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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靈糧】從婆媳到母女

  得1:1-18

  在我國,婆媳關係是家族關係中最棘手的問題,因此俗話說:「娘誇閨女不算誇,婆誇媳婦傳佳話。」在《得》中我們看到拿俄米和路得這對婆媳給我們樹立了一個婆媳和睦相處的典範。我們看《從婆媳到母女》。

  一.拿俄米和路得成為婆媳

  1.以利米勒全家遷往摩押:得1:1-2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

  猶大地伯利恆遭遇饑荒的時候,以利米勒帶領全家遷往摩押地逃荒,就這樣以利米勒一家來到了摩押,成為那地寄居的。

  2.路得嫁給猶大人瑪倫:得1:3-4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得4:10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客死他鄉之後,拿俄米帶著兩個兒子依然住在了摩押地,且不顧神不許與外邦人結親的律法(參申7:2-3),給兩個兒子從摩押地娶了妻子,路得有幸嫁給猶大人瑪倫。我們也看到,雖然拿俄米軟弱,但她在外邦還是有見證的,不然,就不會有外邦女子願意嫁入這個家。

  3.拿俄米和路得成為婆媳:得1:22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拿俄米是猶大人,路得是摩押女子,這兩個不同國家素不相干的人卻因著姻緣成為婆媳。人生何處不相逢?讓我們珍惜生活中出現的每個人,每一件事。

  二.拿俄米和路得親如母女

  1.拿俄米勸兒媳們回娘家去:得1:5-10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6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7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8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9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10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摩押之行,使拿俄米失去了丈夫,也失去了兒子,只剩下了拿俄米形單影隻的一個人,在這種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天無絕人之路,地有好生之德,神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給他們,伯利恆的饑荒解除了。因此拿俄米準備回自己的家鄉去,她顧念兩個兒媳的未來,就勸兒媳們回娘家去,另嫁他人。但因著拿俄米與兒媳們相處如母女,起初兩個兒媳都表示要跟著拿俄米回婆婆家鄉。

  2.拿俄米稱兒媳們為女兒:得1:11-14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12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13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14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拿俄米不願意連累兒媳們,就再次苦勸她們,向她們訴說苦情:自己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也不能再生養兒子。在拿俄米的苦勸下,大兒媳俄珥巴雖然終於與婆婆親嘴而別,但路得卻捨不得拿俄米,她們婆媳情深。拿俄米稱兒媳們為女兒,她也實在把她們當作女兒們對待。

  3.路得和拿俄米生死相隨:得1:15-18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16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7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18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俄珥巴走了,婆婆又來勸路得,然而,路得卻定意與一無所有、一無所能的婆婆生死相隨。如果是母女、父子、摯友或相愛的男女生死相隨,我們還能理解,但這裡是婆媳生死相隨,怎能不讓人更加感動呢?

  3.拿俄米和路得如母女:拿俄米和路得是婆媳,卻情同母女。

  A.路得跟隨拿俄米:得1:22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路得怎麼說,她也如何做,她跟隨婆婆由摩押地來到了陌生的城市伯利恆。拿俄米與路得回來後,她們已經不再是婆媳,而是母女了。

  B.路得拾麥穗養活拿俄米:得2:17-18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18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

  婆媳回來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吃飯的問題,人活著,就要吃飯,為了吃飯,路得到田間去拾取麥穗,來養活自己和婆婆。

  C.拿俄米顧念路得的婚事:得2:22-23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23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

  像母親顧念兒女的婚事一樣,婆婆拿俄米也顧念路得的婚事,她關切地詢問路得去誰的田間拾取麥穗了,當得知是波阿斯時,就告訴路得要常在波阿斯的田間,與他的使女們同在,因為拿俄米知道波阿斯:波阿斯不僅是拿俄米丈夫至近的親屬,也是個遵守律法,勇於承擔的大丈夫。拿俄米看得沒錯,求主讓我們能正確地認識一個人。

  D.拿俄米促成路得的婚事:得3:1-4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2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3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4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卧在那裡,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

  時機成熟了,拿俄米就按著猶大人的規矩教導路得,叫她去向波阿斯求婚。

  D.拿俄米作了路得兒子的養母:得4:13-17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14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15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17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

  在拿俄米的撮合下,波阿斯按著律法的規定娶了路得為妻,生子俄備得,拿俄米就作了這個孩子的養母。

  拿俄米與路得這對婆媳,如母女一般。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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