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辯證法的三大規律

辯證法是關於世界普遍聯繫和永恆發展的科學,是與形而上學根本對立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辯證法與唯物主義是統一的。唯物辯證法即「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它以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發展最一般規律為研究對象。唯物辯證法包括三個基本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對立統一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唯物辯證法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與形而上學根本對立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本文通過對唯物辯證法的三大基本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對立統一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進行了分析,說明我們要堅持唯物辯證法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論。

一、質量互變規律

1、量變和質變的界定

量變和質變,是一切事物變化的兩種基本形式。一切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質和一定的量,都是質和量的統一體。質是一事物成為它自身並區別於他事物的內部所固有的規定性。量和質一樣,也是事物所固有的一種規定性,它是事物的規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構成成分在空間上的排列組合等可以用數量表示的規定性。質和量是事物兩種不同的規定性,質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而量與事物的存在並不直接同一。任何事物都同時具有質和量兩個方面,是質和量的統一體。在現實世界中,不存在有質無量之物或有量無質之物,不存在無量之質或無質之量,質和量總是結合在一起的。量變和質變是一切事物變化的兩種基本形式,無論什麼變化,都可以歸入這兩類中的一種。

2、量變與質變相互聯繫、相互包含,並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首先,量變是質變的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在量變的過程中,事物的質的穩定性漸漸發生動搖,到了一定程度,就完全失去這種穩定,而突然引起質變。社會形態的變更,都是由生產力的量的變化引導到質的穩定性的破壞,使原來的生產關係不能適應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從而引起更高級的社會形態出現,這就是由量到質的變化。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就是說我們已經處於社會主義制度,這是質的方面;但我國目前又是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就是我們還是不發達的社會主義,我們所進行的改革開放,同樣是是為了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是一種量變的形式,通過長期的量變,逐步發展社會生產力,從而引起質變,使我們向發達的社會主義前進。所以,我們認為量變必須要有一個量的積累過程,質變必須由量變來規定其性質和方向。同時,質變是量變的結果,單純的量變不會無限地持續下去,量變達到一定程度必須引起質變,事物質變的發生絕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是量變的必然結果。

其次,質變鞏固著量變的成果,質變又引起新的量變。質的變化完成以後,事物就有了新的性質,並且又重新穩定下來,開始新的量變。我國經歷了八年艱苦抗戰,打敗了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可以說長期抗戰是量變,日寇最後投降是質變。日寇投降後中國人民又為中國的獨立、和平而進行新的鬥爭,即人民解放戰爭。新中國建立後,中國人民又為了實現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現在進行著偉大的改革開放的新革命,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所有這些變化,都是在新的性質出現以後開始新的量變。我們說,質變是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是新事物代替舊事物的飛躍過程。質變打破了限制量變的舊框架,這就是鞏固了量變的成果。同時,質變使量變在新的基礎上發生,使量變有了新的形式。

總之,量變是質變的準備,質變又引起新的量變。這樣交替發展,使事物不斷向著更高級的形態發展。這就是質量互變的規律。

二、對立統一規律(矛盾規律)

1、矛盾的含義

  作為唯物辯證法的範疇,矛盾是指事物內部或事物之間的對立統一關係,或者說,矛盾是反映事物內部或事物之間對立和統一及其關係的哲學範疇。所謂「對立」,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屬性、趨勢,又叫「鬥爭性」。所謂「統一」,是指矛盾雙方相互吸引、相互聯結的屬性、趨勢,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兩種情形:第一,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為前提,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第二,矛盾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相互轉化。這就要求我們要一分為二的看問題。

