  ①屍:代屍。古代祭祀時以孫輩坐於受祭之位,代受祭的長輩接受祭祀,並非屍體之意。具體釋義可參見本博的《孟子全譯(精校本6)》(告子上第五章)。

  ②齊:同「齋」。

【譯文】

坐,要坐得端正;站,要站得恭敬。在遵從禮制的時候要因時因地來行權宜之變,出使別國要順應當地的風俗。

【原文】

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禮不妄說①人,不辭費②。禮不逾節,不侵侮,不好狎。修身踐言,謂之善行。行修言道,禮之質也。禮聞取於人,不聞取人。禮聞來學,不聞往教。

【注釋】

① 說:同「悅」,取悅。

② 辭費:多說話。

禮用來確定人際關係的親疏遠近、判斷事情是否混淆相似,分辨物類的大同小異,明確禮制運用正確與否。不可以隨便討人喜歡,不可說些做不到的話。於禮要行為不越軌,不侵犯侮慢別人,不隨便與人裝作親熱。注重修養並實踐諾言,這才是美好的行為,追求言行一致,這才是禮的本質。我只聽說禮是要人主動取法的,沒聽說主動登門傳授的;只聽說主動來學的,沒聽說登門教授的。

【原文】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祠、祭祀①,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②、節、退、讓以明禮。

【注釋】

  ①禱祠、祭祀:不同的祭祀方式。吳澄說:「禱祠者,因事之祭;祭祀者,常事之祭。」祭祀時,都要以牲(犧牲)和幣(束帛)敬奉鬼神。

  ②撙:z?n,剋制。

【譯文】

道德仁義這四種美德,沒有禮制(約束)就得不到發揚;教化訓導扶正民俗,失去禮制就不會完備;糾正曲直明辨是非,少了禮制就不會分清;天子、大臣、上卿、下士,父、子,兄、弟,不依據禮制就無法確定;做官、求學事奉老師,不講禮法就失去了親情;上朝理事、整治軍隊、職官履事、施行法度,沒有禮法就會失去威嚴;不同性質的祭祀,要以犧牲和束帛供奉鬼神,不依禮制就不虔誠莊重。所以有德有爵之人要貌恭、心敬、剋制、自持、退讓,才能明曉禮的大義。

【原文】

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①。是故聖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

【注釋】

①麀:yōu,母獸。

【譯文】

鸚鵡會說話,仍然脫不開飛禽的範疇;猩猩會說話,也脫不開走獸的範疇。現在的人們如果不講禮制,即使(嘴上)能說話,可是心裡上還不是等同於禽獸一樣嗎?只有禽獸沒有禮制的約束,因此才會有長幼共享一隻母獸的行徑。所以聖人們做了禮制用來教化民眾,使他們遵守禮制,知道自己與禽獸是有區別的。

【原文】

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故曰:禮者不可不學也。夫禮者,自卑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而況富貴乎?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則志不懾。

【譯文】

上古時候(人心純樸)只重視施德與人,後來才有了施德與報德(的區別)。禮制講究的是相互往來,你講禮節但得不到對方的回報,這是對方的失禮;人家對你講禮你卻不還禮,這是你的失禮。人講究禮制才能心安身安,否則就會遭受危險。所以說:禮制的學問是不能不學的。禮,講求放下自己的位置而尊敬別人。即便是背筐的小販,也一定有自尊心,何況那些達官貴人呢?富貴之人明曉禮制,就會不驕矜不過分;貧賤之人知曉禮制,志氣就不會喪氣害怕。

【原文】

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頤。

【譯文】

人在十歲的時候稱為「幼」,開始求學;二十歲體質未強,稱為「弱」,可以戴冠了;三十歲血氣已定,稱「壯」,娶妻生子;四十歲氣血智力已成,稱為「強」,可以做官;五十歲力衰發白,稱為「艾」,可做大夫治政;六十歲漸入老境,故稱為「耆」,可以指使別人做事;七十歲完全變老,所以稱「老」,要將經驗傳授給子孫了;八十歲九十歲日漸衰老,稱為「耄」;七歲幼小無識,稱為「悼」。「悼」和「耄」即使有罪,也不會處以極刑。人生以百年為一個時期,百歲就要頤養天年了。

【原文】

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行役以婦人,適四方,乘安車。自稱曰老夫,於其國則稱名。越國而問焉,必告之以其制。

【譯文】

大夫七十歲辭官而告老還鄉。如果得不到准許,就應該賜給他幾和杖(使其在官所有憑倚、上朝有所依靠),出行巡視要有使女服侍,到邊遠地方做官,要乘坐小車。在別國自稱為「老夫」,在本國要稱呼自己的名字。別國問到(本國舊典故事),一定要告訴他們這些制度。

