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婚姻家庭文化

雞眼為證苗族人在選擇結婚良辰吉日時,南方父母一定與媒人同赴女方家商定。女方家殺公雞一隻,煮熟之後,雙方共同觀看雞眼,此禮儀一般在深夜舉行。如果雞的雙眼全睜或全閉,則表示吉利;如果雞眼一隻睜著一隻閉著,則認為不吉利。看完雞眼,雙方就開始協商婚期,一般訂在「午日」或「子日」,苗民認為這兩個日子是大吉大利之日。新娘用左腳跨進屋門並隨手將從娘家帶來的花傘交給新郎的妹妹,表示新娘已成為這家的新主婦……隨著一陣清脆的鞭炮聲,新娘在嫂嫂以及其他親友的陪伴下來到新郎家,嫂嫂幫新娘提一個花衣藍,帶一把花傘……婚禮的地點在施洞鎮所在地的芳寨村,25歲的新郎叫劉文斌。新娘張秀美,今年23歲,來自附近的白亭子村,他們是幾年前在「姊妹飯節」上相識的。新娘進門前,先由新郎家的一位中年婦女幫助「洗塵」,用一塊蘸有清水的新面巾,在新娘的腳上揩一揩。接著新娘用左腳跨進屋門並隨手將從娘家帶來的花傘交給新郎的妹妹,表示新娘已成為這家的新主婦,並寓意早生兒在前。新娘進屋後,其他送親的人才能陸續進入。結婚儀式主要有「挑喜水」、婚宴組成。典禮在新郎家的堂屋舉行。堂屋正中的一張長桌上放有米酒、糯米飯、魚、豬肝等食品。「祝願新郎新娘相親相愛,養女象花朵,生兒多如浮萍……」主持的長者先倒一點酒並捏少許食品丟灑在地上,以示祭祀祖先,接著用苗語對新郎新娘進行祝福。然後,端一碗酒並再捏少許食品獻給新娘,新娘只是用嘴表示一下,即由嫂子代理。「挑喜水」在結婚典禮後進行。村邊的清水江邊,新朗的妹妹帶領並用木瓢裝水。第一瓢表示吉祥如意;第二瓢表示富貴榮華,第三瓢表示兒女成群。雖然只限裝三瓢,但新郎的妹妹卻故意拿了把大木瓢,把水桶裝得滿滿的,由此鑒定新娘會不會換肩、腰身是否有勁、腳步是否輕盈。新娘「挑喜水」時,許多群眾都來看熱鬧,紛紛給新娘出難題並進行挑逗,引來陣陣歡笑。「挑喜水」持續約半個多小時。「挑喜水」後的婚宴是婚禮儀式中最熱鬧的場面,也是最大的一項開支。主人共殺了兩頭豬、一頭牛、幾十隻雞,還準備了幾百斤水酒,要花上3000多元,相當於這個家庭幾年的收入。婚宴在街心廣場舉行,廣場上搭建了10多排20米左右的長桌。參加婚宴的有幾百人,他們大多穿嶄新的民族服裝,尤其是中老年婦女,穿的幾乎一致。婚宴的食品主要有「姊妹飯」、豬肉片、清蒸雞等。席間,新郎家的人包括新郎、新娘要向客人們輪番敬酒,客人們要向主人回贈一些錢或土布作為禮品。婚宴一直持續到下午4時多才結束。結婚當天,新婚夫妻不能同居,一般要往來一段時間(約兩三個月)才能住在一起。否則就會遭當地人的恥笑雞眼為證苗族人在選擇結婚良辰吉日時,南方父母一定與媒人同赴女方家商定。女方家殺公雞一隻,煮熟之後,雙方共同觀看雞眼,此禮儀一般在深夜舉行。如果雞的雙眼全睜或全閉,則表示吉利;如果雞眼一隻睜著一隻閉著,則認為不吉利。看完雞眼,雙方就開始協商婚期,一般訂在「午日」或「子日」,苗民認為這兩個日子是大吉大利之日。新娘用左腳跨進屋門並隨手將從娘家帶來的花傘交給新郎的妹妹,表示新娘已成為這家的新主婦……隨著一陣清脆的鞭炮聲,新娘在嫂嫂以及其他親友的陪伴下來到新郎家,嫂嫂幫新娘提一個花衣藍,帶一把花傘……婚禮的地點在施洞鎮所在地的芳寨村,25歲的新郎叫劉文斌。新娘張秀美,今年23歲,來自附近的白亭子村,他們是幾年前在「姊妹飯節」上相識的。新娘進門前,先由新郎家的一位中年婦女幫助「洗塵」,用一塊蘸有清水的新面巾,在新娘的腳上揩一揩。接著新娘用左腳跨進屋門並隨手將從娘家帶來的花傘交給新郎的妹妹,表示新娘已成為這家的新主婦,並寓意早生兒在前。新娘進屋後,其他送親的人才能陸續進入。結婚儀式主要有「挑喜水」、婚宴組成。典禮在新郎家的堂屋舉行。堂屋正中的一張長桌上放有米酒、糯米飯、魚、豬肝等食品。