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仕強]關於權力三種誤用
關於權力三種誤用
1.爭權奪利
高階層有權,基層講究利,中層有責任,可是他們的責任是什麼呢?爭上級的權,奪員工的利,所以叫做爭權奪利。
有些中層幹部整天爭權奪利,爭奪上級的權力,剝削該給部屬的一部分利益,他們經常先斬後奏,使得老闆不但沒有權力,而且要負很大的責任。這樣的中層幹部成為公司的「亂員」,他們讓老闆擔心,使員工不願工作。
2.弄權
中層管理人員獲得授權之後,只能夠獲得一定範圍內的權力,也就是說授權的權力是相對、有限的。但由於權力會直接帶來相關利益,管理人員掌握權力的慾望會不斷膨脹,這時候,他們會在授權範圍內,通過各種手段來最大可能地擴張自己的權力,這就是玩弄權力。
【舉例】
總經理授權給部門經理:50萬元以下的開支由部門經理自己決定,即日開始。可是半個月以後,這位總經理覺得很奇怪,怎麼公司那麼節儉,50萬元以上的開支都沒有了,真的嗎?經過一番調查,真相大白,為什麼?因為100萬元被分割成兩批,200萬被分割成4批,……。
如果你是部門經理,如果你獲得部分權力,不僅是你自己,你的部屬也會動權力的腦筋。他們告訴你:你可以信任他們,當超過開支的審批許可權時,你說不行,你的許可權只有50萬。於是他們會說這個沒問題,分成幾筆就可以了。
3.濫用職權
濫用職權比玩弄權力更為惡劣,玩弄權力還只是在授權範圍內,通過各種手段來最大可能擴張自己的權力,而濫用職權則是通過授予的權力甚至是超出授權範圍來為私人謀利益。例如你本來請客戶吃飯花了2000元,飯店服務生問你開多少發票,你說開3000元吧,於是這1000元就進了你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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