  2、對立統一規律(矛盾規律)的原理與方法論

  矛盾是客觀的,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並且每一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終的矛盾,即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這就要求我們要承認矛盾的普遍性與客觀性,敢於承認矛盾、揭露矛盾;還要善於全面分析矛盾,堅持兩分法,防止片面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個側面各有其特點。矛盾的特殊性表現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點;矛盾的特殊性還表現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發展階段各有不同的特點;矛盾的特殊性還表現為事物矛盾的雙方也各有其特點。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們,想問題、辦事情必須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處於從屬地位、對事物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賴、相互影響;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對我們來說,要善於抓住重點,集中主要力量解決主要矛盾;要學會統籌兼顧,恰當地處理次要矛盾。認識主要矛盾,就能夠抓住首先要解決的中心問題,就能夠提出工作中的中心任務。要正確的指導工作,就是要善於抓住一定時期的中心問題、中心任務,並使用最大的力量來解決它、完成它。中國有一句老話:「做事要分清輕重緩急」,這就是要用最大的力量來首先解決主要矛盾,而對於其它比較次要的矛盾,則必須在服從於主要矛盾的原則之下來加以解決。

矛盾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核心,我們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關係的原理,就要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

三、否定之否定規律

1、肯定與否定

任何事物的內部都包含著肯定和否定兩個方面或兩種因素。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維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這一事物為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否定的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滅亡的方面,即破壞現存事物使它轉化為他物的方面。肯定與否定是對立統一的辯證關係。首先,肯定和否定是相互排斥的;其次,肯定和否定是相互滲透的。

2、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規律所揭示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階段的歷史演化,是矛盾的每個極端向它的反面的轉化,是矛盾自我展開的綜合性、總括性的過程。最初,事物肯定因素佔主導地位,矛盾也就處於肯定階段。矛盾進一步展開,否定因素戰勝肯定因素,於是事物發生質變。此時,矛盾運動就由肯定階段進入到否定階段。這是事物發展過程中的第一次否定。在第一次否定的基礎上,事物的發展還要進行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才能解決前兩個階段之間的矛盾,既保留它們各自的積極因素,又克服它們各自的片面性,達到肯定方面與否定方面的對立統一,使事物在自我運動中得到充分的發展,呈現出事物發展的完整過程。

否定不只是轉變為反對的方面,而且保存著原來事物的某些積極的方面。舊的東西被否定了,轉移成另外的東西。但是,事物的變化是永遠不會停止的,新的東西又有它自己的矛盾,這矛盾的發展,又引導它再轉移成另外的東西,再被另外的東西所否定。否定之否定規律揭示了矛盾運動過程具有的特點,它告訴人們,矛盾運動是生命力的表現,其特點是自我否定、向對立面轉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規律構成了辯證運動的實質。

四、結語

唯物辯證法三個基本規律彼此之間的聯繫是一分為二的關係。基本規律、核心規律是對立統一規律,其他兩個規律都是對立統一規律的展開形式。因此,三者之間不是並列的關係,而是一分為二的關係。對立統一規律是其中的「一」。量變質變規律與否定之否定規律是「二」。否定之否定規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規律內部,屬於發展的連續性具有的客觀規律。

  眾所周知,現實中的矛盾分為兩種不同的形式:一種是具有直觀性的矛盾現象,此時矛盾雙方處在可以感知到的認識層次上。一種是必須通過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質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們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對於辯證法的規律來說,主要揭示出本質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點,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觀性的矛盾現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質自身內部的矛盾兩方面。這就是哲學規律具有的特點,上升到本質高度把握客觀存在的現象聯繫。

  其中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客觀存在具有的特點,任何事物內部都是矛盾的統一體,矛盾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源泉、動力。量變質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變化形式上具有的特點,從量變開始,質變是量變的終結。

  從認識層次角度上講,辯證法三大規律中,量變質變規律處在最外層,人們可以直觀地感覺到,因為它是以統一體的變化形式存在的客觀規律。其次是對立統一規律,它需要人們進行觀察和分析,因為它的認識深度從外部統一體上升到統一體內部的矛盾。

  對立統一規律比量變質變規律深入一層,相對來講,量變質變規律的特點如果相當於認識中的直觀性的話,那麼對立統一規律的特點就是相當於認識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規律的特點則是相當於認識中的間接性,按照康德的劃分方法,它們三者依次相當於感性、知性和理性。由於否定之否定規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點是隱藏在矛盾的內部,揭示了矛盾運動的本質。因此,否定之否定規律在理解和認識上都具有很高的難度。

轉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513b700100mqg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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