「祝願新郎新娘相親相愛,養女象花朵,生兒多如浮萍……」主持的長者先倒一點酒並捏少許食品丟灑在地上,以示祭祀祖先,接著用苗語對新郎新娘進行祝福。然後,端一碗酒並再捏少許食品獻給新娘,新娘只是用嘴表示一下,即由嫂子代理。「挑喜水」在結婚典禮後進行。村邊的清水江邊,新朗的妹妹帶領並用木瓢裝水。第一瓢表示吉祥如意;第二瓢表示富貴榮華,第三瓢表示兒女成群。雖然只限裝三瓢,但新郎的妹妹卻故意拿了把大木瓢,把水桶裝得滿滿的,由此鑒定新娘會不會換肩、腰身是否有勁、腳步是否輕盈。新娘「挑喜水」時,許多群眾都來看熱鬧,紛紛給新娘出難題並進行挑逗,引來陣陣歡笑。「挑喜水」持續約半個多小時。「挑喜水」後的婚宴是婚禮儀式中最熱鬧的場面,也是最大的一項開支。主人共殺了兩頭豬、一頭牛、幾十隻雞,還準備了幾百斤水酒,要花上3000多元,相當於這個家庭幾年的收入。婚宴在街心廣場舉行,廣場上搭建了10多排20米左右的長桌。參加婚宴的有幾百人,他們大多穿嶄新的民族服裝,尤其是中老年婦女,穿的幾乎一致。婚宴的食品主要有「姊妹飯」、豬肉片、清蒸雞等。席間,新郎家的人包括新郎、新娘要向客人們輪番敬酒,客人們要向主人回贈一些錢或土布作為禮品。婚宴一直持續到下午4時多才結束。結婚當天,新婚夫妻不能同居,一般要往來一段時間(約兩三個月)才能住在一起。否則就會遭當地人的恥笑 苗族的結婚禮俗編輯: | 來源: | 標籤:苗族 結婚 禮俗 | 發布時間:2010-2-10苗族是一個富有古老文明、講究禮儀的民族,在結婚禮俗方面更是有自己鮮明的特色。苗族是一個富有古老文明、講究禮儀的民族,在結婚禮俗方面更是有自己鮮明的特色。正大光明去"遊方" :苗族的婚姻比較自由,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分的社交自由,父母一般不干涉,每逢節慶趕場的日子,他們便利用聚會的時機對唱情歌、談情說愛、互訴衷情。這種婚前戀愛的方式在黔東南稱為「遊方」。遊方是黔東南一帶苗族青年男女自由戀愛的一種傳統習俗。遊方的地點各地除每個村寨設有固定的「遊方坡」外,還可選在離村寨較遠的河岸、撟頭、田間或花木叢生、風景宜人的山谷去進行遊方活動。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規榘,青年男女遊方的地點必須在公開的地方進行。如果在隱蔽的地方進行這一活動,一旦被人發現,就會認為是不正當的行為,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新婚當夜不同房:經過一段時間的遊方後,如果雙方情投意合,通常是互贈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私下訂婚。私下訂婚的男女到了約定的婚期,男方就邀請幾個夥伴到女方寨子「遊方」,順便將女子帶回家中。按照習慣,新婚夫婦當夜不能同房,新娘要由男方的姑嫂陪伴過夜。第二天,男方托媒人攜帶禮物去女家提親。如女方同意,便收下禮物,宴請媒人。隨後,女方備一份與男方相等或稍多的禮物回贈男方。男方得知女方贊成這門親事,便設宴招待前來祝賀的親戚朋友。新婚後不落夫家:過去,黔東南地區的苗族在新婚後有「不落夫家」的習俗。新娘結婚不久便回娘家居住。屬於父母包辦婚姻的新娘,在舉行結婚儀式的當天或次日,即回娘家居住。住娘家的時間,未成年的早婚婦女一般是六七年,成年婦女一般為三四年。在此期間,僅僅在農忙和重大節日,或遇到夫家喪事時才可暫回夫家居住挑喜水,新娘嫁到夫家的第三天拂曉,由小姑領著去井邊挑喜水,挑喜水不能摔倒,摔倒視為不吉利木製不能挑滿,以防溢出,溢出視為將子孫丟掉。挑喜水,禁忌遇到過路人,遇人視為不聚財,新娘通過挑喜水,便可參加勞動,挑喜水後,夫家房族中各戶都備佳肴輪流請新娘作客吃一餐飯。 報親,新娘到夫家的第三天,由夫家父母托兩位善於言辭的男性長者到女方家報信,謂之報親。