【原文】

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長者問,不辭讓而對,非禮也。

【譯文】

與長者商量事情,一定要操幾執杖來護持(以示敬重)。長者發問時,不謙辭推讓就來回答,是不合禮制的。

【原文】

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①,昏定而晨省,在醜夷②不爭。

【注釋】

①凊:qìng,使涼。

②丑:當眾;夷:儕,同輩。

【譯文】

作為後輩的禮節,(要講究)冬天為父輩暖床防寒而夏天降溫去暑,天黑安靜地就寢而早晨殷勤地問安。在眾人和同輩面前不要爭執。

【原文】

夫為人子者,三賜①不及車馬,故州、閭、鄉、黨②稱其孝也,兄弟親戚稱其慈也,僚友稱其弟也,執友稱其仁也,交遊稱其信也③。見父之執,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不敢對。此孝子之行也。

【注釋】

①三賜:鄭玄說:「三賜,三命也。凡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車馬。卿大夫士之子不受,不敢以成尊比逾於父;天子諸侯之子不受,自卑遠於君。」

②州、閭、鄉、黨:《周禮》二十五家為閭,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

③僚友:做官的同僚;執友:志同道合的摯友;交遊:一般朋友。

【譯文】

  作為官宦子弟,受命任職而不敢接受車馬之賜,因此州、閭、鄉、黨都認為他孝道,兄弟親戚都認為他和善,官場同僚都認為他仁慈,泛泛之交都認為他誠信。遇見父輩同僚,不讓上前就不敢上前見禮,不讓退避就不敢退下,不主動提問就不敢回答,這都是孝子的行為。

【原文】

夫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習必有業。恆言不稱老。

【譯文】

作為後輩小子,出門之前一定要稟明父母,回來以後一定要回復問安,在外交遊一定要有規律,研習學問一定要走正路。(在父母面前)要注意說話避免用「老」字。

【原文】

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五年以長,則肩隨之。群居五人,則長者必異席。

【譯文】

  對年齡超過一倍的人,要用侍奉父親的禮制來服侍;超過十歲的人,以兄長的禮節侍奉;超過五歲(不到十歲)的,可以與之並肩而行。眾人相聚超過五個人的,要為長者單獨設席。

【原文】

為人子者,居不主奧①,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食饗不為槩,祭祀不為屍②。聽於無聲,視於無形。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③,不苟笑。 孝子不服闇④,不登危,懼辱親也。父母存,不許友以死⑤,不有私財。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純素。孤子當室,冠衣不純采。

【注釋】

① 奧:室中西南角為奧,因其隱奧無事,故尊者處之。

② 槩:同「概」,限量。祭祀不為屍:孫希旦說,「父在而為屍,其父必與於祭,將以尊臨其父,為人子者所不可安也。」意思是說,子為代屍,必然要接受父親的祭拜,這於禮制上是不合適的。

③ 訾:zǐ,詆毀,指責。

④ 闇:àn,幽暗之處。

⑤ 死:指為朋友報仇而身死。

【譯文】

作為後輩,閑坐之時不居奧位,餐飲之際不坐中間,走路之時不佔中道,站立之際不堵門中。宴請賓客時不要插手於饌具的數量,祭祀先人時不要作為代屍。(即使)聽不見父母的聲音,看不到樣貌,(也要像)見到音容笑貌一樣(自持)。不要攀登高處,不要站在深淵旁邊,不隨便詆毀他人,不隨便譏笑別人。守孝道的人不背人做事,不登臨險境,是怕辱沒了親人。父母在世,不要答應為朋友兩肋插刀而死,不私自儲存錢財。作為兒子,父母在世時,穿衣戴帽不要都是純白色的。父母早逝,穿衣戴帽就不要全部是有紋彩的。

【原文】

幼子常視①毋誑,童子不衣裘裳。立必正方,不傾聽。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負、劍,辟咡②詔之,則掩口而對。

【注釋】

① 視:同「示」,以……示之。

② 劍:挾持。咡:èr,口旁,口耳之間。

【譯文】

對幼小的孩子要經常示之以正道,不要欺誑,童子不要穿裘服和厚重的外衣。站立時要端端正正,不斜著身子聽講。長者在拉扶的時候,要伸出雙手抓住長者的雙手。(長輩)背著或挾抱著,就應閉起嘴巴對著長輩。

【原文】

從於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遭先生於道,趨而進,正立拱手。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

【譯文】

  跟隨老師外出,不要越過道路與別人搭話。在路上遇見老師,應快步上前,垂手直立。老師和你說話就應當馬上回答,老師不說話就要快步退開。

【原文】

從長者而上丘陵,則必鄉長者所視。登城不指,城上不呼。

【譯文】

跟隨長輩登高望遠,就應當面向長輩所看的地方。登城的時候不指指點點,登上城頭不要大呼小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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