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發物」 煙、酒、蔥、蒜、韭菜、狗肉、羊肉、油炸食物、滷製品等能助熱動火,同時火容易耗傷津液,因此有發熱口渴、大便秘結等癥狀的人不宜食用。 動風「發物」 蝦、蟹、鵝、雞蛋、椿芽等有動風的作用,因此蕁麻疹患者、濕疹患者、中風患者不宜食用。 助濕「發物」 糯米、豬肉、麵食等具有肥甘黏膩之性,因此有濕熱、黃疸、痢疾等疾病者不宜食用。 積冷「發物」 冬瓜、四季豆、萵筍、柿子等具有寒涼潤利之性,因此脾胃虛弱者要慎用。
動血「發物」 白酒、胡椒、羊肉等具有辛熱入血、動血傷絡、迫血外溢之性,凡是月經過多、皮下出血、尿血等患者不宜食用。 滯氣「發物」 大豆、芡實、蓮子、芋頭、紅薯等具有滯澀阻氣、難以運化之性,因此腹脹、積食者不宜食用。 需要注意的是,「發物」確有發病的作用,但食用「發物」後不一定都發病,關鍵在於食物巧妙搭配。 中醫「發物」知多少 從朱元璋誅殺徐達的故事中,可以看到一個在中國社會廣為流傳、大家都耳熟能詳的說法——「忌口」。自古以來病人在看病時都會向醫生詢問,在疾病治?期間哪些食物不能吃?可見,在一般病人的心目中若要搞清楚「忌口」問題,首先必須了解「發物」。因為「發物」是我國傳統「忌口」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並世代流傳於中醫界和民間。例如,上述故事中的鵝即屬於所謂「發物」,是患有熱毒瘡癰者應「忌口」的。 「發物」一詞在我國不僅流傳於民間,而且更為臨床中醫師所重視,每每於處方之後囑咐有些病人治病時不要吃發物。關於「發物」的記載,最早可見於《黃帝內經》。如《素問·熱論篇》中記載:「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這段話提出的是在疾病治療中的飲食禁忌,即?天的「忌口」。並以患發熱性疾病的人,在初愈時即進食肉類可導致疾病複發,若吃得過多則可能引起「遺」這種併發症為例。可見這裡所說的「肉」和徐達吃的「鵝」具有同類性質。 後世的許多中醫古籍中都有此類食物的記載及其可能產生的不良後果。如《本草綱目》中記載的:「羊肉大熱,熱病及天行病、瘧疾後,食之必發熱致危。」《證治要訣·丹毒》中所謂:「有人一生不可食雞肉及獐錢動風等物,才食則丹隨發。」《醫學心傳全書》中稱:「毒病忌海鮮、雞、蝦發物。」《隨息居飲食譜》中稱:鵝「動風發瘡」;雞「多食生熱、動風」;豬肉「食助濕熱」;楊梅「多食動血」;芥菜「發風動氣」;胡椒「動火」;黑大豆「性滯壅氣」;蕎麥「發痼疾」。 《中國葯膳辨證治療學》中稱:「發物指能引起舊疾複發、新病加重的食物。」 所以現代的臨床中醫一般認為發物多是一些具有辛溫發散、溫燥助火、葷腥膩滯等性質的食物。當某類體質或患有某種疾病的人食用這一類食物,即可能產生髮熱、發瘡、發毒、動火、動風、助濕、生痰、動氣、積冷和加重病情、誘發痼疾等不良後果。比如,患有熱毒瘡瘍的人不要吃牛、羊、公雞、鵝等動物的肉;患有眼病的人不要食用大蒜、韭菜、滷肉等食?。目前,一些能夠引起西醫臨床診斷為變態反應性疾病(如蕁麻疹、濕疹、紫癜、胃腸炎、支氣管哮喘、過敏性休克等)的食物也被歸屬發物。這類疾病又稱為食入性食物過敏症。比如,有的人在吃了蝦、蟹等異性蛋白含量高的食物後即可能誘發蕁麻疹、濕疹等病。但實際上食用「發物」所致的不良後果常因食者的體質和所患疾病不同而具有明顯的專一性,即一種「發物」並不會導致所有食客都產生不良反應,往往只有一小部分人出問題。也就是說,「發物」的確定是有條件的,最應注意的是個人的體質和所患疾病的種類。 我們日常食品中的發物通常有以下幾類: 蔬菜類食物:如香椿芽、香蕈、香菜(芫荽)、辣椒、韭菜、芥菜、黃花菜、春筍、蠶豆、部分海藻類蔬菜。 佐料類食物:如大蒜、大小蔥、洋蔥、姜、花椒、胡椒、薤(野蒜)、五香、大料等。中醫認為上述兩類食物多具有辛溫發散,溫燥助火等性質,對於患有熱性病症(且無論虛熱或實熱)的人來說即為發物,如熱毒瘡瘍、惡性腫瘤、高熱不退、持續低熱等病患者最好不要食用。 水生動物類食物:如鯽魚、鯉魚、泥鰍等大多數魚類、河海蝦、河海蟹、貝殼類、淡菜、鮑魚等。 陸生動物類食物:如公雞、鵝、鴿子、羊肉?牛肉、狗肉、鹿肉、豬蹄、豬頭肉及燒烤、滷製肉類食品等。 中醫認為這兩類食物多具有溫熱昇陽、葷腥膩滯等性質,像患有陽熱偏盛類病症或脾胃病的人就不要食用。被診斷為高血壓病、高脂蛋白血症、糖尿病、更年期綜合症、癌症等病的患者也不要食用這些食物。 水果類食物:如菠蘿、荔枝、楊梅等。此類食物對於一些特殊體質的人來說即屬發物。如吃菠蘿可誘發「菠蘿病」;吃荔枝後可得「荔枝病」等。 各種酒類及含酒精飲料:中醫認為酒為辛熱、燥烈、有毒之品,性發散,能助火昇陽,很容易產生傷津損血等毒副作用。正如李時在《本草綱目》中所言:「酒,天之美祿也……痛飲則傷神耗血,損胃亡精,生痰動火。……若夫沉湎無度,醉以為常者,輕則致疾敗行,甚則喪邦亡家而殞軀命,其害可勝言哉?」說明酒的確具有發物的基本特性。凡患有陽熱偏盛類病症或對酒精過敏的人應禁飲。像被診斷為各種肝膽、胰腺疾病的患者則應絕對禁飲。 其實,我們日常的所有食物都有可能成為「發物」。因為有不少自己平素經常吃的食物,有時又可能引發疾病。如有時吃西瓜、梨等水果能引起腹瀉;吃油煎荷包蛋能誘發膽絞痛;吃紅棗可引起牙周炎等。可見,食物中「發物」的確是有條件?,例如很多人對酒過敏,有的人又可暴吃蝦、蟹等海鮮。故所謂「發物」既要因人而異,又要因病而異。而且,「發物」的不良後果出現常常與家庭遺傳、個體差異(過敏體質狀態)有關,並會受到季節氣候、膳食搭配、加工製作等外部因素的影響。 「發物」實際上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的食物,並不是什麼不可觸及的有毒物質。因此,對「發物」應該正確規避、合理運用。關於規避的問題前已述及。但就中醫而言,「發物」若用之得當又可能對另一些人或病症發揮其有益作用。如民間有哺乳婦應食具有「發奶」作用的食物,以促使乳汁的生成與分泌?而「發奶」的食物,則往往屬「發物」類,如鯽魚、龍眼肉、豬蹄、牛肉、羊肉等。民間口耳相傳的「紅糖薑湯」也屬發物,但對預防和治療秋冬季的寒性感冒的確有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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