一是與女方家父協商聘禮及辦喜酒等事宜,二是把新娘的嫁妝挑到夫家。報親時,雙方父老言談均用極含蓄深奧的對偶句理詞交談。解放後,逐漸改用通俗話交談。今有部分人家於接新娘之當晚便與女方家協商聘禮及辦喜事兩件大事,新娘嫁衣首飾一次挑回新郎家。 回門,新娘嫁到夫家第十三天回門,回門頭天,新郎家舉辦酒席,宴請親朋好友「喝媳婦酒」,歌舞通宵。回門當天,新郎家選派一人率8至20人男性青、壯年, 用新的杉木扁擔,新籮筐、新布口袋,挑著豬肉、糯米、綢緞、棉花、絲線、小包食鹽、幾兩茶葉等以及新娘的衣裙送新娘回門,是是,女方家也大辦酒席,接待男方來客和宴請親友,謂之「喝姑娘酒」。於大門口設卡,凡賓客至,均須喝乾所規定數量之酒方可進門。喝酒、唱歌、間或跳銅鼓舞、板凳舞通宵。次日,善歌婦女向送親客索討茶水錢,且於鼻樑上畫鍋煙一道,送親客才回歸。 女子婚後居娘家,每年2月和插秧、 打穀或夫家有婚喪大事,才接來小住幾天,每次不超過十三天。孕後,多住夫家。生育後,便長住夫家。新媳婦於古歷2月、 插秧和打穀後回娘家,夫家備有粽粑及糖果、雞等禮品送回。插秧節送之粽粑,分母子粑和普通粑三種。母子粑以幾斤糯米包做兩個,另做幾個小粽粑附於母粑上,再插上彩三角旗多面,結實裝好一挑。意為生兒生女,人丁興旺。新娘此三次回娘家,由夫家邀請房族中三五個長者送往,親家則殺雞殺鴨盛情招待,邀請房族作陪,席中且歌且舞,通宵da旦,兩天苗族婚姻家庭文化時間:--一、自由戀愛,以歌傳情以歌傳情是苗族的重要習俗。大多數苗族戀愛是自由的,他(她)們通過「走寨伴妹」(亦稱「走寨」)、「踩月亮」、「跳坡」等方式相互交往、認識,建立友誼,培養感情,定下終身。「走寨伴妹」一般在晚上,一群男青年到某一個女青年家,男青年坐在火塘的一邊,女青年和她的女伴坐在另一邊,互相聊天、對歌,兼有苗笛伴奏,男女一問一答,直至深夜。通過對歌互相物色對象,互訴衷情。天長日久,姑娘「相准」了自己的對象後便用花帶傳情、銀鐲定婚。花帶是姑娘精心製作的,可作褲帶,可作帽繩,也可用來背鳥槍袋。贈送花帶是私下裡進行的,在沒有旁人在場的時候,姑娘悄悄將花帶遞給自己相準的男青年或是在男青年不易察覺的情況下偷偷將花帶塞進男青年的衣袋裡。花帶送出後,女方並不要求男方立即表態。男方也不會立即表態。姑娘送的花帶,對方必須接受,否則被認為不禮貌,且得到花帶之後要秘密地收藏起來,連父母也不讓知道。接受花帶之後,如對姑娘有意,也不一定要向姑娘表白一番,只要從此勤登姑娘的木樓,常與姑娘做伴,姑娘心裡也就明白了,於是第二、第三條花帶也就陸續地送到了男青年的手裡,愛情之花便越開越絢麗。如果男方不同意,也不必向姑娘解釋,只要從此少登姑娘木樓,言談不要添蜜加糖,日子久了姑娘心裡自然明白,決不會再給男方送第二、第三條花帶。此外,花帶還有另一用途:當外村來訪的客人離去時,姑娘們三五成群地公開將花帶送給客人,這只是一種友誼象徵,並無擇偶之意。www.findart.com.cn二、銀鐲訂婚男女青年經過花帶傳情之後感情越來越深,接著就要交換信物,訂下終身。交換信物多數是在「走寨」到深夜時悄悄進行的。如男方主動,則手摸女方手上的銀鐲,然後脫下銀鐲戴在自己手上或藏到衣袋裡。女方若同意,則將對方的包頭帕巾取下來,戴在自己頭上或拿在手裡。如男方沒戴頭帽,則以衣服代替。這就是「銀鐲定婚」。苗語稱為「都芒」。私定終身之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保密的,到了一定時候才告知父母,沒有別的情況,父母一般不反對。正如苗族古語所說:「父子不同班,母女不同輩,塞水水長流,堵風風常吹,後輩的事後輩定,和和氣氣度世人。」因此,定婚時既不要父母之命,也不用媒妁之言。花帶傳情、銀鐲訂婚的方式主要流行於融水三江等地區。www.findart.com.cn在隆林等苗族聚居區,婚戀風俗則別具特色。他們主要採取「踩月亮」、「跳花」(「跳坡」、「比腰帶」)、「搶頭巾」、「喝定情水」、「血誓定情」等方式進行婚戀。而且在男女定情之後還要經過「說媒」才能做最後決定。「踩月亮」 踩月亮是隆林苗族青年的一種戀愛方式,多在農閑夜間進行。晚飯後,青年男子三三兩兩伴著明月,吹起洞蕭、口琴等樂器往自己理想的寨子去會姑娘。寨上的姑娘聽到蕭聲、琴聲後,必主動出來迎接,在村邊對歌傳情。並進行比頭巾等活動,以此加深了解,增進友誼,以至發展為愛情。 www.findart.com.cn「搶頭巾」、「喝定情水」 這是隆林苗族青年的一種戀愛方式。每年跳坡節(將在節日部分介紹)或趕街,當活動到剩下一幫青年男女時,某男青年看中了某女青年,就委託自己的男友(此男友認識女方)去搶女方的頭巾,女的跟著追上來,到寂靜無人的地方,經男方介紹認識,如女方同意,便可進行初戀。經過初戀,加深了認識和了解,加深了感情。到了熱戀之時,男女相約到水溝或水井邊,姑娘用雙手捧水給小夥子喝,並交換信物,算是定了情。偏苗稱為「喝定情水」。紅頭苗則以血誓定情。即男女找到了自己稱心的對象以後,便背著父母和同伴,手拉著手來到泉水邊,小夥子捧起一捧水,姑娘取下頭上的銀針或竹籤,輕輕刺破小夥子左中指,讓血流進手捧著的泉水中,然後姑娘含情脈脈地連喝三口。接著姑娘用手捧水,小夥子刺破女的右中指,滴血於水中,照喝三口,這就是生死相依的「血誓定情」。現在紅頭苗青年中還有人實行這種儀式,但不需要刺破手指,只喝泉水,表示愛情像泉水一樣清純,像流水一般長久。www.findart.com.cn三、說媒定親苗族自由戀愛是普遍的,而且相當一部分苗族經過男女私自定情後便算數,不需要說媒定親。但亦有一部分苗族地區的苗族還要經過說媒定親這一關卡。而各支系苗族的說媒各具特色。偏苗在自由戀愛的基礎上,男家派兩個媒人到女家說親,去時必須帶兩隻雞,一壺酒。如女方同意,殺雞招待媒人,就算訂了親。白苗經過自由戀愛,男方如看中女方,就帶著一把雨傘或雨帽掛在女方屋裡的某一地方,什麼話也不說就回家。過兩天後,男家才派兩個男媒人到女方家。如女家同意,就殺雞招待媒人。如不同意,媒人不得進女家門,只能在門外站著,女家主人給媒人喝半碗酒,送回雨傘或雨帽,打發媒人回家。這種習俗一直保留至今。www.findart.com.cn紅頭苗青年經過戀愛後,男方將自己意中人告訴兄長,家人知道後派一人去向女家預告,說某日要派媒人來說親,然後男女兩方各請兩個男性媒人(媒人必須是有威望,能主事,能說會道且妻子健在的)。然後男方的媒人帶一壺酒,背一把用新頭巾捆綁好的雨傘去女家說親。到女家後,把傘掛在中柱上,把帶來的酒倒在一個碗里,然後唱問親歌或說問親話,接著把酒遞給女方父親,如女方父親拒接這碗酒,則婚事告吹;如女方父親愉快地接受這碗酒,則表示同意這門親事。然後女方家殺兩隻雞(一隻公雞一隻母雞,必須是紅黃色雞),招待媒人,並請自家的兩位媒人作陪。男女雙方一面飲酒,一面商議婚事,而女方父母卻迴避參議,當有重大問題不能決斷時方請示女方父母決斷。www.findart.com.cn花苗定親方式獨特,男方看中某家女子後,就請來一位本族的男子做媒人,殺兩隻雞(一隻公雞一隻母雞)招待他,首先將熟雞斬下四隻腿,請媒人吃完雞腿肉,留下雞腿骨裝進口袋裡,帶到女方家。女方亦同樣請來媒人,也殺兩隻雞(一隻公雞一隻母雞),同樣取出雞腿骨與男家雞腿骨相比較,如雙方雞腿骨洞眼較一致,雙方即同意聯姻,這種習俗稱之為「對雞骨卜卦定親」。這種定婚方式,一直保留至今。建國前,西林苗族有「石子定親」之俗:男女戀愛後,男方派遣媒人到女家,放一顆石子在女家香案上,默不做聲而去。女家父母見石子知情,問女兒所愛是誰,女兒以實告之。次日,媒人再往女家,如見石子仍在香案上,便知女家有意,連忙告訴男家牽牛送到女家作聘禮,婚事就算定下。如石子已撤走,即表明女家不同意,媒人即知趣不再提親。此俗建國後已不流行。www.findart.com.cn無論何種方式的說媒定親,都可歸入下列兩種情況之一種。一種是父母尊重子女的選擇。男女私自定婚,這一類「說媒定親」與封建倫理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本質的區別。大部分苗族地區的婚姻屬於這一種,但也有部分苗族地區戀愛自由,婚姻卻不自主,在定親中父母起決定作用,屬包辦婚姻性質。這種包辦婚姻形成的原因之一是封建迷信思想作怪,如認為「八字不合」、「門不當戶不對」、「某家族有鬼,不能聯姻」等。建國前,草苗有「人盤烏」,「人盤的」(侗語譯音)的說法。「人盤烏」譯作漢語為「上一層的人」,草苗認為這一類家族是純凈的,可與之聯姻。「人盤的」直譯為「下一層的人」,他們認為這類人會放鬼,不能與之聯姻。在這種迷信思想指導下,一些家族平白無故地受到歧視,造成了同族人之間的不團結和被歧視家族的青年難找對象。另一原因是由於陳規陋習,如「姑表婚」(舅舅的兒子首先有權娶姑姑的女兒為妻),禁止與外族通婚等。這種包辦婚姻拆散了不少有情人,造成了婚姻悲劇。苗族地區的婚姻多屬於第一種,即自主婚姻為主,說媒定親為輔。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苗族聚居區地處僻遠,受封建禮教影響較少,民風純樸。因而婚姻戀愛環境相對寬鬆。www.findart.com.cn四、接親送親苗族接親儀式相對簡單,越邊遠的苗區越簡單。形式雖簡單卻別有一番情趣。苗族接親多在夜間。融水等地苗族姑娘出嫁前,媽媽贈給姑娘3筒米(1斤半)、3筒酒(1斤半),米由姑娘背,酒由來人提,意思是預祝以後「禾滿倉」、「酒滿缸」。另外還要包3包糯米飯(每包約4斤),1包送新郎,2包送接親者。按當地習俗,接親1男1女共2人。接親人長相要好,男女齊全,年齡在30至40歲之間。送親的人數為雙數,一般2至4人,多的10人、12人,送親的人都是未婚青年。www.findart.com.cn姑娘出嫁時,拉來樹枝木根,置於新娘經過的路口或者巷口「攔路」,還在旁邊擺上一小圓桌,桌上置壺放杯,準備好茶水,謂之「攔新娘」。當新娘經過時,男青年個個伸手向新娘要「心意錢」,有的還唱起了攔路歌。歌詞的大意是:我們共一個寨,同飲一眼泉,少時同放牛,大來同做伴,趕坡同條路,拉鼓同條繩,跳舞同笙歌,唱歌同支笛,如今啊,鳥去留空籠,花飄留枯枝,妹去板凳涼,我們冷凄凄。直唱到新娘百感交集,淚水撲簌。新娘掏出錢,一角或幾角分給男青年,男青年倒了茶水給新娘喝,又唱了許多令人心碎的歌,然後才撤去路障,給新娘放行。新郎接親儀式是:在新娘到來之前,新郎所在村寨的部分群眾從山上砍來細竹雜枝,扛來嫩草樹葉,在新娘經過的路上擺下簡易的「路桌」,三桌五桌,十幾二十桌不定。新娘來到新郎村寨附近和進入村寨後,還有「分喜飯」的習俗:新娘出門前,娘家事先準備好一擔糯米飯和一些酸魚酸肉。當新娘經過時,負責分喜飯的人逐一分飯,一「桌」一小坨糯米飯,一丁點酸魚或酸鴨。且分且走,擺「桌」的人隨後收肉收飯,儘管人群混亂,決不會發生你搶我奪的情況。且「喜飯」只是一小點,不圖吃飽,只是圖個吉利。沿途分了喜飯,到了新郎寨子的蘆笙坪,新娘還要逐個向眾鄉親敬酒,分飯分肉。之後才進新郎家。新娘進屋,新郎的家人要迴避,意思是避免日後與新娘發生矛盾。新娘進門前要脫掉草鞋,輪流伸出兩隻腳,在特地燃起的一束火把上烘了又烘,叫做「烘腳暖身」。接著再穿上草鞋,跨門坎走進火塘,在事先準備好的3張凳子中間的一張新凳子上面朝東方坐下(苗族人認為他們的祖先來自東方),其餘兩張凳子由陪娘坐。坐了一會,才將新凳子收去,永久收藏,換上舊凳給新娘坐。此時家人才能會面。第二天上午請族上親戚吃便飯,晚上有遠道來客,一般人家也只是殺只雞,燙只鴨,外加酸魚酸肉招待。有些人家乾脆不辦酒,請自家兄妹將新娘接來就算完事。只有富裕人家才辦大酒,「分喜飯」。有趣的是,苗人通知舅舅喝喜酒是用酸魚作「請帖」的。舅舅們接到外甥送來的一條酸魚,就辦禮品前去祝賀。要是接不到酸魚「請帖」,說明婚事從簡,舅舅們也不追究。新娘到新郎家只待半天或一天,即由人送回娘家長住。www.findart.com.cn龍勝縣的苗族新娘出嫁時由胞兄弟從側門引出,新娘帶出一把筷子,出門後側身丟掉,以示不帶娘家家產出門。在民國前,當地苗族還有「倒煞」、「唱攔路歌」、「過鵲橋」之俗。迎親路上,當女方近男家時,由一人舉刀砍雞,沿途灑血,以拒鬼邪進屋,稱之為「倒煞」。在新娘進屋前,於門口設席擺酒,對唱3、5首後,舉杯飲酒,互相祝福後將席引入中堂,叫做「唱攔路歌」。新娘入室,男方家於中堂點起一盞7根燈草的「七星燈」,作迎仙女下凡之象徵。燈上用篩罩住,扶新娘跨過「七星燈」。另於火塘地上,用陪嫁扁擔纏繞5尺紅布,兩端系紅線各吊1枚銅錢,架成「鵲橋」(或金橋),扶新娘過橋,象徵牛郎織女相會。新婚之夜還有「吃笑雞」和搶「鋪床鴨」之俗。晚飯後於堂邊設一桌筵席,將「倒煞」留下的公雞煮熟,置席上,請伴娘吃,男方家擇代表陪席,邊取笑邊進食,有裝鬼臉的,有畫花臉的,有用雞骨、雞頭、雞腳偷掛在他人衣腳的,以此取樂,稱為「吃笑雞」。於新娘進門前,請兩名父母雙全,已生兒育女的年輕婦女為新娘鋪床安枕,晚飯後,由執事人將辦好的全鴨當眾酬謝鋪床婦女。但先被男青年搶走,引起女青年不滿,形成男女搶「鋪床鴨」之爭。但實際不是爭吃,而是為了取樂,造成喜慶氣氛。酒歌賀喜是婚慶的高潮。堂中擺幾張桌,桌上有茶、酒、瓜子等。賓主圍坐,互相對歌。先由男方歌師唱3至5首,女方歌師接唱,每完一段,一唱眾和,眾人「抬歌尾」,氣氛熱烈,往往通宵達旦。www.findart.com.cn隆林等地苗族有迎親送親「包午飯」和敬酒「過三關」的習俗。隆林苗族一般都是遠婚,故迎親、送親均有「包午飯」之俗。如清水苗迎親時男家給迎親隊伍包午飯,送親時,女家父母也給女兒包午飯,其中有糯米飯一包,熟雞兩隻(一隻作午飯菜,一隻留到新郎家作新娘次日早飯菜),還有若干串熟豬肉送給迎親人員作午飯。午飯原是為女兒遠嫁而包的,後作一種習俗,無論遠近都要包午飯,此俗保留至今。新娘接到家後,次日男方要辦喜酒,眾親友來祝福需接受新郎家敬六碗酒,俗稱「過三關」:第一關是客人到門外時敬兩碗酒,第二關是進門後敬兩碗酒,第三關是客人掛完賀掛、賀鏡後再敬兩碗酒。酒量小者,往往進門必醉。www.findart.com.cn「草苗」的接親儀式更為奇特。由新郎帶一知心男友於夜深人靜之時將新娘悄悄接回,路上還不能與人碰面。新娘到男方家後,先由家婆陪同到同一家族不同姓氏的親戚朋友家吃油茶,然後親戚朋友一家接著一家請新娘吃飯或吃油茶,幾乎全村人都請遍(吃只是個意思,不一定吃飽,有時一天數家相請)。新娘還要送給家公家婆每人一套衣服,對於至親的叔伯兄嫂弟妹則每人送一件禮物,或一條腰帶,或一條頭巾,或一件衣服,一條褲子。與此同時,新郎家請親戚朋友吃飯或者喝油茶。一般年底接新娘,第二年初四送新娘回娘家。送新娘者2—6人(成雙數),送親者在新娘家住5天,輪流到各家各戶吃油茶。www.findart.com.cn三江苗族婚後次日舉行新娘「挑水」儀式,稱為「挑金水」。挑水時,男方家族中的一位姑娘引路,新娘一般只挑六七瓢水,回家路上要鳴放鞭炮。河池地區的苗族結婚後3日,新娘偕同新郎回娘家。新郎挑去糯米飯和一隻已殺死未脫毛的雞。當天晚飯前,將雞毛拔去,洗凈,放入鍋中與糯米一起煮,有多少人就放多少碗水,煮成雞湯糯米粥,飯前每人吃上一碗。正餐時女方家另殺一隻雞招待新郎,把雞切成4塊,新郎新娘一定要吃完。新娘在娘家住一夜後即返回,從此以後便可以同房生兒育女。www.findart.com.cn有的地方的苗族在迎親時還要送「母奶錢」和「舅爺錢」。如融水苗族的「母奶錢」開始定得很高,經商議,改為7頭牛,再改為3頭牛,又改為1頭牛和1隻羊,第四次商議,改為三兩六錢銀子。媽媽們說多了,經第五次商議,改為一兩六錢銀子。上述規矩至今仍在苗族地區中流行。但有的地方仍送三兩六錢銀子,據說這是因為在第五次商議時,有的村寨代表遲到了,不懂新規定,仍按舊規矩辦。www.findart.com.cn五、不落夫家儘管各地苗族在接親時各有自己的特點,但他們也有一些共同特點:一般在夜裡接親,一般人家婚事從簡。新娘不坐花轎不騎馬,步行到郎家。進門時,家人迴避,入門不用拜堂不用行禮。婚後回娘家長住(不落夫家),逢年過節或農忙時才回夫家住上三五天。一般在一年後才長住夫家。此俗在融水、三江、龍勝等桂北地區的苗族中盛行。如龍勝縣偉江的苗族,40年代女子婚後不落夫家的佔二分之一。融水苗族則更為普遍。新娘在婚日當天或第二天即趕回娘家長住。逢重大節日(如苗年)或農忙時,由夫家派人去接新娘來。開始時住上三五天即走。有的村寨規定:新郎是大哥,新娘住三夜;新郎是第二,新娘住五夜;新郎是老三,新娘住七夜;新郎是老四,新娘住九夜……無論住幾天,新娘不洗碗碟不洗筷,不端蒸籠不端飯,也不架鍋上灶,認為操了上述家務,就不能再回娘家。過去長住娘家時間有一年、兩年以至三年的,建國後已逐步進行改革,住娘家時間越來越短,有的甚至短到一周。有的地方婚後即住夫家。苗族「不落夫家」習俗形成的原因有二:(1)過去苗族盛行早婚(一般16歲左右),姑娘尚小,她們不願意過早生兒育女,擔負沉重的家庭負擔,她們留戀姑娘時的生活。如不落夫家,她們還可以照樣參加蘆笙踩堂等活動。(2)她們對娘家感情極為深厚,留在娘家時間長些,可幫娘家多幹些活,報答父母育養之恩。www.findart.com.cn六、攜婚、偷婚、逃婚、搶婚廣西一些苗族地區還有攜婚、偷婚、逃婚、搶婚之習俗。經熱戀後,男方秘密將女方攜帶到男方家,然後通知女方父母,再舉行迎親儀式,稱之為「攜婚」。如建國前隆林各族自治縣自稱[moN 53pu 33 ],漢譯「孟布」,別稱為素苗的苗族就有攜婚之俗。經過熱戀後,男方秘密攜帶女方回家,同居7天後派人到女家報信。女方父母知道後,一面說些責怪的話,一面告訴報信人轉告男方,要若干酒和彩禮。男家再擇吉日,帶上酒和彩禮,偕新娘一道回娘家,宴請親戚朋友後,新郎新娘轉回夫家,直到新娘生孩子以後,娘家才送去嫁妝。居住在南丹自稱「仡磨」的苗族也有攜婚之習俗。青年男女經過自由戀愛,加深了感情,覺得可以結婚了,便約定時間、地點,由男方帶一同伴在夜間去女方家寨邊,把女方悄悄接到男家(女方家人不一定知道),到第三天,男方殺一頭小豬,割下頭和3條腿,請族上兄弟送到女家去報親。報親者在女家受到熱情接待。報親回來後,男家還要在10天內,又請族上兄弟把一籮筐糍粑,一籮筐糯米飯,一掛臘肉(2公斤左右)送到女家認親。女家事先得到通知,備一桌酒菜到寨邊迎接,席地而飲,然後就地告別。由女家的人將男方送來的禮物挑回女家。幾天後,女家也請族上兄弟將一籮筐糍粑,一籮筐糯米飯,一掛臘肉送往男家,表示承認這門親事。男方也照例在寨邊擺酒肉招待來人。席散,由男家人將禮物送回家。從此這對青年的夫妻關係就算成立。往後遇節日或娘家有要事才回娘家走走。www.findart.com.cn別稱「草苗」的攜婚習俗有所不同攜婚之前女方父母已知曉,而偷偷接走新娘不與新郎同居,辦完婚事後即回娘家長住,攜婚方式有的人也稱之為「偷婚」,但這是在父母認可的情況下「偷」,形式上是「偷」,實際上不是「偷」。真正的「偷婚」主要有下列兩種情況:一是男女鍾情,雙方父母也認可,但男方家窮,無法置辦彩禮,便悄悄將新娘接回男家。五至七天後,姑娘才回娘家,婚事就算辦成。直到生下第一個孩子,男方才備辦一點酒肉,由家人帶去孝敬女方父母;第二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鍾情,但女方父母不同意,男方便悄悄將姑娘接走,數日後派人來告知女方父母,並徵詢意見,有當即承認的,也有不同意的,屬於後者,則姑娘不回娘家,雙方互不往來,待女方父母氣消了才重歸於好。以上兩種情況也有人稱之為「逃婚」或「搶婚」。www.findart.com.cn真正的「逃婚」屬於另一種情況,即男女鍾情,男女雙方不願屈服於父母及親友對他們的婚姻關係的干預而採取逃避手段,避開家庭壓力自行組建家庭的一種自主婚姻形式。有的逃婚男女採取逃到外地謀生,逃到異地後往往得到當地苗族的熱情接待,有的甚至分出一些公田公地給他們耕種。搶婚是一種強迫婚姻。某個青年看上了某個姑娘,不問女方是否同意便與之結為夫妻,就邀若干個小夥子,使用強迫手段把姑娘搶到自己家中,過三天後,才由男方家派媒人去說親。此種婚姻,有部分也成功,男女青年也同意結為百年之好,雙方父母也不反對。但是,一部分是失敗的,既遭姑娘的反對,也遭到女方父母的反對。往往造成女子逃跑或絕食、自盡的現象。過去,搶婚現象存在於各地的苗族支系,現在已消失。www.findart.com.cn七、禁止族外婚建國前,大部分苗族不與外族通婚。但有些地方較為寬鬆,如發生族外婚,無法阻止,也就只好任其自然。但別稱「草苗」的苗族則特別嚴格。如姑娘嫁了別的民族,姑娘的家人則用齒耙釘在門口,發誓道:如鐵耙生根長葉姑娘才能回家,意為與姑娘永遠斷絕關係。該支系苗族有句俗語:「谷種可以混,人種不能混。」禁止與外族通婚對女子要求特嚴,但有少數男青年娶其他民族女子為妻卻並不受到嚴厲譴責。此俗一直延續到建國初期。禁止與外族通婚習俗的產生有其社會歷史原因。歷史上,苗族是一個受壓迫深重的民族。民族的壓迫和歧視使他們產生一種逆反心理,排外心理。其次,為了民族的生存和發展,增強本民族的力量,他們要儘快繁殖自己的子孫,增加苗族人口。但這種習俗卻拆散了不少有情人,造成了不少婚姻悲劇。同時,長期的族內婚也影響到苗族人口素質的提高。建國後,隨著民族政策的貫徹,民族之間的壓迫、歧視逐漸消除,民族團結的加強,與外族通婚越來越普遍。www.findart.com.cn八、入贅苗族有入贅習俗。一般是獨女或有女無子則招郎上門,也有因家貧兄弟多而自動上門的。還有的地區,即便有兒有女,也願意將兒子嫁出去,將女兒留在家中招婿上門。在邊遠的苗族地區,嫁女和招婿一樣光彩,同樣可繼承家產。在苗族地區還有一種「兩頭頂」的婚姻形式,因雙方家庭缺乏勞動力,經協議,採取不婚不娶的形式,勞動贍養兩頭兼顧。婚事簡單,男不送聘禮,女不辦嫁妝。www.findart.com.cn九、離婚苗族離婚自由,由於父母包辦或感情不合或未生育子女等原因,男女雙方都有權提出離婚,一般是誰先提出離婚,誰就向對方賠錢賠禮,子女可隨父隨母。南丹中堡苗族有斷筷離婚的習俗。男女從結婚那天起,就做好一雙獨特的筷子,夫妻倆每生活一年,就在筷子上刻一個標誌,以記載他們共同生活的歷史。筷子從中央刻起,向兩頭延續,直刻到雙方死亡為止,雙方共同生活多少年,就刻下多少記號。當夫婦生活數年後,由於雙方感情不合或沒有生育子女等原因,雙方都表示願意離婚時,就請族上公正的老人做離婚證明人,併當著雙方的面將筷子切成兩段,男女各拿一段作為離婚的憑證,再行婚配,無人干涉。www.findart.com.cn十、再 婚苗族沒有從一而終的觀念,對寡婦再嫁一般沒有什麼限制,中青年喪夫或喪妻後即可再嫁或再娶。龍勝太平塘一帶苗族規定寡婦喪夫49天即可改嫁,但要新夫給喪夫做一夜「佛事」慰靈,宴請前夫兄弟立字,並需賠與前夫婚事費用,方能正式改嫁。男喪偶,10天後即可再娶,不需與前妻做「佛事」。許多苗族地區則無此清規戒律,寡婦再嫁被視為合法,不受歧視。www.findart.com.cn十一、一夫一妻制苗族地區實行一夫一妻制,很少納妾。除有權勢人家有納妾現象,個別苗族也有因妻子不生育而納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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